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期师德评价指标体系
2011-03-18董彦旭
■董彦旭
一、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编制师德评价指标时要以师德的内涵和特征为依据。二是明确性原则:编制的指标要明确具体,即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责任的轻重、效果的好坏作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评价者对指标理解上的模糊不清或误解。三是普遍认可性原则:把师生评价作为师德评价的根本,在指标中真正体现师生的需求。四是可比性原则:不同岗位肩负的职责和开展工作的方式都不一样,指标也要有一定的差异。五是可操作性原则:给出的指标必须是可见的行为或者可感受的东西,以便评价者能够对评价标准准确地把握。六是相对稳定性原则:评价指标制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以强化教师对学校倡导的教师道德准则的深刻印象。
二、师德评价的具体指标
1.师志坚。
志向是指抱负、理想和人生目标。人的志向远大,格局就大,胸怀就大,追求的事业就大。一位优秀的教师,一定是远大志向的追求者和实践者。因此,对优秀教师的要求是胸怀理想,充满激情和梦想;勤于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关注国家前途和命运,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教师从事的是一项具有显著探究性特征的事业,坚强的意志,是在困难面前百折不回,知难而进,把培养学生作为一项神圣的事业并为之奋斗终身;是在教育过程中不因学生暂时的退步而失去信心,也不因学生的反复而苦恼,而是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倾注全部心血,不把学生培养成才誓不罢休。
2.师心慈。
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师爱,主要表现为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对学生的爱心。师爱,就是对学生的情真、对教育的情长、对事业的情深,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以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危难时刻舍生忘死保护学生。教师正是用充满激情的敬业精神和言传身教,感染着学生,激励着学生,影响着学生,才有了自身的职业幸福感,才帮助学生获得成功后的喜悦。
3.师智广。
一般地说,教师的知识结构包括普通文化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科知识三方面内容。强调教师对普通文化知识的掌握,是因为普通文化知识本身具有陶冶人文精神、涵养人文素质的内在价值;教师对普通文化知识的掌握不仅要渊博,而且要精深,要内化到个体知识结构中去。掌握学科专业知识,不仅要求教师对所教学科的基本内容有深入透彻的了解,还要求教师了解学科架构、发展脉络及学科信念等内容。教育学科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方面的知识,这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师还应具备教育研究能力。教育研究能力是一个综合的能力结构,它包括定向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动手实践能力、评价分析能力、组织科研活动的能力。这六种能力在每个人身上的不同发展水平,就形成了每个人不同的研究风格。
4.师法活。
为师者,教法为要。苏霍姆林斯基说,任何一位优秀的教师,都必须是一个善于激起课程研究兴趣、确立自己课程吸引力的教师。任何一位教师,都要常怀爱生之心,常念为师之责,常思教育之策,对于自己擅长的育人之法,也不宜一直使用、一成不变,这是由学生的心理特征决定的。教师要根据教材的不同和学生的实际,经常变换教法,不能堂堂一个样,力求做到宜讲则讲,宜问则问,宜议则议,宜练则练,把“独唱”变为“合唱”。还可采用多媒体等直观手段辅助教学,引起学生对教学过程的新鲜感,从而保持较稳定的注意力。教师在遵循教学规律的基础上要不断地优化、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努力使自己得到突破。
5.师业精。
“师业”是指教师育人之业,具体指教育教学工作。“精”一指精通业务,掌握育人的基本原理,了解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精通所教学科的内容,能够抓住要领,运用自如;二指对教育教学工作精益求精,不满足于现状,体现了教师不断进取的精神。
“敬业”是一种工作态度,而“精业”则是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前提。严谨治学、精益求精是新时期教师的道德规范。教师要做到精业,就必须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学习。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教师应当学而不厌,才能诲人不倦。”胡锦涛总书记更是鲜明地指出:“在当今时代知识层出不穷的条件下,要成为合格的教育者,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教师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夯实业务基础,努力成为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典范,成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行家里手。
6.师纪严。
教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教师不仅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表率,而且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使每个学生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护法是重要的职责使命。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培养合格学生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提出:“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深入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意识,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不良影响”。教师心中有法,目中有人,在教育时,才能尊重学生的人格,使学生和谐、健康地成长。教师自觉守法,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渗透法制教育,才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学生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指出:“学校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1999年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着重强调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预防作用,教师在学校法制教育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教师要明晰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遵纪守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树立法纪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其次要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再次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纪律。同时,还要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师风正。
教育无小事,教师无小节。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应该是规范的象征,都应当是学生的楷模、社会的典范。教师作风的内涵十分丰富,高洁的师风要求每位教师做到四个“一定要”:一定要在物欲横流的世俗空间保持一份宁静和充实,保持一种执著和热爱,把教书育人看作一件值得用心去做的事业,在工作中感受快乐和幸福,体验创造和收获;一定要做精神圣洁之人,不断警示自己、提升自己,面对诱惑能守住底线,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宠辱不惊;一定要守住清贫,耐住寂寞,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利”;一定要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达观与豁达,坚信“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8.师语美。
语言在教育教学中至关重要。它是传递教育教学信息、激发学生情感、使学生进入最佳状态的重要手段。因此,有人说:“教师的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它像一股清泉流入沙漠,于是沙漠有了绿洲;它像一线晨光穿过云层,给林中飞鸟带来了黎明的信息;它像普罗米修斯的圣火,给人类带来文明之光,照彻上下五千年。”所有的教师都要铭记,教育是培养人的工作,教育者若希望能够与被教育者心相系、情相融、智相通,就必须研究学生的心理特点,充分运用语言的技巧让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看到自己的能力,产生一种愉悦感,从而主动自觉地进行自我教育。对学生真情的激励、善意的批评和推心置腹的谈心,如果用富有艺术性的语言说出,便能调动学生美好的感受,就能在教育人的前提下,上出激动人心的课,道出鼓舞人心的理,生出振奋人心的情。
9.师表端。
为人师表是师德的本质。为人师表是一种责任,是寒来暑往的坚持,是夜以继日的执著,是创新教法的苦思冥想,是对新知识的孜孜以求,是对学生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为人师表是一种能力,是启迪智慧、塑造心灵的能力,是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能力,是推陈出新、创新创造的能力;为人师表是一种态度,是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是永远的奋斗激情,是认认真真备课、兢兢业业教书、踏踏实实做学问,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痴心不改,是善于在琐碎、平凡中感悟创造的快乐、收获的喜悦;为人师表是一种境界,是心底无私的博爱与奉献,是校内校外表里如一的高度一致,是以慎独为最高境界的追求与向往。
10.师境雅。
教师的办公环境是教师学习、研究、工作的场所,也是学生与教师联系、共同成长的场所,有时还是教师与家长沟通、探讨教育之道的场所。积极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是群体成员相互影响、产生同化力量的源泉。它不仅以物质形态满足着教师学习、工作、生活的需要,使教师心情愉悦地在一个雅致而有情趣的环境中工作,用一种怡然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和学习;它还无时无刻不以外在的形态,折射出教师的思想意识、理想情怀、行为习惯,影响着教师、学生的情感和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