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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力量成长与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再造——对一个案例的经验阐释?

2011-03-04

治理研究 2011年4期
关键词:义乌利益

□ 董 明

一、引论: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目下中国最核心的议题。在党中央的理想社会管理体制建构中,已明确强调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然而,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却在某种程度上已将“社会管理”扭曲为“社会问题管理”和“社会危机管理”,原本需社会参与的管理问题,变成了管理社会问题,进而又演变为政治控制,罔顾乃至完全拒斥社会应有的自治逻辑。鉴于当下各类社会冲突事件频发的客观现实,加强必要的重点处置或有其阶段合理性,但绝非社会管理的常态。健康的社会理当是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利益组织起来,并且自由、负责任地去表达自己的利益,政府不能采用压制、堵截等单纯的政治防范性手段,而应当习惯于采用疏导、谈判和协商等现代理性方法,形成基层自治与政府管理的良性互动,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管理”。“靠‘管’和‘压’,不仅不可能有长治久安,还会埋下动荡毁灭的种子。”①《社会管理创新:中国新“赶考”》,《南风窗》2011年第 8期。

中国社会无疑有着独特的国情及历史文化传统,但诚如严复在百多年前就指出,“世界之公理,人性所大同”是任何人为的力量所阻挡不了的,本质上她并未能脱离人类政治文明的基本意涵,即公共权力合理化、人道化的现代性制度安排。而这种安排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就是敬畏并切实倚重民间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而非扼杀社会自治的内生活力,并促成公民社会形成。这也正是托克维尔的深邃洞见。在他看来,社团是民主国家不可或缺并且最为重要的构成和法则。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么,这个国家的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机。①[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哈贝马斯针对现代社会带来的可能危害,也明确指出:“在复杂的社会中,最为稀缺的资源不是市场经济中的生产力,也不是公共管理中的导向能力,最为稀缺的是即将被耗尽的自然资源和处于崩溃过程中的社会团结。”②转引自李远行:《哈贝马斯程序民主观》,《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 3期。

因而,今天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真正要义,不仅在于各级政府应首先切实履行好为民众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基本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在于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况,为社会和民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留下足够空间,鼓励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这才是现代社会建设之根本所依。只有国家与社会两种权力结构得到均衡配置的社会才可望实现真正的和谐,民间力量成长进而公民社会产生所引致的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与现代性和谐社会的实现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关联。良序社会的形成需要的是细致入微和水滴石穿式缓慢的点滴积累与成长,得之于社会权力结构的现代性再造之功。

权力结构,就是不同权力主体在一定社会空间中的权力配置、地位组合与互动过程的结构状态,它对该社会空间内的活动及变迁产生着决定性作用,不同的权力主体及诸权力之间不同的关系状态共同决定着特定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当各部分和谐共存,互为他方执行积极的功能,那么这个社会系统就是相对稳定的;反之,当两个或更多的组成部分间的力量发生改变,权力格局发生变化,原先的均衡难以维系乃至互不相容时,社会变迁也就发生了。

那么,民间力量究竟如何成长并且何以能够促成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进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仅从一个案例——义乌这个“骑在市场上的城市”为分析视角,以这里政府与民间力量(以商人群体为主体)之间正逐步形成的相对较调谐的力量格局为基本事实依据,试图从理论及经验层面对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有的理路进行必要的阐析。

二、民间草根力量的生长:基层社会共同体的浮现

关于中国民间力量进而公民社会的存在与否,学界各异的观点纷呈,但有一点较为确定,即与中国历史上主导的传统农业经济相对应,尽管在个别时段、局部区域也产生过一些民间组织或力量,但真正具有现代公共性特质、且作为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公民社会未曾出现过。梁漱溟曾指出:“中国人心目中所有者,近则身家,远则天下;此外便多半轻忽了”,这反映了一大事实,即“国家消融在社会里面,社会与国家相浑融”。③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5年版,第 145页。针对当下中国乡村,有学者也断言:“无论在‘刚性政治’时代还是在‘柔性政治’时期,中国的乡村社会都没有能够发展出‘公共性格’”。④卢福营等:《村落的非农经济》,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第 13页。而朱迪·霍威尔 (Hovell,J)的观点或许更具总括性: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初步出现,但政治学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仍在被“寻找”之中。⑤See Hovell,J.(1996).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M arketReform and SocialChange in Contemporary China,C larendon Press.的确,以中国独特的政治文化特点和市场经济发展仅二、三十年的历程,政治学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确实仍有待时日,但同时,依据商品经济发展对公民社会产生积极促进的一般意义而言,随着现代市场逻辑在中国经济领域的持续渗透,民间力量的逐渐壮大进而公民社会的形成却理当是可期的结果。

