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及动物产品公路运输监督现状与对策
2011-02-11逄永奎臧力铭陈春艳
逄永奎,臧力铭,陈春艳
(1.龙口市海岱畜牧兽医工作站,山东龙口 265716;2.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浙江嘉兴 314050;3.临朐县城关畜牧兽医工作站,山东临朐 262600)
公路是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的一条重要途径,它具有方便、快捷和运输能力强等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畜产品跨越省区走进千家万户的重要桥梁。为防止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养殖业安全和人民健康,各地界设立了一些动物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对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和落实《动物防疫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公路运营能力的日益增强和各地对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管理上的差异,在公路运输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复杂[1]。
1 现存问题
1.1 随意增加检查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不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检疫收费标准,不论运输动物多少,一律按车收费。甚至有些站以收费为目的,监督检查只流于形式,鼓励贩运户逃避产地检疫,到他们站办理检疫手续,以达到多收费的目的。
在动物及动物产品公路运输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经常查到检疫证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如检疫员未签章、日期填错、畜禽种类混填、检疫站(所)盖章不规范等,这些由出证单位检疫人员造成的问题,一些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都转嫁到经营者身上,将原检疫证明作废,视为无证运输,强行重新检疫、消毒,重新收费。
1.2 消毒、无害化处理不规范
动物、动物产品经长途运输后,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依法对调运动物、动物产品以及运载工具实施防疫消毒,是杜绝疫病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缺乏地区间的宏观调控,一些站没有隔离固定的消毒场地,消毒器材落后,消毒液配制和使用不规范,重复收费轻消毒,消毒人员防护不到位。有一些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对检出的病害畜禽及产品不作无害化处理,但照样收取消毒费、处理费。甚至有些站没有配备消毒器具和药品,达不到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的效果,不能有效地切断疾病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更不能保证畜禽产品的质量[2]。
1.3 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
部分执法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工作责任心不强,个人形象不佳,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部分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地处偏僻,工作环境相对较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是临时雇佣的,他们专业知识少,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业务不熟悉,在执法中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和法律的严肃性[3]。
少数执法人员自律不严,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屡屡发生违规检疫出证,补打防疫耳标,买卖检疫证、章和标志,违章执法等执法犯法现象,严重损害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声誉,败坏了执法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有的部分检查站由于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不轮岗,在一个岗位呆久了,跟货主就熟悉了,难免出现人情检疫、人情收费的现象,从而导致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现象发生。在拦车检查时,一些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工作人员执法时,拦车不使用停车示意牌,一旦发现需查车辆,便大吼一声直接上前堵拦,有的则是不直接拦车,当发现应查车辆,开车去追,收取追车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使公路监督检查站变成了收费站,严重侵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检疫执法的形象。
2 对策
2.1 加强《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与学习
各动物及动物产品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新《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及规范》,使执法人员精通疫病诊断、鉴别、病料采集处理等业务知识,做到完全懂法、准确用法。同时对承运人和托运人通过讲解、咨询、发放宣传单等,使其知法、守法,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
2.2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公路运输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还应加强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查处运输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禁止见动物及动物产品就出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出证的违法行为,有效制止乱出证、乱收费和乱罚款等现象的发生,使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真正发挥出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作用,为动物及其产品流通创造良好的环境。
2.3 加强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的规范管理
统一规范的消毒操作程序和消毒技术,避免消毒操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消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对检出的病害畜禽及产品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扩散疫情[4]。
2.4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形象
执法队伍是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的灵魂,是《动物防疫法》的具体执行者。要加强对其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其工作责任感,确保公路监督检查的质量。同时要把检疫对象、检疫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疫和收费。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5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增强对暴力抗法的查处力度
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应加强与公、检、法、农机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尤其要和交警、农机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加强对暴力抗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公路运输监督检查站的工作顺利开展。
[1]王燕明.现阶段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7):27-28.
[2]苏祥瑞,尹兴旺,李俊波.运输检疫工作难以开展的原因[J].中国牧业通讯,2005,(3):15-16.
[3]余传奇.如何查证验物公路运输检疫 [J].中国牧业通讯,2002,(1):32-34.
[4]王丽,马丽,陈庆波,等.对现场检疫操作规程的探讨[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6):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