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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外农场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的探讨

2011-02-13陈小龙

浙江农业科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援外中非产业化

陈小龙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1)

援外农场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的探讨

陈小龙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1)

介绍我国援中非共和国勃亚利农场第5期项目实施概况,总结该项目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指出援外农场项目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原则。

援外;农场;示范推广;产业化;经营

我国在非洲很多国家援建了农业实验站、农技推广站、示范农场等项目,援助了大批农资农具,派出了很多农业技术人员对受援国进行培训和指导,对非洲许多国家的农业发展和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1]。这些农业援助项目,主要由我国政府资助,以提供技术指导为主,注重技术示范作用。由于农业项目自身“造血”功能差,一旦失去援助资金,这些援外农场就难以生存,存在“上马快、见效快、滑坡下马也快”的问题[2]。援外农场如何扩大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援非农业项目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所在单位浙江省农科院受中国商务部委派,自1998年起一直承担着中国援助中非勃亚利农场项目。笔者参与了该项目第2、3期的实施,并主持实施了第5期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该项目示范推广及产业化经营的一些经验作一简介,以便为今后类似援外农场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

1 我国援助勃亚利农场项目的概况

1.1 中非概况

中非共和国位于非洲大陆中央,土地面积62.3万km2。可耕土地面积145万hm2,已开发种植耕地面积72万hm2,拥有森林380万hm2。一年分为两季,5-10月为雨季,11-4月为旱季。其北部属热带草原气候,南部属热带雨林气候。人口总数436万人,其中95%以上是农民。

1.2 农场概况

项目援助地勃亚利农场坐落在中非共和国南部的洛班耶省比萨市辖区内,距首都班吉62 km。勃亚利农场创建于1970年,占地25 hm2,最早为中非博卡萨皇帝的菜园。从1979年开始,我国开始派遣农业专家在该农场进行试验、示范。1991年中非与中国断交后,农场由台湾农耕队接管。1998年1月29日,中国与中非共和国复交后,援中非勃亚利农场项目被列入中国政府向中非共和国提供的首批援助项目之一,由浙江省农科院负责实施,至今共实施5期。第5期技术合作项目从2008年1月开始实施,至2010年2月结束。

2 勃亚利农场的优势与不足

2.1 优势

2.1.1 资源丰富

勃亚利农场内拥有可垦荒的大型拖拉机及加工设备。农场周边有大规模可开发利用的土地,且农村劳动力充足。雨季持续时间较长,可大规模种植耐旱作物。

2.1.2 市场广阔

中非国内市场农产品品种单一,大米、高档蔬菜及畜产品主要靠进口。农场的蔬菜、西瓜、大米、畜产品拥有较大的市场,而且价格不菲。

2.1.3 技术有保障

勃亚利农场作为中国援助的示范农场,常年有5名中国农业专家负责技术及管理指导。中国专家十几年来的技术指导,使农场内的技术工人及部分周边的农民较好地掌握了先进实用的种养殖技术。

2.2 不足

2.2.1 基础条件差

农场内没有电力设施,抽水、饲料及农产品加工全部需用油,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缺水尤其是旱季,作物种植及试验用水无法保证。农场内办公、生活、培训、养殖用房及配套设施少。土壤大部分属于红壤土,有机质含量低,土壤黏结保水性差。农场面积有限,缺乏大规模开发的潜力。交通不便,农产品销售成本高。

2.2.2 责、权、利不清,关系难于协调

作为一个援外示范农场,项目多年来一直以示范为主,中国与中非政府间签订的都是技术合作协议。示范推广及产业化经营,可能涉及雇佣工人的工资、保险、农场的税收等一系列问题,协议中都没有明确。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中方技术组和中非方之间的责权利问题,以及中方内部项目实施单位、援外专家及中国政府之间的责权利问题很难协调。

2.2.3 投入不足

中非政府对农场没有投入,中国对该农场的援助仅限于技术示范及部分设备物资。

3 示范推广中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3.1 合理规划,大力推广实用新技术

合理规划农场,高标准建设示范区,通过作物新品种引进及实用新技术示范,提升农场的科技含量。

根据中非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勃亚利农场重新进行了规划,按高标准、小规范、精品化示范的要求,在农场内先后建成5个种植示范区:旱作稻种植示范区,玉米种植示范区,水稻新品种对比试验区,当地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区,蔬菜新品种种植示范区,及1个养殖示范场。重点示范适用于当地农业的实用新技术,同时强化品种引进。针对中非气候炎热、蔬菜品种极度稀缺的状况,本期共引种十字花科、豆类、茄果类、叶菜、根菜类、瓜类等蔬菜新品种30多个,经勃亚利农场试种,结合以往经验,筛选出本地适应性好的品种17个,成为主栽品种[3]。成功引种超级稻新品种2个,甜、糯玉米品种5个,引种西瓜新品种3个,同时从ICRA引进10个新的木薯品种,并在农场试种成功。通过农场的试验示范,提升了当地农业的科技含量,这些实用新技术及新品种已在农场及周边地区全面推广及应用,对中非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2 依靠当地力量,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生产