韦伯曾指出,从纯粹非理性的传统经济行动得以发展到理性的可计算的经济行动过程中,市场的产生是其中一个极为关键的决定性因素。⑥[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7年版。义乌案例向我们展示的正是:有着久远传统积淀的鸡毛换糖,只是在有了现代市场方式之后,其发展才真正凤凰涅槃,开始全方位地重塑地方社会的基本架构,长期被遮蔽的民间力量也才终于从国家的身影下得以显露,且不同程度地渐趋组织化生存,呈现为一种更为整合的民间姿态,进而更有效地向国家(政府)传递其自身的诉求,并日渐成为政府难以罔顾的重要议题。

回溯历史,传统义乌社会并未脱嵌于传统中国社会的总体特征,即便这里流传甚久的鸡毛换糖习俗亦未能根本改变之。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原先的社会制度空间压力得到释放。祖传的“鸡毛换糖”小商品交易终于开始摆脱传统农业的狭小发展空间,逐渐导向现代市场经济。施坚雅在分析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时曾断言:“市场结构必然会形成地方性的社会组织”,即“基层市场社区”。①[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 40页。的确,在义乌,伴随市场的拓展,农民对外联系持续扩大,其经济利益的自主性与独立性显著提升,原先在乡村社区旧的经济社会体系及相应生活开始越来越变得无关紧要。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基于经济利益基础之上的相应组织,即主要立基于个人自主权益之上的“基层社会共同体”。

这里的“共同体”概念有别于滕尼斯在身体和血缘结合之上以传统面相出现的小群体的“共同体”,而更趋近于他所指称的以个人本位为特质的现代性“社会”。之所以本文不直接以现代性意义上的“社会”相称,主要是从发生学角度考量,强调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生长,凸显的是它从长期以来巨大的传统国家身影下浮现出来的动态过程变化。②韦伯对“共同体”与“社会”的理解是这样的:如果而且只要社会行为取向的基础,是参与者主观感受到的(感情的或传统的)共同属于一个整体的感觉,此时的社会关系就应当称为“共同体”;如果而且只要社会行为取向的基础,是理性(价值理性或目的理性)驱动的利益平衡,或者理性驱动的利益联系,此时的社会关系就应当称为“社会”。本文在这里对韦伯与滕尼斯这种不同理解的释读是,韦伯的这种理解其实在相当程度上拓展或者打通了滕尼斯对这两个概念的社会形态区分,从而对客观事实具有更强的解释力。所以韦伯就特别指出:滕尼斯为了他的目的,在其《共同体和社会》里很快把本质上具有特殊性的内容,赋加到这一对概念的区分上,而这些特殊内容对我们的目的似乎毫无用处。因为在现代社会,基于利益关联之上且共属于某一整体的感觉而产生的“共同体”显然也是普遍的客观社会现象,换言之,“共同体”不独传统社会才有,在现代社会还有着更为宽广的内涵。以此观照,本文将概念确定为“基层社会共同体”因而也应该是可行的。以上韦伯的相关观点,详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胡景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第 62-65页。要言之,本文的“基层社会共同体”,其根本特质就是一种现代性个体意识自觉的显现,是对传统国家整合力量的不同程度解构,进而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形成过程中最基础性的力量构成,它对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现代性变迁产生着尽管缓慢却更显张力的再造之功。

(一)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快速生长:行业利益协同与维护型组织的形成

改革以降,“市场”已成为义乌整个地方社会运行的核心载体。面对迥异于传统熟人社会特质的“陌生人”现代市场,任何单个的市场主体都已力不能逮。当此,个人的自主性势必将高度依赖于与社会的合作,而在因此不得不去传统化关系的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基于利益认同之上的社会合作体系产生的过程,这在根本上正是现代社会资本的一种建构。于是,超越于传统乡村社区的现代性行业协会与商会快速擢升为“市场义乌”得以持续运行的粘合剂,市场主体(商人群体)加入各种行业协会和商会成为其获取市场成功必要的社会资本,而仰赖于这种社会资本的渐趋常态化与制度化,则有望进一步推动地方社会开始朝向现代公民社会的形成。这里,且让我们来关注具体的社会事实。

