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可再生能源新闻
2011-03-16
综合类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甘肃省敦煌市新能源城市规划的复函》(国能新能(2011)191号),原则同意《敦煌市新能源城市规划》,支持敦煌市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
《敦煌新能源城市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智能化电网;构建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系统;建设低能耗、少排放的人居建筑;建设低能耗、少排放的交通体系;构建良性排放和循环的环境体系;构建满足新型能源发展的服务体系和产业;培养新型能源体系要求的各类人才;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可持续能源体系的认知度。重点实施太阳能热电联产和热发电、光伏应用、城市微网、电动汽车、大型光伏和风力发电、城郊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工程、太阳能野外实验培训中心、抽水蓄能电站9大类项目,力争到201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超过城市能源消费总量的目标。
国家能源局批复要求敦煌市利用丰富的太阳能等资源,为促进新能源技术进步,扩大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探索新型城市能源发展道路,把敦煌市建成完全不依赖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现代科技与古老文化有机融合的新能源城市。要按照“清洁高效、多能互补、先进适用、综合协调”的原则,以太阳能多种利用方式为重点,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用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重点实施太阳能供电供热、城市微电网、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和热利用、电动汽车以及为本地区供电的大型光伏发电和风电等工程。要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开展太阳能热电联产示范工程和微电网示范工程前期研究,完善资源测评、初步选址、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要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原则,有序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和风电场、建筑光伏和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要求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城市建设,敦煌市要把新能源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敦煌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投入必要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目前,我国第一个大型光伏并网发电站——敦煌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已建成并网发电;甘肃省最大的光伏发电项目——敦煌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暨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敦煌市太阳能产业园区开工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万kW、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200万kW,把敦煌建成百万千瓦级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和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
太阳能
近日,桂林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千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重点发展高纯硅料、多晶硅片和单晶硅片、太阳电池片及组件封装、设备辅料及应用产品等。
《决定》确定构建以兴安光伏产业园为核心,以高新区、临桂、灵川、全州、平乐等县区特色光伏园为支撑的桂林太阳能光伏产业带。
《决定》提出,到2015年,全市累计实施产业项目100项以上,累计完成项目投资30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企业3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全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力争实现销售总收入1000亿元以上,太阳能光伏综合应用规模达到100MW。太阳能光伏产业成为桂林市经济的支柱产业,桂林成为全国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创新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和应用示范基地。
《决定》明确了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凡在桂林市投资的各类光伏企业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后,其5年内实现并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受益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扩大投资和研发。放宽注册资本限制,鼓励企业以专有技术、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其最高出资额可放宽至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允许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称,截至今年7月,青海省已有五家光伏发电企业实现并网发电,并网容量达到56 MW,目前仍有19个重点项目将在9月30日前完成300MW上网发电容量建设。
报导称并有13个项目已获准建设,总建设规模205MW,预计总投资41亿元;并有5个项目共460MW正在积极争取得到许可,总投资92亿元;青海正在成为中国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
据悉,截至目前,青海省内已获得青海省发改委许可开展前期工作的光伏发电项目达到了33个,仅格尔木市已开工和计划于近期开工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就有28个。
7月25~28日,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圆满完成对金太阳示范工程资助项目山东济宁华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18MW薄膜光伏电站的工程验收工作。
该电站是亚洲最大的薄膜光伏电站,占地约63公顷。太阳能中心依据2011年4月1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金太阳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CNCA/CTS 0004-2010《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开展了验收测试,主要进行了光伏系统电能质量、逆变器效率、系统电气效率、光伏组串一致性、光伏阵列绝缘电阻、光伏系统标称功率、保护装置和等电位体等测试内容。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结果显示,辽宁热驰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兴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皇鹰太阳能有限公司、海宁日日喜太阳能有限公司、芜湖市万里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昆明天天沐歌太阳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
据悉,此次共对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云南等9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进行了抽查检测。依据国家标准《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热性能试验方法》GB/T18708-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贮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4706.12-2006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等技术要求,对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的热性能、耐压、外观、贮热水箱、水质、过热保护、支架强度、支架刚度、外热冲击、淋雨、耐冻、空晒、电气安全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上述8家企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主要集中在,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标准值/实测值:≥7.5MJ/m2/7.0MJ/m2)、轮廓采光面积实测值与明示值的偏差不满足标准要求、贮热水箱的容水量实测值与明示值的偏差不满足标准要求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