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看环保思想对大学生的启示
2011-03-20邵艳
邵 艳
(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看环保思想对大学生的启示
邵 艳
(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存在着各种各样严重的环境问题。我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蕴含了非常多的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文章阐述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环保思想、中国古代的环保法规及管理机构,并结合当今国家大政方针,谈谈环保思想对当代大学生的启示。
中国传统文化 环保思想 大学生 启示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我国在以往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采取了“先污染,后治理”,以及片面发展经济,忽视保护生态环境的错误方针,造成了一系列环境的问题。这些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害,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我国古代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环保思想,深入挖掘这些思想,对当代大学生树立环保思想和意识,从行动上践行环保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传统文化中渗透的环保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蕴藏着极其丰富的环保思想。先人们很重视和环境保持“和谐”,提倡与自然“共处”,如作为儒家思想精髓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佛家的“众生平等”思想等均是其代表。本文选取儒、道两家的思想作为切入点,谈谈传统文化中渗透的环保思想。
(一)儒家的环保思想。
儒家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为深远的思想之一,儒家思想中“天人合一”与“普遍和谐”的自然观代表了中国哲学的“根本精神和最高境界”。[1]儒家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对于自然界万事万物,儒家主张人们施之以仁德,才能与之相合一,可见其以“仁”为核心。其开创者孔子提出:“仁者,爱人。”(《论语·颜渊》)他提倡人和自然建立一种和谐、相敬相爱的关系。人应摆正对待自然的态度,将自然看作自己亲密的朋友而非自然的主宰者,人应适当地从自然界获取生存资源并给予回报,而非野兽般的贪婪和野蛮的征服。“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经》)他认为如果在不恰当的时间里伐木、捕猎就是不孝的表现,孝是中国古代百善之首,孔子将对待植物动物的态度上升到“孝”的层次可见其环保意思相当强烈。儒家另一先哲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树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这是中学时代的一篇课文,孟子在字里行间中透露出不违时令的收割、捕猎、砍伐的重要性,这其实是在告诫人们应遵循自然界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只有顺应规律才能“有所得”,如果逆规律行事就必然“无所得”或是遭遇大自然的惩罚。荀子提倡严刑峻法,他在《荀子·王制》中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鱼鳖鳅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他主张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捕猎、收割等时间进行严格规定,并在法律的监督下强制百姓执行。如有违者,对其实行惩罚。这是古代环保法的雏形,可见儒家思想家对环保大力提倡,且影响深远。
(二)道家的环保思想
道家思想开创者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认为:人的行为受地的控制,地为天所制约,天因道的存在而存在,而道存在于自然界万事万物中且深受其影响。人、地、天三者相互制约、相互牵制,也即“天人合一”。其存在和发展都需要遵循“道”这一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作为人不能违背规律,而只能与“天”、“地”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地安居乐业;庄子说:“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庄子·秋水》)他认为:不要奢望能以人微薄的力量改变天道和常理,这是螳臂当车的行为,如果这样做,结果将会是被天所灭。他实际上是提倡人应该遵循客观规律,不要违背规律而行事,与“天”也即万事万物和谐相处。[2]
二、中国古代环保的法律和机构
中国古代深受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历朝历代都很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制定了一大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了很多严格执法的环境保护机构。这些做法对于现代人的环境治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一)中国古代的环保法。
据文献资料记载,在远古夏朝,夏禹曾下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逸周书·大聚》)意为:春季的三个月里不要上山砍柴,以确保草木顺利成长;夏季三个月里不要入池塘捕鱼,因为此时鱼虾正在成长。这类似于孟子的主张,可见夏朝已十分关注农作物和动物的生长规律;《韩非子·内储说上》中有“殷之法,刑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记载,意为殷商的法律规定:对于在公共街道上丢弃垃圾的人依法应斩去双手。这是对于街道卫生管理的早期规定,可见古代殷朝对于乱丢滥弃者的惩罚十分严厉。[3]公元前11世纪,西周颁布的《代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意为不要蓄意破坏房屋、填埋井、乱砍滥伐、滥杀牲畜,违背此规定者将遭受死刑的惩罚。秦朝制定的《田律》明确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毋毒鱼鳖,置阱罔,到七月而纵之。唯不幸死者伐绾享者,是不用时。……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河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皮。”对一年四季农作物和家禽等种植、收割、捕获等作了严格规定,如有违法者,必以严刑峻法处置之。汉朝时,淮南王刘安提出的思想类似于现代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他要求人们捕鱼时不要把河里的水排干,捕猎时不要焚烧山林,不要把野兽全部捕尽,尽量不要捕杀幼小的动物。文帝、景帝均提倡广种树,如景帝提出:“劝农垦,益种树。”唐朝时,《唐律·杂律》记载:“诸部内,有旱、涝、霜、雹、虫、蝗为害之处,主司应言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诸失火,及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诸弃毁官私器物及毁伐树木、庄稼者,准盗论。”这是对负责管理环境的主司的严格规定,规定其必须及时宣传洪涝灾害、虫灾,如果不能履行职责,杖五十。对在不恰当的时间在田野里焚烧秸秆、破坏庄家的人施行苔刑五十。对毁坏公共财物和毁林开荒的人,一并列入盗贼的行列,对其施行徒刑。从以上夏、商、周、汉、唐五朝的实例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帝王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且环保的法律涉及面较广,惩处力度较大。这为维护朝代的稳定,维持古代生态环境的平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4]