直至改革开放前,除工青妇这类官方性质的特殊社团外,义乌再无其他真正的民间自主性社团。但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以利益维护和协同为主要诉求的自主性行业协会与商会等民间组织便日益显现。据义乌官网(www.yiwu.gov.cn)和义乌大黄页(www.yiwu.org)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截至 2010年 6月,义乌全市至少已有各类行业协会 92家。③中国义乌官网和义乌大黄页各自提供的材料略有出入,包括协会数量、成立时间等均有不尽一致之处,与部分行业协会专属网站自身所提供的材料亦稍有差异。即便是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主管政府部门即民政局,其所提供的有关数据同样有一定出入。但总体看所涉及的尚不算多,尽管具体数据与实际存在一定偏差,但就本文此处的分析而言,这种偏差还不至于构成实质性影响。这些行业协会发展的速度基本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呈正相关且加速度的发展态势。(见图1)

图 1 1980年代以来义乌行业协会增长态势图

数据来源:据义乌官网 (www.yiw u.gov.cn)和义乌大黄页(www.yiwu.org)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就具体组建数量来看,以年份为单位,发展最快的是 2003年,以后则呈相对平稳的发展。该情况恰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发展阶段紧密相联。2002年义乌明确提出了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的总体目标,并于同年建成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国际商贸城一期市场,使义乌市场开始步入国际化的新阶段,外贸出口已占 60%以上。伴随商品走向的迅速国际化,它在带给经营者更丰厚利润的同时,其挑战也不言自明。各相关市场主体能否在包括信息共享、标准制定、赢利空间等诸经营要素之间构筑一个共有平台,以便能相对有序且制度化地实现有效的沟通与商谈博弈,已成为此时小商品市场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要件。顺应这一发展所需,主要以协同和维护利益为要旨的各类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和属地商会等民间组织开始了快速生长。

本文主要通过义乌官网和义乌大黄页及部分行业协会专属网站,较仔细地检索了成立于 1993-2009年间、并在其相关公开宣传报道或其网页上写明其协会成立宗旨即利益诉求的行业协会共 30家,它们基本涵盖了义乌行业协会所涉足的大多数产品领域。从中发现,尽管它们所面临的具体产业状况及挑战各不相同,但其利益诉求却呈现出较高一致性,主要涵括了以下几方面诉求:

首先,从这些行业协会的性质来看,基本上都是有别于传统社团组织的非营利自主性民间组织,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协会的功能发挥,实现本行业的利益协同与维护,以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实现本行业相关信息 (包括政策与产业等各类信息)的互通与协商,即信息整合与共享。为此,协会注重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也注重服务和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维护行业与企业的合法权益,当好企业的坚强后盾。

最后,加强行业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行为,以企业的自律、自我管理实现自我发展,进而达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共融。

从这些共识性的诉求中可看到,越来越多的商人已开始自觉地走出当年小商小贩独闯江湖的路径依赖,而更多地将自身的利益诉求实现与依托相关的自主性组织的整合力量高度地联结了起来,以此作为获取成功必要的社会资本。诚如有学者指出:“市民的‘经济人’本性在一刻不停地催促他去拥抱利益的同时,也在一刻不停地催促他去拥抱整个社会。”①张康之、张乾友:《城市、市民社会与近代国家的产生》,《人文杂志》2009年第 4期。行业协会 (商会)正是商人们基于自身利益之需,一种私人秩序的合理扩展,进而有望从中培养出“市民的”美德。②韦伯明确指出,行会是将相同职业者亦即竞争者统合起来,目的在于限制竞争以及运用在竞争里的理性的营利努力。“行会培养出‘市民的’美德”,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市民的“理性主义”的担纲者。详见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第 220-221页。它是摆脱了传统身份的具有普遍主义特质的自组织联结,已具备了作为现代性社会资本的基本意涵,即人的关系的现代性逐步确立。

