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道路”的三个30年
2011-02-18□邱巍
□ 邱 巍
近数年来,对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的讨论络绎不绝。虽然对于这些概念的成立与否,内涵如何,尚是意见纷纭,但共同点是多立足于中国近30年的发展“奇迹”,在国际比较的视野下展开讨论,而对“中国道路”的自身历史实践过程的考察还有待深入。在改革开放 30周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周年联翩而至之后,中国共产党成立 90周年也将被隆重纪念,当我们的视野从 30年,而 60年,而 90年,不断向历史的纵深延伸之后,对于“中国道路”的历史性和实践性就会有更深入的认识。“中国道路”本质上是历史主体在每一个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无数个历史选择的积累的结果,它不仅是无法“重播”、无法复制的,而且我们既存的关于这条道路的“常识”,亦非十分牢靠。我们尤需记取的是切勿把“道路”当作抽离于历史的铁律和普遍真理,犯下马克思所批评的把历史搞成“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 393页。的错误。本文拟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对革命、建设、改革三个时期的“中国道路”的历史性和实践性进行提纲式的讨论。②以革命、建设、改革来概括三个 30年虽未必完全准确,但仍是目前主流的和较好的概括,所以本文仍以这三个词作为历史概念来称谓三个 30年,并作为讨论的平台。这里所说的三个 30年亦均为约数。
一、中国道路 1:革命道路
若论“中国道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形成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当年受到国内外、社会主义阵营内外的关注和承认,较之今天所说的“中国模式”似尤胜一筹。不过,此后自觉不自觉地将其抽象化和绝对化,也使我们今天对这条道路的不少“常识”似是而非。
1949年,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以前,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当中有两句很著名的话,“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③《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 530页。后来对中国革命道路的认识中,不少人把毛泽东的这一对革命起点的说明,当作对过程和结果的论断,而容易忽略中国革命道路和俄国道路的一些根本的结构性区别。其实从夺权道路上来讲,中国革命道路是对十月革命道路的完全突破。此前的推翻本国政府的现代革命,都是因为“统治者无法照旧统治下去”了,在首都和主要城市“一声枪炮”响,“一击而中”之后,各省便纷纷响应,在不长的时间内“传檄而定”。法国革命如此、辛亥革命如此,俄国革命也是如此。就俄国人的夺权道路而言,十月革命的“暴力革命”的标签其实只是象征性的,起义当晚,彼得格勒军事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临时政府被推翻的通告》称,起义“未流一滴血就取得了胜利”。正在船厂大修的“阿芙乐尔”号只放了信号弹和几个空弹,冬宫就已投降。①金雁:《十月革命的真相》,http://www.21ccom.net/p lus/view.php?aid=9032。中国革命中所创造的长期艰苦的武装斗争,建立地方割据政权这样的思路,从未纳入现代革命的议事日程。中国革命的根本性突破不仅是对十月革命的,也是对所有现代革命的。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的指导,受限于俄国的革命经验,确曾长期主张“城市中心”、武装暴动,但也不能一味斥之为“瞎指挥”,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的影响是瑕瑜互见的,在相当时候和程度上共产国际也尊重了中国的现实和中国共产党的实践,1931年 3月,国际执委十一次全会强调把建立和巩固农村根据地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标志其在指导中国革命时已把工作重点从城市转向农村。②盖军:《关于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理论的研究述评》,《理论前沿》1992年第 3期。中国共产党长期作为共产国际的支部,其革命道路的探索和推进如若全无共产国际的认可和支持,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革命的成功道路不是照着俄国的固定模板来的,也不是靠自己的热情设计出来的。而是在历史实践中被动因应各种临界变化的结果,是生存法则优先的一系列“正确”选择的累积,是“逼上梁山”剧目在不同时空舞台的一再演出。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长征实现的战略转移、乃至与国民党最后摊牌决战,概莫能外。这使得中国革命道路真正浮出水面,被清晰认识,被努力坚持,是在经历了长期的实践过程之后。
毛泽东后来对外国人如此描述当年“上山”的逻辑:“有了共产党以后,就进行了革命战争,那也不是我们要打,是帝国主义、国民党要打。一九二一年,中国成立了共产党,我就变成共产党员了。那时候,我们也没有准备打仗。我是一个知识分子,当一个小学教员,也没学过军事,怎么知道打仗呢?就是由于国民党搞白色恐怖,把工会、农会都打掉了,把五万共产党员杀了一大批,抓了一大批,我们才拿起枪来,上山打游击。”③正是基于上述逻辑,大革命失败后遭受惨重打击的共产党初期只把“上山”当作保存实力的权宜之计,中共中央在 1927年 7月发布的《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目前农民运动总策略》中指示:“农民武装现时没有以‘农民自卫军’‘农军’这类名义公开存在的可能,只能在下面三种形式之下存在:A.以合法名义存在如‘挨户团’‘保卫团’‘联庄会’之类;B.平时分散,秘密训练,一遇战事则随时集中;C.两种形式都不可能时则可以‘上山’。”④转引自张树军:《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几个问题》,《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8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7年7月。这里“上山”只是几种选择之一,且是前两种都不成功之后的选择。这样策略性的权宜之计的想法,使相当长的时间内包括毛泽东在内的共产党人,都没有在理论上实现工作重心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
