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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信息采集研究

2011-01-25丁正林

关键词:事故现场道路交通交通事故

丁正林, 郑 煜, 龚 标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江苏无锡 214151)

0 引言

重特大交通事故由于其涉及人数较多、影响大,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有些交通事故的处理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如杭州“2009-05-07飙车案”、成都“2008-12-14醉酒驾车案”等案例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科学地分析事故成因和认定事故责任,提高重特大事故处理的水平已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2]亟待解决的问题。

事故调查[3-4]和信息采集是分析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关键。调查是事故信息采集的手段,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掌握和采集事故的信息,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从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来看,影响事故发生的因素较多,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因素。为了深入研究分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成因,应从人、车、道路环境、管理等相关环节入手,从直接和间接原因两方面研究分析重特大事故的成因体系,建立重特大事故预防对策及长效机制。

1 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是交通管理[5]的基础业务,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采集由交通警察大队(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于死亡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一般是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

图1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流程

1.1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法,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基础。该法从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面地规范了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建立了我国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了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在事故处理中的权利和责任,为我国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制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指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从交通事故管辖、受理、简易程序、调查、处罚等方面规范了事故处理的内容、方法及责任。

1.2 现场勘查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明事故性质,分析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收集并提取交通事故的证据,分析确定交通环境与道路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关键环节,是事故处理的基础。现场勘查主要包括实地勘查、现场访问、现场分析判断、现场实验等方面。

实地勘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并提取痕迹、物证。实地勘查的技术手段包括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摄影、摄像、测量、绘图、记录等专业活动。实地勘查应确定事故车辆、现场人员、现场路面和有关物体及其形态、痕迹的位置,分析判断这些形态、痕迹形成的过程。实地勘查的结果,一般情况下以绘图、照片、视频、记录文字的形式表现。

现场访问是以查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前后当事人、道路、交通环境、车辆等基本情况为目的而进行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活动。通过现场访问,围绕事故成因了解事故发生前后有可能影响事故发生的情况。现场访问对象包括当事人、目击证人、路边行人、住户等。

现场分析判断是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基本结束时,对现场勘查的结果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初步作出符合实际的推理和判断,揭示实地勘查中各种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

现场实验是对实地勘查中有疑问的现象,通过现场实验的方法来验证、查明某些痕迹或事实形成原因。

1.3 事故调查

根据事故处理的需要,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应进行事故调查[6]。事故调查的目的也是为了真实地还原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时间调查、空间调查分析、当事人情况调查、环境条件及后果调查。

时间调查是要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以及与事故相关事件发生的时间。时间调查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报警记录查看事故报警时间分析推断事故发生时间。二是通过现场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证人判断事故发生时间。三是通过安装在车辆上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数据记录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

空间调查分析是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分析判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空间场所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中的车辆、人体、物品、痕迹、散落物、道路设施等所在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前当事各方运动的路线、速度、道路交通事故接触点等。

当事人情况调查主要是调查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身体精神状态以及生理方面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当事人调查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调查当事人的家庭成员、邻居、朋友等相关人员,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二是对当事人的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当事人近期在工作单位的情况。三是对救治当事人的医院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当事人的身体伤害性质、伤害程度等信息。

环境条件调查是调查道路状况和自然条件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调查的内容主要有道路的参数、道路两侧的环境情况、发生事故时道路的气候条件、能见度等。调查的主要方法一是根据现场勘查的资料进行分析计算,有遗漏和需要核实的地方应重新赴现场实地调查。二是对事故发生地气象部门、目击证人、居民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发生时的天气、能见度等情况。三是到道路建设部门进行调查,获取道路建设信息。

后果调查是调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主要通过对保险公司、医院、当事人调查,了解事故造成的损失。

1.4 事故调查方法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范了事故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在第五章规定了事故调查的内容,交通事故处理的重点是现场调查。

交通事故的时间调查、当事人情况调查、环境条件及后果调查主要是通过询问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方法收集材料。而事故现场的调查,除了进行一般的询问调查以外,还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来收集证据。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交通事故勘验照相(GA-50)、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40)规范了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1.4.1 现场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是现场勘验的指南,它规范了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固定、提取、记录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是交通事故处理中最直接、证明效力最高的证据,它不仅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而且可以核实其他证据的可靠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验是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路面、肇事车辆、伤亡人员及其他有关物体,进行调查和研究,为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过程,提供情况和证据,为查缉肇事逃逸车辆提供线索和方向。它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一部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