没有在市场经济土壤里成长起来的具有独立人格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产生为其利益服务的行业协会或商会;而倘若没有形成诸如行业协会之类民间组织参与机构,借此发展公民自主参与网络以适当整合原子式个人,那么仅有市场发展同样也不会自动带来公民社会繁荣。③在帕特南的研究中,公民参与网络就被认为是推动公民之间合作的关键机制,它提供了培养信任的框架,增加了人们在任何单独交易中进行欺骗的潜在成本,培育了强大互惠规范,促进着交往,滋养了更广阔的合作。详见[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正是义乌众多发端于市场需求之上的民间组织发展,才表征着这里社会权力的现实生长,进而型构为基层社会共同体形成所必需的基础性要件。

(二)社区整合主体多元化:自我治理的滥觞

较长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发展模式是政府包办型的一元化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民众自主意识的觉醒及利益诉求的多元化,由政府包办这种“既不可能更不必要”的传统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开始遭到根本性挑战,改弦更张成为必然。政府职能的必要剥离与民间力量的适时承接由此成为一枚硬币的两面。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个人的社会自主性乃题中之义。在义乌,庞大且殊为复杂的外来人口输入是其社会管理中一道绕不开的难题。地方政府此时明智地将其经济层面开放、灵活、务实的思维模式运用到社会管理层面,通过做“加法”即借助各种力量的合作共荣较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在社会治理方面,政府主要以“五共”理念构筑多元主体参与共治的格局,即:发展空间共存、生活资源共享、社会责任共担、社会秩序共管、经济繁荣共创。而已浸淫市场化行动逻辑多时的新老义乌人,则从自上而下承接政府“赋权”开始,进而逐渐走向自下而上的自主“增权”,迸发出了重在公民参与网络再造的自我治理,有效地提升着地方社会的自主能力。

1、义乌实验:让万名老外融入社区建设

义乌江东街道鸡鸣山社区,因居住有 60个国家和地区的 1000多名境外人员而被称为“联合国社区”。为让老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2005年该社区就首次探索将老外纳入夜间治安巡逻队;2006年,又开始聘任外国人成立社区管理联络小组,并启动境外人员融入社区的试点工作。通过这种参与方式,让老外们既有效地管理了外籍居民,又使他们更好地认识中国国情,融入中国社会。

来自伊朗、在义乌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并在此工作和生活已达 4年的哈米,精通六国语言,翻译便成了他平时在社区的主要工作之一,同时,他也热情主动地参与到社区治安巡查、文明劝导等工作。已在义乌生活了 8年的约旦人依麦德,则当上了鸡鸣山社区管理联络小组组长,职责是参与社区综合治理、邻里调解、治安巡逻等。每当夜幕降临,在鸡鸣山社区的街道上,就会出现一支格外惹人注目的巡逻队,其中就有包括依麦德在内的几个老外认真地一起巡逻,他们也是这个社区的一分子。巡逻队的口号正是:“社区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从参与中实现自主管理,在认同中得到融合,在融合中提升社区的自治能力。正是这种开放的公民参与网络,让生活在义乌的万名老外日益成功地融入义乌,来自五湖四海的住户在此共铸成一个和谐有序的大家庭。

2、社会化委托管理:在承接政府职责中逐渐走向自我治理

近年来,义乌外来人口每年至少以 10%以上的幅度上升,在义乌居住的外来建设者总数已稳定在120万以上,日均流动人口约 20万。义乌已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新移民城市”,社会治安呈现“两多一难一高”的特点,即:外来人口多、案件多,查处侦破案件难,建设国际商贸名城的目标对社会治安的要求高。这种情况对社会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传统“边缘化处理”的偏见及相应的“重管理、轻服务、防范式”的管理模式,只会导致外来人口与管理者和本地人口间的隔阂乃至对立的加深。于是,政府明智地首创社会化委托式管理,改变原来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户管员直接管理流动人口的模式,将外来人口、出租房管理职能委托给社区、村 (居)和企业。凡流动人口在 50人以上的企业和 500人以上的村居,一律进行委托管理;50人以下的企业和 500人以下的村居,则采用承包制形式,聘用协管员管理。这一在放权中实现治理的政府思路得到了民间社会的积极响应与有效承接。如今,义乌市企业已全部实行外来人口委托式管理。顺此,现义乌全市范围内已普遍按照“资源共用、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实行劳动、计生、公安、卫生四大体系的社会化委托式管理模式,并广泛开展专兼职结合、以义务为主的社区共建活动。

