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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影响下的汉代民间信仰新变化

2011-02-09李秋香

关键词:王祥儒家信仰

李秋香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准则。自人类诞生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之时起,就在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形成了不成文的规范与准则。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建立,这种约定俗成的规范和准则被上层文化所吸收并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和社会条件的改变得到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在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便在礼俗的基础上创立了伦理学说,后经孟子等人的发展,形成了原始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到汉代,董仲舒结合阴阳五行学说对其进行改造论证,形成了新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随着儒学在社会的普及与渗透,以忠孝观念为代表的儒家伦理对民间社会的影响日益显著。民间信仰在强大的主流文化的影响下,便产生了对符合当时统治阶级所宣扬的忠和孝道楷模人物的崇拜和敬仰,此类神灵成为汉代中期以后民间信仰的新对象,这是不同于以往民间信仰的新特点。

一、以儒出仕的官吏成为民间信仰的对象

以儒出仕的官吏成为民间信仰的对象,这在汉代之前是不曾有过的。汉代之前民间信仰的对象主要是自然崇拜如对天体、土地、河、山、火、门、户、井、灶、中霤之神的信仰以及对某些有功于民的古圣先贤神的信仰如五帝、伍子胥等,这在《山海经》、《楚辞》、《礼记》、《吕氏春秋》以及《史记·五帝本纪》等典籍中均有记载。尽管汉代之前的一些人神如伍子胥等是民间信仰的对象之一,但他们并不是以儒者身份出仕并成为民众的崇祀对象的。以儒出仕是西汉中期以后的产物。随着西汉中期儒家独尊地位的确立,儒学愈益成为官吏选拔的标准。武帝之后包括循吏在内的地方官吏以推行教化为己任,在任职地通过各种方式对当地民众进行包括孝道在内的儒学教化工作。具有儒者身份的官吏在其死后被当地吏民立祠祭祀,这是儒家官吏被神化的开始。如西汉时的朱邑,据《汉书·循吏传》记载:

(朱邑) ……少时为舒桐乡啬夫,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存问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迁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为人淳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身为列卿,居处俭节,禄赐以共九族乡党,家亡余财。神爵元年卒。天子闵惜,下诏称扬曰:“大司农邑,廉洁守节,退食自公,亡强外之交,束脩之馈,可谓淑人君子。遭离凶灾,朕甚闵之。其赐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初,邑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1](3635−3637)

在这则材料里,朱邑的一系列行为如 “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存问耆老孤寡”等及其“为人淳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等廉洁公正的为官处事之道都与儒家所提倡的政治伦理相符,受到了帝王的赞许和吏民的爱戴。故在其死后,正如其所料,民众共为其“起冢立祠,岁时祠祭”。除朱邑外,在两汉时期,吏民为曾在当地任职而多有政绩的官吏立祠祭祀的例子在正史中还有很多,又如召信臣,据《汉书·循吏传》记载:

(召信臣)九江寿春人也……出补谷阳长……迁上蔡长。其治视民如子,所居见称述……迁南阳太守,其治如上蔡……(信臣)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民得其利,畜积有余。信臣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甚者案其不法,以视好恶。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荆州刺史奏信臣为百姓兴利,郡以殷富,赐黄金四十斤。迁河南太守,治行常为第一,复数增秩赐金。竟宁中,征为少府,列于九卿……信臣年老以官卒。元始四年,诏书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蜀郡以文翁,九江以召父应诏书。岁时郡二千石率官属行礼,奉祠信臣冢,而南阳亦为立祠。[1](3641−3643)

从召信臣“以明经甲科为郎,出补谷阳长”可知,他以儒学起家是毫无疑问的。而他后 “迁上蔡长” “迁南阳太守”等的原因均是其政绩所致。在为官期间,召信臣“视民如子”、“好为民兴利”等行为符合“仁者爱人”、“民为贵”等儒家政治伦理思想准则。而他为防止民众之间的纷争而自觉主动地“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及“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等都是把民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而针对“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他断然下令“罢之” “甚者案其不法”, 绝不心慈手软。这亦是把统治阶级所提倡的以农为本之主张,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而加以贯彻。正因为他的作为符合统治者关于良吏的标准,故其得到了汉代上层的不断表彰和其他官吏与黎民百姓的尊敬与爱戴。在其死后,得到了“岁时郡二千石率官属行礼,奉祠信臣冢,而南阳亦为立祠”的殊荣。对召信臣的奉祀是得到统治阶层的认可的,因为他颇有政绩的一生符合儒家和统治者所提倡的祭祀标准,即《礼记·祭法》中所说的:“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在东汉时期,一些颇有政绩的地方官吏也同样被民众奉祀,如在和帝时期开始显名的王涣。据《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涣传》记载:

