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并对上海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2011-01-01洪兰
经济师 2011年5期
摘要:税收政策的变动是否会导致大量外资撤离中国,转向周边低税国家和地区。从而大大减少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量,并进而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呢?文章以上海市为例,从不同来源地、不同规模、不同投资目的、不同产品流向以及不同产业等角度。分析了两税合后对上海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为了应对两税合并对上海外商直接投资造成的影响,上海市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改善上海的投资环境,同时应大力发展技术创新,吸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
关键词:两税合并 税收优惠 FDI 外商投资企业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04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收走向统一,我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两税并存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标志着“两税并存”的终结,我国利用外资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但是普遍存在的担心是,税收政策的变动是否会导致大量外资撤离中国,转向周边低税国家和地区,从而大大减少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量,并进而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以城市(镇)为对象发布的,而上海作为中国第一大城市,在全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引进外资方面上海在中国的排名中一直是名列前茅。那么两税合并是否会对上海外资的流入产生影响呢?
一、两税合并对上海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一)两税合并对不同来源地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为了方便国家间资本的流动,避免国家之间的重复征税问题,东道国和居住国之间需要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来进行国际税收协调。为此,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采取饶让抵免,从而使发达国家的投资者获得发展中东道国提供的税收优惠。所以,对实行免税制及与中国签订饶让抵免协定的国家的外国投资者而言,其在中国经营的税负代表了其经营的成本,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及对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会对这些外资企业的税后收益产生影响,而对实行抵免制且未签订饶让协定国家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后收益则无影响。而根据资本天然的“逐利”倾向,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税负增长势必会导致这部分外商投资的下降。
1、新加坡、英国、韩国、澳大利亚、德国和日本等国与中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并包含税收饶让条款。即上述国家的企业来中国投资,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给予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视同在中国已经纳税。无须就该部分优惠回国再补税,来自于上述国家的投资者对中国税率变化较为敏感。上海2006年和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中来自于上述国家的投资总额分别为22.17亿美元和17.88亿美元,分别占上海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31.19%和22.58%。两税合并后,仅从税率因素考虑,这些国家的投资者将会把投资转向税率更加优惠的越南、马来西亚等国,从而减少对上海的投资。
2、中国香港没有与中国大陆签订税收饶让条款,其实行税收来源地管辖权,征税范围仅限于来自本地收入,境外收入及转汇收入在当地均不纳税。来自上述地区的外资企业在中国交纳的所得税,即代表其实际所得的税收负担,因此对中国大陆的所得税率变化较为敏感。上海2006年和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中来自于我国香港地区的投资总额分别为13.53亿美元和19.74亿美元,分别占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9.04%和24.92%。两税合并后,这些来源于国际避税地的外资企业的税后收益将减少,来上海投资的可能性将减少。
3、美国、法国虽然与中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但是不包括税收饶让条款。中国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无税收协定,并按照属人加属地原则对所得课税。上述来源地的外资企业,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给予他们的税收优惠,其来源地政府不视同在中国已经缴税,还需就该部分优惠回居住地再补税。中国的税率高低并不代表其在中国大陆实际所得的税收负担水平。因此,上述来源地的外资对中国大陆税收政策的变化并不敏感。上海2006年和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中来自于美国、法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总金额分别为7.25亿美元和7.72亿美元,分别占全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的10.86%和9.75%。两税合并后,来自上述三地的投资并不会因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影响对上海的投资。
(二)两税合并对不同规模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两税合并的反应也各不相同。研究表明,对于大规模的投资,企业决策者往往比较谨慎,总是需要考察一个地区的综合投资环境,包括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水平、产业集聚情况等因素,税收只是一般影响因素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可以推断,两税合并对跨国公司大规模投资决策的影响较小。
而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的外资企业通常具有很高的流动性,俗话说“船小好调头”,因此当一个地区的经营成本上升而导致利润下降时,企业往往选择离开。所以税率的变化对此类企业的影响较为明显,在两税合并后,此类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将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导致其减少投资。
(三)两税合并对不同投资目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中,一部分是为了进入中国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而进行投资的。例如,全球500强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很多跨国公司纷纷将地区总部迁往北京、上海等地,这些企业进入中国更多的是看中了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对全球经济波动有较强的抵御能力,具有市场“蓄水池”的作用。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对它们的在华投资影响不大。
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仅仅是为了实现避税的目的而在中国进行投资。两税合并必然会对这些外资企业的税后收益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大大影响其在华投资决策。
