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
2011-02-18□黄刚
□黄 刚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
□黄 刚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整体性范畴,它们不是专属于某一特定理论形态而是统摄理论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并贯穿于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始终的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并不直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特定思想文本中表现出来,我们需要根据一定的科学思维方法对其进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表现为十对对偶性范畴,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人民主体与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公平与效率,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改革、发展与稳定,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
基本范畴是一种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重要标志,也是确定理论性质和发展方向的基础,在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整体性范畴,它们不是专属于某一特定理论形态而是统摄理论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并贯穿于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始终的范畴,准确把握这些基本范畴对于科学理解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术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的不同观点
在思想文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很难一眼看出哪些范畴是其基本范畴,这需要理论研究者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其进行归纳和概括。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到底有哪些呢?目前国内学术界大体有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
1.“改革”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基本的范畴。这是因为“改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点和标志,而“改革”又与“发展”范畴紧密相连,没有“改革”,就没有“发展”;“改革”推动了“发展”,“发展”又促进了“改革”,“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的。[1]P30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点,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思想、改革、以人为本、社会主义本质以及“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都曾被不同学者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起点范畴,依据理论“起点范畴”的本质规定和基本特征来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范畴更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尽管起点范畴对于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起点范畴并不能完全代替或代表特定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改革和发展并不能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遍联系、整体性质和根本矛盾。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包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科学发展。[2]P105与此类似,还有学者认为“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贯串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五大范畴,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P4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不仅要能够反映其世界观和方法论,还应该能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色”所在并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内容,同时这些范畴还能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色”就在于它能够不断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成功实现这种结合的根本要求和思想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活的灵魂”。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有五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计划与市场、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4]P10-14作为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所构成的范畴体系必须能够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体内容,这里的五对范畴尽管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内容,但仍不够全面,仅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来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但在这里并没有相应的基本范畴来反映这两个基本领域的内涵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位置。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这一问题的研究仍处于讨论和探索之中,不同学者根据各自所采取的不同原则和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有着不同的认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首先应该明确的是确立特定理论体系基本范畴的原则和方法问题,只有这样,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的研究才有可靠的依据并最终确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基本范畴体系。
二、确立特定理论体系基本范畴的方法
那么,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应该从什么角度切入比较合适呢?范畴的本质在于其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反映,是客观内容同主观形式的辩证统一。因此,概括和确立一定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与分析这一理论体系范畴的起源与发展是不同的。对于范畴起源与发展的分析,只能从客观现象和事实根据出发,从实实在在的社会实践中去说明范畴的起源与发展,这是因为范畴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主义: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5]P75而对于特定理论体系的范畴认识和进一步研究,由于确定的理论体系的思想文本已经存在,其基本原理也是明确的,这时就可以通过一定的逻辑思维来把握其范畴,通过判断、推理、命题等思维形式来概括出范畴,“一般的思维范畴,或通常的逻辑材料,概念,判断,和推论的种类,均不能只是从事实的观察取得,或只是根据经验去处理,而必须从思维自身推演出来。”[6]P151也就是说,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范畴是“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5]P153它产生于客观事实和实践经验之中,但又不是直接从客观事实和实践经验中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一定的判断、命题和推理等理论思维形式来体现,“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7]P141因此,对于特定理论的范畴或基本范畴的选取和提炼必须在客观实践的基础上依靠判断、命题和推理等思维形式进行分析和概括。
在哲学史上,有很多哲学家都通过这种方式来确认其理论体系的范畴,如亚里士多德就是通过一定的命题分析出“定义”、“特性”、“属”和“偶性”范畴,“所有命题和所有问题所表示的或是某个属,或是一特性,或是一偶性;因为这种差异具有类的属性,应与属处于相同序列。但是,既然在事物的特性中,有的表现本质,有的并不表现本质,那么,就可以把特性区分为上述两个部分,把表现本质的那个部分称为定义,把剩下的部分按照通常所用的术语叫做特性。根据上述,因此很明显,按现在的区分,一共出现有四个要素,即特性、定义、属和偶性”。[8]P356康德也主张这样的方法,他从自己所提出的判断表中概括出范畴表,因为范畴这些“纯粹理智概念不过是本身由这一个或那一个判断环节所规定的,从而是必然的,普遍有效的一般直观的概念”。[9]P69在这里,经验、判断与范畴之间就建立起了严密而科学的内在联系,从实践中形成的经验是形成具有规律性意义的判断的前提,而判断这一思维形式中又内在地包含着特定的范畴。判断、命题等思维形式本身就是对于特定对象的认识,它们反映着特定对象的本质属性、普遍联系和根本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总是蕴含在一定的范畴之中。因此,通过对命题、判断等思维形式的分析可以提炼出一定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这一提炼过程却是建立在一定的实践经验基础之上的。
但是,在任何一个理论体系中,都有大量的命题和判断。要确定一定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应该从哪些命题和判断中去分析和概括出其基本范畴呢?概括和确立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就应该将目光放在理论体系中的那些最具规律性意义的命题和判断上,这些命题和判断是贯穿于整个理论体系之中的结论,具有整体性。具体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就是这些命题和判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必须是一以贯之的命题和判断,具有稳定性;必须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精神实质的命题和判断,能够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决定性;必须是能够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性,具有全局性;必须是能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命题和判断,具有开放性和创造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符合这些要求的命题和判断,就可以进一步归结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即从实践中总结的基本经验)上来。因为,一方面,规律本身就是一种命题和判断,或者说,命题和判断是规律的表现形式,而规律所表示的是事物发展的本质的、固有的、稳定的联系。另一方面,规律也是范畴的结合,“物上具有种种规范和形式或法则,是名范畴。”[10]P493这里的规范和法则即为事物发展的规律。规律与范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第一,无论是规律还是范畴,都是从客观事物中抽象概括出来以反映其本质的思维形式;第二,“(抽象的)概念的形成及其运用,已经包含着关于世界客观联系的规律性看法、简介、意识。”[5]P149范畴本身所反映的就是客观世界中合乎规律的联系,而规律所反映的又是范畴与范畴之间的关系,规律的内容就是由范畴及其相互关系来构成。经验体现着规律性的认识,基本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基本规律。我们可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分析、概括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基础工作是对其基本范畴的研究,在明确了概括和确立特定理论体系基本范畴的原则与方法之后,我们就可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基本规律)中去寻找和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或基本经验,在有关社会主义建设的文献中,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都曾从不同角度论述过这一问题。毛泽东于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中对十大关系,同时也是十对矛盾的论述,邓小平于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关系,江泽民于1995年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中提出的十二大关系、1998年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对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积累的十一个方面基本经验的总结以及2002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对党的十五大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所积累的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宝贵经验的概括,这些都是对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经验总结,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2007年,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概括为“十个结合”,这是在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等同志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形势而提出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经验和规律的新的集中概括、反映和总结,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胜利。