(王涣)广汉郪人也……涣少好侠……晚而改节,敦儒学,习《尚书》……(和)帝大悦,涣由此显名。州举茂才,除温令。县多奸猾,积为人患。涣以方略讨击,悉诛之。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其有放牛者,辄云以属稚子,终无侵犯……迁兖州刺史,绳正部郡,风威大行……永元十五年……还为洛阳令。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又能以谲数发擿奸伏。京师称叹,以为涣有神算。元兴元年,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嗟。男女老壮皆相与赋敛,致奠醊以千数。涣丧西归,道经弘农,民庶皆设盘桉于路。吏问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洛,为卒司所钞,恒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见侵枉,故来报恩。其政化怀物如此。民思其德,为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荐之。永初二年,邓太后诏曰:“夫忠良之吏,国家所以为理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故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故洛阳令王涣,秉清修之节,蹈羔羊之义,尽心奉公,务在惠民,功业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为之立祠。自非忠爱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今以涣子石为郎中,以劝劳勤。”延熹中,桓帝事黄、老道,悉毁诸房祀,唯特诏密县存故太傅卓茂庙,洛阳留王涣祠焉。[2](2468−2470)

可以看出,王涣是在“敦儒学,习《尚书》”后得以在汉和帝时期扬名的。在任温令期间,诛杀奸猾之人,使“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在任洛阳令期间,“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又能以谲数发擿奸伏”。注曰:“谲、诈,数术也。”王涣身为一县之令,为民平理冤狱,而他所凭借的手段之一便是术数。术数在汉代极为盛行,而经过董仲舒所改造的掺杂有阴阳五行的新儒学是相信天人感应的,以儒学致仕的许多官员也精于此道,王涣即是其中之一。也正是他借助了术数这一民间信仰,故而其对疑难案件的破解也被当地民众认为是神算,王涣在民众的心目中可算是一位为民着想且具有传奇性色彩的人物了。正因为在其治理下,当地治安良好,民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维护,故而在其死后,“道经弘农,民庶皆设槃桉于路” “民思其德,为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荐之”。王涣不仅仅得到了百姓的称颂,而且被汉代最高统治者视为“忠良之吏”,给以国家之忠臣的褒奖和为其子赢得了为“郎中”的资格。而民众为王涣立祠也得到了统治阶级的承认和许可,正如邓太后所说:“百姓追思,为之立祠。自非忠爱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之后“在延熹中,桓帝事黄、老道,悉毁诸房祀”的事件中,王涣等祠庙被特诏保存,这是王涣的忠臣身份所致,而为官尽忠是从为人子要恪尽孝道的儒家伦理移植而来的。关于王涣以儒家之孝来教化民众的事迹,在《后汉纪·孝和皇帝纪下》中记载:

是时广陵人王涣为洛阳令,治有异迹。初涣游侠尚气。晚节好儒术,为治修名责实,抑强扶弱,并官职,吏辄兼书佐,小史无事,皆令读《孝经》。病卒官。[3](286)

在这里,王涣被说成是儒家经典《孝经》的推崇者,而且在其任职期间,亦以《孝经》教人。这都说明王涣本人即是儒家伦理的亲身实践者。

与王涣相比,王堂在生前即享有了民为之立祠的殊荣。

王堂字敬伯,广汉郪人也。初举光禄茂才,迁谷城令,治有名迹。永初中,西羌寇巴郡,为民患。诏书遣中郎将尹就攻讨,连年不克……(堂)拜巴郡太守。堂驰兵赴贼,斩虏千余级,巴、庸清静,吏民生为立祠。(《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逵列传·王堂》)[2](1105)