过去我们多以 1928-1930年间毛泽东的几篇文章《中国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作为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思想形成的标志。这可能对政策选择和思想理论这两种不同层次的概念的差别区分不够。其实毛泽东几篇文章只是阐述了农村武装割据的现实性、可行性,谈的是当下的政策选择,还没有实现战略上从“城市中心论”到“农村中心论”的转变。比如,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毛泽东提到的,红军和红色区域“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⑤《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8页。,后来搞清楚了,“最”字是编《毛泽东选集》时后加进的。毛泽东当时相当程度上还没有摆脱城市中心论的局限,还是把武装割据当作推进革命高潮的要素,是“将来大革命的重要工具之一”,他所说的“全国革命高潮”、“将来大革命”,还是指以城市为中心的全国武装起义。①盖军:《关于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理论的研究述评》,《理论前沿》1992年第 3期。毛泽东在思想理论上的真正转变是在到达延安以后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著述当中才实现。
而且在革命实践中,这一革命道路也并非是作为既定日程确定不移地执行。中国共产党也时常根据新的情况,准备“背叛”这一道路,而采取新的策略。比如 1945年以后,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努力争取和平的前途,而且一度也把和平前途作为主要方向。1946年初国共停战,政治协调会议协议达成之时,中央对和平前途亦持乐观态度。在向各中央局、各区党委、各纵队负责人发出的内部指示中说,“从此中国即走上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到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国内问题由政治方式来解决。”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 63页。在此背景下,开始部队的复员整军工作,仅晋察冀部队就将原有的三十二万人,率先复员十多万人。当实力对比仍是国民党明显强于共产党时,实力强的一方往往倾向于一举解决以不留后患,实力弱的一方的选择往往更为被动。1946年底,蒋介石已经发动对解放区全面进攻,在西方记者问“中国国内局势是否就要打下去了?”的时候,毛泽东回答“是要打下去,因为人家要打。”③《毛泽东文集》第 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 203页。重归原来武装夺权道路,相当程度上仍是“逼上梁山”的结果。假设当年各方特别是国民党方面能够展示更多的政治智慧,和平的前途最终实现,那么我们所说的作为真理的中国革命道路,就将只是被实践放弃的一种历史选择而已,后来者甚至有可能将其视为“弯路”或“歧途”。
中国革命道路之所以能够突破之前的“普遍革命道路”而成功,显示其正确性,是多重历史因素的综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中国的国情,不断审时度势正确决策,最终得到了我们看到的历史结果。这其中的“国情”内涵广阔:地理环境、经济结构和状况、社会结构和状况、政治结构和状况,乃至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传统,均在其中。至于“时”和“势”,对中国革命的外部因素有长期研究的杨奎松曾如此写道:“中共革命的成功和新中国的由来,其实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得益于整个世界大环境,包括俄国革命、二战及战后国际关系的改变。特别是对于正在崛起中的毛泽东来说,还离不开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日本入侵的影响。否则的话,接连遭遇了 1927年和 1934年惨重失败的中共,何以能由极度弱小而一步步壮大?原本足够强大并且统一了中国的国民党,何以会一步步削弱、瓦解,以至于无法适应战后的新形势、新条件,最终竟被中共所推翻?”④杨奎松:《“中间地带”的革命——国际大背景下看中共成功之道》,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封底。这些特定的内外因素,构造了一段独一无二的特定历史时空,中国革命道路的“正确性”仅是就这段特定历史时空而言的,超越于此就会犯列宁所说的,真理向前迈出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的错误。上世纪 50、60年代,我们曾打算把特定真理推而广之成为普遍真理。认为帝国主义就相当于城市,落后国家和地区就相当于农村,世界革命理当按照“中国道路”,到处开展武装斗争,实行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由星星之火而渐成燎原之势。⑤杨奎松:《60年前的“中国道路”》,《同舟共进》2011年第 1期。历史证明那是多么的一厢情愿和得不偿失。70年代时,毛泽东已开始抱怨那些小党“不争气”,转而主张和“帝国主义的代表”美国打交道了。
二、中国道路 2:建设道路
当经历革故鼎新的新生政权着手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之时,一条道路已经不言自明地摆在了面前:“沿着苏联所胜利地走过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光荣道路”⑥毛泽东:《祝贺苏联十月革命三十六周年给马林科夫的电报》(1953年 11月 5日),载《人民日报》1953年 11月 7日。前进。不过,和当年的“走俄国人的路”一样,历史“本来要进这间屋子,结果却跑进了那间屋子。”⑦《列宁全集》第 25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 335页。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最终走的是一条与苏联模式既有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道路。
