路遥创作的补偿心理探析
2011-03-20杨丽华
杨丽华
(山东英才学院,山东%%济南%%%%250104)
补偿最早是一个生理学概念,意思是抵消(损失、消耗)或者补足(欠缺、差额),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和“个体心理学”创始人阿德勒首先把这个概念扩展到心理学的领域。人的心理很复杂,“比大海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1]在现实生活中,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而不如意之事十八九,因此或多或少,人会有一些心理问题。此时,文学就会发挥它的效用,帮助人实现心理的平衡。正如我国著名的文论家陈传才所说:“所谓‘补偿’是指对人生缺憾(缺乏或失落了某些东西)的某种弥补和偿还。从人的生存发展愿望来说,没有谁不追求人生的充实和生活的圆满,然而现实人生本身却往往难以尽如人意,构成这样或那样的人生缺憾。这些人生缺憾在现实活动中得不到补偿,那么就往往导向在精神上,在文学活动中以审美想象的方式实现补偿。”[2]
路遥在成长经历中是缺少亲情的。路遥在7岁时,被过继给了延川县的伯父,从此远离了亲生父母,而在养父母的身边长大。这件事对他的伤害很大。他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这件事,一次是在《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问》里,他说自己的父亲把他送到伯父家以后,“像小偷似的从村子里溜出来,过了大河,上了公路,走了”。[3]他的感觉是:“我特别伤心,觉得父亲把我出卖了……”这是他在所有作品中唯一的一次比较详细地述说这次经历。另外一次提及,是在《早晨从中午开始》中简单地一笔带过:“因此,当七岁上父母养活不了一路讨饭把你送给别人,你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冷酷的现实。”尽管路遥长大后,理解了父母当时的无奈,但从他的字里行间,从他的“小偷、溜、出卖、平静、冷酷”这些用词,我们仍可以看到他对父母的不满和埋怨,毕竟这件事给他的心灵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对女儿特别好,尽管和妻子林达过得不好,但为了孩子,他也坚决不离婚。
王天乐建议路遥重找一个爱人,文化程度不用多高,也遑论感情交流,只要能给路遥把饭做上,路遥的身体最起码有个保障。可路遥不同意,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他认为,只要他不再婚,到什么时候,自己不在了,孩子都有自己的亲妈妈照管,那是任谁也无法代替的。[4]
我问路遥,林达要和你离婚,你为什么不愿意离,他说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全国的关注,离婚会给他女儿带来很大的伤害,因为他非常爱他的女儿路远,他不能给女儿带来伤害,他也不想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他只有忍着。[5]
他宁愿自己和林达两人受苦,也要女儿在亲生母亲的身边,他决不让女儿受到自己曾受过的伤害,由此可见当时的经历对他伤害之深。其实,路遥的这一愿望并未完全实现。他要保护女儿,却和妻子长期冷战,这种家庭氛围对孩子的成长同样没有什么好处;而他英年早逝,更是让女儿小小年纪就失去了亲生父亲,这种伤害更是无法弥补。这当然不是路遥有意为之,他有意要做的是,让孩子享受到母爱,享受到家庭的温暖。
路遥在作品中也写到很多父母对孩子的宠爱有时是过度的,但他就像无法克制对女儿的宠爱一样,不自觉地让小说中的父母宠爱孩子,这就是因为他在生活中欠缺亲情的缘故。
路遥的小说是自传式的,但在他的小说中,主人公都没有被过继的经历,他们的家庭一般都是完整的,而且他们大都能享受到父母的关爱。在路遥的小说世界中,以年轻人为主角,对他们的父母着墨不多,但是那些父母,无论高低贵贱,也无论贫穷富裕,在关爱孩子方面,他们都是一致的。
路遥这种对亲情的描写,很有理想的成分,因为,“文艺是一种慰情的工具,所以都带有几分理想化。艺术家不满意于现实世界,才想象出一种理想世界来弥补现实世界的缺陷”。[6]这是作家的一种补偿性写作,自己得不到的,自己欠缺的,在作品中补回来。
在路遥的代表作《人生》中,主人公高加林是独生子,是父母生活的中心。父母的全部心思都在儿子身上。高加林快乐,他们就眉开眼笑;高加林痛苦,他们就落泪伤心。当高加林因为心里不痛快吸了旱烟呛得咳嗽时,他的父亲就心疼了,劝他买纸烟。高加林的民办教师被顶替下来后,一个月没有出山劳动,但他满头白发的老母亲一句责怪他的话都舍不得说。他们虽然贫穷,但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宠爱儿子。尤其是他的母亲,对儿子更是有着“爱得过分的感情”。
与高加林恋爱的黄亚萍是独生女儿,她的任性和父母的宠爱有很大的关系,作者特意提到她父亲“爱她胜过爱自己”,又让她的父亲亲口讲出这句话:
爸爸一生在炮弹林里走南闯北,多半辈子人了,才得了你这个宝贝。就你我而言,我把你看得比我重要;我不愿使你受一丝委屈。
路遥知道宠爱孩子没有好处,但他对这位父亲没有流露出一丝不满。这也许正像他宠爱自己的女儿:
