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集群剩余模型及集群剩余分配
2011-01-22胡登峰王丽萍
胡登峰,王丽萍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31)
一、引 言
产业集群通常被认为是一组在地理上靠近、具有相互联系的企业和关联的机构,包括服务商、供应商、中介机构等,根据分工和资源互补,凭借信任和承诺等人文因素而构成的维持长期非特定合约的组织群体。对集群内组织如何获得竞争优势方面的解释,以Penrose、Demsertz等人为代表的知识学派和Nelson、Winter等人为代表的演化经济学派共同倾向认为组织生产过程中的核心优势不是简单地避免交易成本,而是以与市场很不相同的逻辑控制某种特定经济活动的独特优势①②。陈雪梅于《中小企业集群的理论与实践》(2003)中首先提出了集群剩余的概念,但她所针对的是集群内部的单个企业而不是集群整体,故她所指的“集群剩余”更准确地说是企业加入集群是否能够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问题的另一种解释。另外有些研究③④提出集群剩余是一个企业加入集群与不加入集群对集群本身所产生的剩余影响,但是他们的解释主要立足于一个企业而不是从集群结构本身来透视集群剩余问题,更没有从集群内资源组合和影响关系来考察集群剩余产生及集群剩余控制问题。
本文在阐述经济外部性效应和集群网络结构性变化基础上,提出了集群剩余的概念、模型,并认为集群内资源的有效组合主要是通过网络结构的改变以及资源组合关系的改变,而产生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这些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在集群内会因为外部性,对集群内其他组织产生影响。在研究中,本文结合一个地方集群的案例,剖析集群内结构变化及资源组合关系变化对集群剩余的影响,并就集群结构改变前后的集群剩余分配模式做了比较分析。
二、 外部性、集群剩余及模型
在经济学中,我们通常把外部性(externality)称之为外部经济(externality economy)。外部性是指给某行为个体带来好处(或者坏处),而这些个体却又不是直接或间接导致此事件的决策人⑤。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因外部经济性存在,个人或者组织因自身的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为私人收益(private benefit),例如集群内企业改变自己的竞争策略获得的创新租金,这种创新租金是其行为的全部收益,即社会收益(social benefit)的一部分;而个人或者组织因自身的行为所承担的成本——私人成本(private cost)仅仅是社会成本的一部分,例如创新失败所面临的成本。
集群是生产要素在企业和区域内的组合。青木昌彦(1984)⑤、杨瑞龙(2001)⑥认为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具有特质性能力,“单独使用这些资源时,其价值会下降”, 这些资源的组合可以在组织内组合,也可以以其他方式组合,不同的组合关系将具有特质性,其收益也将超过竞争性收入。Colbert(2004)⑦用系统来描述这种组合及其特质性,认为资源与资源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资源存在互补性,由互补资源组合而成的系统表现出特质性,“组织资源”是最具有“不完全可转移”特性的资源,也是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保证和竞争优势的基础。集群作为在特定空间范围的要素集聚关系,基于一定的地理区域将更容易通过不同的方法达到资源的合理组合,这样集群网络作为资源载体和组织形式,不同的结构性特征和特质,将表现为不同特质性能力。这些特质性能力,从集群本身来看,是集群的成长和发展,表现为集群旺盛的生命力和地方经济增长;从网络节点来看,是集群网络中个体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从集群内生产要素构成来看,集群内生产要素供应者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或者大学等部门。要素在企业内外的组合利用,必然会给企业、政府、大学等产生外部影响,而这些组织又不可能都因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完全可预期的固定报酬,总会有个体或者群体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这就是集群剩余。
图1 集群网络结构中不同的网络位置关系
