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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

2011-01-07

怀化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正街凤凰古城沱江

熊 焱

(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一、凤凰古城旅游发展现状

自凤凰县确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至今的二十多年的发展时间里,凤凰古城旅游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近十年的高速发展,更进一步奠定了文化旅游产业在凤凰经济中的主导地位。80年代,凤凰县还是一个以农业和国有工商业为主体的农业县,只有零星的游客到凤凰旅游,凤凰旅游基本还处于自发状态,没有形成规模与产业。直至全县经济发展的注意力与力量开始向旅游行业倾斜,但在最初的十年中,凤凰古城旅游业发展的并不顺利,在上世纪最后几年,当地因为凤凰烟厂的关闭甚至一度经济困难。转机出现在本世纪初,一方面是凤凰古城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极大地提升了凤凰古城的知名度与社会美誉度。另一方面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出台,凤凰县政府有力地抓住了这机遇,确立了以文化旅游产业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加上中国南长城的发现,凤凰古城的旅游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旅游带动、民营主导、扶贫攻坚、科技兴县”的发展战略,在这一时期体现的淋漓尽致。全县私营旅行社15家,宾馆400余家,经营旅游产品商店500余家,加上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行业,围绕着文化旅游产业,得到迅猛发展,直接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同时,有近二十万凤凰居民从农业和国有工商业走向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特别是近八千名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重新就业,对凤凰县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全县旅游收入达到25亿元,全年共接待游客580万人次。而以旅游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已连续多年占G DP的一半以上。围绕着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广大农民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和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加工产业,实现年产值数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收入。

二、凤凰古城开发存在的问题

随着凤凰旅游的蓬勃发展,凤凰古城的开发问题也日益显现,围绕着东正街的开发与保护,突显了凤凰古城开发所遭遇的所有问题。凤凰古城的东正街,是古城中保存最完好的传统街巷,也是凤凰民俗文化展示

与古代建筑最为集中的街巷,对于东正街的开发,是凤凰古城旅游开发的核心工程,可以说,东正街开发与保护的如何,关系着凤凰古城的形象与旅游开发水平。

1.规划落后于建设

东正街的存在价值,恰恰是以其完整的文化形态出现的,不仅包括了它表现在外的古代建筑,文物遗存以及由这些古代建筑所构建的古朴的环境,同时也包括了内里的一些东西,如生于斯长于斯的古镇居民,以及他们表现出来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文化形态、娱乐方式等。[1]对于类似于东正街的这样古街巷的保护,要有一个整体保护的指导思想,重点恢复街巷的传统环境与风貌,包括东正街的空间形态,建筑群体环境、历史建筑,和具有特色的人文景观和居民风俗风情。[2](P93-101)要做到这一点,保护与开发前规划无疑至关重要,但从东正街的开发保护与现状来看,这一点做的并不好。

东正街是该地居民长期生活生产而形成的历史财富,但产权不清使之成为了建设的死角,各种不符合规划的做法,使整个东正街的格局与面貌都受到较大的冲击。一方面,古民居在凤凰旅游开发以后,成为一种文物,法律上的缺失,使国家对这些属于居民个人的文物进行规划维修,虽然这些民居列入文物保护范围,但慑于产权,文物单位的管理实际上跟不上,导致东正街许多民居在居民的各种做法下受到严重破坏。以五十四号吊脚楼为例,由于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2004年,该楼户主对民居进行现代化改造,众多现代化生活设施使古民居只有其表,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内涵却随着改造改建而不复存在。更为痛心的是三十四号、七十六号等古民居,由于超出古民居承受能力的店铺开张,在众多游人的超负荷使用,最终使这些民居破旧不堪,逐渐成为废弃房屋。2006年,七十六号楼户主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又将已经传承六代,超过一百年的老层拆除,转而修建三层的砖房,开起了家庭旅馆。一幢新式水泥房矗立在众多传统民居间,恰似一群美女中间闯入一莽大汉,大煞风景。东正街中发生的这些没有规划,有规划却不到位,居民随意私自改造拆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东正街这一凤凰古城中最具特色和人文气息的传统街巷的整体风貌,将老街拖入了濒死的边缘,极不利于古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东正街的开发与保护所表现出来的规划跟不上发展还表现在处理不好“新”、“旧”关系。凤凰古城的旅游开发建设,是在本世纪初开始步入快车道的,虽然在这期间旅游文物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对居民的私建私改现象有所扼制,但在如何处理上世纪80、90年代建造的砖结构住宅建筑上,缺少规划控制。这些以水泥、瓷砖和平顶为特点的新式建筑,与木结构的传统建筑,对比十分强烈,极不协调,严重影响东正街的景观风貌。二十三号住宅楼,虽然一眼可以看出它是上世纪建的老楼房,但它的水泥砖结构,与传统民居相比,太新了,新的让你难受,而且它明显超出周围老民居的楼层高度,也让你不想看到它都不行。东正街要开发、要保护,如何处理这些新旧建筑的反差,将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或许拆掉新建筑,按老式传统建筑在原址上重建,是个不错的办法。

