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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原则在拒绝言语行为中的体现

2011-03-20

文教资料 2011年14期
关键词:听话者面子礼貌

徐 婧

(中南民族大学 外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引言

语言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进行沟通与交流。在日常交际中,说话者通常使用语言对听话者提出命令、请求、建议或邀请,而实际上,听话者并非每次都会对其作出肯定的回应,此时,听话者实施拒绝言语行为就在所难免。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s Theory)最早由英国牛津大学的日常语言学派哲学家Austin在其名著 《论言有所为》(How todo TthingswithWords)中提出。 他认为:“说话就是做事。”(Austin,1962)即人们可以以言行事。请求、抱怨、致谢、拒绝、道歉等都是具体实施言语行为的实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美国语言学家Searle(1969)在《言语行 为 》 (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一书中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明确把言语行为定义为 “语言交流的基本或最小的语篇单位”。Searle还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当说话人出于某种原因或意图不想直接使用行为动词时,会采取间接的言语手段来实现某一言语行为。拒绝言语行为表达发话人的否定意愿,通常借助于间接手段,用另一种言语行事的方式来实施,因此是一种间接言语行为。Beebe等研究者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拒绝言语行为研究之先河,此后无数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实验与论证,引起了语用学研究的高度重视。

根据Leech(1983)的礼貌原则,“拒绝语属于竞争类言语行为,即拒绝请求与主张建立、维持礼让的社会目标相反。所以拒绝在本质上是不礼貌的”。Brown和Levinson(1978)的面子理论认为:“有些言语行为具有内在的面子威胁性质,因此这些言语行为本质上是与说话者或听话者的面子需求背道而驰的。”所以,在拒绝另一方时,说话者需顾及听话者的感受,采取相应的礼貌策略,选择恰当的言语表达方式。总而言之,实施成功的拒绝言语行为和采取礼貌原则密不可分。本文围绕礼貌原则是如何在拒绝言语行为中得以体现的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二、礼貌原则

“礼貌”是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制约着人们的言行,协调着人们的交际活动,因此,想要达到良好的交际效果,礼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语言学家们对礼貌现象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自1978年Brown和Levinson发表了《语用使用的普遍性:礼貌现象》一文后,研究者们开始从各个角度对于社会交际中的礼貌现象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

英国语言学家Geoffrey N.Leech在其 《语用学原则》(Principles of Pragmatics)中阐述了礼貌对言语交际的重要作用,并首次提出了礼貌原则,它包括:得体原则、慷慨原则、赞誉原则、谦虚原则、一致原则及同情原则。他认为礼貌原则与Grice的合作原则是人们交际赖以进行所必须遵守的两项最基本的重要原则。它们是相辅相成、互为补益的。“礼貌原则不仅是附加于合作原则的另一原则,而且是其必要的补充,并拯救了合作原则”(Leech,1983)。

社会学家Goffman(1967)认为,面子是社会交往中人们有效地为自己赢得的正面的社会价值,是个体按照社会赞许的标准表现的自我形象。在社会交往中,交际者应照顾双方的面子以使交际顺利地进行下去。Brown和Levinson(1978)基于Goffman的观点建立了自己的“面子理论”来解释言语交际中的礼貌现象。他们认为礼貌是语言运用的普遍特征,杜会各群体都拥有表达礼貌的方式,只不过语言实现模式不同而己。Brown和Levinson进一步把面子定义为人们的基本愿望或需求。它包括相互依存但又相互矛盾的两方面:积极面子(Positive Face)和消极面子(Negative Face)。 积极面子指希望自己的想法或需求得到他人赞许,而消极面子指人们希望自己的行动不受他人干涉。有些言语行为,如拒绝某人的邀请、请求、建议,本质是不礼貌的,它威胁到了交际双方的面子,被称为 “威胁面子行为”(Face Threating Acts,简称FTA),需要有策略地拯救。 Brown和Levinson提出五种补救策略:(一)不使用补救策略、赤裸裸地公开实施面子威胁行为;(二)积极礼貌策略;(三)消极礼貌策略;(四)非公开礼貌策略;(五)不施行面子威胁行为。何兆熊等(2000)在《新编语用学概要》一书中对这五种礼貌补救策略所给出的定义如下:

(一)“不使用补救策略、赤裸裸地公开实施面子威胁行为”,就是尽可能直接地、清楚明了地向听话人表明自己的意图。

(二)“积极礼貌策略”,就是满足听话人的积极面子需求,使听话人所要求的个人形象与说话人在言语行为中体现的听话人的个人形象达到一致。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十五个积极礼貌的策略,包括寻求一致,避免不和,假设有共同点,表示伙伴关系,提高听话人的兴趣,注意听话人的需要和夸张自己对听话人的兴趣、赞同、同情,等等。