正是仰赖于地方政府主动吸纳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民间智慧与力量的开放治理姿态,一方面,建基于信任、规则和网络为主要特点的社区自我治理机制由此得以逐渐成形,民间的自组织性得到较大提升,而另方面,也使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因此得到极大的疏解。一个客观的事实佐证,义乌在较大程度上已颠覆了统计学意义上犯罪与经济发展速度一般呈正相关的关系。据测评,2007年义乌全体市民安全感满意率已达 95.3%,开创出了一个“高发案率地区成为高安全感区域、高发案率与高安全感并存”的和谐综治样本。这其中的机理,很大程度上再次印证了普特南对 20世纪 70年代初意大利社会考察的基本结论:“当地城市社区活跃的地方,也就是地区政府公共制度性能最有效的地方。”①[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1版。

3、传统乡村社区的现代性整合:以七一村旧村改造为例

曹锦清曾提出一个问题:“主要依靠政治力量而造成的村落共同体(生产小队,相当于一个村落)内,是否可以通过共同利益的形成与诸如村民会议、选举等近代民主形式的输入而培育出村民的公共事务的意识,以及是否具备通过一个民主组织来解决公共事务的合作能力?”②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0年版,第 75页。他对此持不太乐观的态度。认为,在其他已实现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压力下选择了“现代化之路”的一切不发达国家内,引入一项“现代制度”只是一个开端。在目前我国广大乡村,“一方面是不能自我代表,另一方面是不让自我代表。这个‘不能’与‘不让’,依然是乡村社会政治意识与政治过程的基本内容。”①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0年版,第 76-77页。“我敢断言,只要中国小农没有学会自组织并通过各种自组织表现出来的自治能力,那么,中国的小农依然是历史上的传统小农。”②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0年版,第 764-766页。这里曹锦清很明确地揭示出:惟有建基于村民的自主利益,通过平等的协商与规则制定,形成对共同利益的认知与认同,并通过自组织的力量而达成的行动,才是迈向现代性的有效步骤。

在义乌,得益于小商品市场日趋成熟的发展,这里的传统小农不仅已有了清晰的自主利益,而且其平等、规则与竞争等现代性观念也在市场经营的历练中不断强化,基于公开商谈之上的利益化行动逻辑也渐趋养成,因而有可能在这里的乡村社区整合中不同程度地显现出现代性的基本特质。

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 2006年被列为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而它原本却是个房屋陈旧、垃圾四溢的典型农业型村庄。随着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兴起,七一村多数村民逐渐脱离纯粹农事,转而从事多元化的市场经营。90年代中期,七一村被划入城西街道管辖而成为义乌城效区。根据《义乌市新农村建设十大推进工程》要求,该村从 2002年 9月开始启动以旧村改造为龙头的新社区建设。旧村改造涉及到村庄精英及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从该过程中村庄精英与村民个体围绕各自利益而采取的多种行动策略中,可以窥见其社区整合路径的变迁脉络。而七一村尽管已算富裕,但其经济实力在义乌却也不过中等左右,所以使该个案具备一定外推空间而更有观察价值。

今天的农村社会,因传统文化衰落尤其是利益理性化的加强,人们间的普遍信任关系已经减弱。当然,人们势必更为关注直接的利益互惠。在现代复杂社会里,社会信任大致可从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产生:互惠规范 (no rm s of recip rocity)和公民参与网络。具体到当下我国农村的旧村改造,因其实际的极大难度,村民对此普遍缺乏信任。七一村的村庄精英为此采用了渐次推开、吸纳参与的行动策略:

