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2011-02-14□纪平
□ 纪 平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并从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体现了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心,也由此可见水利投入保障的极端重要性。能否真正尽快建立起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不仅仅是解决水利发展保障问题,也是能否形成政府社会治水兴水合力的重要标志。要实现中央提出的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必须加快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从金融机构到有关融资平台,各地各部门积极研究探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好政策、硬举措。比如,云南省提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同时省级统筹50%;安徽省规定,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市、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省级按30%实行统筹;广东省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中45%交由省级统筹使用(含深圳市);浙江省规定,从中央对该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每年定额安排2.65亿元纳入省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综观各地行动,可谓步履铿锵。我们似乎看到,一种多措并举、多点支撑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体系框架已经初现。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将政策措施变成“真金白银”,才能实实在在地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从而最终惠及民生。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建立不是简单地出台几项措施,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所以,如何在当前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地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就成为下一步要研究和探索的重点。
要切实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充分发挥其职能,协调好各方关系。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预算决算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水利建设资金足额计提和划转,全力抓好政策落实。
要切实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还需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要努力搭建社会资金投入水利的平台,拓宽水利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的水利招商引资体系和社会化投资投劳体系,在通过国家政策提供水利基础性财政保障的同时,依托金融和社会力量加强对水利建设的支持,确保国家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机制是灵魂,是思路、理念和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中央1号文件出台已近1年时间,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如何,要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尚需继续努力。我们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水利投资政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抓住当前历史机遇,坚持政府主导,调动全社会力量,不断创新思路,加快探索,积极行动,全力推进水利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