于是,在床铺上地板上变作一匹四肢着地的“马”或“狗”,让孩子骑着转圈圈爬;要么,让孩子骑在脖项里,扛着她到外面游逛。孩子要啥就给买啥——这显然不合教育之道,但又无法克制。
《平凡的世界》中,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成长于一个大家庭,他们父母双全,有姐有妹,还有一位慈祥的奶奶,在这个家庭里,父慈子孝,互谅互让,虽然贫穷,但是充满了温情。家里有一点好吃的,要留给奶奶,而奶奶又会把东西给她的重孙吃。
奶奶作为一位母亲,对她儿子的疼爱更是毫无条件的。尽管她的小儿子孙玉亭不养活她,但她仍然疼爱儿子。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老母亲心疼地用瘦手摸了摸小儿子的破棉袄,说:“这么单薄,你冷呀!叫你媳妇再给你絮上一点棉花……”
玉亭对他妈说:“家里连一点旧棉絮都没了。”
“那你把我那个旧棉袄拿回去,拆了给你絮上……”老母亲难过地揩了揩自己的红眼。
这是老母亲不自觉的感情流露,却是让作者向往、令读者感动的伟大而平凡的母爱。一个人不管长到多大,只要他的父母还在,他就永远是有人疼爱的孩子。
孙少安、孙少平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是善良的,慈爱的,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写到他们的父亲以他们为荣、为他们骄傲时,作者有这样一句感慨:“这(孩子——笔者加)就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这就是他活着的全部价值。”父亲生命的意义在于孩子,他对孩子的爱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其实,他们的母亲同样如此,因为她是传统的家庭妇女,她生活的中心就是丈夫和孩子。
除了父母之爱,在孙家,还有手足之情,兄弟疼爱姐妹,姐妹敬爱兄弟。虽然家庭不富裕,但是骨肉亲情让人感动。
不仅孙家如此,其他家庭在疼爱孩子这一点上也毫不逊色。即使是身居高位的田福军,他也同样牵挂自己的儿女。作者写到田福军(《平凡的世界》)的父爱流露时,有一句议论:“不论什么人,儿女都是自己心头的一块肉。”而且因为作者自己忙于写作,很少有机会陪女儿,在这里,他借描述田福军之机对自己的女儿做了表白:
可是,世界上谁能没有这种情感呢?只是因为繁重的工作和艰难的事业,人才常常把个人的情感掩埋在心灵的深处,而并不是这种东西就丧失掉了。不,这种掩埋起来的个人情感往往更为深沉,更为巨大!
在路遥的小说世界中,人物可以有各种缺点,但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这也是作者对现实世界的一种愿望。即使可恶可耻如卢若华(《黄叶在秋风中飘落》),他也爱自己的女儿和妹妹。当他听说刘丽英只顾照看她的儿子,而不管他的女儿,而女儿正好有点不舒服时,他“一下子愤怒得都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他气愤地想:“她只知道心痛她的儿子,而撇下他的女儿,让她生病!”可见,卢若华的女儿在他心中的分量很重,刘丽英是无法与之相比的。
小兵兵(《黄叶在秋风中飘落》)更是在深厚的父母亲情中成长的。刘丽英嫁给卢若华以后,小兵兵的身边暂时没有了亲生母亲,这时,他的心是“荒漠、痛苦、悲伤”的。所以作者在小说中,让抛弃儿子的刘丽英饱受了痛苦,并让她很快就回到了孩子的身边。孩子对于高广厚来说,“是他活下去的一个重要依托,也是他全部生命的根芽!”而对于刘丽英来讲,“是她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希望了。如果不是为了兵兵,说不定哪天和卢若华离完婚,她就会在县里的那座大桥上跳下去了!”兵兵有这么爱他的父母,他是幸福的,也是令作者羡慕的。
路遥在作品中描绘的温暖的亲情世界,正是他补偿性写作的一种反映。“一般人在生活中如果缺乏或失落了什么,在文学中往往会有相反的表现:一个缺少家庭生活温暖的作家可能描写出一个又一个完善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生活上屡遭不幸的作家可能编写出一个个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怀才不遇的作家可能不停地表现‘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喜悦,等等”。[7]
[1]雨果语.转引自童庆炳.维纳斯的腰带.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25.
[2]陈传才.当代审美实践与文学本体论的构建.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3,VOL5,(1):73.
[3]路遥.路遥文集(第二卷).陕西人民出版社.文中引文若不特别注明,均出自《路遥文集》,下文不再加注,1993:451.
[4]齐杨萍,任君宁.一次难忘的采访——王天乐忆路遥创作片断.新闻知识,2005,(02):53.
[5]孔保尔.和路遥交往的日子.延河,2007,(09):50.
[6][7]朱光潜.文艺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