村庄精英首先从愿意配合改造的教师入手,③因为教师大都在村外已有房子,村里的房子也没什么用,所以,即便旧村改造做不好也不太担心,如此也就少了后顾之忧,所以更愿意配合率先改造。结果改造非常顺利,从而开始赢得了村民们对改造的支持,可预期的互惠初步确立。④所谓互惠是由一系列行为构成的,其中的每一个行为都具有短期的利他性,但它们的集合一般会令所有参与者受益。七一村旧村改造这一公共事件中,村民的普遍参与或合作总体上就是一种互惠行为:村民在拆旧建新过程中,人人积极配合,集合起来使得旧村改造能够顺利完成;同时,这对村民而言也具有可预期的利益分配,村民可以入住新房,拥有完善的公共设施及相关配套服务。但有着强烈利益自觉的村民仍有隐忧,担心旧村改造其实是为村干部谋私利,自己的房子改造后将所得有限。为赢得广大村民的进一步支持,七一村出台了旧村改造承诺制度,以此构建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村干部不仅率先拆掉了自家旧房,并承诺要让 90%的村民住上新房后才能自己建房子。该承诺并非口头表态,而是形成成文的制度贴在村务公开栏里,接受所有村民的监督和约束。因为旧村改造中出现分歧和冲突是很正常的,关键是如何采取有效方式让村民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在参与行动和互动过程中才能产生政治信任”。⑤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1年版。事实表明,七一村旧村改造最终得以顺利完成,这些制度规范功不可没。旧村改造中所安排的民意调查制、村民咨询问责制、村民代表大会制等,形构为公民的参与网络,为村民提供了有效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村民在这个参与网络中以当家人的角色进行交往互动,表达各自利益诉求,由此,使村级组织的权力能够在村域的公共协商下行使,在此基础上达成必要的信任与合作,从而增强着互惠规范的稳定性。

在此过程中,权威主义的运作当然也不可无视。毕竟,在乡村社会成员已经分化、村民之间存在着事实不平等的背景下,“一视同仁”未必就是社会公正。此时,权威主义对资源分配的适度介入,不失为维护社会公正的必要举措。当利益多元化的个体理性选择处于混乱状态时,需要强有力的公共权力来平衡和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剔除个体的短视行为。七一村在改造后新房的合理分配上,作为该村权力的核心且颇具人格魅力的村支书提出一个思路,以“养鸡生蛋”模式取代徒有形式公平的“抓阄”抽签分房法,即用市场化手段来操作。村民可缴纳一定数额的“选位费”优先选位,而选位费则可用于解决基础设施配套的资金,由此减轻贫困村民建房分摊的费用。此方案在村民代表大会一提出,便得到了村民们一致认可并正式通过。这样,让经济能力较强的村民选上了心目中理想的房子,经济条件较差村民则以较低成本入住新房,由此使村民们各得其所。旧村改造因多方的有序合作而达成有效的互动互惠,整个工作因此得以顺利完成。

显见,旧村改造以一个聚焦的事件大致揭示了七一村权力运作的基本逻辑。公共权力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权威(即政府推动进行新农村建设),但这仅是一个外在的必要条件,更重要的是基于互惠基础上的制度规范所提供的村民参与网络的作用。正是借助这一网络,才使包括乡村精英和广大村民间的博弈有了一个公共平台,实际上成为整个改造工作中众多利益主体的有效整合机制。即使精英权威主义运作在其中不无其功,但它真正起作用仍需经过这一平台而转换为各方的共识,而非脱离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单独发挥作用。换言之,传统权威的作用虽然仍在延续,但其实现路径却已不再简单建基于往昔人格信任基础上的传统庇护关系,而更主要地源于利益相关各方对自主利益的理性考量,而考量的具体路径或载体则是已具备现代性公共规则的公民参与网络。

固然,类似的村级民主制度设置在当下我国众多村庄并不鲜见,因为这本来就是国家对村级组织建设即村民自治的基本目标要求,但显然更多的村庄主要因缺乏这种制度的内生机制而往往徒有其表,遑论功能发挥。而在七一村所以能健康运行,恰恰在根本上缘于这里的精英和村民都已被市场熏染而日渐养成了平等、理性和遵守规则的意识,使其成为理性的经济行动者,进而培育出市民社会的理性精神。在七一村,作为精英,已开始学会尊重民意而非独断占行,较自觉地将自己首先置于规则的约束之下;作为长期来较为散漫的村民,此时也不再视制度为与己无关的赘物,而已知晓并学会通过它来表达和实现自身的诉求。正是这种对公共规则的共同遵守,使这里的社会关系至少已是传统与现代两种关系的混合变型,并逐渐导向一种“规则政治”。①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 5页。由此,有理由期待的结果,就是一个已开始走出“历史上传统小农”、慢慢熟习现代性公共规则的基层社会共同体的浮现。

