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县委书记权力“瘦身”
2011-02-05
县作为乡村的头,城市的尾,在整个政治社会结构中始终居于特殊地位。对上,是国家政权的一个台柱、一个支撑角;对下,则连接着整个社会,是国家政权与社会的一个接触点。故此,不少学者提出“中国政治改革应当从县一级破题”的观点。
近日,四川省召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经省委同意,四川省确定成都市锦江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和巴中市南江县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区)。
古往今来,县级政权一直都是国家政权的基础。然而,让人忧心的是,近年来发生在县级政权尤其是县委书记身上的腐败案件屡见不鲜,分析这一现象,权力过于集中、政务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是其中主要原因。一石激起千层浪。试点工作的展开,无疑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想象空间和期许。
书记权力“瘦身”的武侯探索
其实,在此之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已经率先进行试点。
2009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江苏省睢宁县与河北省成安县,被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选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拉开了中国县权改革的序幕。
“基础较好”,是武侯被选为本次试点的一个重要原因。2009年,成都市率先公布了7437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引发全国关注。而早在2007年,武侯区就获得“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推行以“大科制”为核心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权力要公开,首先得弄明白有哪些权力,而现行体制下,区县级党委处于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位置,担负着把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于基层之重责。但由于自由裁量权过大,区县级党委往往权责界定不清,党政不分。
经过一番“确权勘界”之后,武侯区出台《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关于进一步明晰职权的试行办法》,对区党委权力进行勘界,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予以纠正。
根据上述“权力清单”,属于区党代会权力事项有6项,区委全委会有6项,区委常委会有18项,区委书记有9项。
紧随权力目录之后,一张张权力流程图将区委权力运行方式公之于众。流程图上,区委书记、常委、区长、副区长等各有分工,职权明晰。
这些权力流程图被挂在“武侯区委权公开网”之上,内容涉及干部任免、反腐倡廉、党建等。在最重要的干部任免中,甚至细到规定出了涉及局级正职、非局级正职的不同任免流程。
随后,一系列“限权方案”设计出来,区委书记“革了自己的命”。根据武侯区出台的规定,区委书记只有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以后、日常考察发现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领导职位空缺、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干部这4种情况下,才能提出干部调整动议。
而且,在动议时,区委书记只提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人选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另外,领导干部人选要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后备干部人选要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而区管领导班子正职则采用全委会票决制,区委书记的一票与委员或常委的一票价值相同。
如此一来,“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空间受到了极大压缩。
2009年8月,成都市编委批复该区街道可增设1名党工委副书记,对拟任人选,区委主要领导只提了一句“要将其与培养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后备人选结合起来考虑”。
除了用人权,武侯区又开始在“一把手”的决策权上“动手”。据介绍,在全委会、常委会上的重大事项议题,必须吸纳基层议事会等意见,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并进行无记名票决。
“城中村改造、人南科技商务区等多项重大项目的决策,都经历了这些过程。”武侯区委的工作人员说。
如此经过由下而上充分酝酿所形成的建议,“一把手”很难一句话就推翻。
限权之后,如何保障减下来的权力不反弹?该区除了完善制度化以外,也强化了监督手段。
在武侯区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以往神秘敏感的内容如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效能督察结果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而区委领导的活动、区委各部门近期工作情况等也向社会全面公开。
为了增强区委议事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该区建立了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六会”列席制度。
去年,玉林东路社区党总支书记杨金惠被邀请列席区委常委会。会上,她提出整治全区老旧居民院落的意见很快被区委采纳。
不仅如此,武侯区还建立了党代表与委员、常委之间的“双向约见制”,普通党代表可以随时约见区委委员甚至区委书记。
自律精神与改革勇气
分析武侯区的探索,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一把手”的自我限权、主动还权。否则,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便无法开展。也正是因为这个“自我限权”,“一把手”要做到这一点,既需要相当高的自律精神,也需要相当大的改革勇气。专家们认为,如果“一把手”不想动、不愿动,或者不真动,那在现有政治管理体制下,县委权力的公开透明,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公开透明,就很难推行。即便有所举动,也容易沦为作秀表演。
试点经验如果进一步推广,仍有一些问题需要高度关注。有关专家指出,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过程中,有三个关系必须予以平衡:
一是处理好权力行使与规范制约的关系。县委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是为了有效规范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绝不是要束缚权力。因此,一定要把手段和目的统一起来,把措施和效果统一起来,既要加强对县委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县委权力正确有效行使;又要坚决防止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畏手畏脚、裹足不前甚至消极不作为现象。
二是处理好向党内公开与向党外公开的关系。在党内生活中,党员是主体。县委权力运行应首先在党内公开,使党员优先了解;在此基础上,再酌情向党外公开,做到内外有别,区分情况,有所不同。
三是处理好公开与秘密的关系。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不是无限制的公开,而是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基础上的公开,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该公开的坚决公开,不能公开的注意保密。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对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不全面公开;又要避免片面强调公开,而无限制、无原则地随意公开。
三县(区)参与“瘦身”试水
本刊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去年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四川省省委成立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首批省级试点县(区),进一步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探索。
按照《方案》要求,3个县(区)试点前期工作已启动,试点工作到今年10月底结束。试点任务有四项。一是明确职责权限。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主体、责任和要求,尤其要加强县委书记职权的规范。二是规范运行程序。编制并公布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流程,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三是公开决策事项。实行权力运行公开,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工作,县(区)委管理干部评优表彰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等。四是实施全面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县(区)委权力特别是县(区)委书记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情况反馈,建立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提高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自觉性。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厘清县委权限、明确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和建章立制上下工夫、见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为全省乃至全国积累有效经验,提供示范样本。
“试点的目的就是要出经验,把好的做法向更多地区推广。”四川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选择这3个县(区)开展试点,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工作基础较好、做法有特色,参加试点信心足、决心大;二是有区域代表性,分别代表经济发达、较发达和欠发达三类地区;此外,县(区)委主要领导思想解放、勇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