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国家理论
2011-03-20李青
李 青
(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马克思在探索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创建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对国家的本质属性及其演进规律做出了深入的解析。尽管他未能为后人留下专门论述国家问题的著作,但就国家问题的理论阐述屡屡见诸他的各种著述,并且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
一、马克思国家理论形成的历史轨迹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发表的论文基本上都直接以理性为出发点来阐述自己对国家的看法,认为国家的支柱应该是理性,判断一个国家的优劣标准是它能否充分实现自由理性,直到他开始关注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时才认识到:“一定的现象必然由当时存在的关系所引起。”[1]不能仅仅从理性来解释一切,而应该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出发。对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研究,使马克思认识到社会现实与思辨哲学之间的矛盾:“他先前一直认为理性的体现和历史发展动力的国家完全没有那种理性的性质,也没有起到黑格尔认为它在历史过程中应起到的那种决定作用。”[2]这促使马克思不得不重新审视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审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黑格尔的国家观提出了批判,并重新界定了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由于黑格尔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考察严格局限于思辨哲学体系,没有考虑现实的关系,因此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颠倒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又明确提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3]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这两部著作中,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国家理论体系已经基本成熟,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也是人的异化、国家与社会对立的原因,要克服人的异化、消除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必须消灭私有财产。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看法也实现了比较彻底的转变,认为市民社会是国家产生的基础,开始从市民社会甚至是市民社会内部的物质生产去解释国家。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物质资料的生产放到了人类历史活动的首位,并认为人们在这一生产中所结成的关系是社会中最基本的关系。人类社会的其他关系都是从这一基本关系中派生出来的,无不受到这一基本关系的作用和影响。可以说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国家理论已经基本成熟。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了他的国家学说,尤其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国家的态度。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运用其唯物史观的国家理论对法国巴黎公社的伟大实践进行了哲学总结,指出,巴黎公社的经验证明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所得出的无产阶级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结论,以及无产阶级国家是崭新的民主国家结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未来社会进行了科学的预测和展望,阐述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4]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是其国家理论的一个极为重要命题,也是其国家理论成熟的标志。
二、马克思国家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国家理论和其他任何一种学说、理论一样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它的创立需要以前人提供的思想资源为背景。马克思正是在于它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时代的一切优秀思想成果,形成了国家理论学说。
(一)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直接理论渊源。
马克思的社会观和国家观的基础即使在后来也仍然是黑格尔主义的。然而,他并不是奴隶式地乞灵于黑格尔论述,而是把它当做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典型的历史的回忆的一种提示。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认为,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精神力量有三种形式: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马克思尖锐地指出,黑格尔的论述是“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其中“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5]在马克思看来,事物本身的逻辑是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都是“人的存在”、“社会形式”和“人的本质的客观化”。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黑格尔的伦理精神实质上不过是人的理性化的认识罢了。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那里,国家“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6]诚然,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已经得出了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构成了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直接理论来源。
(二)对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两国空想社会主义的批判和吸收是马克思国家理论形成的重要思想基础。
马克思充分肯定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积极成果,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把辩证法从他神秘的哲学体系的束缚下解救出来,同时又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吸取了他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内核。从而为客观、全面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供了基础。马克思借鉴了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理论体系,从而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和国家的本质。以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以其深刻的洞察力,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的全面批判,对未来社会进行了大胆猜测,这一切为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创立提供了直接的思想材料。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中,把国家变成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这一思想,显然为马克思在探索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这一重要思想也影响了马克思关于国家职能理论。此外,对马克思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批判精神。
(三)对近代以来资产阶级国家观的批判是马克思国家理论形成的又一重要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论犹太人问题》等著作中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与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研究批判了自由主义国家观。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及其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实质上是在市场交换中的平等和自由。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批判,不仅仅局限于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而是抓住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基础,对市民社会进行剖析。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经济学研究这个独特视角,以其雄辩的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市民社会的种种矛盾,揭穿了资产阶级关于市民社会的种种幻想,摧毁了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的根基——市民社会,从而从根本上批判了自由主义的国家观及其关于国家的种种神话。马克思首先从经济意义上理解市民社会,但是他又不局限于把市民社会等同于经济基础。马克思的结论是:新的政治革命导致的不仅仅是政治解放,它要实现的是人类解放——消灭资产阶级,让国家在过渡的社会主义阶段渐渐地失去其政治性,直至最后消失,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三、马克思的国家消亡理论
在考察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理论基础之后,对于国家的消亡,马克思认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不停地变换其存在形式,无论它如何变化,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国家的出现是为了抑制从经济生活中产生的阶级对立,国家永远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永远是阶级不可调和的产物。在马克思看来,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国家消亡以阶级及阶级对立的消灭为前提。可见,国家的消亡将使国家重新回到社会并作为一个社会管理机关服从于社会和服务于社会为内容。社会主义是所有国家走向消亡的过渡阶段。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国家消亡既是共产主义实现的前提之一,又是达到共产主义的结果。尽管国家消亡具有历史必然性,但它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实现共产主义,国家才能消亡。马克思认为社会解放和人类解放在于社会把国家政权收回,意味着市民社会在产生国家并成为国家基础的同时,也在产生一种消灭国家的力量。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对市民社会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在认识到国家存在的私有制基础后指出,要克服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国家就必须消亡自己”。[7]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国家的消亡需要市民社会的发展为其客观条件,即需要经济基础。因此,国家消亡不是乌托邦。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16.
[2][法]科尔纽.马克思恩格斯传(第1卷).三联书店,1963:43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14.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62,250.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