敬伯恺悌,树德播惠。

注云:王堂字敬伯,郪人也。初临巴郡,进贤达士,举孝子严永、隐士黄错及张璊、陈髦,民为立祠。徙任左扶风,政教严明。(《华阳国志·广汉士女》)[4](746)

第一则材料记王堂最初被推举为“光禄茂才,迁谷城令”,说明其是以经学途径仕进的。在其出任巴郡太守后,派兵杀退西羌,为巴郡解除了外患。第二则史料则主要叙述了王堂任巴郡太守后,作为地方大员,他向朝廷极力推荐贤达之人,包括孝子严永及隐士黄错等人,为本地的教化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以上的突出政绩,故而当地官吏和民众为其立生祠。王堂在民众的心目中是不同于凡人的神灵,成为民间信仰的对象。正因为他在任职期间政绩突出,受到地方民众的爱戴,故而又得到不断升迁。

结合以上材料,可以说,儒家伦理已成为汉代官员仕进前后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标准,同时又以此教化地方,敦正风俗,成为朝廷文化控制的工具。

二、 世俗忠孝传说故事和孝感动天信仰的流播

世俗忠孝传说故事和孝感动天信仰的流播是儒家的忠孝观念渗透进民间信仰的结果。先秦时期,虽然在《孟子》等文献典籍中有舜的孝养其父以及曾子至孝传说的记载,但那时并未形成被遍及广大区域的普通民众所接受和认可的规模与气候。孝忠传说故事被广大民众所接受以及孝可感天的信仰的大规模的传播是西汉中期后儒家孝忠观念在深度和广度上向民间渗透的结果。我们所知的二十四孝图是汉代画像石的主要内容,这是儒家伦理观念被民众接受的重要表现。可见,世俗忠孝传说故事和孝感动天信仰的流播是汉代民间信仰的新特征。

西汉中期随着儒家“独尊”地位的确立,忠孝仁义等伦理观念在汉政权的极力推动下日益向民间渗透。一些在行为和思想上体现儒家仁义忠孝之道价值观的普通人,亦被当地百姓神化,且得到了官方的首肯。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普通人还受到官方的表彰并且将其出身事迹等进一步改造成为符合儒家伦理标准和统治阶级意识形态需要的榜样,进而借此感召广大民众,以达到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这不能不说是儒家思想深入影响民间信仰的结果。在汉及其以后的文献和出土文物中,均有不少关于孝妇至孝奉养公婆而反被冤屈以致于感天动地的传说故事。如东海孝妇的事迹在多处文献中均有记载。生活于西汉中后期治《谷梁春秋》的儒者刘向在其所著《说苑》“贵德”篇中,就保存有东海孝妇冤死而此地大旱三年,最终因得到祭祀而天降甘霖的感人传说:

东海有孝妇,无子,少寡,养其姑甚谨。其姑欲嫁之,终不肯。其姑告邻之人曰:“孝妇养我甚谨,我哀其无子,守寡日久。我老,累丁壮奈何!”其后母自经死。母女告吏曰:“孝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欲毒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以上府。于公以为养姑十年以孝闻,此不杀姑也。太守不听。数争不能得,于是于公辞疾去吏。太守竟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求其故。于公日:“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杀之,咎当在此。”于是杀牛祭孝妇冢,太守以下自至焉。天立大雨,岁丰熟。[5](109)

此则材料在班固的《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1](3041−3042)以及后世所著的《搜神记》中也有记载。[6](139)无独有偶,《后汉书·循吏传·孟尝》中同样保存了浙江会稽地区的一则孝妇故事。[2](2472−2473)

以上几则材料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先是孝妇至诚奉养婆婆,但在婆婆不想连累儿媳自杀身亡或年老寿终正寝之后,却被婆家人诬陷她杀死婆婆,孝妇被冤枉致死。后当地连旱二年或三年,郡守查明原因后,采取杀牛祭妇冢、表彰冤魂或抓诬陷之人归案及祭墓等手段,终于求得了屈死之鬼魂的原谅,而降下大雨解除旱情。从孝妇传说故事的记载者、郡决曹于公和郡户曹吏孟尝均认为当地旱情是冤狱案所引起、太守祭孝妇墓等等行为和祭祀之后“天立大雨,岁孰”及“天应澍雨,谷稼以登” 等一连串的情况来看,无论官吏或是民众,对孝妇至孝感天是深信不疑的。与这两则材料相比,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则对孝妇至孝感天做了最好的注解。《搜神记》在原有传说故事的基础上,进一步用长老的传言点明孝妇的名字为周青,而且周青在被冤杀之前,囚车上载有“十丈竹竿,以悬五幡”。周青面对众人,发下誓愿:“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结果是,“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这一当场应验的征兆,说明孝妇周青是被冤杀的,这是上天将要对这一世间冤案的制造者及其统辖区域发出天谴的暗示。周青被杀后,郡中果然三年枯旱。[6](139)

