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送礼叫“雅贿”
2011-01-12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曾遇到一件“尴尬”事:一幅10年前从这里拍卖出去的徐悲鸿的《奔马图》重现,被卷入一起涉嫌行贿受贿案件中。这幅画卖了300万元,卖主是一个处级官员,正因经济问题进入警方的调查视野。10年前的这幅画的估价6到8万元,被当时一位证券业人士以40万竞得,他转手送给了这个官员。
“产生10倍于最初的价值,消费品变为投资品,这是送礼人和收礼人都始料未及的。”刘尚勇说,至于这里面是否涉及贿赂,是否发生了权钱的利益交换,那是艺术品交易之外的“另一个故事”了。
故意利用了艺术品价值不确定性的“另一个故事”并不鲜见。文强赃物展示会上展出的36件现代工艺品、9件文物、69幅字画仍被津津乐道,特别是围绕那幅曾被鉴定为价值高达364万元的张大千“青绿山水”画的真伪问题。而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原公安局长王天义落马时的查抄物品,字画、古瓷器、鸡血石、邮票、金银币等等,阵容更堪比博物馆的馆藏。
“隐蔽安全,附庸风雅,充满温情。”曾在拍卖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浮石总结了艺术品成为贿赂介质的三个特性。浮石说,一般层级的“雅贿”,“以假当真”的居多。比如求人办事,如果送礼人觉得这是个一次性的事情,那就极有可能找个假古董,再想办法弄个鉴定书,标上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元,对方也不一定弄得清楚。
作为收礼人,“雅贿”还有“以真当假”的功能。因古玩实物没有明确的定价标准,一旦东窗事发,还可以“以为是赝品”搪塞。一个业内人士说,“古玩界有个规矩,东西一经卖出,不退不换,不开发票,往来不留记录。”
“某些情况下,真假并没有那么重要,作为礼品的古玩早已背离了真实的价值,成为一种变现或洗钱的‘介质。”浮石说,这一链条上的三方——送礼人、古玩店、收礼人心知肚明,收礼人把一件不值钱的东西放在某古玩店代售,通常是件赝品,送礼者再以真品的价格买下。甚至同一件东西会被人重复买去多次,最后又回到古玩店。真品与赝品之间的差价归收礼人,古玩店则赚取高额中介费。
在琉璃厂就流传着类似的故事:“红顶商人”胡雪岩来到京城,要清廷同意由他向洋人借外债300万两,必须先要打通任户部尚书及總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宝鋆这一关节。他事先打听清楚宝鋆家客厅挂着一幅明代唐寅的《看泉听风图》,就到琉璃厂找到一个和宝鋆相熟的人,让他去宝鋆家联络,告诉他有人喜欢他客厅里挂的那幅画,愿意以3万两银子购买。宝鋆心照不宣,自然顺利成交。胡雪岩随即又将重金买到的那幅画送还宝鋆家里,琉璃厂同时也获得了胡雪岩另给的一笔手续费,300万两借债的事情就办成了。
“雅贿”另一个看起来更光明正大的方式,就是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送礼人把一件文物,通常是不值钱的赝品,通过熟人获得专家或鉴定机构的鉴定书,再和拍卖行“合作”把它当做真品拿上拍卖会。送礼人会把这个赝品的产权确定成收礼人的,再找另外一个人把它以真品的价格拍下来,收礼人就貌似合法地获得了一大笔拍卖款。
刘尚勇并不否认在个别拍卖行存在这种暗箱操作,他说:“全世界只在艺术品领域开了这一个口子,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艺术品不必标明产地、时间、工匠,大部分时候,图录里不写收藏者,不打收藏印,匿名拍卖。”不过他认为,目前的艺术品已经进入资本定价时代,礼品已转化为一个边缘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