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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景德镇御窑厂督陶官的文献考察

2011-03-06陈宁徐波

中国陶瓷工业 2011年4期
关键词:窑厂道光九江

陈宁 徐波

(1.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景德镇333403;2.景德镇雕塑瓷厂,江西景德镇333000)

1 明代及其以前景德镇监陶官设置概况

中国官窑体制萌芽于唐,形成于宋,发展于元,成熟于明、清代前期,清代中期以后开始衰落。景德镇虽然有唐代向朝廷贡瓷的文献记载,见于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五《景德镇历代窑考·唐》:“陶窑,唐初器也,土惟白壤,体稍薄,色素润,镇钟秀里人陶氏所烧造。《邑志》云:唐武德中,镇民陶玉者载瓷入关中,称为‘假玉器’,且贡于朝,于是昌南镇瓷名天下。”“霍窑,窑瓷色亦素,土墡腻,质薄,佳者莹缜如玉,为东山里人霍仲初所作,当时呼为‘霍器’。《邑志》载:唐武德四年,诏新平民霍仲初等制器进御。”但是目前缺乏实物证明和考古发现,尚不足采信。自宋代开始,景德镇瓷器作为地方贡瓷之一,则是学界不争之事实,但此时只是延续唐代贡瓷的方式,并同当时的龙泉窑、杭州窑诸名窑一样,出现了监镇官或监瓷窑务使等来镇监陶。关于宋代景德镇监陶官设置的记载,最早见于嘉靖《江西省大志·陶书》:“宋景德中始置镇,因名,置监镇一员。元更景德镇税课局监镇为提领。”万历《江西省大志》、乾隆《浮梁县志》、朱琰《陶说》亦有类似记载。清齐学荣《嵩峡齐氏宗谱》则详细记载宋仁宗时期景德镇监陶官齐护公的监陶事迹:“护公字咸英,生宋真宗咸平元年戊戌八月朔旦辰时,世居德兴体泉。仁宗景佑三年丙子,以春秋明经请浙江,举入仕。初任景德镇窑丞,九载无失。庆历五年乙酉八月十五,因部御器经婺源下槎土名金村叚,行从误毁御器。护叹曰:余奉命愿死,从者何辜?即吞器死。香二七日,地方以为神,遂以其事闻朝廷。仁宗叹曰:‘此死节贤臣也,何可得欤?’皇佑元年己丑三月初七日,诏封新安元帅掣魔侯,立庙龙槎枫林冈亥山已向,墓在金村叚北。”值得一提的是,宋代景德镇湖田窑遗物中有一残器,其器底铭记“迪功郎浮梁县丞臣张昂措置监造”。这是目前考古最早发现的瓷器上有景德镇监陶官姓名的实物资料。此时监陶官担当的角色是税务使,主要职责是收取地方瓷器生产税,而在宏观上负责组织和管理瓷器的生产只是其辅助性的职责而已。元代景德镇亦基本如此,只是形式有所变化,出现了官方监陶机构“浮梁磁局”。据《元史·百官志》:“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这一机构存在时间并不长,至泰定初即被撤除,让饶州路总管兼理窑务。元代监陶机构的设置目的和宋代监镇官基本相同,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到了明代,景德镇才真正开始成立专门烧造宫廷用瓷的机构,在珠山建立御器厂,并委派官员或太监到此督陶。明代督陶官在设置职能和管理方式上已与宋元时期明显不同:宋元时期监陶官的主要职责是为了收取地方瓷器生产税,监督指导和管理瓷器的生产只是他们的辅助职能,所以监陶官对瓷器生产的监督指导大多是形式上的,并非真正地参与到瓷器生产管理的具体事务中。即便元代景德镇官窑也是临时性的,这与其奉行的“有命则供,否则止”供御政策有关,而且生产的瓷器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宫廷用瓷,官府办公用瓷亦多取于此。而明代景德镇御器厂则是真正的御窑,专门烧造宫廷用瓷,没有皇帝的赏赐或许可,连皇亲国戚也不得享用,更不用说一般官员了。此时督陶官的主要职责则是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景德镇御器厂的生产,并保证御器厂生产的瓷器安全运送到京城,没有收取民窑窑税的职能。而且规定督陶官督陶时期,不得将御器厂生产的瓷器进行买卖,即便是次品或废品也只能打碎埋地,更不得私自赠送他人,否则将处以重刑。据《明宣宗实录》卷三四:“宣德二年十二月,内官张善往饶州监造磁器,贪黩酷虐,下人不堪,所造御用器多以分馈其同列。事闻,上命斩于都市,枭首以徇。”可见,明代监陶官不仅有着明确的职责范围,而且有着严格的限定,已基本上形成了一种较为完善的督陶制度。