在图1中,虚线以内代表了一个产业集群内部网络关系,表现为分包商、服务商、其他生产者、中介结构及高校等部门,它们之间建立了紧密的横向或者纵向联系。同时,在图1中,根据结构洞理论,A和B相对于D具有更多的与其他个体之间的横向或者纵向联系,因而更具有网络中的控制力,更容易获取集群报酬。
假设一个企业加入集群网络中或者网络中的企业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这样的创新行为产生的外部影响有:给集群内就业人员带来工资(w)和政府带来税收(r),给企业自身带来的经济利益(Ri)以及其他企业的经济利益(Rj),则整个集群剩余量可以表示为⑧:
R=Ri+Rj+r+w
(1)
在公式1⑨中,集群剩余量R也可能为负,那就意味着整个集群中,集群内企业对整个集群内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最典型例子是“三鹿事件”,三鹿集团的失败行为导致了围绕着该企业所建立的集群关系被破坏,其集群剩余量为负数。企业对集群产生负外部效应,而企业i收益Ri不一定为负;暂且假定企业在集群内的行为没有对集群产生外部影响,即R=Ri,企业的行为仅对企业本身产生影响,则集群剩余量即为企业剩余量。
假如企业i行为给政府和个体经营者不带来任何影响,即外部经济性仅仅对企业产生作用,例如企业间技术发生转移,则公式1可以转化为为:
(2)
集群中企业i重新组织生产要素行为必然给网络中其他企业j带来不确定影响,即对集群内其他企业产生正的或者负的影响,则可表示为:
(3)
在集群中,假如集群所面对的区域市场固定,整个集群未来需求Q为常量,价格p既定,则整个集群内收入R固定;由于未来集群剩余无法确定,网络组织内之间力量对比又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变化,任何组织不可能因为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固定的报酬,就只能分享一个不固定的报酬,假如分享的比例为β1,β2,…,βn,且β1+…+βn=1 ,其中的企业i分享集群剩余量则为
(4)
当集群内企业i处于较好的网络位置时候,例如在图1中,A、B、D在集群网络结构中的位置不一样,则βi值存在差别,意味着在集群中分享集群剩余也必然存在差别。这主要是不同组织在集群网络中,对集群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方面存在差别⑩。
三、网络结构与集群剩余分配模式——淮南大通区蘑菇产业集群
(一)集群基本情况介绍
产业集群是“一组在地理上靠近、具有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它们一般同处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通常我们一般都认为包括上下游、互补产品的生产商、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机构,例如大学、职业培训机构、技术标准机构等,很多产业群还包括商会和涵盖产业群成员的其他集体组织。淮南大通区蘑菇产业集群不失产业集群的基本特征,是一个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
从行政关系来看,大通区是淮南市下属的一个行政区,面积不是太大;从地理区域来看,大通区包含安徽淮南农场农垦区在内,整个耕地面积共计10万多亩,其中安徽淮南农场农垦区耕地面积就占4万多亩。在传统的大米生产区的基础上,大通区还是一个奶牛养殖大区,拥有奶牛近2 000头,当地有名的“益益牛奶”就产于该区;同时当地也有少量的鲜菇生产。2006年上半年,围绕着牛粪和稻草如何转化的问题,在当地农委及科技部门的帮助下,当地农民开始了双孢菇种植。当时以农户和农场职工入股的形式,在大通区内共发展了占地1 000多平方米的双孢菇生产基地。在整个基地里,除了双孢菇生产外,还发展了其他菇类生产。同时,随着以地方市场为主的淮南奶制品加工业逐渐壮大,当地奶牛养殖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
我们按投入产出方法及价值链分析方法可以绘出整个集群内基本结构,如图2:
图2 淮南大通区蘑菇产业集群
集群建立在不同的需求之上,对最终奶制品的需求,催生了奶牛养殖业发展,在奶牛养殖业过程中,又产生了很多附带物,例如牛粪等。在过去,牛粪露天堆放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稻草在农村除了作为部分家畜饲料以外,价值利用不是太高。但是牛粪、稻草却是双孢菇生产的主要原料,一旦利用来生产双孢菇,其市场价值立即得到体现。自2006年夏天到2007年春,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当地双孢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共建立20个占地4 000平方米的食用菌种植蘑菇房,无人问津的牛粪和稻草在当地成为香饽饽。
