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校卫生工作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011-03-09
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巡礼
学校卫生作为一门学科,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最初主要在学校开展一些促进学生健康的工作,至今已有二百年的历史。
我国最早的学校卫生工作始于20世纪初,主要在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健康检查、健康教育及预防接种等工作。1960年,随着学科研究领域的扩展,学校卫生学逐渐发展成为儿童少年卫生学。它研究儿童青少年教育和生活环境与他们生长发育机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出卫生措施(包括制定卫生标准),以期预防疾病、增强体质和促进健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指出,儿童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学校卫生标准涉及七方面
学校卫生标准是指对学校卫生工作中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学校卫生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的改善,有利于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和学校卫生服务。学校卫生标准的发布对贯彻执行学校卫生法规、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有重要意义,对强化学校卫生的科学管理具有推动作用,学校卫生工作呈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在20世纪80年代初之前,我国没有制定过单项的学校卫生标准,只是在有关的决定和暂行办法中包括了许多相关标准的内容。如1951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规定:学生每日上课、自习时间,大学、高中不得超过9小时,初中不得超过8小时,小学高年级不得超过6小时;每日睡眠时间,大学8小时,中学9小时,小学10小时,夏季酌增午睡时间,等等。
1985年2月16日,卫生部卫生防疫司【(85)卫防食字21号】《关于落实学校卫生标准具体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学校卫生标准委员及组织制定管理学校卫生标准具体事项等交北京医学院北京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在卫生部的领导下,组建了学校卫生标准委员会(挂靠在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委员主要由我国部分医学院校卫生系儿少卫生学研究室、省卫生防疫站(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组成。
目前,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包含了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等各方面的专家。
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主要的职责是提出本专业领域卫生标准发展规划和制、修订标准年度计划的建议,组织协调本专业领域卫生标准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本专业领域卫生标准草案的评审和已发布标准的复审;负责学校卫生标准的技术咨询,组织开展标准培训等。
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历届委员会研究、编制了学校卫生标准体系,确定了学校建筑设计与设施、学校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家具及教具、儿童青少年用品、教育过程、儿童青少年健康检查及管理、健康教育规程等七个方面的学校卫生标准。
自“六·五”规划开始有计划地研制国家标准以来,已经颁布的学校卫生标准24项,其中国家标准17项,卫生行业标准7项,还有26项正在报批或研制中。这些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保障了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学校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学校卫生标准是学校卫生监督重要内容
教育设施(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学前机构、校外设施等)的环境条件,不仅要满足教育功能,同时也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艺术、经济等各方面的要求,达到合理的统一。卫生要求内容广泛,除一般环境卫生要求外,还要求适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这是学校环境卫生不同于一般环境卫生的关键所在。因此,学校卫生标准不仅作为学校教育设施和环境要求的技术依据,而且成为学校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学校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使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设施,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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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学校课桌椅是学校的主要设备,学生有十多年时间是在课桌椅间度过的。因此,学校课桌椅对学生显得尤为重要。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颁布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和《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对上述标准进行合并、修订,于2002年5月颁布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该标准有利于保护学生良好的身体形态,减少疲劳,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保护视力,减少近视眼的发生等。
再比如,教室是中小学校的主要用房,是学校建筑的主体部分,其光学环境如何,直接关系到教学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也与广大中小学生的视力保护和预防近视眼密切相关。良好的教室采光照明条件受到建筑设计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关注,1987年颁布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卫生标准》,现正在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工作。18年来,此标准是学校卫生监督的主要依据之一,对促进我国城乡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条件改善颇具意义,在保护学生视力、提高学习效率、增进身心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已建立学校卫生标准体系
学校卫生标准是从保护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出发,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教育过程、营养和心理、行为等及其有关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等),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的技术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并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学校卫生标准的内容和范围非常广泛,它涉及到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身心健康及其有关的学习、生活环境、教育过程卫生等各个方面。
