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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增长”:科学内涵\\时代价值与实践取向

2011-01-01张梦涛

理论探索 2011年1期

  [摘要]“包容性增长”的本质是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核心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倡导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包容性增长”是我国国情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践行“包容性增长”,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关注公平问题,积极改善民生。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机会平等,科学发展观,经济发展方式
  [中图分类号]F0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1)01-0009-04
  
  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统筹兼顾,倡导包容性增长”。随后他又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用较大的篇幅阐述了“包容性增长”。胡锦涛明确指出:“中国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实践者。”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进行了规划和描绘,其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未来五年的工作重点,并特别强调要“把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群”,这与胡锦涛强调的“中国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实践者”一脉相承,可以预见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将是“包容性增长”的五年。在此背景下探讨包容性增长的科学内涵、时代价值和实践取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包容性增长”的提出及其科学内涵
  
  从上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对经济增长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经济增长的理念也在不断向前发展,先后经历了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到“广泛基础的增长”,从“对穷人友善的增长”到“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演进。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都把增长理解为纯粹的“经济增长”,以GDP作为衡量指标,历史证明这是一种错误理解。1990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广泛基础的增长(broad-based growth)”理念,之后又进一步提出“对穷人友善的增长(pro-poor growth)”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减除贫穷国家债务等相关政策和以此为基础指导各国的相关实践。“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理念强调要形成一种使穷人能参与经济增长并从中获益,以及增加自身人力资本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这一发展理念表明人们开始意识到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自动消除贫困,有必要检讨经济增长模式和策略。[2)人类迈入新世纪之后,世界银行开始反思“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理念的缺陷,反思的成果集中体现在《世界发展报告2006:公平与发展》中。在该报告中,世界银行系统阐述了对公平与发展的认识,指出所谓公平是在追求自己所选择的生活方面,个人应享有均等机会,而且最终不应出现极端贫困的结果。公平竞争的制度和政策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增长、发展和增加公平,因为这些制度和政策一方面能为整体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潜在支持,另一方面也能为社会中较贫困的群体及个人提供更多机会,从而有助于消除贫困。在此背景下,亚洲开发银行于2006年6月组建了一个旨在研究亚洲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亚洲开发银行作用的研究小组,该小组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讨论,在2007年3月向亚洲开发银行提交了一篇题为《新亚洲、新亚洲开发银行》的研究报告,报告提出亚洲开发银行关注的重点要从应对严重的贫困挑战转向支持更高和更为包容性的增长等重要建议,这份报告成为亚行各项“包容性增长”文件和政策出台的渊源。之后,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8月的一次研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的理念。
  亚行提出“包容性增长”的直接背景是近年来诸多亚洲国家经济出现较快增长,但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却出现了更多的社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收入分配不公和发展机会不平等,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不能均享,有的人受益多,有的人受益少,特别是贫困人口受益更少,两极分化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人民的公平感正在减弱。亚行提出这一概念旨在提醒成员国注意经济快速发展中的失衡问题,倡导将经济增长建立在更自由、更开放、更公平的基础之上。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包容性增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作为一种回应,胡锦涛主席在2010年9月16日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明确指出:“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明确强调:“中国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实践者。我国强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本身就具有包容性增长的含义。我们既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充分反映了我国政府践行“包容性增长”的决心和信心,包容性增长的发展理念已经并将继续深刻影响着我国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
  从根本上说,所谓“包容性增长”是指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它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更倡导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首先,包容性增长的本质是倡导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包容性增长理念认为,产生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原因主要是个人的背景不同和个人的努力与勤奋程度不同。机会不平等通常是由于个人背景的不同而导致的,而结果的不平等除此之外还包含个人的努力和勤奋程度不同。包容性增长倡导机会平等,就是要通过减小由个人背景不同而造成的机会不平等,从而缩小结果的不平等。在此理念下,包容性增长强调要建立相关保证公平获得发展机会的包容性制度,提供更为广泛的机会,实现平等的增长。其次,包容性增长的核心是倡导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如前所述,亚行提出包容性增长理念是基于许多亚洲国家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而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地扩大,许多国家的基尼系数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社会增长”,而且使环境进一步恶化,这种增长方式显现了对生态环境的排斥,使可持续发展难以持续。包容性增长倡导经济增长与社会增长同步而不是脱节和对立,并且强调这种增长应该建立在“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再次,包容性增长的重点是倡导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它强调要实现公平性的增长,要包容更多的人群和地区的增长,在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指导下,经济增长所惠及的不能仅仅是一部分人、少数人,而应使经济发展的实惠更多地为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所享受,使更多的普通人群的生活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和改善。
  
