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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揭示

2011-02-09程明欣

中州大学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本质民主

程明欣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450001)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体和首要的基本问题,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以创新性的理论和实践推动党和国家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重大意义的以人为本、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理论和实践,大大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同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揭示一道,历史性地发展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学说,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新水平。

一、回答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进入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历史,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需要做出科学的总结和发展;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邓小平界定社会主义本质的具体国际国内环境业已改变,新世纪新阶段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有许多新要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回答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思想。

(一)十六大以来的中国共产党人,是在对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的实质、地位和意义的认识和领会中,在继续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足点上,开启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重大课题的探索历程的。

在学习、领会和论述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地位和意义的过程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一方面认识到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看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的揭示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党的事业的意义。在许多重要的场合,胡锦涛总书记都从揭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重大课题的意义上,肯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地位与功绩;同时强调继续通过推进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始终表达着重视并继续深入地揭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课题的思想。2003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2004年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等场合,胡锦涛总书记都特别强调全面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继承前人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的特征”,提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深入探索、认识、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和创造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善于在新的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作出新概括,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2006年,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更直接地提出了“回答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的任务。

2006年8月15 日,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胡锦涛提出:“马克思主义诞生150多年来,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实践上都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但也发生了严重曲折。在我国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既在独立自主的实践中创造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也在失误和挫折中汲取了深刻教训。在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如何科学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回答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前进。……在实践中继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我们学习《江泽民文选》,必须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进一步深刻认识和科学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在其他重要场合,胡锦涛又多次表述了这样的思想。200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纪念大会上,胡锦涛重申:“30年来,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归结起来就是创造性地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足点上,胡锦涛把“回答好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上升到“根本问题”的高度,把它当作“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创新性理论和实践,是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揭示“什么是社会主义”课题的载体;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意义的论述是揭示的主要成果;进而,对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以及社会形态性质、特点的揭示,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揭示“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主要成就和深化对于社会主义认识的方向。

如同党的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一样,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十六、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揭示,也是通过不断的理论创新来展开的。在论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以及部署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中,胡锦涛发展了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提出“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创新性理论和实践中,又进一步提出: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就是通过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的“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思想的论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从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以及社会形态性质、特点和完备要求的两个方向,创造性地探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水平,进一步发展、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

二、以人为本的核心厘定使科学发展观历史性地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直接继承和发展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的核心厘定以及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具体理念与举措,明确、坚定地将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等的要求确立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目标,历史性地从人的自由、解放的根本价值角度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一)在直接继承人的全面发展的认识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发展观通过以人为本的核心以及以人为本、人民民主、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等目标要求的确立,历史性地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人本价值与实质。

马克思主义本来就是关于人的解放、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起点和归宿;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和最高命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目的和真正本质”。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始终都在人的自由和解放的意义上表达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解:共产主义就是要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以及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将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中国共产党也始终从人的自由、平等和解放的意义上诠释社会主义的目标、价值与本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确立保障平等、正义的基本制度的诉求,表达对于社会主义根本价值的理解;邓小平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界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标准,描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进入21世纪,从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论述开始,通过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以人为本以及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等对于科学发展观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和实践,使得社会主义根本的人本价值和目标得到充分地揭示和彰显。

(二)将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上升到党的执政理念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高度,加之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等同时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提升,寻求到了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具体途径,使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得以成为现实,科学发展观也因此成为实践形态的人学。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中,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各种具体方式得到体现和落实。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实际上是以以人为本的要求,将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明确、坚定地确立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目标。从2004年开始,以人为本逐步被巩固地理解为“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内涵后,其中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逐步以各种形式得到落实。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人民民主等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要求,同时也是体现和实现以人为本两个方面内涵的具体要求。到党的十七大为止,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构建和谐社会等实际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要求,都被上升为党执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从而得到充分的张扬和提升。党的十七大分别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以人为本的要求被中国共产党巩固、明确地确立为执政的核心理念。

在党的十七大上,科学发展观被写进党章,成为党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同时,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认识和做法也被当作指导党和政府工作的具体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和谐社会建设,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些都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具体要求。

以人为本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表达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而随着关于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和具体要求展开后,已经超出对于社会主义价值揭示的意义: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的要求,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核心的执政理念和政治诉求,也表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诉求。将以人为本与党的宗旨的要求联系起来,并转化为中国共产党根本的执政理念和具体政策,这就使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成为具有现实性的追求,科学发展观也得以成为真正以人为本的发展方法,成为实践形态的人学,“关注生活的人学”。

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

平等、公有、自由、幸福以及公平正义是人类普遍的价值理想,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事业固有的和最根本的目标,也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一贯追求。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同样如此。“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以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经济制度为目标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邓小平关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界定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自身建设要求的提出等等,都直接表达着关于实现公平正义的诉求。进入21世纪,社会主义固有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得到更加明确、坚定地主张。

公平正义首先被当作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进而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胡锦涛把公平正义上升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的高度,并阐述了社会公平的具体内涵和“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具体要求,同时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党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执政理念联系在一起,当作党的重要任务。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提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十七大报告更加全面地论述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并详尽地论述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要求。提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同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迅速成为中央及各级政府工作与政策体系中具有核心意义的目标。2007年“两会”前后,温家宝多次强调,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两大任务”之一,同时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2010年3月,温家宝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进一步指出:中国各方面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能使每个人也有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机遇”。“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价值,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十六大以来,一方面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在理论上得到明确、张扬,另一方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以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思想、着力改善民生、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等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举措,使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历史性地得到彰显。