1.4.2 现场勘验照相

交通事故勘验照相(GA-50)是事故现场调查的主要方法,是反映事故现场情况的重要证据,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及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痕迹、物品,用照相的方法固定记录的专门手段。事故现场的照片能够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状况、痕迹物证的相对位置及其相互的关系,并能为分析研究事故成因提供基础资料。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在现场勘查中主要起着记录现场,提取痕迹、证据等作用。

事故现场照片有着纪实性的特点。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在室外环境,各种痕迹物证均在露天,很容易遭到风、沙、雨、雪和人为的破坏。现场照片是一种快捷、真实记录现场情况的技术手段。现场照片对于一些不便提取的痕迹物证,可以运用摄影照片将其记录下来,如车体痕迹、轮胎痕迹等。由于事故现场照片纪实性的特点,可以在照片上直观地看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整体位置等,所以,现场照片也是交通事故重要证据之一。

1.4.3 现场图绘制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是根据正射投影的原理绘制的,它真实地记录与事故有关的车辆、物体、痕迹等各项事故元素的相对位置。现场图是事故处理人员以图形、符号、线形等技术手段,运用制图学的原理记录交通事故现场与事故相关的诸元素所处位置和相互关系。

现场图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一项重要证据,可以用来分析事故成因,补充现场笔录、现场照片难以表达的事故现场空间关系。

为了清晰准确地表明现场各元素的位置,现场图一般分为现场记录图、现场比例图、现场断面图、现场立面图、现场分析图。

现场记录图是事故处理人员在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绘制的,一般记录事故现场的车辆、人员、物体、痕迹等的相对位置。现场记录图可以采用简易画法,标注尺寸。现场比例图是为了更加形象、准确地反应事故现场的诸元素按照规范图形符号和比例重新绘制的平面图形。

现场比例图是以现场记录图、现场勘查记录所载录的数据为基础,以正射投影俯视图形式表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是现场勘查的重要证据,是现场勘查证据的表现形式。

目前,事故现场绘制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主要采用的是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手工绘制记录图的方法。工作的方法是勘查时边测量、边绘制,徒手绘制现场平面图。由于事故现场的特殊性,记录图不可能严格地按比例详细绘制,存在着标准化程度不高,比例失调等缺点。现场比例图能够较为准确、形象地表现事故的情况,弥补记录图的不足之处。由于绘制现场比例图要花费较长的时间,现场绘制效率低,而且质量要求高。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在事故现场绘制比例图成为可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图系统可以提高现场勘查的工作效率,大大减少现场绘图时间。

2 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采集

2.1 国外信息采集情况

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在交通事故分类中,通常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财产损伤事故。这一现状反映出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数量相对较少,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然而,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非常重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预防措施等工作,通常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就已经视为很严重的事故,对其开展全面的调查与分析(也称为深度调查分析)。深度分析是基于深度调查数据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深度分析早的国家基本上是交通安全做得比较好的国家。纵观各国开展深度分析,其针对性都很强,深度分析的侧重点也不一样。实际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最终还是人的行为操作所产生的后果。再进一步的分析,人的行为操作除了受到自身的影响外,受到车辆、环境的影响最大。交通参与者自身因素变化需要较长时间过程。但是道路环境、车辆等因素影响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解决。

日本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是根据分析预防需求来确定的,是为交通事故分析预防提供基础数据。日本对交通事故对策方法是基于两个方面来考虑的,一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基数。对人们交通行为和对道路交通的需求进行抑制,对道路交通需求进行再分配。二是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中的死亡比例。具体的做法是防止车辆碰撞、减轻事故中的伤害、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机制。

德国[7]交通事故调查分析的目标很明确,在调查阶段,有多学科的专家参与事故数据的调查。通过对事故案例的详细研究,确定并量化需要立法的范围,提前发现负面影响,为立法提供基础资料。在车辆的安全性方面,结合碰撞试验了解车辆在事故中真实的事故情况,确定汽车结构可能引起的伤害,指导车辆生产厂家改善设计,评价在事故当中车辆的安全性能。

2001年,欧盟委员会出台了“欧盟运输事故调查”文件。欧盟的交通安全专家认为,在目前开展的交通事故分析中,得到的结果往往相似,在此领域内需要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取得突破。欧盟委员会认为,深度调查是一种新的事故调查方法,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欧盟委员会的深度分析调查项目在两年内共调查了996起事故,事故调查的地点分布在欧洲各地,既有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意大利、法国、德国,也有瑞典、芬兰等死亡人数较少的北欧国家。

