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花神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研究
2011-03-20梁福兴
梁福兴,覃 澄
(1.2.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0000)
广西少数民族花神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研究
梁福兴1,覃 澄2
(1.2.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0000)
花,是自然界孕育生命的本体和最为娇美且激动人心之物,因此成为人类普遍信仰的寓意母体孕育、生命美好、女性柔美和生活浪漫的象征之物。在广西这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流传着丰富多彩的花神信仰及其文化象征体系。在现代经济生活不断提高、人居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文化审美情趣不断上升和生态环境装饰艺术不断转变的前提下,如何将花神信仰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创意性、系统化和产业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广西;少数民族;花神信仰;文化创意;旅游产业
广西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区,聚居的除了壮族外还有侗族、瑶族、苗族等多个少数民族,在各自的发展历程中,衍生了少数民族多彩的文化,其中信仰文化是非常重要的文化核心成分,花神信仰就是其中一种。花神信仰文化被融入生活的点滴之中,在衣食住行上均多有表现。有的研究者将花神信仰文化、花神崇拜、生态伦理学融合起来,探讨了花神信仰和民族认同构建、民族生态伦理缔结之间的关系,认为花神信仰是通过“依生—竞生—整生”的范式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民族本质,花婆神话是在民族社会秩序上的深度展演,同时花婆神话在中外文化交流上具有一种融合发展的衍化态势[1-4]。笔者认为,广西少数民族花神信仰文化的表现方式多姿多彩,旅游创意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弄清其体系、价值,并将之进行产业化衍生开发,其综合效益和发展潜力巨大。
一、花神信仰文化体系研究
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地位,无论从日常的生活还是特殊的祭祀活动,无一不体现花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中国古代称花神为女夷之神,每个月都有对应代表的花神,花神有的是出于神话传说,有的是出于文人的虚构,有的是出于小说中的主角,有的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民间则将二月二十日作为花神的生日,每逢那天人们都以芳酒、鲜花来祭花神,花匠和花店会请戏班来演戏以表达对花神的敬仰[5]。文人墨客通过诗、词表达对花、花神的喜爱之情。花如人生,人生如花,花神文化渗透在生活中。
其中壮族是花神信仰的民族,是广西世居民族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表现。其先民所居住的地方属于亚热带气候地区,有充沛的降雨和终年的长日照时间,因此地区的植物繁茂,而花是植物的精华所在,更是植物繁衍的关键性器官,因此鲜花盛开时的美景让人们很容易将花与生育联系在一起。在壮族先民心目中,花也就具有决定性的文化地位:主宰着人类的生死存亡乃至是来世的再生。于是,一个以花崇拜文化丛为主体的植物崇拜文化群就出现在壮民族的传统文化中[6]245-261。
农历的二月十九日是花王节,即壮族生育和守护儿童之神花婆的节日。这一天,同村的妇女都会聚集在一起敬花王。而在广西其余的壮族聚居地区还有三月三举办的耍庙节,目的是请师公在房门添新花,礼祀花神。在一些壮族、仡佬族地区流行求花仪式,其中包含了“架桥求花”、“围花”、“护花”、“解节” (为小孩解灾难)、“开花” (为小孩还愿)等形式。在婚礼上举行“送花”仪式表示相信生命与花之间可以相互转换[6]474-476。
另外,在汉族客家人当中,孩子在满15周岁时要举行“出花园”仪式,这是成年礼。在桂北的民间习俗中,“出花园门”体现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
(一)花之美与花婆信仰
在壮族的发展历程中,有许多鲜为人知的传说,其中包括壮族始祖女神姆六甲、布洛陀的传说等。在《布洛陀》中就有记载,说太古时代宇宙中唯一一只旋转的蛋裂为三片,形成了天、地、人三界,壮族的始祖姆六甲就在鲜花中出生。姆六甲和泥造人,用杨桃和辣椒区分男女,用红花表示女孩,用白花表示男孩。更因她拥有巨大的生殖器和庇护人与万物的功能,被壮族奉为生育女人——花婆,也是壮家供奉的专司生育、保护儿童健康的女神。