国家法律法规是制定学校卫生标准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等,是制定学校卫生标准的主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卫生工作的基本法规,是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制定学校卫生标准的原则有:保护儿童青少年健康的原则,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按卫生标准体系统筹安排的原则,卫生标准与标准方法相匹配的原则,卫生标准与卫生法规相配套的原则,跟踪社会发展和最新科研成果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与先进国家卫生标准的原则。
目前,我国学校卫生标准体系包括7个系列,共计47项标准:
(1)学校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包括学校卫生专业名词术语、标准编制规范等三项标准。
(2)学校建筑设计及儿童青少年设施卫生标准:包括学校建筑设计、学校教学环境及设施等九项标准。
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评审会上,委员们认真听取标准起草人介绍标准研制情况
(4)学校家具、教具及儿童青少年用品卫生标准:包括学校教具、家具,以及儿童青少年用品的卫生要求等六项标准。
(5)教育过程卫生标准:主要是对教育过程中的学习负担、体育运动负荷等制定卫生要求,为了防止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疾病传染给儿童,对这方面的规范性标准也列入这一系列,共六项标准。
(6)儿童青少年健康检查及管理规范:包括对学生健康检查、监测、评价进行规范等十六项标准。
(7)健康教育规程:制定健康教育、健康行为方面的标准或规程等三项标准。
我国在建立学校卫生标准体系时,考虑到儿童青少年是健康危害的敏感人群,为了强调保护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性,将与儿童青少年卫生相关的标准单独列出,形成独立的学校卫生标准体系,适应了我国在保护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儿童青少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上的需求。
国际和国外标准组织所制定的儿童青少年卫生标准可以归纳为三个大类:一是儿童产品类,包括儿童玩具、运动器械、服装、纸制品;二是儿童设施类,包括学校建筑(结构、功能、安全)、运动场(材料、功能、安全)等;三是教育环境类,包括室内照明、教育设备等。这些标准都是分散在各个不同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中,而没有独成一体。标准的制定也分散在各个不同专业的技术委员会或学术团体等。
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评审会上,标准起草人在介绍标准研制情况
下一步工作重点
结合学校卫生工作重点,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儿童青少年健康热点问题,目前学校卫生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
(1)学生健康监测与评价:“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学生健康监测是对学生人群进行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等方面长期的动态观察,掌握学生群体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为进行学校卫生和儿童少年健康方面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的改进和推动学校卫生工作奠定基础,明确方向和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指出,儿童青少年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未来的健康素质。《意见》还指出,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自1985年进行以来,每5年进行在全国开展一次学生体质调研,共进行了5次(2010年已经开始),学校卫生标准委员会收集、分析了大量的资料。学校卫生标委会将利用这些资料,重点研究、制定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状况评价标准、近视筛查标准等,用这些标准对儿童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水平和健康状况进行评价,为各地、各类学校提高和改善儿童青少年健康制定相关的政策、干预规划和改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学校建筑和设备:学校是儿童青少年进行学习和各项活动的重要外界环境,在建筑和设备的卫生要求,组织人力,在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等方面制订相应的卫生标准,以确保学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校舍时,学校的选址、学校的建筑设计必须保证建筑设备的质量,有利于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3)学校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是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随着对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认识不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对于人们生活行为和方式的影响,对于人类健康的作用已日益得到普遍的重视。通过学校健康教育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必要的卫生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健康价值观,养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方式,改变不健康的环境,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疾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展,为终生健康奠定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健康问题的出现,学校健康教育的目标、原则、内容、结构和形式需要不断充实和调整。针对大、中、小学校学生,以及各种健康问题,制订和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规范,将会使学校健康教育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如目前正在对《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 1987)》进行修订,该标准是为提高教学效果、保护学生视力、改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条件,使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制定的,适用于城市、县镇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该标准于1987年制定,距今已有20年,标准制定时依据当时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教室最低采光系数规定为l.5%,规定教室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150lx、教室黑板平均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与国际照明委员会(CIE)S008/E-2001规定的教室平均照度应在300lx相差交大。随着经济发展,本标准已不能适应新时期要求,2007年5月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也明确指出,我国青少年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将教室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150lx调整为300lx,黑板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调整为500lx。
学校卫生标准委员会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在确定体系、研制规划、计划,以及制定学校卫生标准中,充分考虑儿童青少年具有年龄幼小,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对有毒有害物质敏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机构场所人群密集等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卫生标准,以保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