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固醇性肺结核50例临床分析
2011-02-11张馥
张 馥
(辽宁省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辽宁 丹东 118000)
类固醇性肺结核是指临床使用糖皮质激素而诱发的肺结核病。近年来有明显上升趋势。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2002年至2009年共确诊本病50例,我们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总结,现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50例,男28例,女22例,二者无差异;年龄20~80岁。诊断分型,继发型肺结核42例,粟粒型肺结核6例,结核性胸膜炎2例。其中县级以下医疗单位转诊32例,社区转诊15例,市级医院转诊3例。既往有结核病史的7例,占14%(7/50),有结核接触史的12例,占24%(12/50)。使用激素时间:最短10d,最长186d。
1.2 临床表现
本组50例,45例表现为持续高热,5例表现为咳喘。其中诊为肺炎41例。哮喘5例,红斑狼疮3例,肾病综合征1例。
1.3 胸部X线表现
38例表现为中下肺野片状影,其中2例可见空洞。4例为团块及结节阴影,6例为不典型粟粒影,2例为肺底积液,从胸部影像学看表现为多样性,多为肺结核少发部位。
1.4 实验室检查
痰抗酸杆菌阳性16例,占32%(16/50);结核菌素试验阳性38例,占76%(38/50),结核抗体试验阳性27例,占54%(27/50)由此说明尽早对肺部异常阴影行痰抗酸杆菌检查、结核菌素及结核抗体检查,对早期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1.5 治疗及转归
根据初、复治病例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初治病例选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联合用药,疗程6~18个月异烟肼和利福平,第1个月宜静脉滴注,然后改为口服,复治病例选择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卷曲霉素等选择其中的5种联合用药,疗程12~24个月。
类固醇性肺结核治疗的最大特点是,由于多数患者持续高热,单纯抗结核治疗很难控制高热,突然停止使用激素,更会使病情加重。需要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继续使用激素。一般多选用地塞米松,成人剂量10mg/d,静脉滴注,每周递减2.5mg,直到1mg/d,再改为强的松5mg/d,口服,1周后停药。
本组50例,21例应用了这种治疗方案。在联合强大的抗结核药物保护下,继续适量应用激素,会使病情得到很好地控制,不会导致肺结核进展。
2 讨 论
激素作为免疫抑制剂之一,能明显抑制机体免疫功能,并刺激结核杆菌使之代谢与繁殖旺盛[1]。因此,在没有抗结核药物保护下不合理使用激素,将导致如下不良后果:使活动性结核迅速恶化或播散;使结核杆菌感染者即隐性结核诱发为临床结核;使非活动性结核转化为活动性结核;并使结核临床症状不典型,易导致误、漏诊[2]。
分析本组病例特点,既往有肺结核病史7例,应用激素后转化为活动性肺结核;有结核接触史的12例,属于隐性结核,应用激素后转化为临床结核;另外26例从初始胸部X线分析看就应诊为肺结核,只是基层医师对不典型肺结核认识不足,而误诊为感染性疾病,所以提高基层医师对肺结核的认知力,十分必要。对肺部异常阴影,应早做痰抗酸杆菌检查及结核菌素试验,不宜轻易使用激素降温止喘。
有关如何预防类固醇性肺结核的措施,早有学者提出:严格掌握应用激素的适应证,基础病未确诊不宜应用激素试验治疗,长期使用激素需联合抗结核药物以防止诱发结核病[2]。临床医师对上述预防措施并不陌生,但类固醇性肺结核还是在不断上升。一方面缘于激素的适应证掌握不严,另一方面也是对肺结核病的认识不足。为此,本文试从临床实际经验体会的角度,就临床医师如何合理使用抗结核药物防止类固醇性肺结核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①对于肺部基础病未明确的发热,应及时做胸部X线,痰抗酸杆菌及结核菌素试验,结核抗体检查,力争尽快明确诊断。若疑似结核应转诊结核防治专业机构诊治。如确因特殊原因暂不能转诊,需应用激素治疗观察时,则必须联合异烟肼,利福喷丁两种药物,疗程一般不超过2周。此举虽有可能使结核迁延,但不至于发生结核恶化。②对既往有结核病史,结核接触史的病例,预计应用激素超过1周的,可单独口服异烟肼300mg/d,顿服。③对长期应用激素治疗基础疾病者。超过1个月的,要每月做胸部X线检查,并同时采用异烟肼每日300mg,加利福喷丁450毫克/次,每周2次,服用抗结核药物期间每月查肝功能,临床实践证明,应用皮质激素同时适量应用抗结核药物,对防止类固醇性肺结核的发生,十分必要。
[1] 张敦熔.结核病新概念[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5:199-202.
[2] 何权瀛,邵黎.20篇结核病临床病理讨论系统回顾分析[J].中国防痨杂志,2005,27(5):2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