2 明代景德镇御器厂督陶官的文献考察

洪武二年,明王朝在景德镇珠山之麓建立御器厂,专门烧制宫廷用瓷,并委派官员督造,自此整明一朝除极个别时期无法考证或没有委派督陶官外,大都时期有督陶官到御器厂督陶的事迹。笔者通过收集和阅览大量的文献史料,辑录出明代各个时期景德镇御器厂督陶官及其督陶情况的一些史料,现将整理结果以表格形式列出,具体见表1。

表1 明代各个时期景德镇御器厂督陶官一览表Tab.1 Porcelain production supervisors at Jingdezhen Imperial Porcelain Factory in Ming Dynasty

正德梁太监 正德间,梁太监开报民户,占籍在官。 嘉靖《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匠役》 太监李和张俊等题称本监供应磁器不敷应用,……欲差官前去提督烧造。奉圣旨:既供应磁器不敷,照前奏行件数差官前去烧造。钦此。……随该司礼监奉圣旨:着尚膳监太监李和去,写敕与他。钦此.(明)蒋冕《湘皋集》卷一《乞停止差官烧造题本(正德十二年)》 太监邱得、尹辅未几,镇守烧造太监相继差出,百姓闻之,相顾失色,且惧且泣,曰:人殃乃至乎?顷蒙圣明,将邱得拿问,尹辅取回 (明)唐龙《停差烧造太监疏(正德十四年)》 太监尹辅 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酉,命太监尹辅往饶州烧造磁器。 《明武宗实录》卷一九四 太监刘勖刘勖,字时勉,刚方有志操,不妄交与。正德中,由国子生除饶州府推官,号能持法,尤以清节著。尝董景德镇陶事,减陶户冗费数千金。后以丁忧解职。嘉靖《宁国府志》卷八《人文纪中》 官员刘良 嘉靖八年十月,太监刘良奉旨督造弘治正德中未完磁器三十余万。(明)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九八《工部十三·烧造》 太监祁敕 嘉靖十一年春二月乙巳,逮饶州知府祁敕下狱,以稽圜邱磁器也,寻降边方杂职。(明)郭子章《豫章大事记》 官员黄裳 嘉靖十六年五月己卯朔,遣太常寺典簿黄裳往江西烧造长陵等陵白磁盘爵祭器。《明世宗实录》卷二〇〇 官员陈裒 嘉靖十七年春正月壬午,谪江西巡按御史陈裒为韶州府推官,以烧造磁器违限也。(明)郭子章《豫章大事记》 官员戴鱀 升副使兵备饶州,兼督造尚方磁器。先是窑户争利,时持矛相杀,乃为条画禁治,争斗遂息。 (明)过庭训《国朝分省人物考》卷四八 官员杨锡文、陈炼嘉靖三十四年,江西进磁器,上以色浅不堪,命查经管人员。及回奏,下监督同知杨锡文、通判陈炼于抚臣逮问,廵按御史吴遵并司府官,俱夺俸有差。(明)唐龙《停差烧造太监疏(正德十四年)》 官员范永官 管该厂推官范永官烧造除官厂外,定给民窑每二样一口,给赏银二十两。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回青》 官员潘元度 工夫该工食银两四千四十四两,俱行七县,于丁粮四差银内追征,解厂查给各夫。近该管厂通判潘元度径呈裁减。 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人夫》 官员王允武 该管厂通判王允武定给大样缸每口给银二十两,二样缸每口给银一十八两。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回青》 官员钱复初 该管厂推官钱复初议呈,每大样缸一口,给银二十三两。二样缸一口,银二十两。蒙允议行。 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回青》 官员方叔猷 近该饶州府通判方叔猷管厂,设造木天平,分与各匠作类称,由是器皿大小轻重适匀,无有厚薄轻重之不同矣。 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砂土》 官员罗钦 通判南康,监烧御窑。 道光《安徽通志》卷二O一《人物志》 官员陈学乾 隆庆六年,复起烧造,仍于各府轮选。先是南康府通判陈学乾议得烧造事关通省。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设官》 官员洪一夔 隆庆六年八月,内奉诏停止烧造,随该管厂委官九江府同知洪一夔,将前发回青贰百壹拾斤解回本司,贮收银库。(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卷六《督抚江西奏疏·清查回青招由疏》 官员万历蒋建 万历六年,内该管厂同知蒋建,见得该所军匠疲困,相应俯恤,尽行停征。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人夫》 官员张化美 万历十一年间,该管厂同知张化美见得麻仓老坑土膏已竭,掘挖甚难,每百斤加银三分。万历《江西省大志》卷七《陶书·砂土》 官员潘相 万历二十七年二月,潘相督理江西瓷厂。 (清)张廷玉等《资治通鉴纲目三编》卷二六 太监嘉靖

