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2011-03-16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2011〕1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一)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1.15元/kWh(含税,下同)。
(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1.15元/kWh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1元/kWh执行。今后,我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二、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三、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仍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延伸阅读
国内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发展
从明年开始,中国的光伏电价上网电价将正式进入“1元时代”,这一在数年前还被业界认为是不可能达成的任务。近年来中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主要以三种形式,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演变:
1、核准电价:2008年7月,国家发改委核定的内蒙古鄂尔多斯205kW聚光光伏电站和上海崇明前卫村1MW及宁夏4个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为4元/kWh(含税)。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宁夏太阳山四个光伏电站1.15元/kWh的临时上网电价。
2、中标电价:从2009年开始,中国举行了光伏特许权招标。2009年3月,国家第一轮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敦煌10MW光伏电站,中标价格1.09元/kWh(含税)。2010年6月,国家第二轮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扩大到13个项目,内蒙古60MW、新疆60MW、甘肃60MW、青海50MW、宁夏30MW、陕西20MW,共计280MW,中标电价在0.7228~0.9907元/kWh(含税)。
3、示范工程补贴:国家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计划”和“金太阳示范工程”,对光伏电站进行安装补贴后,业主自发自用,富余电量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全额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