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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探讨

2011-02-15

中国水土保持 2011年2期
关键词: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

朱 燕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云南昆明 650021)

云南省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探讨

朱 燕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云南昆明 650021)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问题;建议;云南

随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大力开展,技术评估工作的重要地位日渐突出。针对云南省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二是加强沟通,主动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协作;三是真抓实干,扎实工作,为行政验收把好技术关。

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对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体系的形成,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技术评估单位一方面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和信息,为后期行政验收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和支撑;另一方面,又要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将现场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水土流失问题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完善方案,同时还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行政验收前所需材料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1 云南省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地处长江、珠江和澜沧江、怒江、红河、伊洛瓦底江等 4条国际河流的上游或源头地区,拥有三江并流、六大水系、九大湖泊等独特资源。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自然条件复杂,加之受人口剧增带来的一系列人类无序活动的影响,因此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尤其是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和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强度大、破坏严重。随着水土保持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各生产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但仍有一些生产建设单位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长远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开发而弱化保护,重建设、轻治理,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的存在重大水土流失隐患,有的已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为了更好地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保障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云南省加强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2007年云南省确定了 3家技术评估单位,省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开始起步。随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数量的逐年增加,验收任务越来越重,原有的 3家评估单位已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2009年技术评估单位增加到了 8家。4年来技术评估单位共承接了11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技术评估工作,各技术评估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能本着为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社会负责、为建设单位负责的精神,严格把关,狠抓落实,使得评估工作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推动了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和监理、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交纳工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和支撑。

2 技术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云南省的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起步较晚,还处于摸索阶段,技术评估单位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另外,技术评估单位在评估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定位不准、摆不正自身位置的问题,加之部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认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开展。

(1)认识不到位、工作定位不准。作为水土保持技术工作的一个环节,技术评估环节有其特殊性,技术评估单位也有其两面性。一方面技术评估单位是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助手,其开展的工作主要是服务于行政验收,肩负着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职能外延的责任;另一方面技术评估单位又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完成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等的评定,承担咨询、评估、服务的角色。这种特殊的角色导致部分评估单位和工作人员难以摆正位置,工作中容易出现两个极端,要么认为自己是代表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态度强硬,让建设单位难以接受,甚至出现抵触情绪;要么认为自己拿了建设单位的钱,处处为建设单位着想,降低了水土保持措施验收标准及评定要求。另外,技术评估单位和工作人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两怕”现象,一怕做不好评估工作过不了行政部门关,二怕认真开展评估工作,要求工程整改而建设单位不给钱。在这种认识不清、工作定位不准的情况下开展评估工作,必然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2)评估工作中与各方沟通协调不够。技术评估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融合了前期方案设计、中间监测及后期评估检验所有环节的相关内容。由于云南省现有的 8家技术评估单位都是长期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大多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技术服务部门,工作内容主要是收集资料、了解信息,既不与参建各方协调,又不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以至于有些项目整个技术评估工作都做完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还不知道该项目是否开展了技术评估工作、委托谁来开展的技术评估工作。这样,一方面不利于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信息采集不全面或失真,不利于技术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

(3)技术评估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相对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工作来讲,开展时间要晚一些,8家评估单位中有5家才刚刚开展此项工作,对于评估工作流程、现场工作方法及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新方法、新思路还了解不够。特别是水土保持设施完善建议方面,对于需完善的措施大多照搬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措施设计方案,而不能很好地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施工情况,修改、优化设计方案,从而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有个别技术评估单位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开展工作,弄虚作假,瞎编乱造,甚至照抄监测报告的数据,使评估工作失去意义。

3 对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的实质是为行政验收把关。技术评估单位和工作人员要理清思路、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既要当好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助手,又要为建设单位服好务,防止走向两个极端。一方面要敢说真话,以便使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掌握第一手真实的资料和信息,避免在后期行政验收中出现原则性问题;另一方面作为技术服务单位,在开展现场评估过程中,应将工程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完善方案,同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行政验收前所需材料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以充分体现技术评估的服务性。尽管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是一种商业活动,但技术评估单位必须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确保评估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应有的成效。

(2)加强沟通,主动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协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作,从各环节来看,主要涉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方案编制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则需要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应该说,这些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对工程建设都较为熟悉。因此,在评估工作的实施中,应加强与这些单位的沟通,积极争取相应的支持与协作,这对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如取得方案编制单位的大力支持,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解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与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同时也可以让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更全面地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动态,客观、科学地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评价,并进一步推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3)真抓实干,扎实工作,为行政验收把好技术关。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应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完善。评估单位要落实好技术评估工作,及时对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给予有效的技术支持,争取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真正达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实施后效益明显。由于生产建设项目中的许多水土保持措施与工程主体密切相关,水土保持设施能否正常有效运行,既涉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又常常涉及到工程主体的安全,因此,切实做好每一项评估工作,按照建设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既是对自身负责,又是对建设单位负责。只有扎实开展每一项评估工作,才能赢得尊重与支持,不断提升水土保持行业的形象与地位,为今后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S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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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1)02-0027-02

朱燕(1973—),女,云南曲靖市人,学士,从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2011-01-23

(责任编辑 孙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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