由表1可以看出,明代景德镇御器厂督陶官身份的变化情况是:洪武时,督陶官全由官员担任。永乐时,开始出现太监督陶,“钦命中官一员,特董烧造”,可惜姓名无从征考,此时督陶官仍以官员为主。自宣德始,太监势力增长,太监督陶事例增多。尤其是正统以后,太监势力急剧膨胀,太监督陶成为常例,这一直持续到嘉靖九年。这一期间,除了成化朝的周芳誉、何瓛、朱元佐、正德朝的刘勖等少数官员督陶外,景德镇御器厂的事务几乎全由太监把持。嘉靖九年,鉴于太监督陶衍生出的诸多弊端,引起百姓的极大不满,加上一些大臣的极力反对,促使景德镇御器厂的督陶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据嘉靖《江西省大志·陶书》:“陶监有官,先是中官一员监督,嘉靖九年裁革,以饶州府佐贰官(即饶州府副职官员)一员管督。”即嘉靖九年以后,督陶官又由官员担任,这一直持续到万历二十七年。万历二十七年以后,太监潘相乘矿税役兴的时机,掌握了御器厂的督陶事务,直到明神宗死后才将其撤回,“终明之世,中涓弗遣”,明代景德镇御器厂太监督陶的事迹彻底宣告结束,以后又恢复了官员督陶。但此时明王朝已气数将近,其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御器厂的生产大为衰落,基本上处于停产状态。

万历潘相万历初,内侍潘相监陶务,好兴作,僣侈拟宸内。厂事委于官吏,下不堪命,人情汹涌,台省交章纠相,遂撤回京,终明之世中涓弗遣。乾隆《浮梁县志》卷一二《杂记下·述旧》万历三十四年三月乙亥,江西矿税太监潘相以矿撤驻,望移住景德镇,上疏请专理窑务。……从之。 《明神宗实录》卷四一九沈榜 万历二十七年十一月丁卯,原任饶州府通判今升荣府审理沈榜,有窑户连名保留,乞令以原官专管烧造。 《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一 官员刘岳 万历三十年,布政司发各县合银盖造,鄱阳县丞刘岳带管厂务,督立牌坊,重建堂庑,颇称壮丽。 乾隆《浮梁县志》卷五下《物产志·陶政》 官员

此外,从表1的“督陶资料”中还可以看出,整体而言,官员督陶要比太监督陶有利:官员督陶往往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仅能较好地完成任务,而且体恤工匠,关心民众,颇受好评,如洪武时期的段廷珪,永乐时期的郑弘,成化时期的周芳誉、何瓛,正德时期的刘勖,嘉靖时期的戴鱀、范永官、潘元度,隆庆时期的陈学乾,万历时期的蒋建等;而太监督陶往往贪黩酷虐,官商勾结,中饱私囊,欺压百姓,鞭笞工匠,给景德镇瓷业带来了极大灾难,太监张善、潘相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3 清代景德镇御窑厂督陶官的文献考察