三、正式制度力量的回应:社会治理生态的柔韧化

由上可见,已被市场逻辑深深刻划的义乌,其投射至社会领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民众基于自身利益诉求之上的自主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乃至结社意识等日趋清晰,无论在市场经营领域、城镇社区抑或广大乡村,民间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已明显提升。尽管或许还略显稚嫩,但因具备内生动力而走得实在,因为实在而更为深刻,因为深刻而不容无视。这种社会权力的彰显,在给传统政府管理模式提出挑战的同时,更给地方治理模式的优化提供了极大的启示与实现的可能。“只有当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时,政治上层建筑方有可能从专制转向民主”,②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0年版,第 768页。这也正是社会转型即现代化的条件和要义之一。③波普诺认为,“现代化”是指一个传统的前工业社会在经济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内在的社会变迁,这有诸多要素构成。其中就包括劳动力的主要经济活动从第一产业的农业和自然资源开始转向第二产业的制造业,随后又转向第三产业的服务业。详见[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 634页。

现代社会的政府已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也不是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但对后发国家来说,国家政权体认到这一点却非易事。因为这里的社会组织要担当起现代职能,不是简单的自我授权即可,而是需要首先从制度上得到国家权力的最终认可,而这原本属于政府“独享”的权力空间。确认就意味着原有权力的部分减释。从表象看,这是认知的转换,深层次则反映了利益博弈之后的理性取舍。随着市场机制渐趋完善和社会领域的成熟,国家也在迅速成长。虽然政权组织面临着权力空间被“侵蚀”的忧虑与危机感,本能地试图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控制性尝试,但已开启了市场进程以推进现代化的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终将逐渐认识到社会组织的生长乃市场的一体两面,它已经成为一个外在于自身的独立主体,是一种“权力的市场衍生”。①参见韩福国等:《新型产业工人与中国工会——“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第440页。国家要在市场背景下继续获得自己的应有地位,并有效推进现代化,唯有学会面对并处理好与这个“市场衍生”的关系。这是一个“痛苦”的角色转换,却也是使传统国家自身获得现代性救赎的必经之途。

正愈益常态化地直面民间力量成长的义乌地方政府,在施政实践中越来越深切体悟到了社会权力这个“市场衍生”与公共权力运行的“如影随形”,从而理性地选择了积极回应的姿态。主要通过释放空间与自身职能转型并举的途径,以使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间实现必要的互动互补,从而拓宽国家治理结构的基础来源,软化传统的简单僵硬模式,促成地方社会治理生态趋向柔韧化。

首先,释放空间。主要体现在前述对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快速生长的宽容,以及对社会成员自我治理诉求的积极回应和有机吸纳。这是原先过于膨胀且单一的国家权力空间理智的必要后撤,也可以说是国家权力面向社会的部分释放。

其次,体制内组织的顺应性转型,此为国家权力向社会力量及其诉求的主动对接,以增强国家政权的适应性与柔软性。义乌工会的创新性转型正是此间颇具阐释价值的典型事例。

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我国工会本质上乃体制内组织,是国家管理和控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组织载体,而维护职工利益的功能则被弱化以至异化。如果说这种状况在计划经济年代因当时利益的统合性而尚具某种自洽性的话,在市场多元利益格局业已确立的情形下,此种状况则显然已难再适应新形势所需。若不及时转型,则势必招致那些权益得不到其应有庇护的主体的反抗甚至抛弃。工会的这种现实困窘并非义乌独有。但真正积极探索并已较成功地实现了转型的却是义乌工会。那么义乌何以可能?

