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设低碳生态城市为契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011-02-1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解振华
时值金秋,在天津参加第二届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论坛暨博览会,首先我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论坛的召开和博览会的开幕式表示热烈的祝贺!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2010年底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7.5%,到“十二五”末将超过51%,城市在经济社会生活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当中所采取的经济技术路线,对我国未来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重要的锁定效应。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地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切实加强低碳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天津市作为首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在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有益经验。由天津主办生态城市论坛暨博览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这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低碳发展与生态城市”,体现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建设低碳城市、生态城市的关心和支持。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过程当中,面临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采取了一系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与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增长6.6%,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19.1%,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t。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到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比2010年要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的排放比2010年要降低17%,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8%~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11.4%等约束性的指标,并提出了经济增速预期的目标是7%,资源产出率要提高15%,以及合理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政策导向。这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
为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近期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重点从10个方面推进绿色、低碳的发展。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国家已将“十二五”能耗和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了各个地方,相应的任务落实到了部门和行业,要进一步地健全、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对于地方部门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的目标和任务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的结果将纳入政府的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2011年9月27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十一五”期间作出贡献的省市政府进行表扬。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过快增长,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形成节能减碳的产业体系。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的燃煤机组,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力度,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是实施重点工程,要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和脱硫脱硝工程。实施循环经济的重点工程,要建设100个资源综合利用的示范基地,50个城市矿产的示范基地,5个再制造产业聚集区,实施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控排技术示范工程,碳普及利用和封存技术的示范项目和高排放产品节约替代工程。继续实施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努力增加森林的碳排放。
五是加强节能低碳的管理,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在工业领域要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建筑领域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在交通领域要开展“车船路网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强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场馆等创建活动。
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深化循环经济的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向示范推广和转变。
七是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节能减碳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实施节能减碳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电机、半导体照明、低频率余热利用等关键低碳技术与社会的产业化,加快节能减碳技术推广和应用。
八是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电价,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的实施力度,完善污水处理费的政策,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深化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鼓励性的支持机制,推进资源税制的改革,推动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
九是扎实推进低碳试点,深入开展五省八市低碳试点,编制试点省和城市的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适时扩大低碳试点的内容和范围。开展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商业等试点示范。
十是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健全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推广节能减碳市场化的机制,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推动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根据形势的发展并结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低碳产品的标识和认证制度。
“十二五”期间,规划当中所有措施和工程的实施大体上需要在这个领域投资2万亿元人民币。“十二五”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的确立是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着眼于实现科学发展和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贯彻实施好这些政策措施,关键是要将其落实到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特别是落实到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落实到城市的产业、交通、建筑、社区、消费等方方面面。因此,低碳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对于我国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2011年11月28日—12月9日,将在南非的德班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2010年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坎昆会议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坎昆协议》,增进了互信,扩大了共识,继续推动了谈判的进程,为积极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的成果。我国2010年10月份在天津承办了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天津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坎昆会议取得积极的成果打下了重要的基础。我们认为,2011年的德班会议应继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双轨架构,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完成4个方面的谈判任务。
一是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二是明确非公约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确定发展中国家自主减排行动。三是切实落实有关事业、资金、技术转让方面的安排。四是细化《坎昆协议》当中有关“三合”和透明度的具体安排。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都在为德班会议取得进展进行积极的努力,希望会议能够取得圆满均衡的积极成效。
“十二五”是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相信本次论坛的召开不仅将加快天津绿色低碳发展的步伐,也会为我国探索低碳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提供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