(三)“消极礼貌策略”,主要是说话人意欲部分地满足听话人的消极面子,基本需求是要维护听话人的私人领域和自我决策的权利,主要是以“回避为基础的”。其主要特征是谦让,回避出风头,自制而不夸夸其谈,其注意力放在听话人的个人形象上,集中于听话人不受干预的需求。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十种消极礼貌的策略,包括说话迂回,模棱两可,尊重对方,避免突出个人,表示悲观,道歉,减小对对方的强加,等等。

(四)“非公开礼貌策略”,被视之为减少面子威胁策略中最为礼貌的策略,因为采用这一策略语言对于面子的威胁最为间接。Brown和Levinson也提出了十五种非公开的礼貌策略,包括暗示、夸张、暗喻、反语、低调陈述、修辞设问、同义反复等。

(五)“不施行面子威胁行为”,是最礼貌的策略。这就是说,说话人不使用某一特定的面子威胁行为,这样就避免了对听话人可能的冒犯。这时,说话人的意图未必能被听话人理解,因为这一意图是不明说出来的,听话人也可以装作没有听见或者看见而不予理睬,导致交际的失败。

三、礼貌原则在拒绝言语行为中的体现

拒绝言语行为是一种以拒绝为交际目的的言语交际行为。Beebe等人认为拒绝是通过一套数量相当有限的直接与间接的“语义公式”(semantic formulas)来完成的。具体到每个拒绝,则是按照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地位和权利关系,对所有这些“语义公式”所作出的不同选择(吴建设,2003)。他们认为拒绝在自然对话中通常与具有一定长度的磋商序列有关。由于冒犯对话者的风险是该言语行为的一部分,因此总存在一定程度的闻接性。其内容和形式则受到邀请、请求、建议或提供具体言语行为的制约,由此对“语义公式”的顺序、出现频率及其具体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把拒绝行为分为直接与间接两大类(冯桂芹,2009)。此外,在现实生活的交际过程中,往往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形式的拒绝方式,即虚假拒绝。它不同于前两种拒绝方式,是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讲,虚假拒绝并不属于真正的拒绝言语行为。实施虚假拒绝行为的交际者的语力不是要表示拒绝,是出于礼貌方面的原因考虑而假装拒绝,实际上是想让对方再次发出请求或者邀请以便自己接受。因此,在礼貌原则的框架下,这里将直接拒绝、间接拒绝和虚假拒绝一并讨论。

(一)直接拒绝言语行为

直接拒绝是指毫无保留地直接采用不合作的方法拒绝对方的请求、命令或邀请等。这种方法显然严重地损害了对方的面子,因此在交际行为中使用会有很大的风险。如:

Ⅰ.A:快把这感冒药吃了吧。

B:我不吃!

Ⅱ.A:走,跟我们一块去逛街吧。

B:我不去了,你们去好了。

在上述例句Ⅰ、Ⅱ中,听话者B都对说话者A提出的建议或者邀请进行了直接的拒绝,使A的面子受损。实施直接拒绝言语行为是严重威胁面子的行为,它体现出的是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五种补救面子的礼貌策略的第一条,即不使用补救策略、赤裸裸地公开实施面子威胁行为。

(二)间接拒绝言语行为

Searle(1969)认为:“间接语言现象实际上是通过实施另一种言语行为来间接地实施某一种言语行为。”间接拒绝是不直接针对对方的请求、邀请或建议进行反对,而是通过提出相应理由等其他方式来拒绝 (赵怀志,2009)。由于拒绝言语行为具有面子威胁的性质,为了缓和交际双方的关系,减轻威胁的程度,间接拒绝就成为了交际中一种较好的选择。王爱华在《英汉拒绝言语行为表达模式调查》一文中,根据话语表达的语用功能,将间接拒绝言语行为分为以下几类:(1)给出理由;(2)道歉;(3)提供别的办法;(4)让对方放弃请求;(5)接受的言语表达拒绝的涵义;(6)回避;(7)原则;(8)哲理(王爱华,2001)。下面对这些间接拒绝言语行为逐一进行分析和讨论。

1.给出理由。说话者在拒绝对方的提议或请求时给出拒绝的合理解释,例如:

Ⅲ.A:借我一支笔可以吗?

B:我很乐意借给你一支笔,但是我也只带了一支,现在正用着。

2.道歉。说话者对无法接受对方的提议或请求表示歉意和遗憾,例如:

Ⅳ.A:我的电脑坏了,你能帮我修一下吗?