图1 新旧建筑的冲突

2.原生态受现代文明严重冲击

原生态资源是凤凰古城文化旅游资源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以沱江为代表,原生态资源体现了凤凰无与伦比的天然美景与本土原生的文化,沱江清澈的江水,一直是凤凰古城为之骄傲的资本,同时,沱江边上依江而建的吊脚楼,更成为凤凰的名片。随着凤凰古城旅游产业的发展,大量的游客涌入凤凰古城,对沱江的原生态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不仅江水受污染,吊脚楼等凤凰本土的特色原生态文化也受到威胁,对沱江、对凤凰古城的整体都将是一个灾难。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凤凰的居民保持着完好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对待沱江也如同眼睛一样的爱护,这也是沱江水直到上世纪90年代依然清澈见底的重要原因。但在旅游开发的背景下,人们向沱江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由于管理的不到位,在沱江古城段,人们洗衣用洗衣粉最终流入沱江,沱江两岸大量旅馆、餐馆的生活废水不经处理日夜不停的流入沱江,低素质游客随手向沱江丢弃废品,这所有的一切,都在快速地改变沱江美好的原生态环境。在沱江的开发过程中,专家学者曾提出应该在沱江两岸,可能产生于沱江水质保持有害废水的建筑都装上废水处理系统,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到位,难以协调数以千计的居民,加之又缺乏一套具有说服力的规划方案,最后不了了之,造成今天这种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沱江的恶果。即使是今天,对旅游行业各主体利益的协调仍然是旅游管理部门难以完成的伟业,沱江边从事餐饮与旅馆经营的居民,既不愿意对生活污水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更不愿意承担污水治理的费用,如此一来,凤凰县政府虽然年年都在喊沱江水的治理与保护,也年年在做这一件事情,但沱江水恢复到清澈见底的日子还未可期。

如果说沱江水质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那些沱江两岸各种景观与自然环境所附着的文化资源的破坏,则就不那么明显了,人们更不易认识到这种破坏的严重性。沱江两岸在过去几百年间,陆续出现一些与自然环境和谐,并彰显当地文化传统的建筑。近年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居民在沱江两岸私搭私建,开设旅馆、餐馆等建筑,不仅其新式建筑与传统建筑极不协调,而且极少注意新建筑的高度,对沱江这一凤凰古城美丽画卷的卷张造成极大的审美破坏。特别是一些虹桥附近的类似卡拉OK的庸俗化项目,不仅于特色民间文化无益,而且使文化的真实性在这种现代庸俗消费方式下受到极大冲击,使静静的沱江水的文化内涵和存在价值正逐渐消失,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度让人痛心的事。

无论是东正街的保护开发还是沱江的保护开发,作为凤凰古城最为重要的两处景观都受到如此待遇,可想而知缺少规划,规划不科学的命运在其他景观保护开发的严重程度,一定更甚一筹。长此以往,人们梦中的那个凤凰真的要以死亡来等待下一次的涅槃吗?可是,这种涅槃的机会是不是还会有?如果没有,难道就真地这样看着凤凰古城的死去?

3.高度商业化,古城变洋场

旅游业的兴起,使优秀传统文化开始复兴,众多历史文化被现代的人们所认可与发扬,这可能是凤凰古城旅游开发带来的突出优点。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旅游业进一步发展,以及管理与规划的不到位,已经使古城受到越来越大的伤害。一方面,经济利益使人们越来越热衷于商业开发,古城内的商业化倾向连小朋友都能看出来,商铺林立,处处都是招摇的广告牌,随时可闻的招揽顾客的高音喇叭,更使小城的宁静成为梦里才能追寻的记忆。这种商业化的坏处,在沱江的开发保护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一直以来,沱江的宁静与平和,是人们对凤凰古城的印象,但自旅游开发成为凤凰主导产业以来,特别是凤凰县政府将古城等八个景区外包给旅游公司以后,在所谓的让古城亮起来工程,开发商与政府一道,在沱江两岸的所有建筑上的都安装了灯光,红红绿绿,煞是现代,延绵整个沱江古城段,虽然艳丽十分,却与古城的宁静背道而驰。商业化的气息,现代化的气息,让沱江,这安静流淌了无数年的灵动之水,正慢慢的死去。它的历史、人文与民俗,正在这刺眼的灯光中,一点点地散去。沱江的待遇,是否真的是旅游开发所必须的,值得人们去考虑,从这与周围景观极不协调的感受来看,这种明亮,也许沱江自身也不愿意吧。发生在沱江的故事,今天正发生在凤凰古城其他的地方,而暂时逃过这种命运的景观,是否能够幸运地摆脱这可能到来的命运,我们不得而知。旅游开发与保护,真的需要人们认真思量,特别是凤凰古城这样不仅以古建筑闻名,更以其独一无二的历史人文与民俗文化称道的旅游景区,如何在进行旅游开发时,切实保护古城的原汁原味,让慕名而来的游客都能看到浸透在古城深处的独特性、自然性,而不是那些靠着人为布置的景观和舞台上拙劣的表演,从而使古城真正在旅游开发中仍然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让其独有的魅力稳定地传承下去。[3](P221)

