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对施工安全事故风险控制浅析
2011-03-15邓广石
邓广石
(深圳市水利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 518008)
工程建设崇尚“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当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理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施工安全也是第一位的。施工安全也同样关系到企业企业的声誉,乃至生存与发展。因此,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安全工作予以特别的重视,预防为主,采取措施,规避或者减轻施工安全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
1 项目经理在施工安全工作中的重任和职责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指挥决策权,强调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代表企业总经理在项目中的负责人。所以,法律赋予了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中的核心地位。无论项目经理在项目获利中是否有个人利益,是否实际有“说了算”的施工现场掌控权,他都肩负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重任,这是法律赋予他的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他都难辞其咎。
因此,项目经理在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参与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工作;组织编制高危项目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各项应急预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风险管理计划和管理措施;落实项目分包和工程保险事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把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作和应急资源的准备作为监控工作的重点。
2 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工程项目的风险发生于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可谓是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工程项目常见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投标风险、总承包风险、分包风险、合同管理风险、施工方案风险、安全风险、质量风险、工期风险、劳务管理风险、材料管理风险,以及成本管理、预结算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等诸多方面。
安全风险只是上述诸多工程风险之一。从当前国内的安全生产环境来看,施工企业的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属于高危行业。重大事故损失和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煤矿行业。以作者个人的体会,对常见的水利、市政、房建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如附表。
从附表可以看出,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因素很多,要面面俱到地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为一个项目经理,自己个人的管理水平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而必须依靠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但是,项目部的建立也不可能是那么理想化的,项目经理掌控项目部的权利也可能是有限的甚至是有责无权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择其实总是处在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的情况之下,往往会出现综合素质不高,有实践经验的缺乏技术水平,而且清高气傲,掌握实权,全凭经验调度指挥。有技术水平的又缺乏实践经验,没有实权而指挥不灵的情况。加上项目部是短期组建的临时机构,人员的稳定性较低,流动性大,项目部人员短期行为意识比较浓等等,这些都是事与愿违的不利于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
3 项目经理安全风险的应对措施
(1)风险规避。通过变更工程计划,消除风险或消除风险产生的条件,或者是保护工程目标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在我们的生产过程中常用的有三种方法:
附表 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因素分析表
一是工程法。以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质性风险的威胁。例如,排涝泵站工程由于招标等原因延误了开工时间,雨季将至,不能按原计划在河道中实行基础大开挖施工,又必须抢建水下工程,保证汛期到来之时的河道行洪。此时,应考虑采用钢板桩、沉箱等基础施工方案,减小基础开挖回填土方量,避免问题扩大甚至发生事故。以此类推,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很多类似的情况,这往往是项目经理规避风险的首选,因为很多情况下是既规避了安全风险,又改变了设计增加了投资,可谓一举多得。
二是程序法。运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从事工程活动,以避免引发风险或不必要的损失。这也是一个施工企业管理体系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的体现。例如,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各项规定要制度化,避免作业人员因小的疏忽而引发大的事故。文明施工要标准化,提高施工区域的环境指数,降低环境风险。机具的操作和临电设施的布设要规范化,避免设备和用电风险。
三是教育法。广泛开展风险管理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例如,对每次政府部门安全检查和工程例会上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都要专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施工人员,除了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之外,还要实时地进行相关工序的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将各种交底和培训记录妥善保存,以备一旦有事故发生时查阅。这是项目经理是否尽责的重要自保证据之一,它可以减轻在安全事故中自己所要负的责任。
(2)风险转移。由于本企业资质的局限性,或者工程需要大宗设备、构件而本企业无力生产,又或者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和工程承包人的能力局限,有些风险比较难以控制,则往往可以采用某种有偿的方式将部分项目转移给一些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承担。同时也将风险转移给了他人。这种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有工程分包和购买工程保险。这在施工项目上是常见的现象。项目经理在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注意将分包商产品的属性和责任界定的十分清晰,以免在发生事故时责任混淆。例如,混凝土管材,分包商在管材进场吊运至指定地点安全落地后才能算完成交接,在此之前的一切风险就由分包方承担了。
(3)风险缓解。是将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以接受程度的风险管理过程。风险缓解措施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采取各种防御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恶劣天气会导致工期风险、材料损失甚至人身伤害。我们可以通过天气预报,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来减少恶劣天气对工期的影响。而且在施工方案编制阶段,应根据工期的时段,编制高温季节、汛期和台风等各种季节性气候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管理措施。
二是采取控制风险损失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损失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措施控制风险继续扩大或限制其扩展的范围。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就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尤其是防止不当抢救受害人的行为,避免使已经存在的损失扩大。
由此可见,各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预案等,都是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文件,类似的工程文件是可以拿来参考改编的。但不能照搬照抄换个封面了事,必须有它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文件都是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安全风险实施监控的重点。也是项目经理是否尽责的重要自保证据之一。
(4)风险自留。安全风险是不可能百分百避免的,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它是必然会发生的。所以有些风险,我们必须接受其带来的后果。风险自留包括自担风险和自保风险两个方面。作为项目经理主要涉及前者,自担风险是指因安全事故带来的各项资源损失由施工企业直接承担,当损失发生时,直接将损失摊入成本及费用。自保风险是指企业处理那些损失较大,无法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风险的一种手段,在此不是论点的对象,故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