从价值链角度看,牛粪、稻草和人工等资源被重新组合利用,提高了生产要素价值,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从外部性来看,当地农户的产品创新行为,解决了当地牛粪处理问题,给奶牛饲养户带来了较高收益,为地方改善环境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来看,正是由于种植蘑菇行为,推动集群经济在这个微小区域的形成和发展。
根据我们调查的资料,2006年建立一个蘑菇生产大棚需要十万元投资,只要生产一年就可以收回80%~90%投资,市场效应非常可观,大量的需求及可观的利润,在当地造成了强烈的市场示范效应,蘑菇生产逐渐发展为当地农业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产业。
(二)集群结构变化与核心组织作用
组织为了规避不确定性和对环境依赖性,倾向于在层级制基础上进行交易(Ouhi,1980)。在该蘑菇产业集群发展中,由于农户每家每户大棚式生产的先天约束和农户行为的有限理性,在整个集群发展初期,菇农主要在本地市场销售蘑菇,或者直接跟外来客户田头现货达成交易,菇农在原料采购方面的相互压价直接影响了那些出售牛粪和稻草农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外来客户的压价又影响了菇农积极性,整个集群发展一直处于低水平徘徊局面。2007年年底在当地政府帮助下组建了蘑菇生产协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在生产、购销及技术使用方面给农户提供指导,并促成统一行动,相对结束了价格无序竞争局面。
整个集群的蘑菇销售在早期主要依赖几个外地经销商代为向国外销售,国内销售量比较少。但随着2008年国外经济危机的爆发,整个蘑菇销售形势急转而下,几个外地代销商乘机压价,很多菇农不得不停止生产蘑菇或者减少产量,价值链传导效应立刻在市场上表现为牛粪、稻草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影响了奶农提供牛粪、稻草的积极性,对当地蘑菇生产造成了很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协会统一组织,成立了中润菇业有限公司。中润菇业有限公司主要是由当地几家规模较大的菇农联合成立的,宗旨是促进销售,扶植当地蘑菇业发展,故在当地具有较高的权威,相对具有较好的控制能力。中润公司联合了集群内农户和小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协调生产,组织产品国内外销售,逐渐摆脱了对几个外地经销商的依赖。到2009年年初,很多农户逐渐恢复了生产,整个生产不利状况得到根本好转。
根据2009年年底的调查,中润菇业有限公司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成为蘑菇的主要销售商,为当地带来了2 000万元的销售收入,而中润菇业有限公司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自身的利润却很低。
(三)集群剩余分享模式比较
在集群中有两种集群剩余分享模式:
第一种是外地经销商主导的集群剩余分配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经销商掌握了整个市场供求信息,在市场效益较好的时候,带动了整个集群的发展,但是当市场效益较差的时候,由于经销商控制了整个集群中销售,则集群的生产也随之发生逆转。从网络结构来看,这时候外地经销商相当于图1中的B节点,而A和C在当时还没有建立联系。从集群剩余分配模式来看,市场供求左右了整个市场上的利益分割,特别是在市场逆转时候,由于外地经销商控制集群内收购,操纵了价格,外地经销商控制了集群剩余的分配格局。
第二种是本地企业参与并有能力左右集群剩余分配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本地企业参与了价值链重构,例如中润菇业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国内外市场销售,并组织和协调集群菇农及小企业生产,这样一方面带来了大量订单,提高了市场可预期性,稳定整个价值链生产;另一方面改变了单一的外地经销商控制格局,改变了需求结构,同时影响了市场价格,降低了国际市场对本地生产的影响。本地企业参与并重构了价值链,改善了集群内网络结构,如图1中的A节点,这样A和C的联系直接改变了网络中原有的控制关系,进而改变了集群剩余分配格局。
根据调查材料,我们比较了这个具有产业集群雏形的经济结构关系,见表1。
表1 蘑菇产业集群参与者及集群剩余分配关系
注:①相关结论主要是根据在经济形势好、差及中润菇业参与销售前后产品价格、大棚生产数量对比得到.
