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邈的胎教护理思想探讨
2011-02-11魏素华
魏素华
(邢台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河北邢台054001)
中国古代胎教始于西周。据刘向《列女传》记载,周文王之母太任在妊娠期间,“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能以胎教”。即太任怀孕时,眼不看邪恶之物,耳不听淫乱之声,口不说狂傲之言,这就是“行”的胎教。
“胎教”一词最早出现在汉朝,是指孕妇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古人认为,胎儿在母体中能够感受孕妇情绪、言行的变化,所以孕妇必需谨守礼仪,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名为“胎教”。
孙思邈也非常重视胎教。在“养胎”中详细论述了妊娠期间孕妇的言行、情志、品行、学识等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体现了中医的整体观念。
居处:孙思邈认为,妊娠后应“居处简静”,即居住环境应清净简洁,居住环境应清洁卫生,居室也应简洁大方,勿“绮靡华丽”,使孕妇保持健康的精神及心理状态,避免不良因素的刺激则有利于胎儿的发育。
行为:“养胎”论曰:“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欲子贤良端坐清虚”,即妊娠后孕妇的行为举止要文明、端庄、大方,也指出“行”的胎教。
情志:孙思邈提出妊娠后要“弹琴瑟、调心神、和性情,节嗜欲”。
孕妇的情绪状态对胎儿的发育至关重要。欣赏美妙的音乐,提高自己的审美观,陶冶情操,同时要“节嗜欲”。妊娠期间自己的欲求必须有所节制,反对纵情恣欲,尤其是耽嗜某种爱好,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者。否则损身耗神。要保持淡泊宁静的心态,使孕妇的情绪稳定,心情舒畅,保持愉悦。有利于胎儿出生后良好性情的形成。而孕妇精神紧张,大喜大悲,情绪不定,可使母体内的激素分泌异常,造成对胎儿大脑发育的危害。现代科学的发展已证明,胎儿不仅具有视觉、听觉、活动和记忆能力,而且能够感受母亲的情绪变化。
言行:在言行方面,孙思邈提出宜“口诵诗书,古今诫”。孕妇用亲切、柔和的语言对胎儿授话,会给孩子留下美好的记忆。
饮食 :“养胎”论曰: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为成足,故自初讫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并详细列举禁忌的食物。认为羊肝、山羊肉、驴马肉、骡肉 、兔肉 、犬肉 、鸡子 、干鲤鱼 、鸡肉 、糯米 、鸭子 、雀肉 、豆酱、酒、鳖、冰浆等皆不适合孕妇食用。
孙思邈从辨证的观点出发,还提出妊娠的不同月期应有不同的胎教思想。妊娠早期要精心养胎,保养胎元。例如:妊娠一月,居处宜“寝必安静”,饮食宜“精熟酸美”,宜食大麦,毋食腥辛,要“不为力事”。妊娠二月,“居处必静”,要禁房事以防流产。提出“男子勿劳”,饮食则毋食,而且“当慎护惊动也”,预防流产。妊娠后期则要做轻微的劳动,使气血运动,以养其力,有利于分娩。如:妊娠六月,“身欲微劳”,“宜食鸷鸟猛兽之肉”,还要五味和谐,滋味甘美且不可太饱。妊娠七月,“劳身摇肢,无使定止,动作屈伸,以运血气”,且“居处必燥,饮食避寒”,可常食用粳稻。妊娠八月,“无食燥物,无辄失食,无忍大起”,不能食燥物,也不能轻易错失饮食时间。妊娠九月,“饮食甘味”,可以适当喝点甜酒,饮食也要甘甜可口。
胎教有利于胎儿在智慧、个性、感情、能力等方面的发育,有利于其出生后在人生道路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