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2011-01-01黄丽娟
经济师 2011年5期
摘要:传统教学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而现代教学的重点在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文章以《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的教学为例,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创新,大胆采用主题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学生换位授课等方法,使教学更符合和谐发展的教育理想。
关键词:国家公务员制度 教学方法 主题讨论 案例教学 学生换位授课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126-02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之一。其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正确把握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认识到公务员制度对于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和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重要作用。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一门具有很强的理论性、综合性、政策性和应用性等特点的课程,但目前大部分教材在编排上以介绍我国《公务员法》的法条为主线,与法律专业的课程相比,它缺少生动的案例来吸引学生,学生看了教材后普遍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因此,在教学内容枯燥、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必须摒弃“讲授式”、“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式,改变以往的“粉笔+黑板”式的古老的教学方法手段,运用多媒体技术学、利用网络资源,搜索大量的行政实例,丰富教学内容。笔者近几年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授课过程中对教学方法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创新,大胆采用主题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学生换位授课等方法,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主题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牢固度,而且能引导学生对当前发生在行政管理领域内有关公务员制度的热点问题从专业角度来分析和思考,同时也能促进任课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主题讨论式教学方法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讨论主题的准备。首先,在学期初制订教学计划时,根据学院的教学大纲和实施细则以及教材的编排情况,将主题讨论的计划穿插在适当的章节并保证相应的课时。最好在第一次上课时,就向学生介绍本课程所采用的主题讨论式教学法,并向学生提供一份关于讨论主题的书面文稿,便于学生平日学习时有意识收集相关资料。其次,收集相关的讨论主题。收集讨论主题可以通过网络、报纸、专业书籍、向专业老师咨询等方式来进行,要注意选择具有教学适用性、能引起争论的、同时有概括性的主题。比如:在介绍公务员退休制度时设计“我国公务员能实现弹性退休吗?女性公务员能否延长退休年龄?”这样的讨论主题,在介绍公务员考核制度时让大家对公务员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平均主义现象进行讨论等等。最后,围绕选择好的主题进行问题设计,一般设计2~3个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
第二,讨论主题的运用。安排主题讨论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在正式介绍本次课程内容之前或介绍完教学内容之后进行,时间以一个课时为宜。讨论主题一般提前一周发布,让学生事先收集相关的资料,明确自己对讨论主题的看法或见解。在初次讨论时最好能事先挑选1—2名学生对讨论主题进行主要发言,避免冷场,同时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讲出来。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定位好自己的角色,控制好讨论氛围和讨论主题,避免讨论中学生跑题和冷场,在学生讨论完毕后,要做点评和小结,以强化和巩固教学内容。
第三,讨论信息的总结。每次围绕某一主题进行讨论,各种观点会产生激烈碰撞,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引导学生进行归纳和整理。对大家基本认可的内容可以归纳出一般结论,对大家有分歧的观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可以进行二次讨论或在教师引导下达成共识。但是,在主题总结中应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允许学生保留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对某些过于激进的观点要适当疏导。
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最早在工商管理中使用,现在使用范围逐渐推广,成效也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是一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科,可适当使用案例教学。案例教学可以将公务员制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情景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使学生学会知识的迁移使用,并且进一步理解公务员工作的实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使用案例教学,教师应引导学生从正确的角度、运用正确的方法全面剖析、客观评价案例,应注意下列事项:
第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中心。在公务员制度体系中,《公务员法》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正式法律,与公务员制度其他法规、规章相比更具权威性和严肃性。《公务员法》作为我国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是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母法”,为公务员录用、考核、申诉控告等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时,一定要注意以《公务员法》为中心、以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一系列关于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和政策为辅对案例进行分析。
第二,注重内容的更新。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尚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自《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先后出台一些新的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和政策,如:2008年1月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2008年2月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7年4月2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的第495号国务院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因此,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的案例教学中,要时时关注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变化,用最新的法律法规对案例进行分析。
三、学生换位授课
从教学方法来看,接受学习是指学生通过教师呈现的材料来掌握现成知识的一种学习方式,而发现学习是学生通过自己再发现知识形成的步骤,以获取知识并发展探究性思维的一种学习方式。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要想让学生有更广泛的信息来源,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教师的角色特征和教师的作用、职能必须随之改变。教师应由知识的灌输者变为教学的组织者、合作者。教师应该创造开放性文化环境,在不降低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对现行的课程和教材内容作适当的调整、补充,建立主体性、活动性、问题性、交互性的开放性教学课堂。《国家公务员制度》由于其学科内容的特定性决定这些内容理解起来不难,听起来缺乏挑战性,很多内容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参与、自己探索弄通弄懂,因此,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的教学中,笔者尝试让学生换位授课,实现发现学习。
笔者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的教学中突破传统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主客两分的状态,尝试让学生与老师换位,让学生站在讲台上,将课前准备的授课方案和内容呈现给大家。由于课程课时所限,不可能每位同学都能完整的讲授完一节课,如果讲半堂课或者更短时间又会隔离知识的完整性。所以需要提前对学生进行分组,视班级人数和具体课时安排小组人数。小组人员确定后就可以提前分配任务,布置具体章节,使同学有充分时间查阅资料,学习请教,以便将一个比较成熟的内容讲授给大家。这样学生成为了课堂教学的主体。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鱼,就是知识;渔,就是能力。通过学生换位授课,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解决困难的能力、宽容与理解精神都得到了培养,上台讲授又使学生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理解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到了培养。这些能力的培养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在课堂上通过其他方式难以达成,而学生换位授课就可以做到。
但是学生换位授课不等于教师作壁上观,反而更要有所作为。教师需要仔细听讲,随时记录学生授课中的不严谨、疏忽、乃至错误之处,也要记录学生授课中的亮点。当学生讲完之后,老师要用一定时间对学生讲授的亮点再次表扬,对授课中的不足之处要作出更正,避免其他同学接收到错误知识。同时,教师还要就学生的思路、表达、仪态等方面给予指导,使主讲学生和听众学生在思维的逻辑性、表达的准确性、仪态的得体性方面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因此,学生走上讲台换位授课,台下的教师不仅要做个好学生,更要做个好评委。
四、结语
传统教学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主体,是知识的传播者,学生是客体,是知识的接受者,是被动的灌输对象。而现代教学的重点不是教师,而是学生。重点在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题讨论、案例教学、学生换位授课等新颖的教学方法使得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共同研究、共同讨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这种教学方法、教学理念的改革,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学生成了学习的主动参与者;二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实现了知识共享;三是学生的创造性得到了激发;四是培养了教师和学生的民主、平等、创新的现代意识;五是通过互动,学生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才华,使学生心理上得到了训练。得到了提升。0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需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笔者这几年对《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的教学改革尝试取得了初步的、小小的成功,鼓舞着笔者继续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注释:
①侯丽岩,振江.大学生行政职业能力培养的教学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02)
②程凤春.教学全面质量—理念与操作策略[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第119页
③金瑞.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形式——新形势下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理论研究,2006(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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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武玲.当代中国政府与公务员制度课程的改革与实践[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10(5)
3.郑俊杰.基于“主题讨论式”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教学创新[J].科教文汇,2008(10)
4.杨芳.公务员制度教学应注意的问题[J].科教文汇,2008(7)
5.张丽珍.素质教育背景下三位一体教学方法初探——以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为例[J].高等教育与学研究,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