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村级新增资产管理
2011-02-13黑龙江省龙江县景星镇农村经济公路中心王艳霞
◎ 黑龙江省龙江县景星镇农村经济公路中心 王艳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茅也莹
新农村建设,国家投入的道路、房屋、自来水工程、健身广场等等新增资产,要依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产权界定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资产的管理,解决新增资产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笔者就如何加强新农村资产的管理提出了自己的思路。
一、明确新农村建设中村级新增资产管理范围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新增资产包括: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个人以现金、存款等形式无偿投入的货币资产;村内道路、房屋、自来水工程、交通工具、农业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和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设施形式投入的固定资产;林木、牲畜等农业资产及其他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参股形成的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资产;村集体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及其他形式的合资企业中所占资产。
二、明晰新农村建设村级新增资产产权关系
凡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无偿奖补、捐赠资产,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转让、拨给的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筹资筹劳形成的资产,以村集体出资为主国家或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都要按照集体资产产权进行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出资单位共同出资兴建的新增资产依据双方约定,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部分产权,进行管理。对于资产构成较为复杂,其资产所有权一时难以界定清楚的,列为待界定资产,记入村级资产台帐管理。以国家出资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少部分投资或投劳的,不能确认为集体资产的,如通村公路、大型农田水利设施等纳入资产台帐管理,在台帐中标明出资方、金额和数量,并明确专人管理。
三、查清新农村建设村级新增资产底数
各村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新农村建设以来新增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分类管理。设立新增资产登记簿、对于已经明晰产权关系和价值的新增资产,划分各类资产性质,逐一进行登记;对于不能取得资产价值证明的新增资产,由县经管站负责评估定价后,登记、入帐核算。
四、正确运用相关会计科目核算新增资产
对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和地方政府无偿投入、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现金等货币资产、农业基本建设设施、房屋等固定资产、林木等农业资产,在相应的现金、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公积公益金帐户进行核算;由国家和集体共同出资修建的道路等资产,国家投资部分应在新增资产登记簿中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部分经银行存款、其他支出、一事一议、公积公益金帐户进行核算、登记。由投资人以各种资产形式投入的新增资产应在相应的资产科目和资本科目进行核算。
五、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村级新增资产管理机制
一是镇政府要加强新农村建设新增资产管理的领导工作。认真落实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添新的债务和负担。二是镇财政所、经管站要监督新增资产的产权界定,规范新增资产的产权处理,定期对新增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指导新增资产的有效运营。各村要积极协调帮扶单位在帮建过程中为各类帮建资产出具证明、明确帮建资产的产权关系。三是各村要加强对新增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新增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及新农村建设中新增资产的民主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使用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帐册,定期盘点,对资产固定变动情况及时登记;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新增资产的维护、养护制度;各村要对村级新增资产实行民主管理。对新增资产总数、项目及变动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布,及时公布资产信息。对新增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和重大变更、主要资产的处置和其他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财政所备案。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是村集体新增资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新增资产管理的全面工作,并将新增资产管理情况纳入村干部考核内容。
六、定期审计、监督新农村建设村级新增资产
镇财政所、经管站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村级新增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集体新增资产进行定期审核。对截留、挪用、侵占集体新增资产等行为要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