概言之,其功能转型的驱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工会—农民工”三方的互动与博弈。繁荣的义乌市场及庞大的外来用工人员,其间利益关系殊为复杂,当传统工会尚未能发挥相应作用之时,基于血缘、地缘或利益基础之上的各种原生组织②所谓原生组织是指在没有国家介入的情况下,处于某种危害下的社会个体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免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基础的最初形态的群体。其共同基础可以是血缘基础、地缘基础、业缘基础或者利益基础等。它既是非政府组织,又是非正式组织。虽然其组织保障低,还有很强的封闭性和排他性,甚至还有黑帮化可能,但由于正式组织的不作为,这些原生组织仍然成为义乌广大农民工实现其利益保护难舍的选择。详见韩福国等:《新型产业工人与中国工会——“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第88-90页。便处于某种“野蛮生长”状态。它们其实也难以真正实现对各方利益的代表与维护,也对地方社会秩序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但却是农民工在得不到正式组织庇护下自我救济式的维权组织。这样,农民工以一种自为式的维权、以对现存体制构成不同程度挑战的方式向地方政府及工会提出了一个倒逼式的课题:如何有序有效地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利益,从而营造义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义乌工会自身开始了找寻摆脱传统功能与现实需求不匹配带来的地位困境的出路,已生成着回应市场诉求的主观意愿;同时,由于市场及民营企业发展在义乌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课题与当地政府的整体利益也有着高度内契性,即公正有效地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同样是政府理性的抉择。要改变原生组织的散乱状态,正式组织特别是工会的功能发挥就成为首选之举。由此,义乌市总工会实际上同时获得了来自国家与社会的双重代理职能,其共同的结合点就是:提供劳工阶层正式有效的体制内利益诉求与维权渠道,并循此实现工会自身的功能转型。

义乌总工会从 2000年 10月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工会维权组织——义乌市总工会法律维权协会为切入点,迄今已逐渐建构起了包括维权的组织建设体系、工作制度、具体维权行为体系等多方位的制度结构体系。近年来又将其职能在维权基础上进一步外拓,以打造一个服务型工会为新目标追求。这样,义乌工会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区别于传统机构“行政做派”的低政治化、非商业性、高效率的新型社会整合机制,既做到对民间力量及其诉求的有机吸纳,更可以动员政府、社会等多方资源共同参与劳动纠纷的解决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在政府、企业与民间机构之间形成了一套协调机制。就其实际功能来看,不但补充了有关制度供给的不足,还降低了社会冲突转化为政治冲突的概率。①关于义乌工会作为一种新社会整合机制的评价,参鉴了张静对韩福国课题组成果的鉴定意见。详见韩福国等:《新型产业工人与中国工会——“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序四第 10页。

由于一端输入了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而另一端又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多方支持配合,转型后的义乌工会事实上成为了国家与社会联通互动的桥梁与纽带。义乌工会以积极回应社会诉求的方式,由此消弭了原先作为体制内组织与社会主体间的隔阂,更功能性地消减了劳工阶层对原生组织的依赖,不仅有利于维权的有序有效性,同时也重新寻回了工会自身的价值。而国家政权组织也在这次重新寻找的过程中,开始学会了对社会诉求的倾听与吸纳,柔软了先前的生硬姿态,由此获得的是多方的共赢。图 2是对这一利益博弈过程的大致描述。

尽管也有学者对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的内生性、持续性、有效性以及对其他地方的可复制性等提出了部分质疑,②参见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 4期。但至少就义乌自身而言,这一新模式的确具备相应内生性,从而更具持久性,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还有可能形成为某种地方性文化记忆,产生特定的路径依赖,即:多重利益主体博弈的框架约束甚至锁定着各方的行为选择集,互动关联性显著增强,使之较难发生任何单方面的自主性变更。而此间的关键性制约变量正是市场发展的要求。

四、余 论

由上显见,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傲慢固然是前现代国家的基本特点,然而一旦在其间加入了市场这种特殊的现代“基质”,那么变化就此发生。社会权力结构的多中心秩序格局开始显现,尽管还难以完全对等,但先前高度刻板划一的公权力体系毕竟已经松动,并呈现出对民间社会更多的包容与尊重,也因包容与尊重,而使得社会运行的规则体系日趋公开公平,契约化特点逐渐凸显,国家与社会在有关公认的规则下各行其道,互生互强,由此,社会权力结构的现代性再造进而社会的和谐发展方为题中应有之义。国家因让渡一定的权力而获得更多有效支点,社会因为拥有相应发展空间而显得更具活力,整个社会治理生态由此显现柔韧。因此,国家与社会绝非两个水火不容的实体,相反,在根本上还是相互依存的,是健康社会的一体两面,所以帕特南才明确指出:“我们的观点是,强社会,强经济;强社会,强国家”。③[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 207页。

义乌案例已从一个地方经验实践的视角向我们初步展示了这一点。引申至当下我国的社会管理,具体的方法固然可以因地制宜、因时而动,但其中必须被始终奉行的基本理念却是确定的:对任何国家来说,尤其当危机来临时,最重要的是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必须恪守各自的边界,一起守住底线,才能一起守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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