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核桃种植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2011-02-10柏斌
本刊讯(特约通讯员柏 斌)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林业局杨志军副局长、昌宁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鲁定伟工程师等人完成了全国第五批农业标准化项目——昌宁核桃种植示范区建设,该项目自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项目实施近3年,全县累计核桃面积、干果产量和单产分别由示范前2.4万hm2、3328 t和 60 kg/667 m2增加至 5万 hm2、8100 t和 98 kg/667 m2,面积和产量增幅分别达108.7%和143.4%;且示范区的核桃质量明显提高,干果平均销售价由示范前的14元/kg增加至26元/kg,增幅达86%。
据项目负责人鲁定伟介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从核桃产地环境、种植品种选择和苗木培育、生产管理、有害生物控制、无公害加工等生产环节规范无公害核桃生产,通过实施标准化种植管理促进了先进农业种植技术和成熟经验在核桃生产中的应用,实现了科学化种植、规范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及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推动、向产业化带动、向组织化联动方向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示范区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和示范区社会影响力。在生产标准的研究编制中,他们深入产区种植户和核桃生产加工户调查研究,探索先进方法,总结提升至生产标准,如标准创新点之一——核桃干燥排湿定色阶段严禁翻动就是生产加工企业主总结的生产经验;无公害核桃标准烤房也由群众总结发明。
据了解,综合标准在研究编制中通过建设示范区的形式推广运用,标准评定后,又在全县核桃产业建设中推广运用。其中,2005年建设示范区533.33 hm2;2006年建设示范区533.33 hm2,在核桃产业建设中推广500 hm2,全年推广1033.33 hm2;2007年建设示范区266.67 hm2,在核桃产业建设中推广1600 hm2,全年推广 1866.67 hm2;2008—2010年合计推广 1.32万hm2。2010年,全县开展无公害核桃生产的加工企业由2005年的3家增加至38家,产量从核桃总产量的10%增加到45%,所产无公害核桃品质优良,深受消费者喜爱,产品供不应求,效益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