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启动
2011-03-18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1年7期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召开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全面修订启动工作会,宣布《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式启动。相关人士强调,《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首先必须立足于国情,致力于解决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其次要掌握好著作权法利益平衡原则,妥善处理好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此外,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并自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分别于2001年10月和2010年2月进行过两次修正。随着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侵权等事件层出不穷,著作权法律制度遇到严峻挑战。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表示,此次全面修订工作意义重大,将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认真展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