过去我们常笼而统之地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照抄照搬了苏联模式,结果导致了许多问题,走了许多弯路。其实,这类说法多是在进行“错误归因”时使用,进行“正确归因”时则可能多强调独立自主。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刚刚完成,苏共二十大又刚揭了斯大林的盖子,毛泽东颇有心得地对工商界人士说:“我们信仰马列主义,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我们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是硬搬苏联的经验。硬搬苏联经验是错误的。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和农业的合作化是跟苏联不同的。”①《毛泽东文集》第 7卷,第176页。事实上,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固然受到苏联模式的十分强烈的影响,不过这种影响相当部分是从另一方面产生作用的。与其说是照抄照搬,不如说是以苏为鉴,乃至主观上有强烈地对其批判和超越的意图。前辈学者胡绳对此深有感触,“现在回顾历史,可以看出,从 1957年开始的 20年中,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走上曲折的道路,犯了许多错误,其发端在于不按照苏联的模式走完全一样的路,而要另辟蹊径。”②胡绳:《毛泽东一生所做的两件大事》,《人民日报》1993年 12月 17日。
对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还有一种认识,即认为1956年以前,我们是学苏联模式,之后开始独立自主。毛泽东就多次讲过类似的意思,“那时候有这样一种情况,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特别是在重工业方面,几乎一切都抄苏联。”③《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 831页。“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④《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 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 213页。对这些表达,有三层意思需要注意:一是照抄主要是指经济建设,工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在没经验的情况下,照抄其实是最好的办法。并且这其中又有不少并非就是苏联模式独有的,而是搞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的一般要求。二是正如前面所引的毛泽东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所说明的,在经济建设之外的当时中国主要的社会变动,从土地改革到社会主义改造,都和苏联模式有着明显不同。三是毛泽东讲这些话的出发点都是在于论证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更多是一种话语策略,并不追求全面概括历史。所以,1956年之前就是照搬苏联模式的判断,并不完全准确。邓小平在 1979年与外宾谈话时就曾说过,“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与苏联不完全一样,一开始就有区别,中国建国以来就有自己的特点”。⑤《邓小平文选》第 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 235页。
既然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并非是苏联模式的中国版本,那么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到底走的是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呢?目前看,还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概括。不过,有一个近于约定俗成的通用提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其实,这一提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出于破旧立新的意图,为了说明市场经济的正确性而大规模使用的,本身已带有批评意味。在邓小平通过南方谈话为我们解放思想,告诉我们“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手段之后,只以“计划经济体制”概括社会主义建设模式,似乎已经不能理直气壮了。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以苏联的计划经济为标准,中国的“集中”和“计划”都距离标准答案相去甚远。这一点在苏联解体后,日益得到明确认识。经济史家秦晖引人入胜地提出,中国改革前的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而非“计划经济”。他以毛泽东特别推崇的《鞍钢宪法》和苏联的《马钢宪法》相比较,指出鞍钢宪法所强调的政治挂帅、党委制、政工治厂、群众运动,和马钢宪法所主张的经济核算、一长制、专家治厂、科层管理,都几乎完全相反,是一种“无计划的命令经济”。⑥秦晖:《转轨经济学的比较研究》,载《实践自由》,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 78页。亦见秦晖:《“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南方周末》,2008年 2月 21日。在他的观点之前,研究转轨经济学的钱颖一和许成钢就提出:中国和苏联东欧虽然表面上看都是中央计划经济,但是它们的计划经济组织形式上存在差异。中国是所谓的块块式经济,就是以地区为基础,而苏联是所谓条条式经济,以专业部为基础的,两者组织的方式不一样。①Q ian,Yingyi,and Xu Chenggang."W hy China’s Econom ic Reform sD iffer:TheM-form H ierarchy and Entry/Expansion of the Non-State Secto r."Econom icsof Transition,Vo l.1(2)(1993):135-170.由此看来,从前后 30年对比的角度出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这样的提法,固然可以约定俗成地使用,但若用其“一言以蔽之”前 30年的“中国道路”,却并不准确,不能经得起深入推敲。若对这一问题取得更切实的认识,仍需回到历史本身。