此外,汉代画像石保存了不少关于包括至孝在内的忠孝节义故事画像。信立祥指出,武梁祠中的历史故事画像,“几乎完整地表现了儒家以‘仁’为核心,以‘忠、孝、节、义’为主要内涵的道德准则。在汉代画像石建筑中,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孤例”。[7](128)

“三洲孝人”属于武氏祠孝道画像之一,与此相关的传说故事在《太平御览·地部·河》引萧广济《孝子传》云:

三洲人者,各一洲人,皆孤单茕独。三人闲会树下息,因相访问。老者曰:“宁可合为断金之业那?”二人曰:“诺。”即相约为父子。因命二人于大泽中作舍,且欲成。父曰:“此不如河边。”二人曰:“诺。”河边舍几成。父曰:“又不如河中。”二人复填河,二旬不立。有一书生过之,为缚两土肫投河中。会父往,呼止之曰:“尝见河填耶,观汝行耳。”相将而去。明日俱至河边,望见河中土高丈余。[8](292)

此则故事讲述的是,来自不同地域的互不相识的三个人偶然碰面,并为谋生而结为父子关系。二子严遵父命,分别在大泽、河边和河中建房,但在河中建房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二子并没有表示任何的反对意见,对父惟命是从。结果是,在化身为书生的神灵的帮助下,河中土竟然高达丈余,也即河被填,作舍有望。关于萧广济著《孝子传》一事,在《隋书·经籍志》之中有载:“《孝子传》十五卷, 晋辅国将军萧广济撰。”[9](976)

在汉代还有王祥卧病求鲤而感动神灵的孝行传说故事。如《续后汉书·列传·王祥》载:

王祥字休征,琅邪临沂人。性至孝,早丧其母,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食生鱼,时天寒水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以奉母。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飞入其幕。乡里惊,以为孝感所致。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如此。汉末遭乱……母终,居丧毁瘁,几不能起。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祥年已六十,固辞不受。览劝之,为具车牛,祥乃应召。虔委以州事。于时寇盗充斥,祥率励兵士,辄讨破之,州界清静,政化大行。州人歌之曰:“海沂之康,实赖王祥。邦国不空,别驾之功。”举秀才,除温令,累迁大司农。曹髦立,与定策功封关内侯,拜光禄勋,转司隶校尉,从讨毌丘检迁太常,封万岁亭侯。髦幸太学,命祥为三老……及武帝为晋……拜太保,进爵为公,加置七官之职……祥固乞骸骨。诏听以睢陵公就第,位同保傅,在三司之右,禄赐如前……览与祥俱以孝友称,累迁宗正卿,光禄大夫卒。[10](1103−1104)

(王祥)性至孝……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搜神记》)[6](134)

这几则材料都涉及了汉代孝子或拟孝子由于至孝而感动神灵的传说故事。《三洲孝人》中的父与子是拟制血缘关系,是在他们各自形单影只的情况下,为生计而“相约为父子”。在统治阶层大力提倡孝道的汉代,这种拟父子关系如同出自血缘的父子亲情。两子严遵父命,分别在大泽中作舍、河边作舍、河中作舍,而从来不考虑此事能否行得通,体现了“孝”之义在“顺”的儒家伦理精神。但尽管如此,他们的行为竟然感动化身为书生的神灵,为其“缚两土肫投河中”。而在第二天事情的发展结果则是“河中土高丈余”,这意味着在河中作舍的愿望即将成为现实。据此可知,本传说故事的讲述者和记载者以及传播者,对孝行可感天地之神灵这一点是深信不疑的。正因为有着民众信仰的支撑,这则传说故事才能从汉一直流传到后世而得以保存下来。而保存的途径不仅有口头传说、文献记载,还有图像等美术作品对其情景的再现。