至迟到顺治十一年,清政府就在景德镇恢复了御器厂的生产,并将御器厂改名御窑厂,委派官员督造。据《景德镇陶录》卷二:“国朝建厂造陶,始于顺治十一年奉造龙缸,……经饶守道董显忠、王天眷、王锳等督造,未成。”自此清代各个时期都有委派官员到御窑厂督陶的事迹。笔者通过收集和阅览清代相关文献,尤其是对清宫瓷器档案史料的挖掘和整理,梳理出清代各个时期景德镇御窑厂的督陶官和协造官,现以表格形式绘出,具体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清代御窑厂督陶官与明代相比,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清代自顺治十一年开始直到王朝灭亡,各个时期都有督陶官的记载,不再出现明代景泰、弘治等朝缺录或未曾委派的情况。

(2)清代督陶官有督陶官和协造官两个级别,虽然二者品级有所差异,权责亦略有不同,但是设置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御器生产的任务。其中,督陶官主要是负责向上奏报事务、向下传达任务、解交运送到京等,每年春、秋两季到御窑厂巡查,一般不参与瓷器生产的具体事宜。当然亦有例外,如乾隆初期督陶官唐英经皇帝许可,长期驻扎景德镇,直接参与御窑厂的生产和管理,而九江关事务交由三保代管。协造官主要是负责御窑厂生产的具体制作和日常管理,长期驻扎景德镇,协助督陶官完成御器生产的任务。协造官位卑品低,没有向上奏报的权利,但若表现优异,可能会被提拔为督陶官。唐英就是一个典型例证,他不仅从雍正时期的协造官被提升为乾隆时期的督陶官,还根据自己从事协造官的实践经验,总结出协造官的职责和必备能力,认为协造官必须“深知泥土物料之性、火候釉水之宜”,他自己就是用“杜门,谢交游,聚精会神,苦心竭力,与工匠同其食息者三年”,才做到“向之唯诺于工匠意旨者,今可出其意旨以唯诺夫工匠矣”,由一个完全不懂陶瓷制作的门外汉变成了精于此道的陶艺家。当唐英由协造官被提升为督陶官,尤其是被任命为九江关监督只能遥领窑务的时候,他极其渴望一个优秀的协造官来专职管理窑务的具体事宜,后来的督陶官当然亦是如此。老格就是协造官中最得力的一个,这可从他所历的督陶官给皇帝的奏折中反映出来,常被给予“为人谨慎,活计谙练”“为人安静,办事谨饬”“为人诚实,办事勤慎”“办事勤焕,约束有方”等评语,深受表赞,所以他才能连续做了二十八年的协造官,辅助了七位督陶官,直到年老患疾不能劳作方退,是清代任期最长的协造官,也是清代功绩卓著的协造官。

(3)清代无论是督陶官还是协造官,其身份都是官员,再无明代太监督陶的现象。清代督陶官的体制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过程:顺治、康熙时期,督陶官是由中央临时委派官员赴任或由地方官员临时兼任,官员无定制,任期亦不固定,基本上延续了明代临时委派的方式,只是督陶官身份有所区别而已。此外,这一时期的督陶官品级较高,职责较多,督陶只是其中之一。以顺治时期的王天眷、张思明为例,二人所任分守饶

南九道,正四品,管理的事务包括“分守分巡,及河粮盐茶,或兼水利驿传,或兼关务屯田,并佐藩臬,核官吏,课农桑,兴贤能,历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帅属而廉查其政治”,职责尤为庞杂;雍正至乾隆中后期,督陶官是由内务府官员兼任,即在监督淮安关税务或九江关税务时兼管窑务,但官员有定制,自乾隆朝开始有固定任期,一般是三年一届,能否连任则需皇帝裁定。乾隆后期至清末,督陶官由地方官员兼任,即以广饶九南道九江关税务的身份兼管窑务,官员亦有定制,亦有固定任期,仍是三年一届,能否连任仍需皇帝裁定。而后两个过程演变的年限应为乾隆四十三年,这可从乾隆五十一年海绍的奏折中反映出来:“恭查乾隆四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钦奉上谕:九江关监督事务向来俱派内务府司员管理,是以设有协造二员帮办窑务,应由内务府派往。今九江关事务已令苏凌阿管理,则以道员而兼司关务,所属州县等官均可差委,似无须再派协造之员,着传谕苏凌阿酌量情形如何,须该员等在彼帮办,则自可照旧留用。倘就近之州县官内可以拣员兼理,着将协造二员一并裁撤。将此谕令苏凌阿妥协筹酌核实后奏。钦此。”