以2001年为起点,凤凰旅游业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众多旅游资源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被破坏。历史文化文物,特别是各类古建筑、古街巷,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宝贝,由于传承着古城独特的人文气息,弥足珍贵,不可复制。但今天的人们,正在为了经济利益而对这些宝贝肆意使用。这一方面是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其中有着管理体制不合理的深层原因。另一方面,却是我们自己没有对待历史文化资源的敬畏之心,只把它当成了可以生钱的工具,而不是寄存着我们思想与灵魂的神圣。[4](P73)无论是什么原因,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对此有所改变,有所行动,让古城给古城带来可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让它在我们的手中得到更好地保护与传承。

三、探索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的有效途径

首先,强化景区管理。凤凰县旅游产业在本世纪初进入快速发展期,在利益的驱动下,众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旅游行业,组建各种各样的旅游股份公司,特别一些旅游景区,在引入社会资金后,成为股份制经营模式。这些股份制景区的出现,使景区的管理机构无论是在经济实力上,还是社会影响力,景区管理机构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时期,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凤凰旅游,在与社会资金的合作中,往往开出非常优厚的条件,作为景区的管理者,各处景区管委会仅仅成为各股份公司的后勤队,成为从属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小。而各股份公司出于投资收益的迫切需求,难免出台一些急功近利的措施,从长远来看,这种竭泽而渔,急功近利的行为将给景区景观带来破坏。特别是对于凤凰古城这类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迹,一旦遭到破坏,将是无可挽回的损失。凤凰古城旅游近年来也遭遇了和丽江古城、平遥古城等相同的尴尬,游客反映在古城看不到当地人的生活,感受到古城独有的民俗文化,反而是充斥着现代商业气息。这是由于在凤凰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对古城发展和居民搬迁等工作缺乏科学论证与合理组织,没有对本地居民形成良好地引导,使大量当地居民为经济利益而将自家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进行商业经营,最终破坏了古城的文化气息。[5](P243)因此,必须对这种影响到景区开发与保护关系的管理方式进行改变,无论是实行委托经营方式的景区,还是整体独家经营的景区,都应该强化景区管理机构的地位与职能,真正履行景区管理的职能。

其次,推行“四权”分开。很多旅游景区的成功都说明了“四权分开”的重要性与积极作用。所谓“四权分开”,就是指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与监督权,长期以来,我们的旅游产业发展中,都存在着经营权与所有权不分,管理权与监督权重合等问题,阻碍了旅游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四权不分很容易带来权益与利益的纠纷。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是管理者的同时还是监督者,前者带来的直接危害就是经营的不科学,后者则危害更大。由于管理权与监督权的重合,在旅游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旅游资源发展规划的不合理,还是旅游者的投诉,都可能成为两权重合的牺牲品。很明显,作为管理者的旅游景区管理者,接到游客的投诉后,虽然是下面具体某个景区和景点的工作不到位使游客产生意见,但又何不尝不是管理者的管理不到位。顾客的投诉,最好的结局只能是管理者在内部对违规单位进行批评,而缺乏针对此类行为的有效措施。直到下次又有游客投诉,如此循环往复,不仅游客的权利受到侵害,景区的经营与管理也将在市场中、在游客的不满中走下坡路,最终使整个景区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四权不分,使专业者没有事可做,资源却浪费甚至损毁在非专业人员手里。如凤凰旅游中一个突出的例子,平山苗寨旅游景区,属于平山村自办产业,经营权、所有权都在村委会,由于缺乏专业的旅游产业运作人才,所谓的平山苗寨旅游景区在最初的几年仅仅只是一个收门票,旅游者自行参观,既缺乏宣传手段,又缺乏相应的游客服务。当在基本内容相似的景区开发以后,该旅游景区迅速衰败。同样的事情还出现其他地方,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情况,有些是缘自旅游资源所在村镇,出于对专业队伍的不信任,以及担心在合作中经济利益受损,最终不仅没有将获得经济利益,反而白白浪费了优秀的旅游资源。