2.2 信息采集信息分类

重特大事故信息采集是事故处理分析的重要工作,是处理分析事故的基础。目前,我国重特大事故的信息采集项目与一般事故采集相同,使用的采集表为《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项目表》,包括快报信息、其他信息、补充信息三部分,共56项内容。对于涉及多个当事人和多辆机动车的事故,当事人相关信息和车辆相关信息分别为甲、乙、丙三个当事人或车辆分别录入信息。

在现有的信息采集表中,其设计思想还是从宏观和统计学的角度来分析研究事故的成因和因素,主要目的是为事故处理服务的。由于重特大交通事故复杂性的特点,采用现有的事故数据采集项不能够满足事故处理分析的需要。因此,为分析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有必要针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设计一种新型的事故信息采集项目,全面真实地反映交通事故的状况。

如图2所示,重特大事故信息采集表除了人、车、路信息以外,还包括了车辆的碰撞信息、救援信息、相关人信息综合分析等。这些信息的采集对重特大事故处理和成因分析判断有着重要的作用。

图2 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架构

交通事故的因素很多,有直接、间接之分,有表面、内在之分。从一般意义上看,有违法行为产生的,也有各种交通影响因素所导致的。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偶然因素,但从大量的交通事故中可以发现,在某些特定的地点和区域,一些相关因素具有明显的突出性,并且可发现这些相关因素与事故成因与特征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

从参与交通的各方面来说,主要从人、车、路、环境等方面考虑。对于交通事故的成因又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原因是人的因素,其中主要包括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行为的因素;客观原因是车辆技术状况、道路状况及环境因素影响等的因素。

驾驶人[8]的因素。交通事故的关键在于人,人包括驾驶人,骑车人,行人等。根据现有国内外的统计可知80%~85%的事故是由人所造成。具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驾驶技术水平低;行人、骑自行车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其中影响机动车驾驶人行为的因素又可以分为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心理特征包括性格,气质,情感,意志等方面。

车辆的因素。根据调查统计可知,由于机动车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主要是指车辆制动和转向装置、车轮、灯光、喇叭、仪表等有故障以及漏油、漏气、漏水。其中由于车辆制动和转向原因而发生的事故起数比较多。

路的因素。由于道路条件和交通条件诱发的交通事故也占有30%~40%。因此,对于道路因素也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道路条件可以分为几何特征、公路交叉形式、路面情况和交通设施四个方面来分别考虑。从道路几何设计来看,主要考虑道路的线形、视距、车道宽度、弯道超高、转弯半径、坡度等因素。路面情况主要考虑路面附着程度,它将直接影响车辆的制动稳定性和转向。交通设施包括道路护栏、交通标识、交通标线、照明等设备。完善、合理的交通设施对于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安全提供了保障。

环境的因素。主要包括道路路面状况、交通标识、安全设施、噪声污染和大气气候等。其中道路的设计车速是很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这是判断事故成因的重要条件。同时噪声和天气情况对交通安全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雨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系数会随之下降。

2.3 信息采集表的内容

我国对交通事故分布规律的研究停留在较为宏观的水平上,缺乏对多个因素作用的综合考虑,研究的成果对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有限,这与事故信息记录不完整有直接关系。

由于交通执法者对于事故资料记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记录人员概念混淆以及交通参与者不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等原因,导致了事故资料不够准确、全面,严重妨碍了我国交通事故研究全面深入的展开。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系统虽已在全国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广泛推广使用多年,但是系统对事故数据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挖掘仍然很不够。从科学预防交通事故的角度出发,必须提供高质量的事故基础数据。这就需要全面、系统的事故信息采集体系,由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典型特征,以重特大事故为切入点,研究制定信息采集表,逐步探索完善准确、细致深入的事故信息采集方法。

采集表共分为基本信息、碰撞信息、当事人信息、道路环境信息、车辆信息、公路客运车辆信息、综合分析、救援信息、调查人员信息、其他人员信息附表9个部分。

基本信息:主要是采集事故的一般性的信息,是对事故一个总体描述的信息。如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

碰撞信息:主要采集的是事故车辆碰撞信息。此项调查目的是通过调查的数据分析车辆在碰撞过程中易受损的位置和部件分析车辆的安全性能。或者说是人员比较容易伤害的位置。对单个车辆来说,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但是通过一定数量的统计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应该说存在着合理性。碰撞信息在采集中要注意时效性,应尽可能快地赶赴现场采集信息。