依靠当地政府,通过与合作社及国际组织合作,在周边农村建立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由政府提供土地,合作社提供劳动力,国际组织提供资金,农场提供设备物资,负责翻耕、运输、加工及技术指导,先后在农场周边农村创建连片示范基地2个,合计37 hm2,规模创中非连片示范畈之最,并取得丰收,引起中非政府关注。当时的中非农业国务部长泰亚在参观完示范田后,面对中非电视台采访时,对这种联合各种力量,在农村建设大规模连片示范田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赏,并表示将在中非全国推广此种合作方式。

3.3 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编织农技推广网络

以合作社为单位,利用一切可用的资源向合作社及种养殖大户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产前为农民提供免费培训、选址、代耕服务,及种子、必要的小农具等,让农户有条件从事农业生产;产中免费提供上门技术指导;产后向农民提供收割工具及运输加工销售服务。这些举措,不但方便了农民群众,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在整个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得到了“解放”,大大地提高了当地农民的劳动生产效能和开发土地的能力。

通过建立发展基金,成立“农业生产合作协调委员会”,帮助合作社完善管理体制,指导及协调各个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帮助合作社制定发展规划,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合作社产销过程中的各种困难,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能力。2年来,扶植建立农民养鸡、养猪合作社各1家,扶持种植大户及种植合作社94个。

这些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殖大户,编织了一张庞大的农技推广网络。通过这个网络,农场的技术及品种被及时有效地推广到了千家万户,由于社会效益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当地政府及百姓的好评。近年来,勃亚利农场所在地比萨市及周边地区旱作稻推广面积累计达1 000 hm2,成为中非最有影响力的稻米生产基地。

3.4 因人施教,坚持培训与实践相结合

农场内部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通过技术与管理培训相结合,培养实用技术工人。这些技术工人是中非勃亚利农场及周边地区农业发展的中流砥柱,是农场乃至周边农业发展的保障。他们不仅掌握着农业生产的技术,还懂得农场的管理,更懂得如何将农业技术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从而为中非人自己管理农场打下基础。

针对周边百姓,通过编写实用教材、制作多媒体、放映录像结合实践操作使得更多的技术人员和百姓掌握中国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由于内容实用、精彩,尽管所有培训班都不提供伙食,但每次培训班报名都爆满。2年来,农场组织旱作稻、农机、蔬菜等培训班6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53人次;外出交流指导35次,召开旱作稻观摩现场会3次,养殖观摩现场会1次,累计受训农民达1 150人次,发放了各类技术资料1 300份。培训中非农学院的大学生1名。勃亚利农场的历史上第1次选送1名农场工人赴中国湖南农科院参加杂交稻培训班。历史上首次选送合作社负责人赴中国北京参加区域经济培训班。

PISSA市的市长在培训班的结业典礼上,对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称为“授人于鱼,不如授人于渔”。出于对中国专家的信任,连中非政府总理及中非共和国合作部国务部长等都先后邀请勃亚利专家赴其私人农场,为农场布局进行总体规划,提供生产技术指导。

4 农场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及探索

总体思路是以援外农场为载体,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并举,通过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农场的产业化经营。

4.1 以合同形式,确保产业化经营的合法性,并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根据中非两国签署的换文规定,中方技术组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工作,但由于中非方缺乏一种主人翁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所以勃亚利农场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一直由中方技术人员管理,农场主要进行试验、示范及技术指导工作,也曾尝试过进行产业化经营,但由于产业化经营涉及各方利益及农场税收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受协议限制,中方对农场没有经营权,一旦开展经营,就属非法经营,只能从事重复示范、试验工作。本期项目实施初期,在中国驻中非使馆经商处的支持下,中方项目组在与中非方农业部经多次洽谈、协商,起草并签署了两国农业合作历史上第1个“对外农业技术合作合同”,在该合同中明确了项目实行“双方共管,以中非方为主,中方技术援助为辅”的新的技术合作形式,首次将中方技术人员与中非方人员的责、权、利以合同形式明确化,确保了农场实施产业化经营的合法性。

4.2 以制度形式,规范产业化经营,激励员工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

制定并实施了勃亚利农场历史上首套完整的农场财务管理及内部人事、物资、销售管理制度。在勃亚利农场项目实施的十几年来,财务问题一直是双方矛盾激化的焦点,也是项目产业化经营中无法正常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农场有钱时,谁都可以来拿,农场困难时,谁也不管。农场成了各种官方机构自己的仓库。新的财务制度规定勃亚利农场的财务实行双方共同管理,农场资金的使用、收支由双方共同商定,避免了各方利益之争。而销售制度的制定,从源头上杜绝了销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贪污问题。物资进出库制度,保证了物资使用安全。生产奖励及承包制、上下班点名制、每周会务制等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从制度上保障了农场的规范化运行。2年来,农场各方和谐相处,关系融洽。