在壮族的《巫经》认为,凡儿初生,精魂缔结与花树之间,花之华瘁,花婆主之。因此,在宁明的花山崖壁画上,绘有女性头戴花冠,向圆圈祈祷的图案,这与壮族向花婆祈子的习俗相吻合[1]。
(二)花神信仰与抢花炮
已有五百余年历史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活动抢花炮,流行在壮族、侗族、仫佬族等民族中。
抢花炮活动中需要有花篮、花篮架、花炮和送炮器,花篮架将花篮支起,花炮置于花篮架的顶端,送炮器则是将直径14厘米的彩色圆形外饼状的花炮冲送到接炮区的主要工具。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抢花炮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抢花炮这一活动逐渐转变其历史意义,成为现代的一种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在传统的抢花炮活动中的游花神仪式在抢花炮的整个活动中逐渐被淡忘。
游花神仪式是指在抢花炮整个活动开始前,由专门的队伍将花炮作为花神的代表,抬着游行到参与抢花炮活动的村寨的每家每户,以表示对花神的敬仰,同时也有赐福之意。
(三)花神信仰与炮期习俗
所谓炮期,是指“抢花炮”活动在各个乡县开展的时期。在侗族流传着这么一首诗:“侗乡三月风光好,天结良缘抢花炮;要得侗家姑娘爱,花炮场中称英豪。”诗中不仅仅表达出“抢花炮”这项传统活动开展的时间,还表达出活动的竞争性,同时还说明了开展“抢花炮”活动是为了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交流,尤其是青年男女间的交流。以龙胜各族自治县为例,每年在进入农历三月三以后,各个乡县就纷纷开展“抢花炮”活动了,三月三是龙胜县城、三月四是三门镇、三月十五是泗水乡、马堤乡、五月五是乐江乡、六月六江底乡、六月二十四平等和平乡、七月十四伟江乡等等[7]27-28。
花炮节不仅仅表达了对花神的崇敬,抢花炮活动还蕴含着吉祥之意,花炮节举办的同时还举办各类文体活动,节庆活动的举办拉起了一条友邻之情、兄弟之情、朋友之情、恋人之情的纽带。
(四)花神信仰与艺术装饰
花神信仰文化不仅体现在少数民族的祭祀活动中,还体现在日常的生活中。佛教的雕刻、建筑和物件如唐卡中莲花的纹饰和图案被大量使用,除去对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的本质的体现运用,还蕴含了花神信仰文化。
在少数民族的日常用品如服饰、被子、背带、鞋袜中,花的图案被大量地运用,蕴含了丰富的花神信仰文化。如瑶族的女子会在头巾、腰带的两端以及衣服的臂袖、领口和两摆的下端精心设计图案花纹,其中包括自然的蓝天白云和美丽的花草。在编织锦带的时候除了编织六瓣梅花图案外,还织以莲花、玫瑰、葵花等图案。湘桂走廊和越城岭、都庞岭山区的苗、瑶、侗、壮和汉族的妇女在制作袜底的时候,采用红、黄、绿等普通的色线,来制作五彩缤纷的图案,如鲜嫩欲滴的红花配以绿叶或盛开的牡丹招惹彩蝶等,在展示手艺的同时也将花神信仰文化渗入其中[7]141-143。
天等、德保的壮族在“培花”习俗中用姜汁将衣服染黄,再请师公在衣服上画符念魔或请巫婆来唱巫后给小孩穿上,这一特殊的仪式通过服饰来体现信仰文化[8]。壮族的壮锦上的图案通常采用花、鸟等图案,绣球则是将花神文化精髓体现无遗,绣球的12个瓣上都会绣上12种不同的花卉图案,代表着一年的12个月,以及12个月所代表的花卉。
二、花神信仰文化的旅游价值与利用
(一)花神信仰文化的旅游价值
文化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旅游,同时也是文化产业的新增长点。公众对文化旅游的要求也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增高,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将有利于文化旅游的发展。
1.传播价值
花神信仰文化的传播有利于对花神信仰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有利于促进更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对花神信仰文化有正确的认识。
以桂林为例,提及桂林大多数的游客的第一反应仍是桂林的山水风光,一些存在于自然景观背后的诸如花神信仰文化等相关的文化内涵却很少被人深入了解。如在桂林的龙胜各族自治县,除了可以享受天然的龙胜温泉,行走于梯田间,和龙胜地区的瑶族、壮族民居一起居住这些形式外,还可以通过观察少数民族民居中关于花神信仰文化相关特殊装饰、少数民族服饰上的图案中蕴含的花神信仰文化、参与节庆活动中的“抢花炮”、游花神等形式来切身体验在生活方式、节庆活动等背后所蕴含的花神信仰文化,并结合自身的不同生活背景、教育背景来理解和接受花神信仰文化,将花神文化信仰这一特殊的文化转化为自己的文化储备,同时还能更好地将花神信仰文化传播到更广泛的范围和受众人群。