这一历史时期,其实有一个我们有意无意忽略的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意思相近的正式表述,即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1958年 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党中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创议而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②《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人民日报》1958年 5月 27日。总路线的核心是建设速度,《人民日报》的社论中称“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③《力争高速度》(社论),《人民日报》1958年 6月 21日。。怎样实现高速度呢?方法就是群众运动。“我们的国家是又穷又白,我们的设想要又多又快又好又省,这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依靠群众。”④《把总路线的红旗插遍全国》(社论),《人民日报》1958年 5月 29日。在总路线提出前后,两个实践总路线的群众运动已成如火如荼之势。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大跃进”、人民公社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合起来称为“三面红旗”,在当时被看作走出了一条中国自己的可以取得成功的新路,是 1956年开始谋求另辟蹊径的基本成果。
如果超越功过得失,不仅是从基于历史效果的正确性角度考虑,更从那个历史时期到底是在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考虑,可以认为,毛泽东探索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就是“三面红旗”。这“三面红旗”构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以速度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通过群众运动,通过强制的生产关系变革,来实现高速度,“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就是两个基本点的具体历史实践。如果模仿革命道路的“目标 -路径”制式的表达,我们可以给出一个表述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参考意见:这是一条通过大规模群众运动和强制生产关系变革来实现赶超目标的道路。
作为党和国家长期的领导人,毛泽东把“三面红旗”看成是对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伟大创造,不容怀疑和批评。此后国内的多次的政治异动,乃至和苏联产生分歧,都和是否捍卫和赞成“三面红旗”道路密切相关。虽然此后由于一再碰壁,对“三面红旗”之下的不少具体做法进行了纠正,但其中心和基本点都没有变化。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总路线的提法仍是党的文献中的指导思想。1979年 9月 28日十一届四中全会的公报仍明白宣称:“全会认为,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 192页。叶剑英的《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也有同样表述。“三面红旗”的具体实践人民公社体制延续至改革开放以后。1983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次年底各地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设,人民公社制度解体。而改革开放以后的长期唯 GDP马首是瞻,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地方相互攀比,也很难说完全没有速度至上的跃进思维、赶超意识的影子。今天,如果要讨论那一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把延续了二十多年,长期发挥指导作用,对国家社会经济生活影响至深的理论和实践弃而不顾,看来并不完全合适,至少是非历史的。
相对于对总路线的重视不足,对于一些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思想,可能因为关注充分,而对其历史地位有所高估。试举《论十大关系》为例。这一文献无疑是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标志性篇章,其中提出的综合平衡的思想对今天的实践也仍富指导意义。不过,我们在衡量某一文献在历史上的地位时,需要综合其“表述史”和“传播史”,才能得出切近于史实的结论。
1956年 4月 25日,毛泽东在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参加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十大关系的报告,接着又在 5月 2日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其中思想在随后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有集中体现。不过,关于十大关系的报告当时并未在全党传达,更未在全国学习。在以后二十年中这一报告有两次大规模整理公布的经历:(1)刘少奇于 1965年底写信给毛泽东,建议将这个讲话作为内部文件印发给县、团以上各级党委学习。毛泽东批复:“此件看了,不大满意,发下去征求意见,以为将来修改之助。此意请写入中央批语中。”这次下发的整理稿中,原讲话记录稿中有些重要的内容,如对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在处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关系,民族关系以及对斯大林的态度等问题上的错误的批评,对我国国内工作中过高地估计战争危险,不重视发展沿海工业,以及在行政措施上照搬苏联的做法等缺点的批评,都没有整理进去。(2)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编辑工作期间,将论十大关系的两次记录稿进行综合整理,在胡乔木具体主持下完成了整理工作。这个整理稿恢复了以前整理稿中没有整理进去的重要内容,并做了必要的文字加工。整理稿于 7月 10日送邓小平,13日转送毛泽东。