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贡献
2011-01-01杨春风金民卿
理论探索 2011年5期
〔摘要〕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为根本基础,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构成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和制度基础,规范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创新的基本特点。在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基础上,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使之能够抵御各种干扰并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关键词〕 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1)05-0016-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在这个制度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重大贡献。那么,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怎样创立这个制度的?为这个制度的创立和发展作出哪些贡献?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又是怎样在他们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本文拟就此做些初步分析。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基础
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最根本的国家制度即国体之上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国家在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国体反映着国家中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地位,体现了国家的根本性质和社会制度,决定着国家的各类政治制度的选择方向。政体是国体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和运行方式,是实现国家根本性质的途径和载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并反作用于政体。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都是政体的制度存在形式。建立特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离不开国体这个前提基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结合起来,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从中国的具体实践出发,开创了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政治制度探索方面的独特创新。
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明确提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将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必然是无产阶级专政。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1 〕 (P52 )。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工人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的概念 〔1 〕 (P104~105 )。1852年3月5日,在致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2 〕 (P106 )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又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转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3 〕 (P445 )
但是,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过程中,各国必须依据自身的情况、历史特点和革命发展过程而采取具有自身民族特点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这是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为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所创立的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在创立之初,人民民主专政包含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它的制度方向是社会主义。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在中国人民取得胜利之后,要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外国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4 〕 (P1437 )选择社会主义的方向,这是新中国建设最重要的政治前提,在这个大的方向下,可以合理地安排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离开社会主义搞建设就背离了基本方向。第二,它的核心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毛泽东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对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4 〕 (P1475 )。第三,它的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特别是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它的依靠力量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毛泽东指出,我们要建立的国家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明确了人民民主专政“由谁领导”和“依靠谁”的重大问题。
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
建国前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借鉴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经验,吸收国外政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从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出发,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基本政治制度,并努力发扬基层民主、保障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创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所选择的根本政治制度。在这个问题上,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进行了长期而深入的探索。延安时期,毛泽东就高度重视人民民主及其实现形式。他在同黄炎培先生谈话时就指出:我们党能够通过人民民主的方式跳出执政的历史周期律,“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5 〕 (P149 )七届二中全会上,在谈到新中国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党的代表会议制度时,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不采取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会制度,而采取无产阶级共和国的苏维埃制度,当然,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在内容上我们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是有区别的,我们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苏维埃。” 〔6 〕 (P26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也有所不同,是完全符合中国具体实际的独特而科学的政治制度。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从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确立下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党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中凝练出的一种重要政治制度,从特定斗争形式和政治主张发展起来的中国特色的新型民主制度和政党制度。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探索建立各阶层各党派合作的“三三制”的政权形式。抗战结束前,中国共产党又提出要废除一党专制,实行多党政治协商,建立民主联合政府。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纷纷把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形式,要求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实行民主政治。1948年“五一”之际,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这一号召,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斗争形式和政治主张,上升为一种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之后,政治协商制度是否还要继续下去,统一战线工作如何进一步展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954年12月,毛泽东专门就此问题做了深刻阐述:“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 〔7 〕 (P385 )他针对怀疑政协作用的意见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这并不妨碍进行政治协商,政协有自己特殊的政治任务,各党派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毛泽东的这些意见,使政治协商制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继续保留下来,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创造性地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自决还是民族自治,是筹建新中国之时中国共产党所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列宁、孙中山等都提出过民族自决的主张,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也倡导过民族自决。但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是否还沿用民族自决的政策,就成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在起草《共同纲领》时,毛泽东就提出,我们要搞统一的共和国而不是实行联邦制,选择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民族自决。1949年9月,周恩来在《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中提出:“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 〔8 〕 (P139~40 )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多民族聚居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奠定了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充分发扬基层民主,保障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努力探索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当家作主的人民群众希望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纷纷向政府机构和领导人来信反映情况。人民来信就是人民的声音,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利和表达自己诉求的重要方式。对此,毛泽东十分重视。1950年11月,他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向各级党委发出指示,要求“对群众来信认真负责,加以处理,满足群众的要求。” 〔9〕 (P15 )当然,由于历史的、政治的、思想认识的等各方面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国家的基层民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直到改革开放之后,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的制度才真正得到了确立和发展。
以上表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作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没有毛泽东以及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其他成员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很难成功建立,或者至少要经历更多的磨难。对此,邓小平的一段话说的恰如其分:“没有中国共产党,不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不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今天我们的国家还会是旧中国的样子。我们能够取得现在这样的成就,都是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分不开的。” 〔10〕 (P299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更是给予充分肯定:“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三、规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当代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特点
1980年10月,邓小平讲过一段话:“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 〔10 〕 (P300 )
这段话揭示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方面的基本方向和基本特点:这种创新发展,不是制度重建而是制度完善,不是背离而是坚守社会主义方向,不是推翻或撇开中国已经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而重新建立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而是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途径,使它能够抵御各种干扰并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方面,这种创新发展是对方向的坚守,对制度的坚持,对主义的坚信。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创新发展,有明确方向的,这个方向就是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所选择和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构成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确定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基本方向,任何离开这个方向的发展都是背离人民意志和国家利益的,都极端错误和绝不允许的。在改革开放之初,针对一些企图离开社会主义方向、企图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潮和作法,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搞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CL+5qvhwsYi3HpXF1kxFfby0DH9XCza516UFO/dJ6I=原则是“根本前提”,“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10 〕 (P173 )
另一方面,这种创新发展是对前人不足的超越,对现存制度的完善,对发展路径的开拓。毋庸讳言,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过程中,也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出现过这样那样的不足和缺点,这既为后来的探索积累了经验教训,同时留下了巨大的创新空间。正因为如此,在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基础上,坚持正确的探索成果,纠正探索中的失误,结合新的时代特点,把握新的国情实际,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历史赋予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
在根本政治制度方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认为,我们的民主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符合中国实际的;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反对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 〔10 〕 (P240 )江泽民也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 〔11〕 (P11 )胡锦涛强调:“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12 〕 (P218 )
在基本政治制度方面也是如此。三十多年来,党始终把政治协商制度看作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同时不断推动这个制度本身的发展和完善。党和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优先合理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事业的投入,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扩大对外开放,组织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口支援,照顾少数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需要;特别是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以及组织实施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对口支援行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科学发展,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发展基层民主和基层群众自治方面,党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尤其突出。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实施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二是着力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保障广大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三是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四是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等。正是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实践,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经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构成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总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奠定根本基础、形成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规范当代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特点等方面,为创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看不到这一点,JmLF/HmDz2p9VM2olTx70A==就会割断历史,陷入历史虚无主义。与此同时,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基础上,根据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实际,不断开拓创新,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看不到这一点,就会否定改革,陷入教条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又要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这个制度。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
〔6〕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7〕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8〕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9〕毛泽东传1949-1976(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王建军
〔收稿日期〕 2011-07-13
〔作者简介〕杨春风(1966-),女,河南南阳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金民卿(1967-),男,河南洛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