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阶段供应链批发价格契约延迟付款风险研究
2011-01-20刘斌
刘 斌
(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100011)
两阶段供应链批发价格契约延迟付款风险研究
刘 斌
(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100011)
通过提供延迟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货款是一种供应链内部融资模式。本文考虑由供应商和零售商组成两阶段供应链的延迟付款模型,结合供应商和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对两者之间的批发价格契约进行论证,讨论了供应链整体效益,分析延迟付款风险影响因素、规避与产生风险后的处理方法。
供应链;延迟付款;批发价格;契约风险
一、引言
供应链管理的前期研究一直集中在物流和信息流方面,直到20世纪末,企业管理者和学者们发现,离岸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以及部分节点资金瓶颈所带来的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生产的成本节约。具体来说,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个过程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其中中小企业是供应链的薄弱环节,与核心企业的能力无法相比,因此在价格折扣、付款方式、交货期、赊购期限等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其现金周转困难。另外,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特征和经营特点等原因,在银行传统的信贷评级中往往被归为较低级别,使得银行很少考虑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结果造成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发展陷入困局。从长远来看,导致整条供应链出现失衡,影响核心企业的效益和竞争能力。常见的解决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方式有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所谓供应链外部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形态。[1]、[2]
虽然供应链外部金融的很多模式能够为一些供应链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然而还存在一些资金不足、供应链企业无法通过外部融资解决金融问题。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信用市场发展不成熟,很多新生企业或高速发展的企业并不能真正从金融市场获得融资服务。供应链中的供应商,对于产品市场比银行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对于资金不足的买方信用状况甚至可能比银行了解更多,利用供应链的内部企业融资,即主要通过提供延迟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货款,也相当于一种融资方式,称之为供应链内部金融。[3]、[4]
二、两阶段供应链批发价格契约模型
假设对于一个由供应商、零售商和客户组成的单一产品供应链,延迟付款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需求,结合供应商和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对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批发价格契约进行研究。考虑一种情况下的批发价格契约:只有供应商提供延迟付款给零售商。[5]、[6]、[7]、[8]
假设仅由供应商向零售商提供延迟付款。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为零售商提供资金,零售商通过采购实现融资。零售商决定零售价格P,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决定延迟付款比例x和批发价格w,有x∈[0,1]。
由于零售商不向客户提供延迟付款,因而其市场需求量为:
其中A为市场规模,表示零售价p为0时的需求量。P为零售单价,零售商在购买单位产品时只需要支付(1-x)p,剩余的作为应付款,在约定期限之内付清,α为价格系数。
对供应商来说,其收益主要来自于批发产品给零售商的收入wQ,而其成本则包含了三部分:固定成本、可变成本和延迟付款的机会成本。
假设供应商固定成本为fg,单位产品的可变成本为c,有0<c<w<p,rg是供应商的资金收益率,总的延迟付款机会成本为xrgwQrl,则供应商的期望利润为:
对于零售商来说,其收益来自两个方面:出售商品收益pQ以及供应商提供的商业信用收益xwQrl,假设零售商固定成本为fl,rl是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和以批发价格w购买产品组成的,零售商的期望利润为:
对式(5)分别求对批发价格w和供应商对零售商的延迟付款比例x的二阶导数,分别有:
因而式(5)是关于批发价格w和供应商对零售商的延迟付款比例x的凹函数。
分别取w和x一阶导数为0得:
根据胡凯、甘筱青和薛俭等人[9]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命题成立:
命题1:供应商的批发价格和零售商的零售价都是供应商资金收益率的减函数,且都是零售商资金收益率的增函数。
命题2:供应商提供的延迟付款比例越高,则批发价格越高,且当 αcrl<0时,供应商的延迟付款比例是零售商资金收益率的减函数。
命题3:当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大于供应商的资金收益率时,仅由供应商提供延迟付款时的供应链整体利润比没有延迟付款时高;否则,比无延迟付款时低。
当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高于供应商的资金收益率时,供应商会选择把自己的资金贷给零售商,从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绩效,并从整个供应链绩效增加中获益。提高的程度取决于供应商和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之差。
因此,在供应商提供延迟付款给零售商时,若零售商的资金收益率高于供应商的资金收益率,则供应链整体利润增加。虽然市场需求并未增大,但资金从收益率低的节点流向收益率高的节点,从而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的绩效。
三、延迟付款风险分析
1.延迟付款风险的影响因素
延迟付款产生风险在所难免,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某一商品随着供大于求格局的形成,市场由卖方市场转移到买方市场,这时卖方的市场销售竞争就会越来越激烈,必然使得部分企业采取延迟付款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市场地位。