邓小平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我们在读改时,一致觉得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对国际(特别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所以,我们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早日定稿,定稿后即予公开发表,并作为全国学理论的重要文献。”不过,邓小平公开发表的建议并未被采纳。当天,毛泽东审阅了这个稿子,并批示:“同意。可以印发政治局同志阅。暂时不要公开,可以印发全党讨论,不登报,将来出选集再公开。”《论十大关系》终于未在毛泽东生前全面公开。毛泽东去世后,1976年 12月 26日该文在《人民日报》发表、随后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①此段关于《论十大关系》的“传播史”,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 234-236页。从上述“传播史”中,可以看出,我们后来视为精华的不少思想在毛泽东同志去世前,并未在全党范围内传达公布过,更不要说产生深刻历史影响。这一状况与长时期内全党全国上下学习总路线,宣传“三面红旗”的滚滚热潮相比,岂止是当年毛泽东批评反冒进时所用的“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可以形容。《论十大关系》在毛泽东去世之后的发表,是面向未来的,不是总结历史的,不能说明其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只能说明其正承担着新的历史使命。该文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及的唯一毛泽东文献。
站在后来者的视角,对于毛泽东探索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已经可以较容易地通过其“成败”来论定“是非”。从速度预期上讲,是急于求成,过急过快。从道路上讲,则是意图独树一帜,另辟蹊径。毛泽东在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就讲,“我为什么讲十大关系?十大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同苏联相比,除了苏联的办法以外,是否还可以找到别的办法,能比苏联、欧洲各国搞得更快更好。”②见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 872页。在模式比较的基础上,力图探索新路,固然可取,但如果这种探索超越了独立自主的边界,而演变为寻求独树一帜,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其中的历史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三、中国道路 3:改革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是什么?十七大报告给出了一个标准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十七大报告有明确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 11页。
在十七大报告之后的关于中国模式和中国道路的讨论中,理论界和学术界出现了两种典型状况。一种是完全遵循党的理论话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框架之内讨论道路问题。一种是完全回避执政党的理论阐述,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学科方法来分析 30年的发展变迁。在这里,无论哪种取向,都需要明确一个基本的事实:即离开了中国共产党及其执政理论,就根本无法解释清楚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或者中国模式。而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表述本身都是一个历史和实践的过程,对其历史性和实践性的认识,是我们理解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的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之后,前述两种典型取向都有研究者倡导把新中国 60年的道路联系起来考察。理论界曾经注意讨论过“一脉相承”的问题,意在肯定前 30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不过,这些讨论多着眼于 1956年前后以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八大路线中的正确思想,基本上局限于思想理论层次。而经济学、社会学界的学者则基本上是从中国和苏东比较的视角,讨论前 30年对后30年的影响,大体上是聚焦在制度和结构层次,关注重点也在文革之前。其实,在此之外,如果从实践层次考虑,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可能就会别开生面,比如上世纪 70年代前期的实践与改革开放的关系。
70年代的许多实践对改革开放后的众多举措均具有直接继承的意义。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曾说,“其实拨乱反正在一九七五年就开始了。”“说到改革,其实在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七五年我们已经试验过一段。”“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强调把经济搞上去,首先是恢复生产秩序。”①《邓小平文选》第 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 81页、第 255页。其实,不仅“改革”的尝试在 70年代中期就有,“开放”甚至更早,在中美解冻前后的“四三”引进方案已开大规模引进开放之先河。“一九七二年根据周总理和李先念副总理的批示拟定的并由总理亲自审批的‘四三’引进方案,即用四十三亿美元在三五年内引进一批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其中包括:十三套大化肥设备,四套大化纤设备,三套石油化工设备……”②余秋里:《中流砥柱,力挽狂澜》,《我们的周总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 58页。当时为了引进这些设备,国务院还批准派出几十个团(组)到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考察,后又把相关资金增加到五十一亿八千万美元。想方设法发展经济的思路 1978年之前在党内已经相当明显。