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就业服务与指
2011-01-01陈树冬
经济师 2011年5期
摘要:受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加快、国际经济政治不稳定因素以及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影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之形成的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从困难群体的界定、类型、成因、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指出,政府、高校、社会及家庭应该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竞争力,努力为他们的顺利就业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关键词:毕业生 困难群体 就业 服务指导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101-03
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与2009年相比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截止到7月份,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72.2%,比去年同期的68%高出4.2个百分点。尽管如此,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首先,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630多万,比去年增加近20万人,增幅近3%。另外,据测算,2009年有近80万高校毕业生未能就业,因此,2010年实际需要就业的大学生在710万人以上;第二,国际金融风暴产生的影响尚未彻底消除,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还处在恢复期,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增幅不大,许多企业在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时极为谨慎;第三,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今年我国城镇劳动力就业供求缺口在1200万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城镇新增劳动力和新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因此,2010年高校毕业生面对的仍然是“三峰叠加”(注释1)的严峻局面和“四大一突出”(注释2)的基本形势。
一、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界定
首先,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界定范围是高校毕业生,衡量的依据是就业,是以在毕业阶段能否顺利、充分地实现就业作为分析和判断的标准,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畴。其次。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是一个“群体”,而非单个毕业生,因此,时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界定应该从宏观角度、从广义上去分析和研究,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界定结论。
此外,界定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还应该清楚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概括起来,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两大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其一,是经济社会客观因素形成的现实境况不利于太学生获取工作岗位。这是客观因素;其二,是大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导致自己无法正常顺利就业,这是主观因素。具体而言,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形:一是高校毕业生数量激增,现实可容纳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有限,与庞大的就业队伍相比,绝对数量显著不足;二是用人单位招聘标准有所提高,就业门槛提升;三是毕业生就业观念仍然不能及时更新和转变。造成“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四是毕业生掌握就业招聘信息不及时,就业途径单一,不全面;五是毕业生自身的就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招聘环节淘汰率高;六是多种原因导致的就业成本过高,造成一些毕业生因经济方面的原因而与可能获取的工作岗位失之交臂;七是高校部分专业及培养方向的课程设置等与现时的社会和市场需求严重脱节,毕业生难以实现就业;八是一些地域政策性限制条件致使毕业生难以顺利实现就业:九是部分省区市的相关就业制度及规定不能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发展需要,往往带来的是不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情形;十是政府、高校及社会在探索新的促进就业的制度和举措方面的工作力度仍然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扶持和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面向基层就业等方面需要继续加大措施出台的力度。而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正是处于这种形势下的就业更为困难的毕业生群体。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指的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所产生的客观环境和大学生自身主观因素而造成的相对于其他顺利就业毕业生而言就业更为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群体。他们因受主客观条件或因素的制约,在就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不能被用人单位所认可或不得不放弃就业机会,从而导致就业出现困难。
二、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类型及形成原因
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主要可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中,每一类又可分为若干种具体情况。
(一)客观情况形成的困难群体
1、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所形成的就业困难群体。近年来。一些专业对口的行业因产业结构转型和调整,引入了新型的高科技手段,减少了人力资源需求的数量,这些行业的人才需求整体呈下降趋势,由此,造成了这些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2、高校开设的部分专业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所形成的就业困难群体。目前。大部分高校走的还是“招生计划运作,就业市场运作”的路子。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不协调,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在社会上无用武之地或所培养学生的数量大大超过了市场的需求数量,因此。这部分毕业生就业很困难。
3、部分高校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做的不够深入甚至几近空白,与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的期望相差甚远。一些高校就业服务与指导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资金匮乏,措施缺失,连提供基本的就业信息都不能保障,更谈不上对学生进行指导和教育,势必造成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4、部分省市的就业或者落户的限制性政策导致的就业困难。地方保护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只接收本地生源毕业生。另一种是满足本地生源毕业生后,带有附加条件地接收外地生源。特别是在市县级以下相关招聘中最为明显。2008年以来,各省陆续出台户籍新政策。目的是为了畅通我国毕业生就业时的户口限制瓶颈,但是直辖市的户籍限制一直没有松动。与之相反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户口限制”政策趋向严格。
5、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增加致使许多用人单位普遍抬高招录门槛造成学生就业困难。麦可思发布的《2010年大学生就业报告》指出,2009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半年内主动离职率达88%。(注释3)如此高的离职率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难。我们在走访企业时经常有企业负责人谈到这个问题。较高的离职率、频繁的跳槽造成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不断增加。许多企业认为,同样高的离职状况,与其招聘学历层次低的毕业生,还不如找一些层次较高的,如此就造成了企业一窝蜂的提高招聘门槛。