4.3 以种供养,以养促种,发展循环经济

由于本期项目实施期间,国内的援助物资一直没有到位,针对勃亚利农场一无外来投资,二无物资的现状,农场坚持走发展循环经济之路。

充分开发利用农场自有土地,积极发展种植业。通过种植玉米,直接为生猪及肉鸡提供主饲料;种植饲用蔬菜和利用商品菜下脚料,作为饲料的补充。

大力发展并推广旱作稻,利用稻米加工得来的米糠养猪;优化畜群,努力发展养殖业。通过养殖得来的鸡粪及猪粪,又为农场蔬菜、玉米等种植提供有机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2年来,通过以种供养,以养促种,共向中非市场出售商品猪61头,向周边养猪户出售仔猪22头、肉鸡3 000只、销售大米13 t、蔬菜瓜果12 t、合计实现销售收入达21 739 425西非法郎,不仅帮助农场实现了盈利,更为当地农民示范了一条开发利用有机肥的途经。

4.4 以生产种子为纽带,以农产品加工为龙头,通过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产业化经营

中非国内没有一家种子公司,所有的种子都是农民自己留种,导致所生产的农产品产量低、品质差,同时中非国内缺少农产品加工设备,农产品的附加值低。项目根据农场的现状和当地市场需求,进行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明确发展旱作稻、蔬菜、经济作物、养猪、养鸡的同时,提出并制定了“以生产种子为纽带,以大米加工为龙头”的产业化经营方针,同时采取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把农场原来以示范试验为主的自产自销封闭型经营模式,变为集种、养、加工相结合,产、供、销全方位服务的企业型农场。

通过向农民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供培训、代耕、技术指导、运输等各种无偿服务,扩大当地农民的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农场本部集中精力发展种子、种畜产业,同时扩大农产品加工能力。通过种子、种畜销售及农产品加工等有偿服务,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把农场自身的发展与中非的农业、农村、农民的需求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农场与农户从原来互不相关,结成了优势互补的联合体。这种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了农场的生产核心,扩大了服务范围,减轻了农场的生产压力,达到了生产规模在外、产品销售在外、社会影响在外,经济效益共享的良好效果。在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农场的产业化经营。

5 对今后的启示及展望

5.1 援外农场项目的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必须相辅相成

近年来,随着这些援外农场项目的连续实施,中方与中非方政府都不再满足于小规模、不可持续的试验示范工作。当地百姓由于得不到更多的帮助,也对农场产生不满。农场由于一直提供无偿服务,自身无法创造效益,即没有扩大示范推广范围的积极性,也没有提供更多服务的能力,更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改变这种援外农场即没有影响力,也没有效益的局面,必须走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道路。

通过示范推广扩大影响,以产业化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农场的资源,服务于当地农业,而当地农业的发展,反过来带动农场的发展。

5.2 援助的农业项目及项目的示范推广必须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安排农业援助项目及示范推广地点。如蔬菜的示范推广点最好选择在城市郊区,因为中非的交通运输不畅,在远离首都的地方推广蔬菜种植,肯定会因销售困难而失败。中非国内没有一家种鸡场,所有的鸡苗都从法国进口,如能提供孵化服务,不仅会方便广大养殖户,而且会为农场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5.3 组建农技服务公司,真正实现产业化经营

援外农场项目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行产业化经营,最好能组建农技服务公司。

农技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可以包括4块,一是种植类,包括:种子、农药、化肥、农用物资的销售,病虫害的防治与鉴别,土壤成分分析、氮磷钾肥合理配比使用。二是养殖类:包括种畜、畜牧兽药的销售及畜牧疾病预防、阉猪等服务。三是农机服务:提供小型农机具、耕作、收获、运输及上门农机具维修等服务。四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1] 余昌淼.用全球战略眼光谋划农业对外开放与交流工作:访农业部部长杜青林 [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9):9-12.

[2] 郧文聚.从国际援助的发展看中国对非农业援助 [J].西亚非洲,2006(2):17-23.

[3] 陈小龙,陈联和.中非共和国引进中国蔬菜品种的试种初报 [J].浙江农业科学,2010(3):450-453.

F 306.1

A

0528-9017(2011)03-0477-04

文献著录格式:陈小龙.援外农场示范推广与产业化经营的探讨 [J].浙江农业科学,2011(3):477-480.

2011-02-12

中国援助中非共和国勃亚利农场第5期技术合作项目

陈小龙 (1974-),男,助理研究员,硕士,从事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多次承担援外任务,曾任中国援中非共和国勃亚利农场项目农业专家组组长。E-mail:c571h@hotmail.com。

(责任编辑:吴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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