B:不好意思,现在恐怕不行,我有点急事要出门。

3.提供别的办法。在交际过程中,说话者为了回避直接对抗或威胁对方的面子,建议听话者采取其他方法,例如:

Ⅴ.A:请你把这份文件复印三份。

B:我正要去开会,你让小李帮你复印好吗?

4.让对方放弃请求。说话者通过一些手段试图让听话者放弃自己的请求,例如:

Ⅵ.A:能不能借我一万块钱?我有急用。

B:你也知道,我上个月刚刚把全部的积蓄都付了楼房的首付。

5.接受的言语表达拒绝的涵义。说话者所说话语的字面意思是接受,但其言外之力却是对听话者进行拒绝,例如:

Ⅶ.A:能不能给打个折啊?

B:不是我不给你打折,我若给你打了折,被老板发现了就要扣我工资的。

6.回避。说话者避开正在谈论的话题,就对方的提议、请求等不作直接的正面回答,例如:

Ⅷ.A:请问政府将于何时就此次事件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B: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7.原则。说话者利用原则或相关规定作为拒绝对方的挡驾牌,例如:

Ⅸ.A:这次考试你一定要给我传答案啊。

B:学校规定,考试作弊是要开除学籍的。

8.哲理。说话者在交际过程中通过引经据典从而委婉的拒绝对方,例如:

Ⅹ.A:搞学术研究那么辛苦又赚不来钱,你干脆和我一起下海经商吧?

B: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结合本文在第二部分礼貌原则中阐述的五种礼貌补救策略的定义可知,例句Ⅲ和Ⅶ中 “我很乐意……但是……”及“不是我不……我若……就要……”的表达方式,都体现了说话人寻求与听话人的意见一致,假设与其有共同点,避免与其不和等意图,因此这两句中说话人所实施的拒绝言语行为体现了积极礼貌策略。同样地,可以看到,例句Ⅳ、Ⅴ、Ⅷ中的交际行为体现出了消极礼貌策略,而例句Ⅵ、Ⅸ、Ⅹ中则体现出说话人在实施拒绝言语行为时采用了非公开礼貌策略。

(三)虚假拒绝言语行为

虚假拒绝通常指在交际过程中,说话人虽然内心不是真的想要拒绝,但表面上任然对对方的邀请或请求表示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交际的成功,必须以交际双方明白彼此心里的真实想法为前提。例如:

Ⅺ.A:这次的事情多亏你了,周六你方便的话我请你吃饭。

B:这么点小事,不用客气,你也挺忙的,吃饭就免了吧。

A:这顿饭我一定要请的,不来是瞧不起我这个朋友。

B:恩,那好吧,别太奢侈啊。

根据“不实施面子威胁行为”的定义可知,例句Ⅺ的交际活动中,B并没有实施任何威胁A面子的拒绝言语行为,B所实施的拒绝是虚假拒绝言语行为,而交际双方A和B的真正意图都被对方所理解,从而使得交际成功。因此虚假拒绝言语行为的实施所体现的是 “不实施面子威胁行为”的礼貌原则。

四、结语

本文依据言语行为理论、礼貌原则、面子理论及礼貌补救策略,对实施拒绝言语行为时采用的直接拒绝言语行为、间接拒绝言语行为和虚假拒绝言语行为所体现出来的礼貌原则分别作了一定的讨论。得出的结论是:礼貌原则在实施拒绝言语行为中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说话是一门艺术,在当今这个越来越崇尚文明的世界里,“学会说话”显得日益重要,如何在拒绝别人的同时又不使双方觉得尴尬、难堪?这就要求交际双方在交际活动中实施不同的拒绝言语行为时,顾及对方的感受,采取相应的礼貌策略来保全双方的面子,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际顺利、成功地进行。

[1]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Oxford,England:Gaderon Press,1962.

[2]Brown,P.&Levinson,S.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Politeness Phenomena.E N Goody (ed.).Questions and Politeness:Strategies in Social Interac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

[3]Goffman,E.Interactional Ritual:Essays on Faceto-Face Behavior[M].New York:Doubleday Anchor Books,1967.

[4]Leech,G.Principles of Pragmatics.London:Longmann,1983.

[5]Searle,J.R.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M].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69:16.

[6]冯桂芹.国内“拒绝”语研究综述[J].黄山学院学报,2009,(1).

[7]何兆熊,俞东明,洪岗,王建华等.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8]吴建设.拒绝语的表达法[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4).

[9]王爱华.英汉拒绝言语行为表达模式调查[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3).

[10]赵怀志.拒绝言语行为及应对策略[J].黄山文学,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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