6、全社会尚未形成以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氛围,创业教育和指导工作缺乏,创业配套政策和措施缺失。当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极低,即使创业,成功的比例就更低了。从政府到企业、高校,尚未形成促进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在创业教育、创业配套政策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程度的缺失,不利于“以创业促就业”战略的贯彻和落实。在这种环境下,大部分毕业生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工作,却不能走“创业—产生新岗位需求—促进就业”这样的路子。这种供需失衡的现状很有可能会在将来一直延续。
(二)主观因素形成的困难群体
1、就业观念偏差造成的就业困难。许多毕业生不能客观地设定自己的就业期望值,一味地追求地域、工薪等方面的条件,一味地挑来挑去,往往会造成就业结果的“高不成,低不就”、“眼高手低”的现状,久而久之会造成“无处可挑”的结局。还有部分毕业生选择了先就业再跳槽的思路,往往容易给企业留下极差的印象,企业索性将视眼投向学历层次较低的毕业生或干脆提高就业门槛,给许多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不利影响。
2、综合素质低下造成的就业困难。综合素质低下有三个表现,一是只顾学习不顾其他造成的“眼高手低”、“知行不一”及动手能力差,二是不顾学习只顾其他的“拖后腿”或成绩较差不能正常毕业的情况,三是不学无术、一事无成的“堕落者”。这三种毕业生都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业竞争力较弱,实现顺利就业较难。
3、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就业难。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是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多数来自老少边穷地区或城市里的低收入家庭,许多贫困生家庭连学生上学期间的基本费用都负担不起,学生在毕业期间有时辗转求职所需的高额费用就更难支出了。另外,或是出于自身的原因,也或是出于家长的希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急迫l心情和就业期望值相对于其他毕业生更激烈、更高,他们往往还不愿意回原籍或偏远地区就业,这样一种情况也很容易造成就业的困难。
4、身体、性别、民族、工作经历等条件导致的就业难。在各地区各级各类的招聘会中,我们经常发现企业在身高、性别、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对毕业生作出明确要求,有些是因为工作性质而提出的,但更多的是不合理的。这样的歧视性条件直接造成许多毕业生失去就业机会。另外。一些少数民族的毕业生因生活习惯的差距和残疾人毕业生因身体条件的不便也会造成就业机会的失去。进而甚至会给毕业生的心理造成压力,致使这部分毕业生求职困难重重。
5、心理承受能力较弱,不能及时调整好心态造成的就业困难。有些毕业生,看起来很健康,内心却很脆弱。这部分毕业生,在校期间接受的锻炼很少,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由于经验缺乏和准备不足等原因,往往会被淘汰。在挫折出现后,他们往往承受不起,变得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充满迷茫,有的甚至走向极端,对其就业极为不利。
三、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
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涉及社会多个层面,政府、高校、家庭和社会用人单位应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指导、帮扶和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有效解决就业困难。
(一)政府部门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出台更多激励和保障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并落到实处
1、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注重引进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引进相结合,避免某些专业毕业生在市场上无用武之地情况的愈演愈烈。
2、切实加强时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整顿和监管,尽快出台新的人才招聘指导标准。规范人才招聘选拔条件和标准。督促部分地区尽快取消户籍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为毕业生的合理流动扫除障碍。
3、出台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老少边穷地区、到艰苦行业工作,拓宽毕业生的择业范围。大力支持和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4、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资金帮扶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划拨和监管工作体制,拓宽帮扶面,丰富帮扶内容。
(二)高校应该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力度
1、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逐步改变“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模式,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学习空间,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充分利用和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使学生能够将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并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譬如,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及装备见长的燕山大学,近年来树立“回归工程”的理念。探索和实施“CDIO”(“CDIO”指的是:conceive—构思、design—设计、implement—实施和operate—运行)工程教育模式。“CDIO”工程教育理念就是要以此全过程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包括个人的工程科学和技术知识,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团队交流能力、在社会和企业环境下产品、过程和系统的建造能力。通过“CDIO”的实施,实现了学生实践关口的前移,开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达到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另外,燕山大学精心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目的就是为河北乃至全国培养大批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当然,不同高校有各自的特色,应该将自身的特色和国家、市场的需求结合起来,努力找准适合自身发展、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发展思路和途径,这样才能保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高校各级领导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事关高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高校的各级领导应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树立“大就业”观念,广泛调动全体教职人员形成“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是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4、创新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体系,将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做细。做出成效。高校及其就业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举措,并将国家及省市的相关就业政策、规定和举措及时详细地传达到学生。要切实理顺毕业生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管理体制,充实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人员,不断丰富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内容。要通过就业、职业指导课堂教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现场就业服务与指导活动等方式,使学生能够正确规划自己的未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求职就业的本领。
