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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
——访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

2011-02-19刘兆彬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1期
关键词:部门规章依法行政法制

刘兆彬

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
——访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

刘兆彬

编者按: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质检工作攻坚克难、不断推进的5年。2010年各项质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站在“十二五”的起点上,迈入新的一年,我国质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从严治检、强化监管为着力点,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质量保障。本期及下期栏目将陆续对质检总局部分司局、两委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请他们与读者一起回顾总结,展望未来。

问:刘司长您好,请您为读者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的质检法规建设工作情况。

刘兆彬:“十一五”期间法规司的主要工作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初步建立了质检法规体系。“十一五”期间,质检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先后完成了《节约能源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6件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总局制修订发布了48件部门规章。《计量法》、《标准化法》等7件法律法规,总局已完成修改稿的初稿,先后上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合人大财经委做立法调研,初步完成起草框架工作。地方立法同时也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国质检系统主要担负着8部法律、13件行政法规、近300件地方性法规以及200多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执法工作。以质检法律、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基础,以地方法规规章为补充的质检法规体系初步建立。第二,法制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是完善执法与案件审理程序,四是开展“五查一交流”,五是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第三,执法把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制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为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第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第五,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质检法制队伍已初步建立,为不断开创质检法制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问:请问“十二五”期间,质检系统将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

刘兆彬:“十二五”期间,质检系统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健全质检法规体系,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五是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七是加强法治质检领导,保障法治质检建设。

问:“十二五”期间,将如何完善质检法规体系?

刘兆彬:首先,科学规划立法项目。质检立法要体现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总局要在保障质量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推动节能减排、服务民生、强化技术保障以及规范工作程序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快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其次,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质检立法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的工作机制,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总局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质检立法质量。总局和地方质检部门法制机构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作中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加强对质检立法工作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要积极推进立法后评估制度。努力探索质检立法“立、改、废”有机结合的新机制。最后,做好立法协调工作。总局和地方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制定的与质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做好立法协调工作。要积极构建与人大法律工作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之间良好的工作联络机制和意见协商渠道,进一步加大意见反馈和协商工作力度。要建立质检立法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对于地方开展的与质检工作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要及时上报总局,实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保证质检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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