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饲料代加工的管理与措施
2011-02-10方敏,施美联,陈奕春等
缙云县被誉为麻鸭之乡,畜牧业是该县的支柱产业之一,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32%以上。但饲料产业发展不快,持证饲料生产企业只有1家,饲料代加工点18家。饲料行业主要以饲料代加工与外来颗粒饲料经营为主。饲料代加工点多面散,规模小,设备简单,生产工艺落后,代加工的对象一般为畜禽散养农户和小型畜禽规模养殖户。
由于饲料代加工具有方便、价格低廉、可利用农家多余谷物及农副产品等优势,广受畜禽养殖户的欢迎,目前仍有一定的存在空间。从历年监管情况看,从事饲料加工经营人员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生产经营台帐不完善。且本地饲料资源缺乏,主要饲料原料均需从外地调入,有些饲料代加工点为降低成本,往往使用劣质玉米、鱼粉等原料,影响产品质量。
为规范饲料加工企业的管理,缙云县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落实制度
1.1实行产品留样制度 为保证饲料加工质量,该县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各加工点对客户代加工的每批饲料均需抽取1 kg留样保存至该客户再次来料加工或加工后1个月,以备查检。
1.2完善购销台帐制度 为便于管理,缙云县畜牧兽医局制作了统一的饲料台帐,发放给各饲料生产经营户。进货台帐包括饲料原料和添加剂进货数量和时间、产地或供应商、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等内容,销货台帐包括配方组成、原料来源、代加工户姓名和地址、数量等。要求准确记录并保存好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购销发票和台帐。
1.3落实承诺责任制度 明确生产者是饲料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代加工户对县畜牧兽医局及各客户作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将《代加工饲料质量安全承诺》在经营场所上墙公布,随时接受代加工户的监督。
1.4健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代加工点自身特点,将原料区块有效隔离,建立《饲料质量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等系列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公布。
1.5建立客户备案制度 各代加工点建立客户名册,并将相对固定的客户名单送畜牧兽医局备案,以便畜牧兽医局管理人员随时跟踪监督。
2 提高从业人员文化素质
该县有关部门一方面组织本县饲料生产经营业主参加市、县技术培训和素质教育,同时通过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农广校畜禽饲养专业学历教育,从而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及饲料生产的专业知识和畜产品安全意识。
3 提供技术服务,落实区块责任
根据饲料代加工点的实际情况,通过代加工点一对一落实连场带户责任人,为养殖户提供饲料配方、疾病防治、售前和售后服务等技术咨询,提高饲料代加工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方敏,施美联,陈奕春,陈力诵
(缙云县畜牧兽医局 32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