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与“线”的启示
——洛阳供电公司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眸
2011-03-06Article张金峰Pictures马宁军
文 Article_吴 涌 张金峰 图 Pictures_马宁军
11月13日,洛阳公司对所属县级供电企业供电所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抽查暗访,检查人员发现,今年“乡镇供电所规范管理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整改,随着乡镇供电所规范工作向前迈出大步,企业也收获了沉甸甸的“综合效益”。
2011年6月,针对“基层窗口站所”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供电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难点所在,洛阳公司紧紧抓住“规范”这条管理主线,通过深入实施专项行动,力求排查解决突出问题,为农电整体素质三年提升工程打下基础。
专项行动直指行业热点
洛阳公司总经理付红军曾做过这样的比喻:“一个个基层供电所不仅仅是优质服务的窗口,更是企业联系社会和万千群众的触角,是公司管理水平的缩影。”
在年初的一次座谈会上,洛阳市资深行风监督员娄金萍曾经坦言:“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的关键在于乡镇供电所,这一级窗口的水平直接影响企业发展,关乎企业品牌建设的成败。”
民意为何聚焦乡镇供电所,深层次原因何在?为何专项行动势在必行?“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深入,乡镇供电所服务面广、工作靠前、贴近‘三农’等特点愈加凸显。”洛阳公司纪委副书记赵慰欣揭示了问题的真相,“近年来,在公司收到的投诉举报中,农电问题占总量的80%以上,而乡镇供电所收费、临时用电管理等问题,成为曝光率很高的问题,甚至诉诸公堂。这些问题都成为‘发热点’甚至‘出血点’,威胁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在于规范!”对于解决之道,赵慰欣一言概之。
事实上,在许多县级供电企业干部职工尤其是管理者的心目中,“规范”是解决企业发展中许多突出问题的强力武器,面对的问题也不单单是行风问题,还涵盖了企业经营、依法治企、社会效应、安全生产等内容。
2010年,洛阳公司开展了基层供电所规范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旨在规范县级供电企业员工行为、规避企业风险、提升经营效益,树立企业形象。为了检验检查整改的效果,2011年5月30日,洛阳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基层供电所管理和市县两级反窃电专项行动”,对公司下辖145个乡镇供电所实施“回头看”。
6月初,专项行动启动后,按照既定方案,洛阳公司对2个分局、9个县局所辖供电所日常管理所涉及的工程项目管理、电费管理、临时用电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线损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制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采取“明+暗”、“内+外”、“前+后”相结合的方式,与客户、员工和主管领导进行座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完毕。
监察整改直面管理难点
在6月份的检查中,在某供电所,检查人员发现电能计量台账无统计时间,台区实抄率报表只显示总户数,而没有细分至台区。在另一家供电所,发票领用记录个别月份无领取人签名,用电检查计划过于简单,且填写不规范。
专项行动中,在抽查的总共18个乡镇供电所中,都不同程度发现了无章可依、有章未依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笔者看到,在一份供电所整改建议书上,检查组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明确写道:建议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供电所的管理制度、记录、台账和生产管理过程中生成的数据等基础资料,按照简洁、实用、闭环的原则,明确内容、格式和填写要求,据实填写、规范填写。
检查人员还发现,个别县局还未按规定实行抄、核、收分离制度,尤其在低压抄表上,还是农电工自己抄表自己收费,存在一定管理风险。
在若干类别的问题中,临时用电管理一直是困扰乡镇供电所的管理难点。由于各县局没有统一管理办法,个别供电所还在收取临时表箱押金、租金和电费保证金,甚至还有估抄电量现象。临时用电合同(协议)格式、内容不统一,签订不规范,而且还有事后补签的现象。
洛阳公司用电检查大队队长乔卫国说:“临时用电管理是乡镇供电所管理上的难点和薄弱点,在个别区域,私拉乱扯和转供电现象较为普遍,甚至为一些假记者提供了制造事端、借以牟取利益的借口,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和舆论风险。”
笔者了解到,对于“规范与执行”的问题,从国家电网公司到省市两级公司,近年来可谓下了大力气,从硬件到软件建设都投入巨大,效果也较为明显。以洛阳9个县局为例,都连续多年获得当地政风行风评议第一名,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须改善的地方,这也是目前管理的难点所在。
为攻克这一难点,洛阳公司监察部有针对性地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监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各县局都按照要求开展供电所所长、班站长、坐席员培训,从流程到技能,从形象到礼仪,收效明显;为了规范企业行为,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管理举措。譬如,伊川县局采取“视频点名”措施,上下班时各点名一次,杜绝人员迟到早退,在供电所实行每天班前会制度,使农电工管理可控在控。这些举措都有效地提升了规范管控水平,夯实了规范管理的基础。
选准突破培育规范亮点
“通过专项行动,不仅发现、查摆了问题,更重要的是发现了许多农电标准化管理探索过程中的亮点,这些经验的推广无论对‘九大专项行动’的推进还是‘三集五大’体系的建设,都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洛阳公司党委书记耿章武说。
对于比较突出的临时用电问题,伊川、宜阳、孟津等县电业局动手早、标准高、流程规范,极大地改变了原来的落后局面。伊川、孟津县局购置临时用电表箱,统一装表接电,根据省公司临时用电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低压客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客户必须提前向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供电所配电检修班负责临时用电表计装拆和工作票传递,按用电性质、负荷收足预购电费,记录备案后,方可接火送电;抄表人员对台区的临时用电进行按月抄录,并及时传递到微机员处进行当月电费结算,电费从客户预购电费中扣除,发票暂存客户服务中心,待销户时一并结算退还客户;用电结束,客户应口头或书面申请终止供电,供电所安排拆除临时用电计量装置,终止用电表读示,告知客户及时到客户服务中心结清临时用电期间全部电费,并在档案记录上注明拆除人员和销户时间。
图:洛宁县局赵村供电所对线路进行巡视,确保可靠供电
宜阳县局还印制了统一样式的“临时用电申请”、“低压临时供用电合同”和“临时用电报装流程图”,分发给全县17个乡镇供电所,并先后购买850套计量表计,供临时用电客户使用,进一步规范临时用电管理。
孟津县局要求,在客户业扩报装工程中,供电所只负责客户工程的用电申请、工程质量监督,配合施工单位停送电和协调工作,有效避免了供电所因私揽工程而引发的管理不规范,甚至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
偃师市供电公司和新安、汝阳县局则在物资材料管理上下工夫,由招标厂家配给,实现了“零库存”账、卡、物由专人管理、项目清晰。
由于这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涉及站所管理、财务管理、线损管理、农电工管理、电价管理等县级供电企业经营、服务、稳定等诸多方面,如果各县局齐头并进,必然会出现重点不突出、效果难以保证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洛阳公司采用了“单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法,9个县局选准一个本单位亟须解决的问题,进行“单兵爆破”,深入研究制度、流程、体制、管理模式等一整套东西,最终总结自己的工作亮点,形成经验范本。这样一来,9项经验基本涵盖了基层供电所的所有业务,成为一本集众家之长的经验簿。
通过多次随队“暗访”,洛阳大学教授肖毅深有感触地说:“没有想到供电企业窗口单位如此规范,不管是服装、语言,还是流程、细节,都让人印象深刻。”
“以前担心查,现在不怕查。”在“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中,许多县局管理者这样反映。通过卓有成效专项行动和效能监察,洛阳公司渐渐收紧“规范”这条主线,为农电整体素质三年提升工程打下基础,干部员工也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尝到了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