2.体验价值
以花神信仰文化为例,在广西范围内,游客能接触到壮锦、绣球、铜鼓、抢花炮等等,不管是实物还是节庆活动,都渗透着花神信仰文化,这些文化通过游客参与壮锦、绣球的制作过程、铜鼓的展示、抢花炮活动等方式,充分体现了花神信仰文化的体验价值。
3.教育价值
《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指出:“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节日具有特定的教育价值,因其内容丰富多彩,既包括精神文化又包括物质文化,反应了各民族群众在长期历史发展中沿袭下来的群体文化。民间农历二月十九的花神生日、农历二月二十的花王节、花炮节、“出花园”仪式等都体现了花神信仰文化,同时花神信仰文化形成了壮民族之间的民族认同和伦理构建,也形成了壮民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融合发展。在各类节日和仪式中,都渗透着对花神的敬重,期间人们都需要遵守礼仪,尊老爱幼、真诚、和谐和友爱等都体现于其中,教育价值不言而喻。
4.市场价值
文化的内涵可以通过物质来表现,并通过旅游商品、旅游工艺品、景区融合等方式来实现资源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
从旅游商品来看,通过物件上的花纹体现蕴含其中的花神信仰文化的少数民族特色服饰、壮锦、绣球等都可以作为重点旅游商品进行精品化生产和销售,直接可以通过旅游商品的销售来实现花神信仰文化的经济效益。此外,将花神信仰文化中的故事传说等联合动漫、电影等产业联合开发,不仅能促进花神信仰文化保护性的发扬,还能达到产业联动发展的效果,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将花神信仰文化运用到景区中,有助于增加景区的核心吸引力。
(二)花神信仰文化在旅游开发中的利用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及与东盟各国间合作的加强,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应更为强调开发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深度挖掘并把其打造成为强有力的文化旅游品牌。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对居家和生活的环境装饰艺术要求也相应提高,文化审美情趣不断上升和不断转变,而花作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花神信仰文化也可以被赋予时代的新意,通过旅游开发中的利用来进行保护、传承和发扬下去。
花神信仰文化在旅游开发中的利用可以通过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演艺、旅游歌舞演出、影视动漫开发等形式来表现。
三、花神文化旅游产业开发
在广西,相关的花神文化旅游景区只有位于桂林市雁山镇的雁山园,雁山园中设有花神祠,这个花神祠是岭南仅存的一个供奉着12花神的壁画的祠堂。12花神指的是一年分为12个月,应季盛开的花朵如一月的梅花、二月的杏花、八月的桂花及九月的菊花等等,每个月都有一个代表的花神,寄寓着人们对美丽花朵的钟爱及对花神的敬仰。
花神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可以有主题公园、旅游村镇、歌舞剧、节庆会展、旅游房地产等模式,尽可能多产业多行业互动发展,分散风险,重视市场影响力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一)花神文化主题公园
花神文化主题公园开发模式可以以花神信仰文化作为主线,组合与主题相关的形式多开发体验性项目,同时设置具有趣味性、知识性、娱乐性的活动,形成一个功能较为完全的旅游区。此外通过人工构造的手段将民族艺术、民族风情、民族特色建筑融合体现于主题园区,多角度展示主题文化。
主题园区内就可种植各类花卉,并附上对植物的介绍以及相对应植物所代表的月份花神的相关介绍。设立花神像、花神图展示区。
(二)花神文化旅游村镇
在花神文化信仰相对丰富集中的区域中选择一个典型地区做花神旅游文化村镇建设。选择的地区除了基础设施外原则上不做加工改造,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活状态,充分展示特色文化,使旅游者能真实感受到花神文化的魅力。在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上进行合理科学的开发,在开发中促进有效的文化保护,减少外来文化对传统花神信仰文化的冲击。
(三)花神文化歌舞演艺
基本的思路为将花神信仰文化中的求花礼、接花安花礼、解关礼、还花礼、出花园门等仪式和仪式中所采用的祭祀唱乐进行有机结合,编排成为歌舞剧,利用舞台表演集中展示给游客,达到通过展示让游客体验花神信仰文化的目的。
(四)花神文化节庆会展
