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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造假者的“帮凶”

2011-03-06■文/林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6期
关键词:造假者假酒售假

■文/林 鸣

当一个个造假惊天大案被揭开,当一个个不法之徒被推上法庭,其凶险内幕和离奇情节,常常令公众目瞪口呆。有些人不禁会问:造假分子既没有三头六臂,更不会飞檐走壁,他们究竟有何神通,把个好好的市场搅得乌烟瘴气?这些善良的人恐怕想不到,造假者之所以能取得“辉煌成就”,其中少不了“友好人士”和“帮凶”的贡献。

首先,造假需要可靠安全的“基地”,也就是黑窝点。请听一名假酒制造者的自白:我们看中的地点,主要是地处偏僻的房子,比如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最好是二层楼,院子里肯定要养狗。稍有风吹草动,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哪儿查得严,就再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接着“生产”。一般地说,房东只管拿高额房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还会帮你打马虎眼。很清楚,此时的房东就沦为造假者的“同伙”。

造假若是离开售假,也就失去生存意义。一些市场经营者,明知其产品可疑,但也予以放行,目的就是为了合伙赚老百姓的钱。更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贪图人家的广告费,也不惜为其大开绿灯。于是,江湖“名医”窜到国家电台上卖药,偷鸡摸狗者登上报纸版面。这种卑劣做法,等于合伙将消费者诱入陷阱。严格地讲,这些行为就是给假冒伪劣鸣锣开道。

企业不怕外贼,最怕内鬼。为什么?因为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常见报道,名牌企业的技术人员,只是为了一己之利,就悄悄将核心机密卖给“李鬼”。名牌企业的一举一动,都成了造假者跟踪的“靶子”。听说有的造假大户,还会让自己的子侄到大学深造,学得一身本领,再回到岗位上施展“法术”。这就使得打假工作难上加难。

据悉,执法部门早已形成共识——打假前要先看看谁在“护假”。质监部门的同志反映说,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就是有时得不到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一些地方官员会通风报信,在执法者到来前,有的市场管理者用大喇叭广播,要违法分子坚壁清野,让执法行动变成一场空。护假者的最大危害,是主动将自己和造假售假“拴”到了一起。给这个罪恶“事业”增添了“底气”。如不铲除这些“保护伞”、“绿灯”,打假势必论为空话。

体制的缺陷,也为学术造假提供了机遇。众所周知,中国的论文数量天下第一,然而不幸的是,其中不少都属抄袭仿制之作。要说知识分子堕落起来,比任何人的“时速”都快得多。眼下,从打假者的穷追猛打到媒体的口诛笔伐,都难以消解学术造假现象,更何况被揭露出的造假者及其“成果”只可能是冰山一角。

甚至,在一定的条件下,打假者也能变为造假者,南方一位厂长带领执法人员跟踪查假,结果发现,造假企业不仅利润高,而且违法成本几乎为零。于是这家伙欣然改行,日后竟成了造假的先锋。再者,餐馆里凡有顾客喝茅台酒,服务员通常会保存好酒瓶和外包装,再由小贩上门收购,灌以假酒重新流入市场,茅台的“杯具”告诉我们:好人、规矩人、普通人也能成为帮凶。可笑的是,这些人一方面积极为虎作伥,可当有一天他们变成受害人的时候,居然也义愤填膺地指责“社会”和“有关方面”不作为——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贪心不除,国无宁日。实事求是地讲,造假工作者的最“成功”之处,就是通过诱惑和收买,把一部分人的利益紧密拴在一起,巧妙地理顺了方方面面关系,把小团伙的勾当变成利益均沾的“集体行动”。我这么说绝非危言耸听,或许,你我他就是其中一分子。丢掉幻想,继续战斗。对付日益猖獗的假冒伪劣,只有依法治国,提升全民道德意识,从知荣辱开始,从砸破名酒瓶开始,从实名举报开始,从坚决不买假名牌开始——最终才能旱死它,饿死它,憋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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