(2)经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薄弱。经营管理者希望通过延迟付款扩大公司的销售收入,获得较高的销售利润,因而不断对下游企业提供延迟付款,造成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不注重本企业的风险管理,某些管理者在风险已经显现的情况下,过分信任对方或过分自信,从而导致已有的风险进一步扩大。
(3)市场信用机制不健全。经济诈骗、恶意延迟付款、下游客户到期无法履行债务等多方面的无商业诚信和低商业诚信事件的发生,导致本企业提供的延迟付款产生巨大的风险。
(4)不可抗力的原因。在某些情形下,由于下游使用延迟付款方式的企业遇到重大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导致本企业的延迟付款产生风险。
2.延迟付款风险的规避
有关企业应在风险发生之前,建立起相应的风险规避制度,以使风险变得更小或当风险发生时易于掌控。
(1)了解和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的产业政策。这意味着要明确本企业和下游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将要面临的发展态势,如果下游企业处于国家调控的行业中,那么从产品的市场销售到融资和税收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了解下游企业的相关信息,对延迟付款作出风险评估。下游企业的信息包括它的基本财务信息、相关人员对应付账款的支付态度,以及下游企业的其他供应商对该企业的相关评价等。这些信息有助于企业在作出提供延迟付款决定之前或在扩大延迟付款金额之前,更好地作出风险评估。
(3)要求下游延迟付款企业提供担保。担保包括实物担保和连带责任人担保。实物担保是要求延迟付款单位提供可抵押的财产,并在国家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连带责任人担保则是要求相关负责人、具体经办人为该延迟付款货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要求延迟付款单位提供担保,可以在风险发生时增加主张自身权利的途径。
(4)严格进行书面合同管理与往来凭证的管理。实践中很多企业不注意书面合同和往来凭证的管理,一旦延迟付款风险发生,所主张权利的依据不存在或不健全,常常使企业陷入困境。
(5)注意“高利润”延迟付款。很多延迟付款的风险发生在当事人盲目追求高利润、忽略风险的情形之中。特别在生产领域,延迟付款企业财务状况已经恶化,为了维持生产,变相地用高利润恶意延迟付款,最后导致企业损失。
3.延迟付款产生风险后的处理
当因延迟付款发生风险后,企业应当积极应对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补足相关的书面合同与往来凭据。补足相关的书面合同主要是指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这样使企业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为将来诉讼作准备。
(2)要求下游延迟付款企业提供担保。要求延迟付款单位提供担保,目的是使应收款项在权利上得以加强。
(3)停止后续供应。对那些已经丧失信用基础的欠款企业,应当停止后续供应,以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4)保本舍利。如果延迟付款企业还能维持生产,但到期欠款无法在短期内进行支付,本企业不妨割舍部分利润,收回本金,从而重新回到正常的经营中。
(5)出让债权。在有些欠款企业尚能维持生产、但暂时不能偿还全部欠款的情况下,可以将本企业的债权折价出让给第三方,使企业回到正常的经营状态上。
(6)发出律师函,准备起诉。对那些有支付能力但长期处于违约状态的欠款单位,企业应当雇请律师,研究案件,发出律师函,并做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准备。
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不得不加入到激烈的竞争中,延迟付款在所难免,但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谨慎原则,对延迟付款抱以高度警惕态度。在规避延迟付款风险的同时,企业还应在财务处理上建立呆坏账准备制度。因为无论企业采取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商业信用行为,因延迟付款而产生的坏账损失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并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制度是极其重要的。
四、结束语
当发展中国家由于信用市场发展不成熟,很多新生企业或高速发展的企业并不能真正从金融市场获得融资服务时,通过延迟支付的方式对下游客户进行供应链内部融资,是解决成长中贸易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结合具体实务,供应链融资的有效模式逐渐得到发展,其中保兑仓、融通仓、应收账款等融资模式已经被商业银行广泛使用,以延迟付款为主要模式的信用销售是供应链内部金融的创新方式,[10]其实质是贸易信用,目前广泛应用于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不但解决供应链企业融资问题,而且提供一种供应链协调机制,增强供应链的整体效益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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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f Delayed Payment Risk Based on Two-Stage Supply Chain Wholesale Price Contract
LIU Bin
(ShenHua Group Material Trad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Beijing100011,China)
By means of providing delayed payment is a kind of supply chain internal financing mode.In this paper,we consider two-stage supply chain of delayed payment model with supplier and retailer components.Combining with suppliers and retailers funds yields,we discuss the wholesale price of contract and the whole supply chain efficiency,analysis deferred payment risk factors,avoiding and treatments methods after risk production.
supply chain;delayed payment;wholesale price;contract risk
F259.23
A
1007-8266(2011)01-0045-04
刘斌(1961-),男,山西省霍州市人,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研究物资经济管理。
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