核心组织对集群的网络影响上,早期主要是协会在其中发挥了“核心组织”作用,后来主要是 “中润菇业有限公司”发挥了核心组织作用,不同的核心组织发挥的作用不同,协会的作用主要是指导和协调,并没有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和销售,而中润菇业有限公司直接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了市场活动,而且直接导致了集群结构和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从集群剩余分配模式来看,两种集群剩余分配模式对当地集群发展的影响却是不同的,前者不具有本地根植性;外地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组织生产和销售,但是外地经销商机会主义行为也将会直接造成集群的动荡及衰败;而后者具有很好的根植性,正因为它的根植性,加大了集群信息沟通和能够帮助形成稳定预期,对集群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政策意义及结论
一般说来,市场能够推动网络构建,但是网络构建的速度相对来说是一个缓慢的选择过程,因此集群内网络如何构建应成为地方经济政策的主要研究对象。Tassey(1997)曾经关注过创新者投资回报和社会回报之间的关系,并以此作为考察市场失灵的重要指标。企业的投资决策主要考虑到预期回报,所以企业投资很少考虑到企业边界以外的事情,或者是共同体的事情,即使考虑也仅仅是把共同体作为企业外部投资环境的参考依据。从政府角度来看,政策的意义就是通过资助那些企业不愿意从事并能够使经济整体变优的领域,否则由于缺乏这些领域的支持,整个经济结构或者说经济共同体在发展中就存在瓶颈,影响了整个经济共同体,最终损害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从本文的研究来看,创新企业在集群网络中的投资行为,改变了网络结构中的节点关系,也改变了网络中资源配置方式。不论是网络结构中节点关系的改变或者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都会对集群中的主体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这种影响给创新企业带来的投资回报和社会回报存在差别,政府的政策意义就在于降低投资回报和社会回报之间的偏差。
本文认为产业集群不是简单的企业聚集行为,而是价值链上相关企业的有序化组织系统。集群内信息共享和集群内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会产生额外的经济利益,故表现为集群的集体效率(collective efficiency)。对一般企业来说,可以因生产要素组合而带来租金收入,同时生产要素组合可以通过外部性对集群内其他行为主体产生影响。“集群剩余”不同于租金,是基于一定的空间区域,企业、政府、大学等行为主体对其他行为主体所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所带来的集体效率和效益却又不能因为这些主体自身的行为而获得一个可预期的固定报酬,总会有个体或者群体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
虽然文中提到生产要素组合在企业内容易产生租金,生产要素的组合通过外部性可以产生集群剩余量变化,但是文中并没有对租金和集群剩余做细致的比较分析。文中通过案例论证了集群控制关系的变化能够直接影响集群剩余分配关系的变化,但是不同组织在集群网络中控制关系又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在文中没有做出深入刻画。以上的问题是本文的欠缺之处,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Larsson R. The Handshake between Invisible and Visible Hands[J].Int.Studies of Mgt. & Org. M. E. Sharpe,Inc,1993,23 (1):236-271.
②Michael L. R&D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J]. Brookings Paper on Economic Activity.Special Issue,Microeconomics,1990:137-189.
③李 宁,杨蕙馨.集群剩余与企业集群内部协调机制[J].南开管理评论,2005,(2):60-64.
④陈利华,吴添祖.企业集群和集群剩余[J].经济师,2005,(2):178-179.
⑤青木昌彦.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5-358页.
⑥杨瑞龙,杨其静.专用性、专有性与企业制度[J].经济研究,2002,(3):76-82.
⑦Colbert B A. The Complex Resource- based View [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4,(29):124-135.
⑧可以是正影响也可能是负影响.
⑨收益Ri指减去私人成本部分的收益;收益Rj可能为负,这里仅指成本.
⑩胡登峰.集群剩余模型及集群剩余效应来源分析——基于结构洞理论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9):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