四、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空想社会主义时代就孕育出的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提倡社会和谐”是马克思恩格斯肯定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和谐也是马、恩设想的未来社会的特征和目标之一,而且他们认为,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生活”。由此可以理解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要求何以如此密不可分。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首要的原则;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社会和谐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又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目标和要求。这三者同时表达着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在论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如党的十七大的报告所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是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揭示,表达着对于一般社会主义共同属性和本质的理解,是中国共产党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揭示和回答社会主义社会的共性特征。同时,社会和谐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特征和本质属性,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在现实性上,无论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还是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共同的落脚点和现实要求都是要“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利益、人民福祉和生活,是十六大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追求人民群众自由、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具体理论和政策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集中、全面地表达了对于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价值目标的追求和理解,由此凸显了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课题揭示的特色和地位:毛泽东时代集中揭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成熟形态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邓小平立足中国社会主义尚不发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集中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并突出了生产力目标的基础地位;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直接继承江泽民“人的全面发展”思想,通过对于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意义和要求的阐释,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

五、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民主也是社会主义固有的特征、本质,是对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实质和特征的概括。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民主与社会主义的特点、本质以及制度属性的关系,也是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揭示“什么是社会主义”、深化对于社会主义认识的共同路径。毛泽东曾提到,中国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M].田松年,杨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1979年3月,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首次使用“四项基本原则”的概念,并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时邓小平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党的十二大将民主列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正式把民主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之一。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同时正式使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十六、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继承和发展了历史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命题,深化了对于社会主义本质和价值的认识。

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之于社会主义意义揭示的新成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将民主上升到社会主义生命的高度;二是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三是更加深入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特别是中国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党的十六大报告曾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报告同时指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揭示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和特点,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特别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任务。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具体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举措,从又一个侧面表达了对于社会主义目标和价值的理解,“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和丰富内涵,体现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更高要求,同时大大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民主本质和价值目标。

六、社会主义认识的历史性飞跃

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使人们对于社会主义认识提高到了新的水平,也形成了社会主义揭示历史上的一次飞跃。进入21世纪,以江泽民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为起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本质意义的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的揭示,从基本价值和社会形态完备的两个方面大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提高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水平,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课题揭示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

(一)价值目标和价值本质,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深化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认识的首要路径。

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对于人类最具魅力和意义的,是它的价值目标。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具有独立的价值目标。对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追随,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根本诉求。中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巩固地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政治前提。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提出凸显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同时强调了生产力目标的基础地位,不啻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宣言”。世纪之交,江泽民明确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在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揭示上承上启下。进入21世纪,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一方面,在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已经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邓小平揭示社会主义本质时的环境已经改变:总体小康的目标已经实现,物质生活方面的要求得到发展的同时,人民精神生活、文化昌明、精神幸福的要求更加突出。就在邓小平关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江泽民关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基础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集中论述了关于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等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以人为本从根本上体现和反映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而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则从不同方面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和目标,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如前所述,人的自由与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质和最高命题,马克思也曾经根据社会主体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物的依赖性社会、人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形态。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始终怀有马克思主义存在“人学空场”的认识误区。对于科学发展观具有本质意义的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等社会主义价值的揭示,填补了所谓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人学空场”,历史性地凸显了社会主义的人本价值,也意味着社会主义价值形态的完善。

(二)社会形态完善和社会有机体结构特征,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深化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认识的另一条重要路径。

到目前为止,“社会主义”的概念最少具有五种意义:最初就是一种思想和学说;马克思将社会主义置于唯物史观的基础之上,不仅使社会主义得以从空想成为科学,而且使社会主义得以成为现实的社会运动;无产阶级革命的成功使社会主义得以成为现实的社会制度;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实际上使社会主义还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历史过程。但是,在马克思学说体系的全局性语境中,社会主义更具意义的是一种完整的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是马克思首创的、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特有的范畴。科学社会主义最初就是为追求一种所有基本方面不同于现有社会的全新的社会形态而建立的。社会主义是一个新的社会有机体。如前所述,马克思曾尝试以不同方式解读人类已有和可能的社会形态。但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社会有机体的特征、目标、结构和本质,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得到揭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未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了关于未来社会制度揭示道路的特点。一直以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特点、结构、目标、实质的揭示和完善,始终是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探索和回答的重要任务。不同时代中国共产党用不同形式揭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结构和特征:毛泽东时代习惯用马克思学说中特有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范畴描述社会主义作为社会形态的结构和特征;邓小平更多使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表达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要求,同时突出社会主义的目标;江泽民一方面继承了邓小平社会文明揭示方式的道路,提出三个文明的概念,另一方面更加突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的社会形态要求。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完备和社会有机体结构揭示、完善的过程,从两个方面来展开。

首先,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全面继承并发展了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揭示的道路和成就,一方面用四个文明协调发展、四位一体的建设思想揭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更加高级的文明社会的特征,另一方面又在前人比较巩固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实质和特征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实质地揭示了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有机体不可或缺的意识形态实质和特征。就是从这样的意义上,胡锦涛明确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其次,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民民主、社会和谐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同时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有机体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特征。价值目标既是一定社会的重要特征,又反映一定社会的根本属性。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揭示以及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的理论和实践,实际上在以另一种揭示和反映社会主义形态完备的要求。社会和谐既是社会价值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作为一个新型社会形态、社会有机体的一个方面的特征和实质。

通过创新性的理论和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创造性地回答,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揭示“什么是社会主义”重大课题的特点;立足实践、立足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课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客观上,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形态的揭示,一方面大大深化了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大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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