5、高度重视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从教育、指导、培训、帮扶、保障及后续跟踪几个角度切实抓好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要分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毕业生以及因心理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制定“一对一”的帮扶解决对策,根据不同的毕业生困难群体类型制定相应的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鼓励,增强求知择业的信心。帮助他们提升提高其求职的成功率。
6、探索并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高校的大学科技园、孵化园、社会实践实习基地及师资、科研和专业优势,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度创业团队进行精心的指导,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创办企业,扎实推进“以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开展。
(三)家庭应该做好毕业生的“后方”辅助作用,协调配合政府、高校为毕业生的顺利就业做好服务与指导工作
家庭是学生成长、成熟的重要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在学生综合素质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样,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家庭因素也会对学生的就业产生重要的影响,有些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根据就业实际工作经验总结,我认为,家庭因素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正确引导,积极帮助;二是施加压力,强行干预:三是消极对待。置之不理。这三种影响方式对毕业生就业所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积极引导所产生的影响有助于毕业生就业,消极对待或强行干预所产生的影响不利于甚至有害于毕业生就业。因此,应该发挥家庭的积极作用,消除其不利影响,协助做好毕业生的“后方”辅助作用。为毕业生的顺利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1、发挥家庭的积极引导作用,消除其消极或不利因素,帮助毕业生正确定位,理性择业,端正就业一心态。毕业生家长及亲戚应该根据国家当前的就业形势和政策。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结合各自的家庭实际情况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直面职场,养成能够承受挫折的能力。
2、不要盲目给毕业生施加压力,要培养毕业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在毕业求职期间,家长不应该给学生太多的压力。更不要强行干预毕业生的择业决定。在毕业生的想法和家庭意愿出现不一致时,家长应该更多的给予理解和支持,必要时可以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切忌盲目地给学生施压,造成学生无所适从,进而影响其顺利就业。强行干预很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3、在毕业生求职就业阶段,家庭应该对毕业生的就业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不能消极对待,更不能置之不理。家庭的态度会对毕业生的就业过程和就业质量乃至日后的工作情况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家庭对毕业生的就业消极对待或置之不理,会使毕业生感觉到很孤单,很无助,也很无奈,处于这种情况下的毕业生在求职时往往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随便找个工作混日子,即使找到不错的工作,也不一定能够心情舒畅的去投入到工作中。
对于经济困难或者教育素养不高、社会关系缺乏的家庭而言,从资助、教育、指导和帮助毕业生就业方面所能够做的工作很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家庭可以给予毕业生更多的精神帮助和支持。给予毕业生更多的鼓励和理解,同样会极大地促进毕业生的顺利就业。
(四)社会用人单位应该充分发挥他们的“载体”作用,在实现单位自身价值的同时,勇于担负起必要的社会责任
各行各业的广大用人单位是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归宿。他们应该发挥好这个“载体”作用。在做好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单位生产经营效益的同时,勇于担负起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毕业生就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1、广大用人单位特别是占毕业生去向比例较大的企业单位,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将引进吸收新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和大力引进人才结合起来,要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给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当前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
2、广大用人单位应该合理规定人才招聘条件和标准,不得人为设定一些歧视性的条件。而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帮扶各种类型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帮助毕业生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3、广大用人单位应该将人才招聘工作和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结合起来。在每次招聘时同时举行就业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等就业服务与指导活动,并可以尝试开通“就业绿色通道”,免去毕业生参加招聘等活动的相关费用。为他们提供“一站式”的咨询和指导等服务。
4、广大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实践实习基地,既可以扩大在校生的实习实训范围,也可以方便单位考核遴选人才。同时要给予高枝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工作必要的支持,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施展的平台,为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条件,促进以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政府、高校、家庭和社会用人单位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有效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还应该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为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奋斗!
[本文是河北省教育厅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就业专项立项课题《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YZx201032。]
注释:
1.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中国教育绿皮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62
2.我国就业领域目前存在“四大一突出”的基本国情,即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劳动力资源数量大、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大、困难群体大,结构性矛盾突出。
3.麦可思.2009届各类院校毕业生半年内的离职率[OL].人民网—教育频道,2010,6.2
参考文献:
1.吴晶.教育部:截至7月1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72.2%[OL].新华网,2010,7.21
2.尹成基.人社部: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7%[OL].中国新闻网,2010.1.22
3.人社部.今年城镇就业缺口1200万[N].扬子晚报,2010.2.17
4.陈树冬.论构建新时期高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体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5.刘春其.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J].现代经济信息,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