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良种补贴的思考
2011-02-10赵太全
赵太全
(定襄县种子管理站,山西定襄 035400)
良种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选用优良农作物品种而给予的补贴。目的是鼓励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加快良种推广速度,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产量,改善产品品质,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
1 良种补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部分地区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有误
经层层关卡,兴师动众,招标论证,评审验收,严重地干预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
1.2 有的地方选择“数量多、价格便宜”的老品种
新审定品种完全失去市场竞争优势,客观上保护了“大路品种”,妨碍了技术创新和新品种推广。
1.3 不少市县实行全面现金直补
像粮食直补一样,把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与粮食直补无异,相当于粮食直补多加了10元,客观上不利于优良品种的推广。
1.4 部分补贴没有落实到种粮户
良种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但目前,农民外出务工增多,承包的耕地流转频繁,以及部分农户因各种原因无力耕种而承包给其他人的耕地,仍以原户主的名义统计上报,享受国家的良种补贴,使真正种植优良品种的农户并未得到补贴。
1.5 补贴效果不明显
补贴数额占粮食收入的比重极小,起不到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的作用。而且随着种子、肥料、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良种补贴显得微乎其微,有些地区的农户人均耕地只有1亩左右,较少的补助,老百姓觉得无所谓。
2 改革现行补贴方式的几点建议
那么,在保持现行的10元/亩良种补贴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如何克服存在的问题,改进良种补贴方式呢?
2.1 坚持县级农业部门品种择优的原则
由于各地生态环境条件不一致,农民种植习惯各不相同,导致各地种植品种存在较大差别,上级部门提出的指导品种并不一定适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因此,具体指导品种应由县级农业部门确定,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审核监督。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当地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2.2 创新良种补贴发放方式
2.2.1 改现金补贴为实物补贴。当前市场上销售的品种虽然均已通过审定,但仍存在多、乱、杂的现象,且种子价格居高不下,导致农民对品种的选择无所适从。乡政府、村委会及信用社实行“一卡通”家家户户登记造册,工作量大且繁琐。因此,可适当放宽良种补贴的发放方式,由现金补贴改为实物补贴,即县农业部门根据补贴资金在每乡镇村确定补贴方片,结合高产创建等项目实行免费供种,农民根据其种植面积领取种子,不再另付种子款,减少乡政府、村委会、信用社等的工作量。
2.2.2 试行直接招标方式,取消中间商流通环节。由于当前农作物种子在流通环节成本很大,直接推高了种子价格,使农民用种成本上升,生产效益下降。因此,可试行由农业部门面向众多种子企业进行集团采购招标,将中标采购的良种直接发放给农民,从而取消中间流通环节,使有限的良种补贴资金起到有效减少用种成本的作用。目前,玉米种子零售价格一般在50元/亩左右,中间商批发价为40~45元/亩,种子企业批发价在30~35元/亩左右。如果取消中间商而从种子企业直接购买,则用种费用为30~35元/亩,在此基础上再享受良种补贴10元/亩,则用种费用仅为20~25元/亩,农民何乐而不为呢!
2.2.3 成立县级良种补贴工作组。工作组由各县农业局或者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设立良种补贴供种门市部,负责上述两种补贴方式的正常运行,除必要的拉运、人工等费用(每亩不超1元)外,无偿为农民服务,根据各乡镇农户耕地清册,农民凭身份证、村委会证明购买或领取补贴的良种。
2.2.4 加强对良种补贴工作的监管。当前,补贴良种的价格上涨过快,每亩良种补贴资金却未随种子价格行情的变化而改变。虽然每年均有补贴,但农民每亩实际用种成本却不断增加,良种补贴的支持作用在逐年弱化。因此,应加强对良种补贴程序及种子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不能让良种补贴政策成为滋生腐败的工具。
通过上述方式创新,不仅能有效地克服目前良种补贴存在的问题,而且使政府为农民服务的行为在农民中间得到真实体现,对优良品种推广、减轻农民负担、降低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值得进一步创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