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秦州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1-02-10刘彦斌李天峰
刘彦斌,李天峰,吕 雯
(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 天水 741000)
为保障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区大力开展了畜产品安全和标准化养殖专项整治活动,以规范畜产品经营秩序为突破口,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和无证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以假劣兽药饲料大案要案为关键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活动,净化市场,加大投入品监管,提高畜产品生产合格率;以养殖重点区域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规范养殖行为,从严落实兽药饲料停药期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程序免疫制度和生产管理台帐,从源头上解决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问题,全面加强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全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1 我区畜牧业发展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我区畜牧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拉动、项目推动、科技带动”的思路,通过发展规模养殖,强化防疫灭病,实施标准化饲养,推行品牌战略等措施,提高了畜禽养殖效益,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着力推进了畜牧产业化建设,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目前,全区各类畜禽饲养总量已达到241.53万头(匹只),全区已累计发展规模养殖户6094万户,规模养殖场94个,兴建养殖小区20个,龙头企业12个,人均畜牧业收入达到893多元,位居全市前列,已成为我区三大传统优势产业之一。然而,当前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些饲养户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甚至滥用农药、抗生素和兽药等,致使药物残留严重超标,一些地区发生的“瘦肉精”问题、禽流感以及假奶粉事件等,严重地影响了畜产品的质量,成为制约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成为当今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性问题。当人们食用了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后,会在人体内蓄积产生不良后果,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及生命。从目前看,畜产品里的残留主要来源于饲养过程、饲料、加工过程的残留,重金属有害物质及生物性有毒物质,也影响着畜产品质量的安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同时,畜产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而且在牲畜屠宰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标准,操作不合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也非常严重。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保障畜产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刻不容缓。
2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措施
2.1 加强产地检疫 从源头上控制
产地检疫是防止染疫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在实际中,多数地方开展的不到位,没有得到落实,疫病的控制尚存很大隐患,强化产地检疫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区坚持“巩固乡一级,完善村一级”的工作思路,将工作重点放在乡镇、畜禽养殖源头,积极稳妥地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一是不断充实产地检疫人员,将全区通过培训的村级防疫员纳入协检员队伍,负责所在村的畜禽防疫、疫情监测报告及产地检疫的报检工作,狠抓检疫规范和程序的落实;二是建立“乡镇(站)检疫员+协检员”为主要模式的产地检疫工作机制;三是在各乡镇全面设立产地检疫报检点,采取到场到户、防检结合等形式开展产地检疫,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了产地检疫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四是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龙头企业、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村为重点,监督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五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包片、包乡完成产地检疫目标任务,指导责任乡镇完成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执法等工作。把产地检疫工作抓好抓实,彻底控制疫病的传出和扩散,防止进入流通环节,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2.2 加强投入品的监管,推行零售责任承诺制
从生产投入品上加强管理,对秦州区规模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经营单位进行登记注册,实行年检制,建立购销台帐,做到动物及动物产品、饲料、兽药等购进有渠道、销售有记录,实现从源头治理和可追溯制度。定期组织兽药饲料监督执法人员对兽药饲料经营户、动物诊疗机构检查,对兽药经营单位实行“兽药GSP认证”管理,要求在经营过程中,对兽药的合同、购进、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以确保经营兽药的质量,提高经营环节兽药合格率。取缔那些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素质低的小型兽药经营企业。每年年初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签订《兽药饲料规范经营承诺书》和《兽药饲料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对全区兽药饲料经营企业逐户进行年度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对通过考核标准未达到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停业整改,对未达到考核基本标准的取消经营资格并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确保无假冒过期兽药饲料流入市场,并定期对全区饲料兽药从业者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畜牧兽药法律法规和科学用药用料知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科学用药用料的技术。在全区各超市、农贸市场等畜产品销售摊点推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公示制”,承诺公示制要求摊点业主主动向广大消费者和主管部门做出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的五项承诺,并公示业主个人资料、监督举报电话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督与执行公示与众,增加经营户的质量安全积极性,为消费者监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举报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提供有效渠道,组织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每天在全区所有动物产品经营超市、农贸市场、摊点进行监督巡查,受理消费者对全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承诺公示制推出受到了市民群众的普遍认可,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户主学法守法、诚信经营,使消费者越来越放心,越来越满意。
2.3 加大涉牧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牧违法行为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也是全体畜牧执法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一件大事。2010年以来,我区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涉牧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显示出一些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在市场上销售未经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疫的肉,一些兽药饲料经营户为了降低成本,非法谋取利益,使用劣质兽药,使用人用药物代替兽药,有的养殖户无自我保护意识,在养殖场周边随意丢弃不明死因动物,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危害,更是给自己养殖场留下疫病传播的隐患,一些犯罪当事人知法犯法,国家法律明确禁止贩卖染疫动物,为了谋取暴力,当事人冒险贩卖染疫动物,给当地养殖业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一些违法者利用跨省长途客车非法运输变质的动物产品到我区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了更好指导畜牧养殖户、贩运户、经营户合法生产、守法经营,编印了《天水市秦州区2010年涉牧执法案件选编》册子,并定期开展打击注水肉、“瘦肉精”、病死猪头病害猪肉等专项整治活动,以警示违法犯罪,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发生,促进涉牧法律和法规更加普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了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2.4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协调合作机制
与卫生、公安、商务、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形成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和平台,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农药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与公安、商务、食药等部门建立了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畜产品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上报和预警管理办法,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国务院修订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修订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2.5 加大宣传力度,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潮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以“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大型执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画板,印制宣传资料,邀请技术专家进行现场讲解畜牧养殖、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肉品检疫以及消费者关心的优劣肉品的识别等相关知识,开展合格优质兽药、饲料推广介绍活动,展示缴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并向群众散发《畜产品安全知识问答》《无公害畜产品知识》等资料,解答群众问题。组织专业养殖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畜产品宣传,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无公害畜产品知识。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了解,强化检疫监督管理、增强畜产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消费者科学消费的意识,形成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我区畜产品安全监管,营造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