(四)两税合并对不同产品流向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根据产品的最终流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分为服务东道国市场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以出口产品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以中国市场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外商投资企业,他们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不具有高敏感度。这是因为这些企业如果不在中国生产,它们就需要重新选择生产地点,然后采取出口方式将产品销往中国。由于远离了中国市场,所以不仅需要增加运输成本,同时还使企业面临贸易壁垒等不确定政策因素,并且由于企业远离了消费者,故难以对消费者的偏好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对于以出口为主的外贸企业,特别是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它们进入中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当税收政策改变而带来税收负担增加时,它们很有可能会在全球范围重新考虑最佳生产地点,两税合并可能使其投资决策发生变化。
(五)两税合并对不同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从新税法的优惠政策倾向可以看出,两税合并后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第一产业更有利于吸引外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更有利于吸引外资进入第一产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出,2006年,上海市一、二、三类产业实际到位外资分别为0.08亿美元、26.83亿美元和44.16亿美元,这三类产业比重分别为0.11%、37.75%、62.14%。由于上海特殊的地理位置,所以农业一直是外资流入较少的,即使现在优惠措施加大,但是对上海外资流入方面应该影响不大。
2、第二产业受影响较大。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有“两免三减半”政策和“再投资退税”政策,而这类企业都属于第二产业。现在两税合并对第二产业的影响大致如下:
(1)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高新技术企业不受影响,例如通讯设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2)重化工业受税率变化的影响较小,尤其是重化工业中技术含量较高、生产设施较复杂的企业,比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该类企业对生产条件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有一定技术的熟练劳动力,要求较好的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受税率变化的影响较小。
(3)传统低端制造业受税率变化的影响最大,由于这类制造业具有技术含量低、投资规模小、生产设施简单的特点,两税合并后税率的变化使其成本升高、利润减少,来上海市投资的可能性降低。
3、第三产业有利于吸引外资。第三产业在两税合并前不享受税收优惠,两税合并后,税率的降低更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流入。同时在取消对第二产业优惠的情况小,对第三产业而言,也更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流入D61CGF9otGoX5QM/4KRxlLl4mgXVnB7fChMXtFm9P1A=。而上海第三产业近几年外资流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和上海的地理位置有关。上海是一个土地稀缺型城市,发展第二产业就要涉及政府批地,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上海又是一个国际性大都市,所以发展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是比较合理的。2006年,吸引外资领域新批项目突破的8个“第一家”都是属于服务业的。
二、两税合并后对上海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建议
根据东道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收益是利用外资弥补本国储蓄缺口、外汇缺口和技术缺口。所以对于目前我国国民储蓄大幅过剩,外汇储备远远高于进口和偿还外债需要的情况下,引进外资的收益集中在弥补技术缺口方面。要实现建成国际性大都市的目标,上海的现在和未来都离不开外资,继续引进FDI是有必要的。这意味着必须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尽量使FDI朝着有利于上海本地经济的方向发展。
(一)发展技术创新,吸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下一阶段上海在引进外资时,应把促进技术进步,发展技术创新、扶持技术创新企业作为利用外资的核心目标,致力于打造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格局。充分利用高科技园区的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上海本地企业吸收先进技术的能力。避免引进技术和引进外资的分离,努力统一使二者达到最高效用。
另外,目前上海普通劳动力的素质在国内虽处于先进水平,但能够从事国际化高水平服务的劳动力并不丰富,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并能够胜任外包服务工作的人员也需要培训。所以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竞争环境充分吸引国际和国内优秀人才落户上海,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共同推动上海的人才储备工作。
(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
两税合并对于服务业而言,这次所得税改革却是减税而非增税,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将从33%降到25%。而服务业恰恰是未来10年中国将重点发展的行业,也是将重点吸引外商投资企业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物流、交通等行业。
上海的城市定位是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战略目标是世界级的城市。在四个中心的定位中,金融、贸易、航运均属于现代服务业。上海应根据其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历史性机遇,发挥其自身优势,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选择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重点领域进行突破,以点带面,加快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三)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改善上海的投资环境
外资的有效运行要求东道国的相关法律、经济政策以及管理方式要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靠拢。
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外资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政府管理体制应创新,各级政府应以“外资”为导向,实施减少审批程序、简化管理层级、理顺体制关系等种种招商引资措施,客观上提高了政府效率,使政府管理方式由传统科层式向目标功能导向式转变。
三、结束语
两税合并后,从定性的角度看,税收政策的改变会对上海外资的流入产生一定影响的情况下(因为税收政策的改变会增加外商的成本),政府应该在其他成本上尽量减少或提供有利条件来吸引外资的流入。比如加快旧城区的改建,提高原闲置厂房的使用效率以及对上海边缘城区投资给予一定优惠措施等。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FDI是一把“双刃剑”,也存在着诸多消极的效应:比如给予外资过多的优惠政策对内资造成的“挤出效应”,外资企业真正核心技术的缺乏大大削弱了其技术外溢能力,FDI区域、产业分布的不均衡扩大了中国的区域收入差距、加剧了城乡经济二元化的形成以及带来了消极的生态环境影响等等。所以吸引外资的最终目的还是“引技”,以尽早实现自主创新,而如何合理引进与利用外资,提高引资的质量与实效,优化外资的技术与地区结构等等都值得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做进一步的思考。
参考文献:
1.陶荷芳.两税合并对我国利用FDI的影响[J].金融管理,2007(6)
2.安体富,王海勇.当前世界各国公司所得税改革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铜凌学院学报,2006(5)
3.程兰芳,王强.税制变迁对我国吸引FDI影响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8(1)
4.王培志,马兆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研究[J].财政研究,2007(12)
5.曹小春.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外资流入的影响[J].财贸经济,2006(9)
6.马强.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经济影响分析[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