相对于三洲孝人属于无名的世俗性传说来讲,王祥卧病求鲤等孝行故事则是以真实的历史人物为主角的。王祥属于晋代著名的山东琅邪王氏家族的先辈之一,关于他的孝亲故事不仅在汉画像石中有明确的反映,而且在《续后汉书》和《搜神记》等典籍中亦有记载。王祥在母亲早逝的情况下,面对恶毒的继母和不再关爱自己的父亲,他依然恪守孝道。继母百般刁难,他亦不改孝子之心。在冰天雪地为母剖冰求鱼,而鲤鱼果然跃水而出,而且是两条。在继母想吃黄雀炙的情况下,竟“有黄雀数十入其幕”,使王祥得以供母。这两件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使得乡里之人为之惊叹,“以为孝感所致”。可见,民众对人的孝行可感神灵是信以为真的。而王祥正因为一系列的孝行包括“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等等,终于传开并为官府所知后,面对“州郡辟命”,他坚辞不应,理由可能是在家要尽心侍奉年迈的继母。其母亡后,王祥“居丧毁瘁,几不能起”,成为汉代孝子的真正典范。他的孝行非常符合当时儒家所提倡的孝道即子对父母的绝对顺从这一点。他的孝行不但感动了冥冥之中的神灵,感动了周围的民众,而且惊动了官府,要其出任别驾。后举秀才,除温令,累迁大司农。曹髦立时,又被“封关内侯,拜光禄勋,转司隶校尉” “迁太常封万岁亭侯”等等。晋武帝在王祥“乞骸骨”后下诏“以睢陵公就第,位同保傅在三司之右,禄赐如前”;而王祥的弟弟王览“与祥俱以孝友称,累迁宗正卿,光禄大夫卒”。王祥在其孝行闻名之后,其仕进的道路也一帆风顺,不断升迁。通过非正常途径夺取帝位后,曹魏和晋的统治者都借助于对孝行的大力褒扬,以掩盖自身不臣不忠的举动,因此他们对孝的张扬比起汉代统治者有过之而无不及。王祥王览兄弟也借此机会靠孝悌名声而平步青云。在这一过程中,是孝的行为和声誉奠定了其家族显赫于世的基础。

三、结语

民间信仰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在前国家时期,民间信仰对象的多属自发性的,是自然神而不是社会神。在国家出现后,统治者的主流意识形态就给予其不断的持续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汉代就表现为儒家伦理对民间信仰的渗透。儒家学说自西汉中期被统治者确立为主流意识形态后,在统治阶层和以儒者为代表的知识阶层的推动下,儒家伦理以不可遏制之势由上层极力通过教育、选官、表彰等手段向中下层民众渗透。在儒家伦理的影响下,一方面,以儒出仕的官吏成为民间信仰的对象;另一方面,世俗忠孝传说故事和孝感动天信仰在社会上广泛流播。如此,民众们对儒家所标榜的忠孝仁义之楷模的崇奉和敬仰成为汉代民间信仰的重要特色。这种特色反映了汉代民众在主流文化的强势影响下,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儒家的价值观、审美观,从而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使其成为主导自身行动的行为规范。

[1][汉]班固撰, [唐]颜师古注: 汉书[M]. 北京: 中华书局, 1962.

[2][南朝·宋]范晔撰, [唐]李贤等注: 后汉书[M]. 北京: 中华书局,1965.

[3]张烈点校: 两汉纪·后汉纪·孝和皇帝纪下[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2.

[4][晋]常璩撰, 刘琳校注: 华阳国志校注[M].成都: 巴蜀书社,1984.

[5][汉]刘向撰, 向宗鲁校证: 说苑校证[M]. 北京: 中华书局,1987.

[6][晋]干宝撰, 汪绍楹校注: 搜神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79.

[7]信立祥: 汉代画像石综合研究[M].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0.

[8][宋]李昉等撰: 太平御览(一)[M]. 北京: 中华书局, 1960.

[9][唐]魏征、令狐德棻撰: 隋书[M]. 北京: 中华书局, 1973.

[10][元]郝经撰: 续后汉书[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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