表2 清代景德镇御窑厂督陶官一览表Tab.2 Porcelain production supervisors at Jingdezhen Im perial Porcelain Factory in Qing Dynasty

海绍 九江关监督 乾隆五十一年至乾隆五十四年连喜 乾隆五十一年德纯达桑阿 九江关监督 乾隆五十四年 无善泰 九江关监督 乾隆五十五年 无福昌 九江关监督 乾隆五十五年至乾隆五十七年 无陈大文 广饶九南道管九江关税务候补道 乾隆五十七年 无福英 九江关监督 乾隆五十七年至乾隆五十九年 无刘朴 九江关监督 嘉庆四年 无阿林保 九江关监督 嘉庆四年至嘉庆五年 无阿克当阿 九江关监督 嘉庆五年至嘉庆十年 无广惠 九江关监督 嘉庆十年至嘉庆十七年,嘉庆二十三年至嘉庆二十五年 无德泰 九江关监督 嘉庆十七年至嘉庆二十年 无任兰祐 九江关监督 嘉庆二十年至嘉庆二十三年 无常兴 九江关监督 道光元年至道光二年 无费履升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年至道光四年 无郑祖琛 九江关监督 道光四年至道光五年 无克蒙额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五年至道光八年 无祝麟 九江关监督 道光八年至道光十二年 无彭年 九江关监督 道光十二年 无德顺 九江关监督 道光十二年至道光十九年 无福泰 九江关监督 道光十九年至道光二十年 无魏襄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十年至道光二十一年 无麟柱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十一年至道光二十二年 无普琳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十二年至道光二十三年 无蒋方正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十三年 无图璧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十三年至道光二十七年 无士魁 九江关监督 道光二十七年至道光三十年 无德新 九江关监督 道光三十年至咸丰二年 无陈景曾 九江关监督 咸丰二年 无义泰 九江关监督 咸丰二年至咸丰三年 无恩龄 九江关监督 咸丰四年至咸丰五年 无蔡锦青 九江关监督 同治二年至同治三年 无俊达 九江关监督 同治四年至同治六年 无景福 九江关监督 同治七年至同治十一年 无许应鑅 九江关监督 同治十一年 无沈保靖 九江关监督 同治十二年至光绪三年 无吴世熊 九江关监督 光绪四年 无王嵩龄 九江关监督 光绪五年 无洪绪 九江关监督 光绪六年至光绪十年 无李希莲 九江关监督 光绪十一年至光绪十七年 无涂椿年 九江关监督 光绪十八年 无诚勋 九江关监督 光绪十九年至光绪二十五年 无明征 九江关监督 光绪二十五年至光绪二十七年 无瑞征 九江关监督 光绪二十八年至光绪三十一年 无汪瑞闿 九江关监督 光绪三十二年 无文炳 九江关监督 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二年 无

协造官的体制演变情况是:协造官自雍正五年才开始设置,其名额只有一个,官级正八品,从内务府官员中调任,初始无固定任期,至乾隆朝才确定,即和当时督陶官一样,一般是三年一届,能否连任需由皇帝裁定。乾隆二十四年,因烧造事务需人学习,朝廷在现任协造官即将期满之前,开始委派另一位内务府官员(即副协造)到御窑厂学习瓷务,以便实现协造官之间的平稳过渡,完成交接交换工作。自此协造官开始有两员,即正协造和副协造,尤其是到了乾隆四十二年经准全德的奏议,将协造官的任期由三年一届改为五年一届,前两年半当副协造,学习厂务,后两年半升为正协造,管理厂务,“似此参差更换,该厂长有一熟谙之员坐办,不致骤易生手,于事更属有益”。当然,也有副协造未能升为正协造的情况,如乾隆二十四年造办处栢唐阿百岁被派到御窑厂学习,因为他对瓷器烧造毫无兴趣,也不负责任,更不愿长期驻厂,三年多来始终未能胜任协造一职,所以到乾隆二十八年海福借其患病之由向皇帝上奏,将其撤回京城修养,并建奏即使体愈也不希望他再回御窑厂,而让他“仍赴造办处当差”。乾隆五十一年以后,经准海绍的奏议,为了裁员省费,不再委派内务府官员到厂督陶,而由地方官员兼任,正副协造亦全部裁撤,而由驻镇饶州同知、景德镇巡检司就近监造督运。自此以后,清廷委派内务府官员驻厂协造的活动宣告结束。