(二)中国古代的环保机构。
从已有的文献记载来看,远古的先秦时期就已经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被称作“虞”,又名虞师、虞人,这既是机构的名称,又是官员的名称。后代在虞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分:专门管理山林的被称为“山虞”或“麓人”,管理湖泊的称作“泽虞”或“衡麓”,管理江河、谷地的名为“川衡”或“水衡”、“舟鲛”,管理森林的被称作“林衡”或“祈望”。之后的朝代发展了已有的环保机构,汉代时出现了管理统治阶级游玩享受的专门园林“上林苑”的官员上林令,后出现管理权限广泛的水衡都尉。隋唐时期,管理环保的部门除有虞衡司外,工部亦起主要作用。总之,中国古代的环保机构设置完备,职责明确,且权力很大,对于维护古代的生态平衡作出巨大贡献,也给当代环保事业巨大启示,即加强环保机构的完整统一,将对土地、水源、资源等管理纳入一个统一的部门里,避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办事效率低下或是机构重叠、冗员过多等情况出现。[5]这样建立起的机构才能提供更加全面的环境保护,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我国科学发展观中的环保思想
党的十七大报告完整概括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可以看出,当前在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兼顾环境问题,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对于发展和环境应做到“两手抓、且两手都要硬”,摒弃过去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错误发展观,为国家的发展谋求长远的发展道路。
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指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十二五规划”关于环境方面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新要求,对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内容涉及资源、能源、人口、气候等方面,是对我国正确发展道路的阐述,从中我们看到了对于“循环经济”、“低碳”的提倡,这也是现阶段较流行的发展模式和生存方式。循环经济有利于节约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低碳的生活方式教导人们应尽己所能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如可以减少购买和使用私家车,改乘公交、单车或步行;少买不必要的衣服,多吃素食;选择小户型和简装的房子,等等。概言之,低碳的生活就是朴素的生活、节约的生活。
四、环保思想对当代大学生的启示
环保思想理应深入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意识之中,人人懂环保,人人做环保。当代的大学生是接受最新思想的一代,有理想有文化,是祖国建设的接班人和栋梁,对于环保这项事关民生国情的大举措,大学生理所应当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为环保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下面我就环保对大学生的启示谈谈观点。
(一)关心国情,对我国环境和环保的现状有清醒的认识。
大学生平时应多观关注新闻、报纸,收听广播或上网浏览相关资讯,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国内外有关环境的大事件。对于我国现已存在的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破坏较严重的地区都应做到心中有数,把“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建设绿色家园从我做起”的思想深深烙在心底,从思想上重视环保。
(二)增强环保的意识,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
大学生应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明确环境问题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破坏环境的刽子手,也可以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改变现状,正确的意识能指导大学生采取正确的行动,明确在环保这项事业上可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点点滴滴做起,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把垃圾分类,不乱扔废弃电池,抵制一次性餐具,等等。只要人人都有环保意识,人人都有环保行动,建设绿色家园就会从梦想变为现实。
(三)植树造林,为祖国添绿,推崇“低碳”消费观。
树木对于净化空气、改善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大学生应多多参加植树造林,这不应仅仅局限于每年的植树节,而应把握每一个可以植树的机会。同时,大学生应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崇尚节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积极响应“低碳”的生化模式。
(四)多参加环保等公益事业,积极投身环保的宣传工作。
宣传和环境NGO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环境NGO不只需要社会上专业环保人士的参与,更需要当代大学生的参与。大学生应多关注学校和社会上的环保组织和环保宣传活动,并积极投身到环保的公益事业上来。例如可以利用课余时间跟随环保组织进社区或街道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回收废旧电池,等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祖国的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1]刘湘溶.生态伦理学[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姜莉莉,徐国亮.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环保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探究[J].环境经济,2010,8,(80):38-41.
[3]肖传林.古代的环保法文化及其现代意义[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4,(2):36—38.
[4]胡北.中国古代的环保思想和法律制度及其时代意蕴[J].学术论坛,2009,(8):61-63.
[5]王少波,郑建明.我国古代的环保法制及其对当代的启示[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6):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