榛蘑、元蘑混合浸膏中多糖含量测定方法的研究
2011-01-19桑咏梅张桂娟丁振铎黄志刚
桑咏梅 张桂娟 丁振铎 黄志刚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生物技术系,哈尔滨 150025)
榛蘑为真菌植物门真菌蜜环菌的子实体,元蘑为侧耳科真菌侧耳的子实体。榛蘑是我国一种重要的药食两用真菌,由其制成的药物即使大剂量服用,也不会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是药品食品工业共同关注的焦点[1]。许多关于真菌多糖的研究报道显示多数食用真菌多糖都具有抗肿瘤、抗辐射、抗衰老及免疫调节等药理作用,部分多糖已经在临床上普遍用于治疗癌症。
保健野菇片主要以野生榛蘑、元蘑为原料制成片剂。本文对榛蘑、元蘑混合浸膏中主要有效成分之一的真菌多糖含量测定方法进行探讨,为保健野菇片中多糖药理作用的研究及其新药开发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
1 仪器、试剂与材料
1.1 仪器
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6新世纪)、电热恒温水浴锅、低速离心机。
1.2 试剂
苯酚、浓硫酸、95%乙醇、葡萄糖等,水为纯化水,其他试剂为分析纯。
1.3 材料
榛蘑、元蘑均购自于黑龙江省亚布力山特产品有限公司,经专家鉴定为正品,产地为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
2 方法与结果
2.1 葡萄糖标准品溶液的制备
精确称取105℃干燥至恒重的葡萄糖标准品0.1010g,加纯化水溶解后定容至1 000ml容量瓶中,即得浓度为0.1mg·ml-1的葡萄糖标准品溶液。
2.2 样品溶液的制备
运用水提醇沉法提取、干燥,得蘑菇干浸膏,精确称取1~9号浸膏各一定量,置烧杯中,分别加12倍量纯化水加热溶解,不溶物3 000r·min-1下离心20min离心除去,上清液加4倍量95%乙醇静置48h,同上条件离心取沉淀,加水溶解,重复醇沉,静置24h,离心取沉淀,加纯化水溶解定容至10ml,作为供试品溶液。
2.3 测定方法
分别取葡萄糖标准品溶液2.0ml及供试品溶液2.0ml于具塞比色管中,加5%苯酚溶液1.0ml,摇匀,迅速滴加浓硫酸5.0ml,摇匀,放置5min后,于40℃水浴放置15min,取出迅速冷却至室温,于49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2]。
2.4 方法学考察
2.4.1 标准曲线的制作
精密量取葡萄糖标准溶液2、4、6、8、10ml于10ml容量瓶中定容,按“2.3”项下方法测得吸光度分别为0.237、0.490、0.782、0.997、1.301。以葡萄糖标准液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见图1),得回归方程为C=0.002+0.076A(r=0.998 9)。线性范围为0.02~0.10mg·ml-1。
2.4.2 精密度试验
取同一供试品溶液,按“2.3”项下方法分别测定6次,RSD=0.21%(n=6)。
2.4.3 稳定性试验
取3号供试品溶液0.4ml定容至10ml,按“2.3”项下方法每间隔30min测定一次吸光度,RSD=0.30%(n=6),结果表明显色在3h内基本稳定。
2.4.4 重复性试验
平行取3号样品溶液0.2ml于10ml容量瓶中,定容,分别精密量取2.0ml于5支具塞比色管中,按“2.3”项下方法测定吸光度,RSD=2.85%(n=5),说明重现性良好。
2.4.5 加样回收率试验
取0.4ml3号样品液定容至10ml,分别移取0.8、1.0、1.2、1.4、1.6ml于5支2ml容量瓶中,各加入葡萄糖标准液0.1ml,定容至2ml,按“2.3”项下方法测定吸光度,结果(见表1)。
表1 加样回收率试验结果 (n=5)
2.4.6 样品含量测定
分别取1~9号浸膏,按“2.2”项下方法处理,“2.3”项下方法测定吸光度,按回归方程计算出溶液中多糖含量。多糖含量(%)=cd/w。式中c为多糖溶液浓度(mg·ml-1),d为供试品溶液稀释倍数,w为样品重量(mg)。计算得出9个样品中的多糖含量,见表2。
表2 样品含量测定结果(%)
3 结论
苯酚—硫酸比色法是测定多糖含量较为经典有效的方法之一,利用多糖在硫酸的作用下先水解成单糖,并迅速脱水生成糖醛衍生物,然后与苯酚生成橙黄色化合物,再用比色法测定,在490nm处有强吸收[3]。本研究根据浸膏中多糖在490nm波长处有特征吸收,且吸光值与糖浓度呈线性关系这一特点,建立了苯酚—硫酸法测定榛蘑、元蘑混合浸膏总多糖含量的方法,测得不同实验方法制得的9种浸膏样品中总多糖的含量,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结果。本法简便,显色稳定,灵敏度高,重现性好。为其质量标准的研究提供实验依据,并为多糖药理作用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
[1]孙运凤.食用菌多糖的药理作用及应用前景[J].社区医学杂志,2006,4(1):29~31.
[2]李术钗,史江宁,王松,等.补阳还五汤中多糖的含量测定[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10,32(6):97~99.
[3]周静,李艳,薛梅,等.酸浆果多糖的提取及含量测定[J].数理医药学杂志,2000,13(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