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巩固创新全面推进首都高等教育现代化
2011-01-18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即将作别的21世纪第一个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砥砺奋进、科学发展的10年,也是高等教育开拓创新、蓬勃兴起的10年。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民族振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成为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寄托着众多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进入新世纪以来,首都高等教育全面实施以“内涵发展、人才强教、资源统筹、开放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以“质量工程”和“创新工程”为抓手,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科研创新,优化资源结构,凸显办学特色,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之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发布,开启了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的历史征程,也为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目前,首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接近60%,高考录取率连续10年保持在70%以上,每10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达到6,750人,应该说在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道路上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首都高等教育依然面临着重大的责任: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新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新要求,在国家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必须适应建设“三个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新的战略目标,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素质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智力支撑;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强烈期盼,提供更加优质、多样的教育服务。
新的历史阶段为首都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更加广阔灿烂的未来呼唤着我们继续奋勇前行。为保持生机与活力,更好地实现首都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规划纲要》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首都高等教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落实“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模式与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化教育结构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速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
第一,要以专业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2008年开始启动的“质量工程”建设已经在课程、专业、教材、师资等方面取得了斐然成绩,推动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今后北京市将继续以“质量工程”为抓手,在巩固现有建设成果、形成共享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改善教学条件,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质量工程”将继续以专业和专业群建设为核心,不断优化专业层次和类型结构,建立适应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发展,鼓励每所高校建设若干个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的主导型品牌专业。同时,北京市将重点通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较强,能够引领科技、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潮流的专业领军人才;通过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弹性学制,确立学生主体地位,合理设计课程模块结构,实现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学习方向和进程,提高学生责任意识和自学能力;在强化专业核心课程、骨干课程建设的同时,修订教学计划,加大选修课比例,鼓励学生选修本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课程,拓宽学生学术专业背景;促进文理交融,增强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心理素质,同步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高校综合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明确教学为教师的首要任务,鼓励名师名家一线教学,激发中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热情,提高教学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绩效监控评估机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困难学生就业能力。另外,北京市将继续不遗余力地推动首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鼓励和支持高水平大学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策略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大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学生力度,聘请海外知名学者、专家来首都高校访学授课,拓展大学生国际视野;同时加快双语教学改革,探索建立首都高校大学生英语能力测评新机制。
第二,要着力提升大学生科研能力与实践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与实践创新精神是衡量大学生参与社会建设能力的重要标尺,是评判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北京市将继续鼓励大学生深入参与科学研究,通过导师制、学长制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科研引导支持;广泛开展大学生科学研究行动项目和学科竞赛,着力提升学生科研水平、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同时,北京市将继续推行“大实践”理念,引导和支持实践教学改革中校内与校外的结合、教师与学生的结合、实验与实习实践的结合:有针对性地调整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提高实践类、应用类课程比例,有效整合實验室、图书馆、实践教学网络等资源,建设专业、院系、学校三级校内创新训练实践基地,形成合力联动机制;鼓励高校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建设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为学生深入生产和管理一线实践创造更多机会,提高学生的实用技能,推动订单式培养模式发展;支持高校在企业聘请一批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为在校大学生授课,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一线锻炼,与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加深高校教师企业背景;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增加学生社会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社会竞争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第三,要不断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完善首都高等教育体系。要继续秉承“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首都高校分类体系、贯彻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重点开展高校共建工作,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探索在京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共建双方学科专业、实验室、图书馆、网络等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实现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增加优秀学生、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互派互访,建设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新平台。另外,要积极建设以北京为中心的区域性高等教育合作发展战略联盟,在促进区域高等教育资源交流共享的同时,支持全国高等教育发展。
第四,要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首都经济社会的能力。首都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积极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世界城市”建设。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科教资源共享与创新项目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要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注重前瞻性、紧迫性和带有全局性课题的研究,为国家和北京市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要实现首都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有效衔接,提高首都高校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力,鼓励师生更多开展社会志愿服务。
[责任编辑:张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