当事人信息:这部分信息一般通过事故案卷均可以采集到。其中,受伤人员的信息需要一定时间调查。

车辆信息:主要采集事故车辆的相关信息。调查单位主要是车主单位、当事人。

公路客运车辆的信息:针对重特大事故特点而设置的项目,主要是针对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特点而设置的。除了一般车辆的特点以外,设置营运线路、进出站等客运车辆特有的信息。

道路环境信息:这部分信息通过现场调查和调阅事故档案都可以采集到。调查的相关单位有车主单位、客运站、公路部门等。

综合分析:设置了在基本信息中有两个需要进行分析判断项目,违法行为判断和SA2事故相关因素判断。这两项都是和事故成因有关的,是事故调查的重点。这两项内容除了进行现场调查外,还需要进行分析、推断。

2.4 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分析系统主要包括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数据统计、事故分析、预防对策分析、数据接口、系统管理7个部分。

数据录入模块主要功能是为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综合分析提供基本的事故数据信息及相关指标信息,用于录入和修改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事故采集信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的内容。数据系统对事故信息进行严格的逻辑校验和审核,保证事故数据录入的准确、完整。

图3 重特大交通事故调查与分析结构图

数据查询模块的主要功能根据行政区划范围、事故时间范围、事故录入时间等基本条件查询事故记录,并可查看单条事故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同时,提供对相关事故统计数据进行任意年度或全部年度数据的查询功能。

数据统计模块的主要功能有分类信息统计功能和任意组合统计功能。分类信息统计功能是指根据行政区划范围、事故时间范围条件统计在事故的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相关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碰撞信息、道路环境信息、综合分析信息、救援/调查人员信息等各种采集项目下的事故指标;任意组合统计功能是指根据事故的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相关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碰撞信息、道路环境信息、综合分析信息、救援/调查人员信息任意组合统计条件,并任意设置统计报表的格式,按需求设计一维、二维或者多维报表,进行统计。

数据分析模块的主要功能有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相关因素分析、事故的综合因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系统能够选定特定的时间范围、地域范围对存储的重特大事故数据进行直接原因分析,判断事故中各种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事故的相关因素分析是指对事故的发生产生作用的各类因素。这些因素对事故的发生、后果等都产生影响,是进行交通事故深度分析的依据。系统选定特定的时间范围、地域范围对道路、设施、视线、干扰等相关因素分析,分析事故中各种相关因素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事故的综合因素分析是指在综合直接原因和相关因素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全面的判断分析。

预防对策模块是事故分析模块的接续模块,以事故成因分析模块的结果为基础,根据事故分析模块得到的结果从交通管理执法、交通运输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道路工程安全性、车辆工程安全性、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给出综合预防对策。通过分析重点道路类型、车辆类型、车辆使用性质、驾驶人驾龄、事故时段等事故情况,系统给出相应的事故预防重点对策建议。系统能够根据近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律设定参数值,对于高于参数值的事故类型提出事故预防重点。

系统接口是指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信息交换或关联,主要有机动车信息和驾驶人信息的关联。用户在录入机动车信息时,输入号牌种类和号牌号码,可以直接调用车驾资源库中的机动车相关信息;系统与驾驶人信息的关联是指用户在录入驾驶员信息时,输入驾驶证号,点查询可以直接调用车驾资源库中的驾驶人相关信息。

系统管理是指用于系统运行的各项基本参数设置,包括系统参数设置、管理部门维护等。

3 结语

重特大事故调查分析是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的依据,在事故处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重特大事故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等特殊的原因,事故处理质量直接影响着后期的善后工作,有的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针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一定数量重特大交通事故深入调查分析,其成果还可用于指导交通安全工作。客观、全面地分析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确定道路交通系统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和改进措施。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

[3] 牛学军,高万云,王鹤飞,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4] 何欣.关于北京市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的研究[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7(4):42-45.

[5] 唐洪.关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的几点思考[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6,2(2):51 -53.

[6] 邵祖峰,王秀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难点调查分析[J].警察技术,2007(3):7 -9.

[7] German In-depth Accident Study .Cooperative project between Federal Road Research Institute and Automotive Industry Research Association carried out in Hannover and Dresden[EB/OL],2002.Http:∥www.gidas.org.

[8] 李平凡,王殿海,刘东波.驾驶中拨打手机对驾驶人脑力负荷及驾驶行为的影响分析[J].交通信息与安全,2010,28(4):103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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