广西各民族节日庆典较多,涉及生产、生活、祭祀、信仰等各方面。节日庆典往往作为一个综合展示特色民族文化的方式。现代旅游则利用这些传统的民族节日发展成为大型活动,同时开展会展活动,形成节庆+会展旅游。这种模式将花神信仰文化从传统的、功能单一的潜在状态转化为可以向旅游者销售旅游产品的模式。 活动可以以传统节日如农历二月十九的花王节、三月三举办的耍庙节、“花炮节”等为基准,在旅游景区开展活动,并将节庆活动时间适当延长,增加旅游收入,同时在城市内开展会展商务活动。以展现花神信仰文化为内涵,以旅游节庆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将花神信仰文化丰富多彩的历史、艺术等推向旅游市场,渗透着浓厚的花神信仰文化内涵,把节庆活动发展壮大,开展一系列会展活动,实现其经济价值和社会综合效益,并借此传承和弘扬优秀花神信仰文化。
(五)花神文化旅游房地产
2001年,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意大利风格的波托菲诺地产项目,战略性地提出了“旅游+地产”的概念,率先将房地产融入文化旅游产业中,在旅游界和房地产界引起极大关注。从此文化旅游房地产的开发模式在中国大地上风生水起,成为旅游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的新思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人居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可以以花神信仰文化旅游打造品牌,树立形象,提高市场影响力,营造优美空间和环境,凝聚大量人气,抬升地产及房产市值,进而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这种模式下的产品不仅仅是产权式酒店,还有可能包括旅游景区、酒店、住宅等项目,项目的各类设施都渗透花神信仰文化内涵,项目的收益主要依靠地产的开发经营或资本的运作获得利润,实现综合效益。
四、花神信仰文化旅游创意项目开发
在民间,花神信仰通过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仪式、活动或者是实物来体现,如求花仪式、婚礼上的送花仪式、葬礼上的祭花仪式、“抢花炮”活动、壮锦、铜鼓等都渗透着花神信仰文化。
对于花神信仰文化旅游项目,可以将各类的仪式、活动和实物等都融入其中,强调项目中游客的参与性,从游客参与中使游客充分领略花神信仰文化。
(一)花神信仰与节庆仪式
在相关的景区,可以设置花神巡游项目,使游客在游览景区的过程中可以参加到花神巡游的活动中,体验花神信仰文化中的花神巡游仪式。
(二)花神文化与歌舞演艺
在少数民族地区,对花神的信仰文化往往通过各类仪式来体现。如求花仪式、请师公为门房添新花、婚礼上的送花仪式、小孩的“出花园”仪式等等,这些仪式都可以经过加工升华,淡化其中的迷信活动色彩,凸显对花神的敬仰文化,成为对游客公众演出的歌舞表演。
在歌舞演艺中可以充分考虑游客的参与度,如可以让游客体验婚礼上的送花仪式、让小孩参加模拟的“出花园”仪式等等,加深游客对花神信仰文化的认知。
(三)花神文化与影视动漫
在以前的一些影视作品中出现过花神这一形象,但是出现时间较短而且不作为重要角色,因此观众对花神这一形象并没能形成一个很好的认知,更不存在追寻花神文化的情况。但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大众开始对一些神秘的文化表现出求知欲,所以适时开发与花神信仰文化相关的一些影视作品和联合制作动画、漫画作品对正确地宣传花神信仰文化起推动作用。
以桂林市为例,桂林市作为国家的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同时政府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桂林已经拥有《印象·刘三姐》、桂林愚自乐园、临桂县五通镇等3个全国文化产业示范点和6个广西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09年和2010年分别成功举办了首届和第二届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用实际行动来表明桂林创意产业的发展。
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的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是以软件、动漫、设计为主要内容,而位于桂林市雁山区的雁山园内设有一个岭南仅存的花神祠,结合高新创意产业园区的设立,可以通过动漫这一形式对花神信仰文化进行挖掘和开发[9]。
(四)花神文化与旅游商品
旅游商品作为旅游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起到提高旅游地的知名度、增加旅游业收入、满足游客需求的作用,更重要的还起到了弘扬文化的作用。