当时主政的华国锋就提出要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强调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主张“一定要学习外国的好经验,其中包括学习科学技术,学习经营管理经验,开展广泛的经济合作”。为此还提出“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③《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一生——纪念华国锋同志诞辰 90周年》,《人民日报》2011年 2月 19日。其实,不少改革开放以后的“成就”都得益于此前的实践。比如对于农业的发展小平同志早就讲过“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但后来我们估计改革开放初期农业成就时,主要聚焦于家庭联产承包制这样的政策变化,似乎完全是“一包就灵”。实际上,70年代引进的大化肥项目的相继投产、1976年之后以袁隆平研究的杂交水稻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科技因素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埋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性和实践性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作为历史实践主体对这条道路的长期探索中。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页。不过,邓小平提出的还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其中的内容是在此后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填充的。分析十七大报告中对这条道路内涵的概括,可以看出这些概括是在实践探索和理论突破互动中,不断做“加减法”的一个历史结果。比如,对于现代化目标,改革开放初期沿用的“四个现代化”是在 1964年已经完整提出的。⑤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在十三大上开始用“富强民主文明”这样经济、政治、文化的三维表述取代了主要侧重于经济的“四个现代化”,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富强民主文明之外又添加了“和谐”,形成现在的“四大发展目标”的表述。
这条道路形成之中的“加减法”最典型的表现是作为其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1981年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确认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还没有提“商品经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则明确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开始,不再讲“计划经济为主”,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92年,经过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经过十余年时间的不断扬弃,反复“加减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得以确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中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
正是由于这种实践性,使得从模式角度抽象出的特征,都不可避免地有片面性。比如一般说的渐进改革、增量改革就是如此。谈渐进改革的观点都注意了邓小平讲的“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但都忽略了邓小平也讲过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其实整个改革过程既有渐进,也有激进。虽然开始时多有争论,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广从速度还是广度看都很激进。农村体制改革的对象人民公社,也不是增量,而是标准的存量。哪怕改革的意外产儿,乡镇企业也是建立在社队企业这样的存量基础上的发展起来的。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同样相当激进,短时期内几千万执政党的根红苗正的阶级基础,国企工人下岗,甚至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无论渐进改革,还是增量改革都不是总体特征,而是阶段特征或者局部特征。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这种实践性、动态性,从本质主义的角度提出的特征就难免顾此失彼,而从关系主义角度的概括可能更得要领。比如这条道路较妥善地处理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就可以看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动态特征。
党的十七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举措本身也是镶嵌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的。十六大以后,中国经济经历着新一轮的高速增长,但在GDP快速增长的同时,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在迅速地暴露出来。面对这些问题,出现了明显的对改革开放道路的反思和争论。从 2004年质疑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争论很快扩大到几乎所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其中的一些声音引人注目:比如把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归因于市场化改革,认为改革已如邓小平担忧的那样,走到邪路上去了。