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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遵循三条原则

2011-02-14

中国水利 2011年21期
关键词:水法上位法太湖流域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管理的行政法规。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三条原则:一是认真总结几年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践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保护和治理措施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妥善处理草案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温家宝总理“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更有力、更坚决的措施”的指示精神,针对太湖流域的特殊情况设计相关制度措施,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细化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措施,确保相关制度措施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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