旅游商品可以分为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旅途食品三大类。在弘扬文化的作用上,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工艺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宣传花神信仰文化的相关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工艺品上,可以考虑开发花神的小型塑像、画像等,在旅途食品方面,可以考虑使用花卉制作相关的食品如糕点等。
五、花神文化旅游产业化延伸发展
所谓文化产业集群,就是在文化产业领域中,由众多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文化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根据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关系建立起来的,并在一定区域集聚而形成的产业组织。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产业集群包括了文化产业链条上所有的上下游企业。文化产业集群包括了文化产业的五大主体,即创意主体、制作主体、传播主体、服务主体和延伸主体。文化旅游业属于文化产业集群的外围产业集群[10]。
花神信仰文化产业集群的建立首先要有政府的政策支持,然后对文化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开发、转化,开发文化产品,打造文化品牌。这就需要相关的部门或者创意公司对花神信仰文化进行创意开发,然后联合影视制作、动画制作、漫画制作公司等,对花神信仰文化进行相应的宣传制作,进而联合旅游业打造花神信仰文化旅游景区,传播花神信仰文化,最后开发花神文化旅游商品,如旅游纪念品、影视作品、书籍等,对产业进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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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Creative Tourism Industry of Flower Goddess Myth in Guangxi Minority Groups
Liang Fuxing1,Qin Cheng2
(1.2.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ilin 54000,China)
Flowers,is a beautiful thing that gave birth to the most charming of life and exciting things,and therefore become a common belief in the meaning of human birth mother,life beautiful,feminine and romantic symbols of life thing.Minority nationalities in which inhabited Guangxi,the flower goddess myth spread and set up a cultural symbolic system.Continuous improvement in the modern economic life,improving living environment,culture,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rising changing the premise of decorative arts,how to take God for creative and cultural tourism resources,systematic and industrial heritage,protection of and development is worthy of further study.
Guangxi;minority groups;flower goddess myth;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y;tourism
F59
A
1673-8535(2010)06-0022-06
2011-09-30
梁福兴(1963-),男,壮族,广西荔浦人,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文化与旅游。
覃澄(1985-),女,壮族,广西南宁人,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少数民族经济。
覃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