推行“四权分开”,一是要明确所有权,这是其他理顺其他权利的基础,所有权落实之后,应尽量使所有者从景区的经营中脱离出来,将景区交由专业人员经营,给予专业人员充分的信任与发挥空间,继而不断为所有者创造更大利益。对于由政府委托国有股份制企业或国有资本占主导的股份制企业统一经营管理旅游景区的情况,应该尽早将二者分开。股份制公司只负责经营,而不再负有行政功能。股份制企业与景区管理机构不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特别是要改变景区主管领导兼任股份制企业董事长的状况,赋予股份制公司独立的市场经营权。二是要明确管理权与监督权的分开,凤凰古城的旅游部门,作为上级管理者,应就凤凰县旅游行业的行为负责,以切实的手段提高整个凤凰古城旅游从业者的素质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服务水平。而旅游监督部门,应在古城政府之下,引入第三方人员,而不是由旅游部门自我监督,在融入游客意见的形式下,更容易获得游客对古城旅游的印象,从而推动凤凰古城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与不断上水平。

最后,加强监管实现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协调。在凤凰古城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急功近利,竭泽而渔。2002年,凤凰古城旅游有限公司承包凤凰县旅游景点经营权后,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旅游景点实行捆绑销售,规定参观沈从文故居必须购买古城内其他六个景点的全套门票。这种捆绑销售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愈演愈烈,到2004年,沈从文故居的门票冲上二百元,而同期的故宫门票仅60元/人,骇人听闻。有游客说,凤凰古城旅游就是抢钱,沈从文家 (沈从文故居)比皇帝家 (故宫)参观费还高,游客对此怨声载道,投诉不断。对维护旅游市场负有责任的县旅游局,却一直没有任何维护旅游市场的举动,虽然从旅游局到旅游公司仅仅几百米之遥。为经济利益,出让市场监管权的行为,让凤凰古城旅游频频爆出这样的怪事,给古城旅游形象带来了无可损回的负面影响。

长期利益让位于短期利益,是凤凰古城旅游的一个顽疾,凤凰作为一个“边城”,本无很强的经济实力,为追求地方经济发展,凤凰县政府在旅游景点经营权上频繁引入私人资本。这虽然短期内为地方经济发展筹集到一笔资金,在促进地方旅游经济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发挥作用,却可能因为其急功近利,忽视景区生态环境承受能力,使地方旅游资源遭受到损失。2001年,黄龙洞投资以8.3亿元从凤凰县政府手中获得包括凤凰古城在内的八个景点五十年的经营权。为收回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公司不惜以牺牲景区长远利益,以黄丝桥古城开发为例,公司主张古城的居民必须搬迁,由公司另行招聘人员进行古城风俗展示,以突出古城的观赏性与旅游价值。而专家学者都提出,古城的生命在于古城居民的真实生活,以及人们真实生活所附带的鲜活的历史文化民俗,而不是由公司布置出来的舞台文化。我们可以预见,在景区经营权转让后,原生态的文化与真实的古城生活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却是为旅游收益而设的商业化、庸俗化演出缺乏真实性的古城旅游,终有一天要落幕,而付出代价的,将是凤凰旅游这一金字招牌,受损的是凤凰保存完好的历史文化民俗。

由此可知,加强监管,协调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是凤凰旅游发展中必须正视的问题。发展经济最终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幸福指数,而不是短期内的政府官员政绩,如果凤凰人民祖辈生活的古城遭到破坏,这不仅不能使古城人民幸福,更将是所有喜欢凤凰古城人的损失。一方面,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整体考虑古城的旅游开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东一家西一家,一任领导一个想法。另一方面,要坚持短期利益让位于长期利益的原则,古城的旅游开发,都应该是在古城的文化遗产受到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既不能为了获得更大经济利益而胡乱改动古城面貌,处另好新旧建筑的冲突,处理好古城保护与人民生活需要的冲突,使古城得以按照自己的生命轨迹存续。[6](P4)

[1]尹宁,曹景文,陈亮.永顺老司城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09,(6):2.

[2]邹统钎.古城、古镇与古村旅游开发景点案例 [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5.

[3]郑向敏,麦继强等.文物古迹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

[4]甘枝茂,马耀峰.旅游资源与开发 [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5]阮仪三.外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规划 [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

[6]徐波.“长河漂泊古朴意,边城泛化凤凰魂”——湘西凤凰古城有机保护原则的建立与实施 [D].天津:天津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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