  二、“包容性增长”的时代价值
  
  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发展理念一经提出就迅速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响应,也从侧面准确呼应了社会对发展的诉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实现包容性增长是我国现阶段国情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首先,实现包容性增长是我国国情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事业有了明显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人口方面,我们不但人口数量庞大,而且由于教育事业、社会事业相对投入不足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人口素质和文化水平普遍有待提高;在经济发展方面,不平衡是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这种不平衡导致了诸多二元结构的出现,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人群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危及社会稳定;在资源环境方面,由于发展方式还没有完成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根本转变,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还相当大,资源不足、环境脆弱成为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在社会发展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社会公平问题,集中体现在竞争体制上的不公平,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平感在减弱。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旧体制遗留的一些因素仍一定程度上干扰着市场作用的发挥,造成许多不平等竞争现象,一些部门、行业甚至个别社会成员能通过自身的便利获得更多的机会和高额的收入,严重剥夺了社会其他成员的发展机会。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新时期我国发展必须有新思路、新办法,我国的发展必须坚持走包容性增长之路,这是现阶段国情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实现包容性增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是在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和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包容性增长,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切实把发展的成果体现到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水平上。科学发展观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成果体现和落实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上,既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些重要论述与包容性增长强调的要实现机会均等的增长,做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增长的成果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分享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树立包容性增长意识,推动包容性发展,就是在发展问题上对科学发展观的最好坚持和实践,就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在新时期,只有坚持包容性增长理念、深化改革发展,才可能有新的突破,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顺畅构建。
  再次,实现包容性增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总体上已经步入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生活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我们必须注意到,已经实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小康,进一步提升小康水平,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的小康社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要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就必须正确把握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公平、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特征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包容性增长理念的要求来制定政策、推动发展,才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社会成员共同发展,达成全面小康的建设目标。
  
  三、“包容性增长”的实践取向
  
  科学发展需要包容性增长,实现全面小康更需要包容性增长。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关键是如何将这一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与实践中去。笔者认为,践行包容性增长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理念,首要的是坚持“增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本质上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们只有继续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断把“蛋糕”做大,才能夯实“包容”的物质基础,否则不同阶层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很难真正调和,社会和谐也将成为“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包容性增长”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更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包容性增长首先是一种“增长”,这对经济增长的速度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的快速进步和贫困人口的必然减少。包容性增长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在保持较快经济增长的同时,这种经济增长的方式应该是可持续的、协调的、更多关注社会领域发展的,使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这种发展和能够享受到这种发展的成果,使增长成为基础广泛且包容一个国家和地区最大多数人口的增长。因此,我们在践行包容性增长的同时,不仅要“一如既往”地重视经济增长的速度,更要十分关注经济增长的方式和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社会增长。
  其次,要更加关注公平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导战略思想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实现共同富裕”这种战略思想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对于启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助推我国经济起飞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战略思想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非均衡发展机制,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贫富差距、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不断加大。在贫富差距上,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在区域差距上,我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发展差距明显,有人甚至形容为“一个中国,三个天地”的格局:在城乡差距上,城市与农村甚至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比较明显。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差距格局的形成有悖于“社会公平”和“发展正义”。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而旧的体制在一些地方还将长期存在,经历了三十余年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过渡阶段,这些客观现实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公平”的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问题的意见比较突出。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包容性增长始终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践行包容性增长要更加关注公平问题。笔者认为,更加关注公平问题就是要按照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和机制,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扮演主要角色,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规章,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强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让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再次,要积极改善民生。就业是民生之本,积极改善民生,首要的是实现充分就业。包容性增长更倾向于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为个人创造工作岗位,使其不断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是直接通过收入再分配使个人被动地摆脱贫困。我们应该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地创造劳动者就业和发展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这一方面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行相应的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就业政策,另一方面要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的能力、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意义,是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积极改善民生、践行包容性增长还要求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我们应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改善民生、践行包容性增长还要求努力让全体公民公平地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政府要加大民生事业的投入,充分供应包括教育、卫生、电力、水利、交通基础设施、住房、人身安全等在内的公共产品,尽可能使全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够平等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唯有如此,人们才能认同经济发展,并把自己置身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去。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的致辞[N],人民日报,2010-09-17
  [2]蔡荣鑫,从“增长”到“对穷人的增长”[J]经济学家,2010,(9).
  [3]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16.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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