胡锦涛在论述“十个结合”的宝贵经验时,还明确提出了这样一个科学论断,那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说明,以“十个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宝贵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具体展开形式,或者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以“十个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宝贵经验的进一步抽象和总体性总结。胡锦涛的这一科学论断为我们概括和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范畴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原则。一方面,“十个结合”的基本经验是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基本规律的概括、抽象和总结;另一方面,这些规律以判断、命题的形式表述出来,而判断和命题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其本身就是对特定对象的反映,而任何特定对象都包含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矛盾又需要通过范畴来得到反映和体现,任何一个命题中都包含着个别与一般、现象与本质、必然和偶然的矛盾,这些矛盾同时也是范畴。因此,通过对这些经验、规律的分析研究中可以概括、总结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最具基础性的一对范畴,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成功,关键就在于我们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根据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发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坚持与发展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和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其他一切范畴形成的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这些颇具特色的范畴都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基本范畴的内在矛盾运动而形成的。
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前提;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也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上的两个重要坐标,指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方向。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依存,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提供正确方向,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二者不可分割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之中。
人民主体与党的领导。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的领导是人民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党的坚强领导缺一不可,只有二者相互结合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人民主体与党的领导这对范畴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与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有机结合起来,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什么为主体、以什么为核心”这一问题的探索和回答,概括和抽象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两大基本力量及其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即必须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人民创造历史作用中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一切范畴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又总是不断运动和变化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这对范畴在以“计划与市场”的矛盾运动基础上,先后经历了完全的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再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最后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了矛盾运动的正反合规律。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和方法,它们不是判断不同社会性质的范畴,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社会主义”点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这对范畴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可能性、合理性与必要性,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即在推动经济基础变革同推动上层建筑改革的结合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真谛。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相互依赖,相互配合,经济体制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和基础,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支撑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双向互动、协同发展。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中的总体性要求,它不仅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验总结,也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更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一范畴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真谛,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法论意义。
公平与效率。公平与效率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这一范畴的认识经历了“打破平均主义、优先考虑效率”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历史过程。提高效率和促进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完成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大必然任务。当前我国在公平与效率方面存在的主要而突出的问题是公平问题,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和形成的重要依据。
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这对范畴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国际环境以及我国制定国际战略和处理对外关系所应坚持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理论抽象和概括。独立自主是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奋斗而争取的权利,也是中国革命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但是,当代世界日益发展为一个多极化和全球化的世界,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作为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这对范畴是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探索和回答,即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改革、发展与稳定。改革、发展与稳定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性问题,正确处理这三者的关系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经验,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矛盾运动中保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规律。这一范畴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具有内在统一性,发展体现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改革体现了改革开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作用,稳定则体现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要求。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三者有机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之中。
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这种政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表明,中国的国家建设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始终是中国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我国国家建设的核心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即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建设与改革事业中所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此,新时期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就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党的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和客观要求,党的建设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建设;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必须紧紧围绕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来推进党的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并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以上这十对基本范畴都以对偶的形式呈现,充分体现了范畴的辩证实质,即“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7]P14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十对基本范畴紧紧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三大主题,体现了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思想路线、基本路线和群众路线,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还涉及到了国际国内的协调与统一,标志着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十对基本范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其基本原理得以形成的基石,不仅搭建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而且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内容。但是,仍需指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范畴在实践中产生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长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也应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只有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能始终保持其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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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熊十力.新唯识论[M].北京:中华书局,1985.
On the Basic Categories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UANG Gang
(School of Marxism,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81,China)
The basic categories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re integral categories reflecting the essen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y do not belong to a certain theoretical form exclusively,but command the components of theoretical systems and penetrate through the forming and development of theoretical systems.The basic categories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re not directly reflected in the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r in some given theoretical texts;so we need to grasp them with the methods of scientific thinking.They are embodied in ten couples of antithesis categories,i.e.,the state power theory of Marxism and sinification of Marxism;the four basic principles and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the people’s subjectivity and the CPC’s leadership;the basic systems of socialism and the market economic system;the reform of political system and the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material civilization and spiritual civilization;equity and efficiency;self-dependence and opening-up;reform,development and stabilization;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untry.
theoretical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basic categories
A8
A
1674-0599(2011)05-0021-06
2011-08-02
黄刚(1982—),男,湖北郧西人,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朱文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