此外,从表2中还可以看出,乾隆朝及其以后的部分督陶官或协造官除个别表现优异而被连任外,亦有未满任期的,究其原因,情况各异。如乾隆六年,刚上任协造官六十三因“不安本分,妄称钦差”而被撤回;乾隆三十四年,刚连任第十届协造官老格因染患疯痰病症“不能劳作”而离任;乾隆五十一年,正协造官连喜因病故而退,副协造官德纯因贪污钱粮、贡瓷有瑕、私造瓷件等罪而自缢身亡;乾隆五十七年,刚上任督陶官陈大文因被调任而改职;咸丰五年,督陶官恩龄因太平军占领景德镇,御窑厂停止生产,其督陶职责亦不得不宣告结束。

(4)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前中期是中国古代瓷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御窑厂瓷器的制作达到了中国古代瓷业生产的高峰,取得了极高的工艺成就。这一时期的督陶官任期较长,工作兢兢业业,勤勉自励,在御窑厂生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将督陶官的职能发挥到了极致,深为世人称道,人们还将他们督陶时期的景德镇御窑厂以他们的姓氏来命名,如臧窑、郎窑、年窑、唐窑等,这是对督陶官及其督陶成就的最大肯定和最高褒奖。据《景德镇陶录》卷五:“康熙年臧窑,厂器也,为督理官臧应选所造。土埴腻,质莹薄,诸色兼备,有蛇皮绿、鳝鱼黄、吉翠、黄斑点四种尤佳,其浇黄、浇紫、浇绿、吹红、吹青者亦美。”“雍正年年窑,厂器也,督理淮安板闸关年希尧管镇厂窑务,选料奉造,极其精雅。驻厂协理官每月于初二、十六两期解送色样至关,呈请岁领关帑。琢器多卵色,圆类莹素如银,皆兼青彩,或描锥、暗花、玲珑诸巧样,仿古创新实基于此。”“乾隆年唐窑,厂器也,内务府员外郎唐英督造者。唐公以雍正戊申来驻厂协理,佐年著美。迄乾隆初榷淮,八年移理九江钞关,皆仍管陶务。公深谙土脉火性,慎选诸料,所造俱精莹纯全。又仿肖古名窑诸器无不媲美,仿各种名釉无不巧合,萃工呈能,无不盛备。又新制洋紫、法青、抹银、彩水墨、洋乌金、珐琅画法、洋彩乌金、黑地白花、黑地描金、天蓝、窑变等釉色器皿。土则白壤而埴,体则厚薄惟腻,厂窑至此,集大成矣!”但是,乾隆后期以后,随着清政府政治日益腐败,经济日渐衰退,社会开始动荡,景德镇御窑厂的生产也呈现出下滑之势,不仅数量减少,而且质量下降。尤其是乾隆五十一年以后协造官的裁撤,再无专人专职负责御窑厂生产的具体事务,改由驻镇饶州同知和景德镇巡检司共同兼管督造,而九江关监督又只能遥领,偶尔到厂巡查,很难对御窑厂的生产有所作为。此外,乾隆后期以后御窑厂管理开始松懈,各种弊病渐渐凸显,不断出现贪污腐败、中饱私囊、私藏御器等现象。由此可见,督陶官在御窑厂生产和管理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其体制的改变和能力的高低对御窑厂的生产有着直接的影响。

1铁源主编.江西藏瓷全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5

2熊廖,熊微.中国陶瓷古籍集成.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

3王光尧.中国古代官窑制度.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4

4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铁源陶瓷研究院编.清宫瓷器档案全集.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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