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分转换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2011-01-18贺凯丰王卫蒋晓涛卢晓东
贺凯丰 王 卫 蒋晓涛 卢晓东
鉴于国内外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高校之间的学生交流将成为常态,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分转换机制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逐步开放和国际化的重要制度基础,也成为我国高校教学管理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建立一套规范的、可操作的学分转换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外高校学分转换机制简况
1.欧洲学分转换机制
“欧洲学分转换体系”(缩写为ECTS)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在巴黎召开的“关于进入别国大学学习时文凭等值的欧洲大会”。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依照派出国家大学颁发的证书,接受国家大学可以根据合约吸纳学生入学的原则,当时的参与国家为32个。1987年~2003年的16年间,ECTS先后被纳入高等教育“伊拉斯莫”计划、《博洛尼亚宣言》(1999)和《柏林公报》(2003)的重要内容。它通过采取灵活的学分制度来确保学分的可转让性和累积性,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力求创立一种简化的、易读的、可比较的学位系统。
ECTS的主要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包括了学分、课业负荷量、学习结果和能力、ECTS等级,ECTS规定,一名普通全职学生一学年的课业负荷量是60学分,相当于1,500小时~1,800小时,即每周约25小时~30小时,具体完成内容包括参加讲座、研讨会、自学、考试等。ECTS对学生成绩的等级划分一般分为5个等级,即A级(10%)、B级(25%)、C级(30%)、D级(25%)、E级(10%)。对没有通过的学生分为FX(未通过—在给予学分之前还需要一些学习)和F(未通过—在给予学分之前还需要大量学习)。
2.美国高校学分转换机制
美国高校学分转换机制并非只限于同等水平的大学,而是包括了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和社区学院等不同层次的学校,其学分转换机制相比欧洲更加灵活。美国大学学分转换的主要特点:一是重视学分互换协议的达成,这为学校之间顺利进行学分转换提供了保障;二是学校在学分转换时重视课程结构的可比性,即学校对学生在其他学校学习的课程进行认定时,要重点评估学生所修其他学校课程跟本校课程的相似性,以决定是否能够转换成本校的学分;三是十分重视对学生课程的评估,学生课程要经过学校招生注册部门和学术教师的双重评估,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我国高校学分转换机制的现状
近年来,国内部分高校已经在跨校选课以及学分转换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如北京学院路地区8所高校进行了跨校选课,学分互认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南京、上海、杭州、天津等城市的高校间也进行跨校选课和学分互认的尝试。可以看出,国内高校已经在积极地进行学分转换方面的探索。但从效果来看,国内高校间的跨校选课和学分转换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虽然高校之间建立了跨校选课和学分转换的机制,但实际上真正跨校选课和学分转换的学生还占少数。最近,国内9所首批“985工程”高校签署了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协议。这9所学校层次之高、地区跨度之大在以往从来没有过,而签署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9所高校学生的跨校选课及学分互认,目的是要充分利用9所高校优质办学资源的互补优势,发挥9所高校在国内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共同提高学生培养的质量。
我国高校学分转换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1.打破“校本位”思想,鼓励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我国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校本位”思想。高校在教学管理中应以学生为本,应该关注学生真正获得的知识和能力,而不只是看学生所修学分是来自本校还是来自他校。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和能力是“质”,是高校管理者所应该关注的重点,学分是“量”,是一种管理手段和方式。对于一门课程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来讲,重点不是学生在美国获得还是在中国获得,也不是学生在外校获得还是在本校获得,而是学生获得的该门课程的知识和能力,只要符合学生所在校对学生的教学要求,都应该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因此,高校的管理应该打破“校本位”思想,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开展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学生视野的开阔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创造有利条件。
北京大学近年来积极拓宽本科生国际交流的渠道,为学生“走出去”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同时也吸引国内外优秀大学的学生“走进来”。学校先后与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建立联系并开展学生交换项目,如耶鲁大学、剑桥大学、香港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东京大学等;同时,像加州大学、早稻田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还在学校设有联络中心或办公室。学生的国际和地区交流已经成为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关键基础之一在于合作高校间都建立起了学分互认与转换制度。
2.建立国内外高校及专业的评估机制
两所高校之所以能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必定是这种交流与合作对两校都有益处。一般来讲,两校的交流与合作会扩大彼此在国内外的影响、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交流和师生之间的交流等。要达到双赢,两校了解各自学校的学术声誉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地位将成为一个基本前提,而两校或者相关学科专业在一个学术水平上,则是促成双方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条件。其实从欧洲学分转换体系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即“文凭等值”(1953年在巴黎召开的“关于进入别国大学学习时文凭等值的欧洲大会”)。为此,高校应着重研究国内外高校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水平,建立对国内外高校及专业学术评估的信息库,并且实时更新,这样才有利于国内外高校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除借鉴“欧洲学分转换模式”之外,也可以探索“美国学分转换模式”在中国的实行。美国学分转换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建立不同学术水平高校间的学术交流和学分转换,这种模式有利于学术水平相对较低的高校其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通过转学机制,给予学生持续进步的动力和高校提高教育质量的持续动力。其特点在于:学术水平较高的大学认可学术水平较低大学的学分,在学生学习成绩的转换过程中予以适当降低,其目的是使学生可以由一般学校向优秀学校(如常青藤高校)转学;学术水平较低的大学为了激励学生去其他高校学习,在认可学分的同时适度提高课程成绩。
3.建立规范的可操作的学分转换程序
建立科学的学分转换机制,其核心是建立一套规范的可操作的学分转换程序,这其中包括:课程认定、学分认可、成绩记载等相关环节。学校在学分转换过程中总结出了具有可操作的学分转换程序:
一是学生在申请跨校选课或申请参加交换项目之前,需充分了解交换学校当前学期的课程设置,并对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进行预选。在提出申请时,需附上赴交换学校学习的课程预选单及所选课程简介,以便学校对其所选课程进行初步认定。
二是学生申请成功后,进入交换学校的相关专业学习,并确定自己最终所选课程,课程学习结束后,应参加对方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取得考试成绩。
三是学生交换学习结束后,由交换学校提供课程成绩单,学生需向学校提供交换期间所修成绩单、相关课程内容简介及交换学校学分学时对应法则等。
四是学校根据学生交换期间的成绩单、课程内容简介等对学生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要注重学生交换期间所修课程与学校课程结构的可比性,即所修交换学校课程与学生所在学校课程的相似性,确定其应当属于本校的哪个课程类别—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选修课中归于通选课、任意选修课还是其他类别。课程认定结束后,学校根据学生交换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与学时对应法则,参照学生所在学校学时与学分对应法则对学生所获学分进行转换,学分转换的依据重点是学生所在学校教学计划对学生的教学要求。
五是对学生成绩予以转换。如果交换学校的学术水平与北京大学相当,可以直接认可成绩;反之,应适当降低成绩。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教务部)
[责任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