也有的意见明确主张当代中国应以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帜替代社会主义旗帜,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①对这一时期争论的展开讨论参邱巍:《改革争论与改革经验——以近年的几个焦点争论为例》,《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 6期。面对这些争论,中央需要有明确的态度。于是,我们看到2006年两会期间,胡锦涛表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在 2006年之后多次发表相关文章,阐明“要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②钟轩理:《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人民日报》2006年 6月5日。至 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面旗帜,这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的一个结果,也是对改革推进到相当阶段后的争论的一种表态和答辩。十七大报告中专门如下一段话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10页。从总体上,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概念。既包含对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也指出了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既是对历史的归纳,本身亦是历史的一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不断探索的特征使得这条道路呈现若干阶段性。我们一般所说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当中,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三大问题,即典型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阶段特性。对这条道路的阶段性如何划分,当然可以有不同的概括。实际上,当十七大报告明确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上,已可以说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正在告别一个旧的阶段,正在努力开辟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努力实现的一个理想的趋向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现代化事业的目标长期不变的情况下,“中国道路”的探索,不再会出现如革命、建设、改革那样明显转折的全新历史阶段,而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下,呈现不断发展平缓过渡的阶段性特征。
四、基于历史和实践的“中国道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三个30年中,大致经历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依靠群众运动和生产关系变革的赶超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条道路的变迁兴替。前两条道路是已经被历史检验过的,第三条道路是正在实践和不断发展的。如果想从这 90年的“中国道路”探索和实践得出什么启示的话,看来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中国道路”是一条实践的道路,特点是“摸着石头过河”,虽然有大致的目标,但从来没有准确的路线图。每一阶段的具体道路,其本质上都是在具体的历史时空环境当中,针对具体问题的决策和实践的历史累积。所以道路的“正确性”和“真理性”都是依存于无法重演,无法再现的特定时空和历史环境的,是历史的和相对的。当我们试图把“道路”从历史和实践中抽象剥离出去的时候,不应该忘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警告:“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 74页。
正是因为“道路”的历史性和相对性,不同的历史阶段就会有不同的具体“道路”。而且这些具体“道路”也不是一望可知的,“道路”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发现有一个一般规律:一开始时往往看得并不清楚,时常是被动的,可能走过一些弯路,出现过若干失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处于“摸石头”的状态。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对问题就看得更清楚了,有了更多更充分的成功实践,这时再从理论上进行提升概括,形成相关道路的理论。如果匆忙照搬某种现成的道路模板,或者在实践得还不充分,认识得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急于从主观上确认某种道路,就可能造成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脱节和背离,造成历史的曲折甚至倒退。这一条规律到今天应当并未失效。如果对于许多还没有经过充分的历史检验,还在各个方面存在着明显争议,看得不十分清楚的东西,就匆匆冠以某种模式,加以提升乃至推广,我们过去这方面的教训并不算少,殷鉴未远,不可不察。2008年胡锦涛曾提出:“我们既不能把书本上的个别论断当作束缚自己思想和手脚的教条,也不能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东西看成完美无缺的模式。”②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8年 12月 19日。在 2011年两会的记者会上,面对国外记者的关于中国模式的提问,温家宝明确说,“我们的改革和建设还在探索当中,我们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发展是一种模式。”③《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面并答问实录(全文)》,http://new s.sina.com.cn/c/2011-03-14/124522111898.shtm l。这样掷地有声的坚定判断,不应当被理解为只是谦虚或者策略之辞,需要谋求“独树一帜”者思之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