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静脉注射技术-选择静脉的技巧
2011-02-10尹丽芝
尹丽芝
静脉注射分为静脉推注和静脉输液。对不能经静脉途径给的药品禁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时,因药物直接注入血液内,故立即出现药理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药物本身的作用、注入量、压力、PH值等,可对血管壁及其周围组织产生影响,甚至引起血栓等。因此,静脉注射应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1 规范操作
医护人员在用针筒给患者注射液体时一般都会将里面的空气抽干净,如果真的带有一些小气泡,打针时液体下来了,空气就会往上冒,一般不会将空气推进体内;如果很微量的气泡进入人体,一般不会出现危险。当然如果大量的空气进入人体,会引起肺动脉堵塞,造成血液进不了肺部进行气体交换,而危及人的生命。一般空气进入人体,会马上作出反应,如出现胸闷、气闷等严重缺氧现象。
一般的人认为输液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其实里面有许多学问。医生给患者输液一般来说有4种目的:一是补充水分、电解质及体内必须的元素,如钾离子、钠离子等,这主要是针对拉肚子等患者的;二是补充营养,提高肌体抗病能力,如补充蛋白质、脂肪乳剂等,这主要针对消耗性疾病,如烫伤、肿瘤等;三是配合治疗,如输入药物;四是急救、扩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等,如大出血、休克等。
2 在输液中要注意的问题
①输液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因为输液需要一定的卫生条件和环境,如果在其他场所输液,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因素;②输液要待在输液室里,不要自行到输液室外,离开医护人员的监护。以防万一出现液体渗出或液体滴光了,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尤其是一些药物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出现生命危险;③输液过程是要求严格无菌操作的,医生的手是经过消毒的,一瓶液体输完了,如果还要换瓶输,非专业人员不要去换,因为如果搞得不好,万一空气进入,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万一把细菌带入液体,其后果不堪设想;④输液过程中,不要自行调节其滴注速度。医护人员在给患者输液时调节的滴注速度一般都是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药物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决定的。因为有些药物需要滴得慢一些,如果滴得太快,不仅会影响疗效,而且还会加重心脏的负担,严重的会引起心衰、急性肺水肿等;⑤在输液过程中如果发现皮管里有小气泡黏附,说明有空气进入,不要紧张,只要及时请专业人员将里面的空气处理好就行了;⑥输液结束针头拔出来后,要用手将消毒棉球按压在穿刺点略微上方进行止血,时间3~5 min,按压时不要太用力,以免引起疼痛。
3 选择静脉的技巧
3.1 选择血管宜“先远后近,先浅后深,先细后粗,先手后足,先难后易”,做到计划性、长期性。尽量避免重复一处穿刺,因为同一部位多次穿刺会加重疼痛,且易造成血管弹性差,脆性增加,易渗出。选择血管时应避开关节处及肢体内侧血管。关节处不易固定,易因患者肢体轻微活动而致针头刺破血管。肢体内侧,如前臂中下1/3段掌侧,此处皮肤薄,皮下脂肪少,血管表浅,易致液体及血液自针眼外渗而形成瘀青肿胀。
由于长期输液,血管破坏过多,常规选择部位难以穿刺成功者,可选择手足背下1/2至指趾处的静脉血管进行逆行静脉穿刺,此处因不易固定,平时穿刺较少,血管未被破坏。手足静脉有很好的网状结构,多条静脉吻合支、交通支与深静脉相通而回流心脏,所以逆行静脉输液时滴速不受影响。
3.2 年老体弱及患多种慢性病患者手足静脉较细小表浅、皮下脂肪少弹性差、血管缺少组织支持活动度较大,穿刺困难。因此穿刺前要仔细了解血管特点或生理异常,必须使其充分暴露,看清走行摸清深浅和粗细。根据手足末梢神经对疼痛刺激较敏感特点,进针应采用快稳准及宁浅勿深法,避免因疼痛引起血管收缩而降低穿刺成功率。进针前比一下针体与血管长度以决定进针长短;穿刺时患者不用握拳,采用自然放松法,自然放松法明显优于握拳法,具有进针快、回血快、一针见血率高的优点,明显减轻进针疼痛感。操作者用左手握患者手或足,以拇指绷紧皮肤固定血管下端以减少血管滑动;如血管有分叉应在血管下0.5 cm处进针,以35°角快速刺入皮下后稍放平针头,当针尖已压住血管时针体角度再稍抬高25°快稳刺入血管,见回血后放平针体再徐徐进入少许,用4条胶布固定。
3.3 对血管粗而明显易固定者,应以20°角正面或旁侧进针;对皮下脂肪少静脉易滑动者,要左手拉紧皮肤以固定血管,以30°角从血管右侧快速进皮刺入血管易成功;脱水或血管充盈不足的患者,先采用热敷使血管扩充,针头从正面以25°角快速进皮,然后轻轻挑起皮肤,当针头进到1/4时,针尖稍向下倾,再挑起静脉慢慢进针到位,这样使上下血管壁分离,以免刺破血管;浮肿的患者,应选择粗血管,用拇指沿血管走行按压,使之暴露,消毒后快速进针;糖尿病患者因血流处于高凝状态,如血管过细,可使针头阻塞,造成穿刺失败,应选粗直的血管。同时护士高度的责任心,谨慎、稳妥的心态,也是取得穿刺成功的重要因素。
[1] 卢淑兰,王红,莫美萍.静脉输液过程行静脉注射药物的小技巧.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0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