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纺织品标签规定增设内容
2011-03-06■文/方雯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6期
■文/方 雯
5月11日,欧洲议会通过新的规定,要求在欧盟销售的服装如有采用源自动物的物料,必须在标签上说明。这项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区别真正或人造毛皮及皮革产品。此外,欧洲议会要求欧洲委员会在2013年前完成研究,探讨纺织品中可能有害的化学物质对健康有何影响。
据悉,今年较早时,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就该规定内容达成非正式协议,这项协议现在获得议会正式通过。协议的文本仍须得到成员国审批。
该规定内容包括,纺织品标签必须清楚显示,产品是否含有源自动物的非纺织品部分,例如毛皮和皮革。此举有助于消费者辨别含有人造毛皮或皮革的产品,以及含有源自动物物料的产品,对有过敏症的消费者来说特别重要。
据了解,最初,欧洲议会亦建议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须附有原产地标签。这份提案因遭到部分成员国反对而遭否决。理事会同意要求欧洲委员会就原产地标签计划的可行性提交报告。该计划旨在向消费者提供关于原产地的准确资料,以确保纺织品的来源能被追溯。
此外,欧洲议会还要求欧洲委员会就下列各项展开可行性研究:协调护理标签规定,目前这类规定在欧盟属自愿性质;设立服装统一尺寸标签制度,在全欧盟实施;标示纺织品里的致敏物质。欧委会亦应评估,过敏反应和纺织品里的化学物质如着色剂、杀生物剂和纳米粒子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新科技如微晶片、无线射频识别(RFID)将来能否代替传统标签。欧委会须于2013年9月前完成报告,届时可能会一并提交立法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