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探讨
2011-02-17石硕
石硕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 123100
阜蒙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探讨
石硕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 123100
本文在分析阜蒙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型缺水,二是水质性缺水,进而从建设方式、管理模式、工程养护等六方面提出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几点措施。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1 农村供水安全现状
1.1 人畜饮水工程主要类型
阜蒙县共36个乡镇,农村饮水供水以打井提取地下水为主,有少量引泉工程。截止到2010年末,已建成基本供水工程728处,其中:自来水工程306处,受益人口10.8万人,占总受益人口的52.3%;集中供水点工程422处,受益人口9.84万人,占总受益人口的47.7%。按取水类型分:地下水水源工程721处,占总工程数量的99.0%,受益人口为20.53万人,占总受益人口的99.47 %;引泉工程7处,受益人口为0.11万人,占总受益人口的0.53%。按供水方式分:高位水池自流供水38处,受益人口1.0万人;微机等压力供水690处,受益人口19.64万人。
1.2 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短缺,部分村屯单井出水量较小,人畜饮水水量不足;二是水质不符合饮用标准,存在污染严重、水性地方病、水性传染病和高氟水,水质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当地属于省级贫困县,受资金制约,已建成的供水工程标准较低,无净化设施,供水保证率不满足要求。
现状农村饮用水属于水量不达标的有378处、取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32处、供水保证率不达标的162处。原因:一是县域西北部、南部丘陵区,大气降水多以地表径流形式排泄,地下水的含水层富水条件差造成水源井出水量不足;二是中部煤炭开采区,抽取大量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下降,造成人畜饮用水量不足;三是由于局部地下水超采和近几年干旱,造成部分地区饮用水困难。
水质不安全主要有4类:一是现有氟水区9处,主要分部在原氟病区的务欢池、塔营子等乡镇,含氟量1.0~3.0mg/L;二是苦咸水区32处,主要分布于西部和东部部分乡镇,氯化物含量大于300mg/L,碳酸钙含量450mg/ L以上,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大于1500mg/L;三是饮用水污染区,主要分布在细河沿岸、铁矿开采周边地区、玛瑙加工区等,锰含量在0.48~4.8 mg/L之间,硝酸盐含量在20~46mg/L之间;四是其它水质超标,细菌指标大于100个/mL。
2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2.1 农村饮水的主要水质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物理性状、化学性状、毒理学及细菌学四大类指标。
水的物理性状包括浑浊度、臭和味等各项指标。要求水质从感观上对人体无不良刺激;水的化学性状包括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等各项指标,超过一定限量时,将会使水发红发黑,产生异味、异臭,水烧开时产生沉淀,为生活用水所不宜。水的毒理学指标包括氟化物、铝、砷、氰化物等有害物质,超过卫生标准时将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含氟量过高的水不宜作生活饮用水。水的细菌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可以通过消毒措施,使水质达到流行病学上安全要求。
2.2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几点措施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水源布局一定要合理,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水量,又要考虑水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一些高标准的水源工程,保证群众在特大干旱年份有水吃。要十分珍惜深层地下水资源,确需开采深层地下水时,一定要做到采补平衡,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因地制宜加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
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要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同时作好走访调查,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选择切实可行的工程形式。
对于具备集中条件,但目前供水设施简陋且饮水水量不足的,可以选择水质符合标准的河流阶地、冲沟汇流口以下或其它地下水丰富的区域修建集中水源工程,铺设管网,兴建自来水工程;对水源污染严重且恢复困难,或者水质有害化学成份超标的区域,可异地开辟新水源;对缺乏必要水处理设施的已有饮水工程,增加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造分散式供水工程。
由于阜蒙县属于省级贫困县,群众无力自筹资金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因此资金筹措采取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与群众投劳相结合的形式为宜。
3)加强水源地安全管理
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4)水质检测制度化
为保证饮用水水质,应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检测。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建设统一的区域水质检测化验网络,统一采用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标准,实行定期检测与及时检测相结合,为农村饮水水质提供保障。
5) 建立工程管理责任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在管理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根本利益。结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各乡镇由水利站牵头成立供水公司,管理饮水安全工程,负责水源保护、工程维修、水费征收用等。建立健全明确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奖惩分明,制定用水制度、节水措施。水价制定要结合实际,尽量减轻农民负担,按政策计入电费、水资源费、养护维修费、工程折旧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实行成本价格,不提取利润,自求资金平衡。
6)加强工程运行期养护
水源井或其他供水水源要相对封闭,防止杂物进入;净水工程的过滤池或管道过滤网,应及时清理,每季度清理一次,并按级配要求重新装入新料。高位水池、水塔、供水管网、沉水井等配水设施作好经常性养护,及时进行清污,做好防冻,防止人为损坏。供水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
[1]阜蒙县水利局.阜蒙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2005年2月28日
[2]阜蒙县水利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2005年9月20日
10.3969/j.issn.1001-8972.2011.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